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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法官量刑裁量的合理性取决于法官接触量刑证据信息的时间、承担量刑证明责任的主体在证明中的力量对比和具体的量刑证据制度.定罪证据与量刑证据有不同的制度逻辑,我国法官使用相同的证据规则处理定罪证据和量刑证据不利于量刑证据信息的获取和法官量刑裁量的作出,平衡量刑程序中控辩双方的力量、重置量刑证据制度、充分保障法官接触量刑证据的时间和量刑证据信息占有量是解决量刑问题行之有效的方法.  相似文献   

2.
公正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要保证我国量刑建议的进行,必须明确量刑辩论程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本文提出设置量刑辩论应当注意的问题;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必须公开、透明。而这一切都需要有一定的机制来确认和规范,即量刑辩论的案件范围、辩论内容、辩论顺利等必须明确化、制度化。  相似文献   

3.
在死刑案件裁量中,被害方态度应否作为对死刑适用产生影响的因素予以考量,理论界对此存在分歧。被害方态度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可以对死刑适用产生影响,被害方谅解的态度对死刑的限制适用具有独立性,被害方要求严惩的态度对死刑的适用影响具有依附性。被害方态度常与民意、被害人过错一起作为三种常见而又较为特殊的因素影响着死刑适用,法官应综合运用基准刑量刑方法与传统的一次性量刑方法进行量刑。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面临再修改之际,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和完善已势在必行.死刑复核程序之立法完善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死刑核准权下放导致部分案件二审程序与死刑复核程序合二为一、死刑适用标准混乱、立法无序并剥夺和限制了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应将死刑核准权收回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复核方式应修改为赋予被告人律师辩护权,书面审理、凡有争议的案件应采取书面审理与设置听证程序相结合方式;死刑复核范围应采取法官全面审查与针对控辩方提出异议内容进行审理相结合;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案件不规定具体期限,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规定具体期限;复核死缓案件无论量刑是否偏轻均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  相似文献   

5.
美国死刑制度有四大特点:死刑法渊源的多样性;死刑适用范围的差异性;死刑适用情节的对称性;美国死刑案件程序的复杂性。美国死刑制度给我国的启示是:缩小死刑的适用范围;规定不适用死刑的具体条件;建立死刑案件定罪和量刑分离程序;构建死刑的裁量模式;实行死刑案件的强制上诉制度;构建我国的死刑赦免制度。  相似文献   

6.
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因此确保死刑的正确及平等适用至关重要.但是除死刑复核之外,我国法律对死刑量刑的程序保障几乎没有规定.文章通过讨论美国的死刑量刑程序及我国关于死刑量刑的规定,指出了我国死刑量程序的走向.  相似文献   

7.
法官心证公开是指法官对案件的争点、待证事实、证据材料、所涉法律问题等所形成的认识、评价和判断等心证,向当事人公开,让当事人对法官的心证有所了解.心证公开的主体只能是审理案件的审判人员,公开的内容既包括事实问题又有法律问题;法官的心证公开一般在程序进行中或者临辩论终结时进行,辩论终结后判决理由的公开也应属于法官的心证公开;法官进行心证公开时应坚持中立、适度的原则.  相似文献   

8.
案件事实是适用死刑的依据,但案件事实必须依靠证据来证明。在死刑案件中,证据问题更是直接决定着被告人的生死存亡。严格死刑案件证据制度,是提高死刑案件质量、减少和避免死刑错案的重要措施。我国应当通过确立或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口供补强规则、直接言词原则和传闻规则、证人出庭制度,并提高判处死刑的证明标准,来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9.
由于死刑立法限制的逐步性与长期性,现阶段死刑的司法限制显得尤为重要。在死刑的司法限制中,酌定从轻量刑情节可以说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当前法官对酌定从轻情节的重视程度不够,酌定从轻量刑情节在死刑司法限制中的作用有待提高。具体来说,应完善刑事立法中的适用依据、出台量刑指导意见和发展案例指导制度。  相似文献   

10.
量刑是刑事审判的核心内容,量刑民主化的目的就是保证法官实现量刑公正,避免枉法裁判。量刑民主化的实现可以从人民陪审员制度,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权、受害人及其亲属的量刑建议、量刑辩论环节、判决书中展示量刑理由等多方面展开。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罚模糊裁量方法(即传统的综合估量的量刑方法)导致我国刑事审判长期存在着"重定罪轻量刑、重经验判断轻理性决策、重定性分析轻定量分析"的弱点,导致相同案件因法官不同而量刑轻重悬殊的形式上"合法而不合理"以及在量刑的过程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现象,从而引发量刑擅断、司法腐败.在刑罚模糊裁量引入模糊集合中隶属度函数的方法,可结合具体案件,把模糊的量刑情节和法定刑幅度数值化,从而为法官断案提供一个可资借鉴的相对客观的量刑参考,减少由于个人因素对断案带来的偏差.  相似文献   

