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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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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司法改革的宏观背景下,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成为一个热点议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势在必行。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具有非讼性、合意性、简便快捷性、严谨性等特点。它有增强诉讼外调解协议的效力,为强制执行提供依据;促进民事调解制度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局面;衔接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促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与健全等功能。充分了解司法确认机制在实践中的运行状况以及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对于更好地发挥该程序的功能、体现其价值有着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2.
纠纷类型的多元化及当事人价值追求的多元化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提出了挑战.立案调解程序处于纠纷正式进入诉讼程序的前端,能够快速、有效地化解相当部分的矛盾,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一种有益尝试.如何构建我国的立案调解制度,使其真正发挥功效,不仅有利于解纷成本的节约,而且可以缓解司法面临的压力.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我国医疗纠纷日益增多,诉讼压力增大,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经历了从“北京模式”“上海模式”“宁波模式”的实践探索以及顶层设计后的迅速发展,在加强调解机构中立性、提升调解人员专业性、拓宽财政经费来源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面临着认同度和公信力不高等现实困境。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公信力困境的内在原因主要在于调解主体的中立性偏离、调解程序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不足以及诉调衔接机制的不完善。我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完善路径主要包括:加强对第三方调解的宣传力度、提升调解的专业性与规范性、强化第三方调解组织的中立性以及从主体、程序、效力等方面完善诉调衔接机制。  相似文献   

4.
医疗纠纷诉讼外调解得到了各国的普遍认可与倡导,我国正在探索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其中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结合模式是主流。该模式在海南省的实践较好地维护了医疗秩序,基本实现了纠纷调解与经济赔偿、风险预防、法律援助的对接。我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可以主要从减少行政干预调解过程以保障独立开展,加大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以保障工作经费,加强人才队伍综合建设以保障专业水准,探索建立调解监督机制以保障公平公正及立法推行医疗责任保险、以市场化分解医疗责任风险等方面入手完善,同时第三方还可尝试修复医患关系。  相似文献   

5.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是弥补现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的缺陷、化解医疗纠纷的重要路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海南模式”自2010年9月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亮点主要体现在引入了保险经纪人制度、设立了医疗法庭,但这一模式在调解机制与保险制度方面尚存在诸多不足.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革完善:改进保险经纪人制度、培育其专业素质;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以增强调解的公信力;建构多元化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实现法治资源的优化配置;完善程序机制以实现医疗纠纷处理效率与公平的统一;重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  相似文献   

6.
医患纠纷强制性仲裁机制构建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仲裁为核心的医患纠纷非诉讼化解机制必将成为未来我国妥善处理医患纠纷的主要手段.现阶段,强制性仲裁模式更适合我国的医患纠纷解决.应当依托现有的第三方调解机制平台,赋予医患纠纷调解机构仲裁权力,同时应保证仲裁裁决受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7.
伴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公众对于医疗服务水平和技术要求逐渐提高,同时公众维权意识增强,与现行医患纠纷治理机制的滞后产生矛盾,致使医患纠纷事件屡见报端。现行的调解方式主要包括自主协商、第三方机构介入、法律诉讼维权等。医患纠纷治理机制在不断完善,但还存在医患纠纷的层次间失衡、医患纠纷转化措施薄弱,忽视协同治理、强化部门分工,忽视长远保障、缺乏必要经费支持等问题。为此,应打破医患纠纷的层次间失衡,促成机制的良性循环;借助"互联网+调解",开辟多元治理新途径;构建多元主体间的治理机制,协同推进医患纠纷的化解;建立医患纠纷咨询服务平台,开辟协调联动的医患纠纷治理路径。  相似文献   

8.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不存在诉前调解程序,这种状况无法满足纠纷类型的多元化和当事人的价值追求多元化对纠纷解决机制提出的新要求,不利于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的实现,不利于司法效率的提高,不利于当事人的系争外利益的保护,不利于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我国有必要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诉前调解程序,诉前调解制度的构建应当遵循程序基本权保障原理、程序相称原理、程序选择权原理等基本原理。在构建这一制度时,应当明确规定诉前强制调解事项的范围、调解的组织、调解的程序、调解与民事诉讼的关系等问题。  相似文献   

9.
纠纷的合理解决是和谐社会的表现之一,引发社会纠纷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解决这些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也应是多方面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就是在以司法诉讼程序为中心的同时,发挥各种非诉讼程序灵活解决纠纷、合理分配司法资源的作用,使各种纠纷解决方法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我国已拥有以法院调解、仲裁等为主的多种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并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但是这些非诉讼程序本身也存在着不足和滞后,因此,对我国现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利弊作出客观评价,在尊重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探索适合我国的具体模式,才能真正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和谐社会秩序构建的促进功能。  相似文献   

