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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40 毫秒
1.
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必须建立在坚实的刑罚理论基础上.根据配刑的报应与功利相统一的理论,对于各种贪利性犯罪、侵害财产性犯罪、轻缓的犯罪以及过失犯罪,都应当规定罚金刑;根据刑罚谦抑的理论,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可以突破刑罚报应性的规定,对凡是适用罚金刑就可以实现个别预防的犯罪,都应当规定罚金;根据犯罪学和刑罚作用的相关理论,对于主要是由于社会环境而直接造成的犯罪,应当规定罚金刑.我国罚金刑适用范围应当进一步扩大,对于各种较轻的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应当规定罚金刑.  相似文献   

2.
并科的罚金刑是我国罚金刑主要的适用方式。基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为实现并科的罚金刑之功能,罚金刑的适用方式需要立法上的合理建构,罚金刑的数额也需要立法上的合理设置。此外,对于单位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并科罚金刑也应当在立法上进行修改。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刑罚的公正。  相似文献   

3.
针对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预交罚金”问题,认为其仅是一种变通的刑罚执行方式,“预交罚金”的性质实际上是罚金刑执行的保证金,与罚金的法律性质不同,根据罪刑法定这一刑法基本原则,此种变通不能突破现有的刑法框架,因此在法律适用上不能也不应拒绝作为罚金刑法律依据的刑法第52条、第53条等条款的适用.  相似文献   

4.
科学地规定罚金刑在刑罚体系中的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罚金刑上升为主刑,但可以并科适用的方案是切实可行的,既使罚金刑主刑地位十分明确,而且毫不影响罚金刑对于自由刑补充功能的发挥,还有外国立法可供借鉴,不失为一个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5.
罚金刑作为刑罚方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各国刑罚中都占有重要地位,在罚金刑逐渐取代自由刑的总的趋势下,怎样最大限度地合理适用罚金刑,成为我国刑法研究中的一个重点。从另一方面讲,我国的罚金刑制度无论从立法、司法还是理论研究上,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而,加强这一方面的研究也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6.
单位犯罪罚金刑适用的再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罚金刑的规定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对单位犯罪的罚金刑适用。本文从单位犯罪罚金刑的承担主体、数额标准、罚金刑数额的确定根据以及量刑情节等四个方面探讨了单位罚金刑的适用,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只对犯罪单位适用罚金,而对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应适用罚金刑;对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实行无限额罚金刑的,在实践中可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补救措施;对单位适用罚金时,应以犯罪情节为根据而不应以“犯罪情节兼顾犯罪人的经济状况”为根据;同时,本文认为单位犯罪可以有自首、立功情节,但不具有累犯情节,对单位犯罪适用罚金数罪并罚时,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限制加重原则或并科原则。  相似文献   

7.
目前罚金刑适用的范围在不断扩大,其地位也在不断提高,一些国家甚至确定了以罚金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但罚金刑却有如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一些弊端早就引起了广泛的争议,例如罚金刑的不平等性就饱受诟病。本文认为对待罚金刑,需要转变几个观念,才能对其予以真正的认识。  相似文献   

8.
罚金刑缓刑是缓刑和罚金刑两种制度在更高层次的自我突破和相互整合,它不仅有效促进刑罚体系的精致和完善,更整合并超越罚金刑和缓刑本身,具有刑罚谦抑、保护人权的理论情怀,体现教育改善、行刑个别化和再社会化理论内蕴。因此,引入罚金缓刑制度,并对其精确“校准”,构建符合中国实际的罚金缓刑制度,具有丰富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案率呈现明显上升趋势,而未成年犯罪多是一些并不十分严重的罪行,实践中对未成年人适用罚金刑比较普遍,对未成年人适用罚金刑也引起了一些争议,笔者就对未成年人是否适合适用罚金刑以及如何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适当的刑罚粗浅地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0.
轻刑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必然,也是刑法国际化的要求.应对普通过失犯罪刑罚适当民法化,而对职务犯罪刑罚适当趋重.应进一步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对过失犯罪普遍规定单处或并处罚金刑,并完善对未成年人犯罪罚金刑的适用.应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死刑规定,削减死刑罪名,完善死刑的适用条件,取消绝对死刑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严打是国家为追求社会秩序而做出的功利性制度选择 ,其实施有违刑事司法中的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及无罪推定原则 ,因此 ,国家立法应该慎重对待严打。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事审判的价值追求应是,一要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二要打击和惩罚犯罪,三要实现罪刑均衡,四要教育感化犯罪人。这样就会更高层次地提高我国刑事法治的整体水平,影响刑事司法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文明进步的协调一致,并最终促进当代社会最为关注的目标———人权保障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3.
于志刚 《南都学坛》2010,30(3):83-88
自首认定中犯罪人没有供述先前犯罪记录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自首成为一个司法实践中的争议话题,导致此种争议的根源在于:要么是过度坚持"真诚悔过"的标准,要么是过于扩张解释"主要犯罪事实"的范围。"犯罪记录"和"前科"、"累犯"是两个层次的概念,"犯罪记录"不属于后罪的"主要犯罪事实"的范畴,对于"犯罪记录"的隐瞒不影响自首的认定。但是,如果犯罪记录异化为"主要犯罪事实"的一个组成部分,则不在此限。  相似文献   