12.
不同的诉讼模式下法官探究案件事实的方式差异极大,当事人主义模式之下的法官多承担消极的查明义务,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下法官承担一定程度的证明责任。衡平主义诉讼模式则取折中态度,要求法官和当事人一起完成证据材料的查找与收集来探明案件真实。基于此,我国诉讼模式的选择需以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与尊重当事人处分权及辩论权为前提来追求诉讼义务的平衡。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更新死刑观念已成为死刑制度改革绕不过的问题,也是我国死刑制度改革的难点问题。崇尚死刑报应和迷信死刑威慑力的观念根深蒂固,阻碍着死刑观念的提升和现代化。死刑观的转变法官首当其冲。法官适应限制死刑的新理念的内涵应当包括:严格把握死刑适用标准;重新审视死刑案件公开审判的重要性;适应死刑复核案件裁判方式的改革,确立新型死刑复核的新理念;严格把握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树立死刑新理念在实践中遇到了人为的死刑束缚和体制内的羁绊,主要有三种错误观念:人为干扰,导致死刑的案外标准;漠视程序正义价值;司法中对死刑的依赖。法官死刑观念的更新直至定型化和成熟化,将有力推动我国死刑制度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4.
众所周知,案件事实一旦发生便不可重现。由于司法资源的有限性及调查手段的限制,最终能进行刑事程序并据以定案的证据与案件事实不可避免地存在出入,且关于被告人品格等人身危险性的评估又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规范法官量刑裁量权,确保量刑的公正,检察官量刑建议制度无疑是方式之一。但由于历史传统、法律文化和刑事司法理念的不同,量刑建议制度在各国所具有的功能、价值取向不尽相同。因此,对这些差异、共性进行分析,将会大大完善我国检察官量刑建议制度。  相似文献   

15.
刑事和解在死刑案件中适用具有正当性。刑事和解在死刑案件案件中适用的法律根据是刑法第5条规定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及刑法第61条规定的量刑依据,政策依据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关刑事和解在死刑适用的司法实践也表明了其合理性。  相似文献   

16.
本文对死刑复核权回收存在的几个矛盾进行了讨论,提出设置巡回法庭解决大量复核案件,并将全国地理区域合理划分为若干关押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的场所,由巡回法庭前往受理;为防止刑讯逼供的发生,增加被告人申请会见死刑复核案件法官的专门程序,并允许律师充分介入复核程序;大法官人力资源不足,重点可以从资深律师中选任,以延期资深老法官退休时间和再次任用以前退休资深老法官为补充,最后只能极少量的从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中选任。  相似文献   

17.
醉驾入刑实践三年有余,量刑存在“虚实不定”与混乱现象。立法者的醉驾入刑命题在量刑问题上并未被实现。法官们受制于社会危害性理论的解释前见,对醉驾案件采用妥协解释策略,既遵循法律形式主义进行犯罪宣告,又遵循实质解释标准对量刑问题自由裁量。混乱的量刑所承载的法官自身意志对立法目的的异化值得深思。醉驾量刑中法官们的解释过程反映出法治建设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促使法官们合理解释法律,从而有效实现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18.
在独立量刑程序改革语境下,我国有必要构建科学合理的量刑证明标准体系,其有助于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实现以及诉讼效率的提高.西方国家量刑证明标准的引入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国量刑证明标准应作层次性设计,其中法定量刑情节中的从重、加重、免除情形宜采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从轻、减轻情节宜采清楚且有说服力的证明标准;对酌定量刑情节应采优势证据标准;基于生命权的重要性,对死刑案应采确定无疑的量刑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9.
刑事被追诉人辩护权的最终实现往往依赖于律师的法律素养、执业水平等因素,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途径,我国死刑案件的辩护效果并不理想.笔者对美国死刑案件有效辩护制度进行研究,阐明美国法院是如何通过无效辩护之诉与《美国死刑案件有效辩护指导纲要》所确立的辩护标准来维护死刑案件被迫诉人的辩护权,以供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时借鉴.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事简易程序庭审缺乏对"认罪事实"的有效审查机制。简易程序适用案件范围的扩大无疑会增加错判的风险。从庭审环节的时间分配来看,简易程序庭审并没有凸显出量刑的重要性,大多数被告人无法感受到因认罪给其带来的刑罚优惠。基于此,有必要对刑事简易程序庭审进行重构,在庭审中,如果控辩双方对定罪的事实和证据无异议,无需在法庭调查环节进行举证、质证,代之以法官对"认罪事实"的审查,审查的重点是认罪动机的自愿性和内容的真实性。刑事简易程序庭审的重心是量刑,法官应引导控辩双方对量刑事实和情节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增强庭审的量刑说理,使被告人能够切身感受到刑罚做出的过程和基于认罪所带来的刑罚优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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