10.
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有效衔接了行政调解程序与司法程序,确保了协议的强制执行力,有利于分流专利纠纷和纠纷实质性解决,缓解审判压力,顺应大保护格局,应在《专利法》确立。在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中一度被纳入,但《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却未能延续。从全国唯一试点实践看,其存在部门角色定位困境、法院管辖障碍、审查边界不清等现实难题。须从以下方面完善:合理定位程序性质;审慎界定适用范围,排除权属纠纷的适用;为瑕疵调解协议设置补救机制;确立专业法院、法庭管辖的规则。  相似文献   

11.
行政调解作为诉讼外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依法形成的行政调解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从而导致了权利人诉累增加,义务人违约成本低廉,行政、司法资源的双重浪费,行政机关专业技术优势无法发挥等问题。从政治传统、文化传统的视角看,行政调解协议应具备可申请强制执行的应然效力。赋予行政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应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应在司法解释、法律法规中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12.
调解在中国传统纠纷解决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民国时期,建立起了西方式的诉讼制度和司法体制,虽然在法律上保留了调解制度,但审判结案的比例迅速上升,对诉讼程序的重视不免给人以传统调解方式在纠纷解决中逐渐式微的印象。新繁县基层司法实践的情况显示出,在民国基层民事纠纷的处理之中,调解仍然重要。无论是调解的整体比例、半官方调解方式,还是公信力方面,传统的调解方式在基层社会的纠纷解决中仍显示出极强的生命力。与清代相比,传统诉讼中调解和审判完全合而为一的程序已经有了明确的分离。在民国时期,调解的一个重要变化是逐渐脱离了法定的诉讼审判程序,而在正式的诉讼程序外发挥着作用。  相似文献   

13.
现行医疗纠纷有和解、行政调解和诉讼三种解决途径,它们在实际运作中存在不同的缺陷,其根源是医疗纠纷解决机制没有独立的的价值准则。在目前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已成一种趋势的形势下,可考虑在"消协"设立调解机构,同时在专家与平民之间均衡地选择调解员,并通过法院确认的方式赋予该调解结果以一定的强制效力。  相似文献   

14.
我国诉讼调解制度改革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调解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而诉讼调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更具有重要的价值,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深入,诉讼调解制度越来越暴露出诸多弊端,如调解程序的相对任意性与审判程序的规范性明显存在冲突,法官既是调解者又是审判者,对最终纠纷的解决可能产生不利的影响等等。为此,必须进一步规范诉讼调解程序,通过建立调审分离的立法模式,明确诉讼调解的自愿合法原则,使我国的诉讼调解制度能够符合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相似文献   

15.
司法的目的是要形成和谐秩序,并非对抗态势。调解之所以受到关注和重视,关键是它在解决社会纠纷中发挥着特殊的功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是和谐主义模式的诉讼机制中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纠纷和谐解决的重要方式。  相似文献   

16.
当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制基本的发展进路应是立足于中国司法发展阶段的现实,以实现诉讼程序现代化为基点;在制度设计时,兼顾人民调解的纠纷解决方式,而不能将其作为制度变革的核心或解决纠纷的主力军。为此首先应进一步推进我国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改革;同时,我国现有的呈扩大态势的人民调解组织也应回归宪法定位;而在人民调解组织之外,还应构建多元化的民间纠纷调解机构网络。  相似文献   

17.
虽然非诉讼解决纠纷机制在人类制度文明史中由来已久,但概念化的ADR方式则源于现代美国人的制度创新.通过司法ADR,美国人促进了以公正与效率为核心内容的司法正义价值在更广泛意义上的实现.ADR在民商事纠纷解决中显示出来的独到优势也使其能够在众多法治发达的国家倡行.构建我国司法ADR机制,必须立足于ADR与诉讼的价值互补关系,突破传统民事诉讼法的诉讼调解模式,建立起组织健全、权限明确、程序规范并与诉讼机制相协调的独立的司法ADR机制.  相似文献   

18.
迈向集约型司法的民事审前调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审前调解被再度重视,缘于诉讼调解的复兴浪潮、诉讼机制的不足与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不发达。建构与强化民事审前调解具有相应的学理依据、制度实践和智识支持。在民事审前调解的制度化过程中,应当秉持集约型司法理念。  相似文献   

19.
中国传统的调解制度在促进纠纷解决机制的多样化发展中扮演了很重要的作用.随着现代社会发展中权利意识的苏醒、主流信仰的偏移和调解协议效力的微弱,当人们将传统调解机制遗忘并寄予诉讼来解决所有纷争时,诉讼的弊端却也开始显现出来.由此,建立ADR模式的诉前调解机制,使传统调解制度在现代法治中得以延伸就成了一种必要而可能的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20.
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院调解作为一种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历来受到我国法院的借重,但由于其自身的诸多弊端,确有进行改革之必要.对其改革可从基本原则、具体程序设计、适用范围、方式等方面着手,以期构建出适应我国现行的司法环境的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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