14.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遭受的不仅是身体的伤害,更有心灵的创伤。法律不应仅限于加害人承担刑事责任及其物质损失,更应给予被害人以一定的精神抚慰,以减轻被害人的精神痛苦。追究刑事加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赋予刑事案件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保障人权和实现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于死刑的适用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并首次规定对部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限制减刑制度。对于这些新规定的理解与具体适用,司法实务界以及理论界目前存在着一些分歧,包括对于不适用死刑的条件、限制减刑制度的具体使用等。对于这些规定理解使用上的分歧,要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解释出发,结合相关的刑法基本理论,坚持刑法的基本原则,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世界各国的经济合作与发展呈不断深化和加强的趋势,而这一趋势的直接结果便是使竞争日趋激烈化。为了在竞争中能处于优势地位,不法手段乃至犯罪手段势必随之产生,跨境犯罪即是其表现之一。在跨境犯罪中,尤以经济犯罪最为常见且最为严峻,是经济全球化最明显的负面影响。文章通过对跨境经济犯罪原因的分析,探求控制跨境经济犯罪的有效策略。  相似文献   

17.
在各国法律中,被迫行为与紧急避险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三种情况:包含关系、同质并列关系、异质并列关系。事实上,被迫行为与紧急避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事由,两者排除罪责的根据具有本质差异。用紧急避险的原理处理被迫行为,会不当地缩小被迫行为的适用范围。将被迫行为从紧急避险中独立出来,不仅有利于公正地对待因胁迫而实施犯罪的人,而且关系到人们对两种行为的道德评价,影响到与第三人的关系,还会使我国刑法排除责任事由的体系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18.
从我国新刑法中确认的危险犯条款中进行分析 ,得出了危险犯所具备的四个特征 :行为人主观上有危险之意图 ,即恶意危险、行为人必须已着手于危险行为之实行、行为人的危险行为未发生实害结果、危险犯具有法定性。  相似文献   

19.
伴随风险社会理论的产生,在刑法学界提出了风险刑法理论,以预防风险为目的的处罚的早期化是显著特征。而在风险刑法理论背景下,又出现了扩大抽象危险犯的主张。尽管表面上看二者似乎有一种理论上的支撑关系,但实际上各自有其独立的社会基础,只是这种独立的社会基础表现出了高度的契合性。因此,作为最严厉的制裁手段,刑法应当以谦抑为精神,其保障法的地位不能动摇。当然,不能否认社会危险的增多,但又不能以此为借口盲目扩大抽象危险犯的处罚,应该持理性而冷静的态度,从现实出发,从刑法保障人的利益的视角考虑,尽量借鉴该理论与国情符合的方面来解决我国的实际问题,适时地、合理地肯定抽象危险犯在我国刑法中的独特的价值和功能,并进行合理规制。  相似文献   

20.
监狱行刑社会化是指在监狱行刑过程中通过放宽罪犯自由、拓展罪犯与社会作出联系而最终促成罪犯完成再社会化的过程。监狱行刑社会化的基本途径既包括监狱主动拓宽罪犯与社会联系,也包括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狱行刑过程。应当在中国现实的基础上积极倡导监狱行刑社会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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