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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产品责任法在现代社会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产品责任法中,缺陷是判断产品责任的标准.警示缺陷是产品缺陷类型之一,本文对警示缺陷的概念、它的两种归责标准、判断被告行为的合理性做出了详细的说明,并指出产品警示缺陷在诉讼中的便利之处以及过分注重警示缺陷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产品缺陷及其认定标准是产品责任法中一个至为重要的问题,对它的不同的解释与界定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权利要求能否实现,同时它也是产品责任法中实现责任控制、防止过度归责的一道“安全闸”。  相似文献   

3.
传统的严格产品责任原则并未对产品缺陷的类型进行区分,而是一概地适用于产品责任纠纷领域,无论生产者有无过错或能否预见风险的发生,都会导致产品责任的承担,严格责任呈现绝对化的倾向。随着产品责任诉讼的发展以及开发风险抗辩的确立,生产者的严格责任在美国产品责任法中的适用范围渐趋缩小,由最初的产品责任领域的一概适用调整为仅仅在制造缺陷案件中发挥效用,而在设计缺陷和警示缺陷案件中,生产者承担过失责任。中国的产品责任法由于法律移植的偏差与滞后,并未适当地确定严格责任原则在产品责任法中的地位,亦未能妥善解决严格责任原则与开发风险抗辩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欧美产品责任法立法体系比较完善,在产品的界定、产品缺陷、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善的描述.我国企业要使产品进入欧美市场并防范产品责任风险,就应当做到:增强安全产品意识,减少产品不安全因素;通过保险途径转移产品责任风险;积极收集证据,充分行使抗辩权.  相似文献   

5.
产品责任法是随着现代工业和现代科技发展在商品经济中形成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目前,世界各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立法,都朝着制定统一产品责任法方面发展,因为,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的关键在于产品责任法的完善,我国也面临着同样的任务.随着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产品的不断丰富,产品责任以及随之而来的消费者权益问题日益突出.本文就完善我国产品责任法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6.
当前,在我国产品质量问题日趋严重,假冒伪劣产品盛行的情况下,对产品责任制度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其中,产品缺陷问题又是产品责任制度的核心问题,是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本文拟从产品"缺陷"的界定、分类、认定标准等三方面,对欧、美、中各国产品责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比较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对我国产品"缺陷"的立法思考。  相似文献   

7.
人工智能产品相较于普通产品最大区别在于其自主性,一方面体现在人工智能产品运作方式更具复杂性,它们能够自主决策与自主行为,处于"感知-分析-行动"模式,其运行过程为"黑箱"操作,难以为人类所探究;另一方面体现在产品侵权的致害主体更具多元性,除了作为传统产品侵权主体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外,还包括研发者,甚至人工智能产品本身。基于此,当前产品缺陷的司法认定存在困境。一是现有判断标准在人工智能产品视域下缺乏适应性,由于《产品质量法》中"不合理标准"的抽象性、复杂性与《人工智能标准化白皮书(2018版)》中"技术标准"的应急性、不确定性,现有标准的使用难以解决人工智能产品缺陷的司法认定问题;二是我国现有立法未将产品缺陷进行类型化认定,而仅对产品进行笼统的缺陷判断,在人工智能这一多元责任主体与多样未知风险的领域,该种产品缺陷的司法认定模式在适用时更为捉襟见肘。为将人工智能产品缺陷的司法实践规范化,在产品责任框架下应将缺陷划分为设计缺陷、制造缺陷、警示缺陷及跟踪观察缺陷,这不仅有利于契合人工智能产品的归责原则,也与产品侵权责任各要素相对应。人工智能产品缺陷司法认定标准应与有关主体应履行的义务相结合。具体而言,人工智能产品设计缺陷的责任主体为设计研发者,其应当履行安全保障、性能平衡、全面测试等义务,该缺陷采用"风险-效用"的司法认定规则。制造缺陷的责任主体为制造者,其应当履行配合设计预期效果与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制造的义务,该缺陷采用"对预期设计偏离"的司法认定标准。警示缺陷的责任主体为制造者、销售者,警示义务应当达到警示内容的充分性、警示时间的更迭性与警示语言的简明醒目性等要求,该缺陷采用"合理充分"的司法认定标准。跟踪观察缺陷的责任主体为设计研发者、制造者与销售者,跟踪观察不仅要求畅通产品的反馈渠道,也要积极定期对产品进行监察,更要及时对问题产品作出反应,该缺陷采用"个案认定,综合判断"的司法认定原则。  相似文献   

8.
目前我国有关产品责任法 ,零星体现在其他法规中 ,还没有单独的产品责任法 ,这方面的立法、执法还不完善 ,因此 ,很有必要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产品责任法。这就关系到“产品”的范围、产品“缺陷”的界定以及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等问题的认识与解决  相似文献   

9.
保护消费者利益,兼顾生产者、销售者的利益是世界各国产品责任法的共同追求.我国的产品责任法处于初创阶段,在产品范围、缺陷及认定、归责原则、损害赔偿范围等方面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在对立法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完善我国产品责任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由于立法宗旨的不同以及对消费者保护的政策等具体国情的差异,各个国家对产品责任法中产品范围的规定各不相同,其中对包括软件在内的信息产品是否可以适用产品责任法分歧较大,我国现行法律对此尚无明确规定。缺陷软件致害后以违约或一般侵权提起诉讼难以充分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软件完全具备产品属性,将其纳入产品责任法进行规范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当前应扩大产品责任法适用范围,使套装软件生产者承担严格产品责任。  相似文献   

11.
违约归责原则比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违约归责原则有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之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各自的发展历史中形成了不同的归责体系,分别有其优点与不足.由于共同的经济基础以及历史的作用,19世纪以来,两大归责原则互相兼收并蓄,呈现不断融合的趋势.回顾我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合同立法,有一个从崇尚绝对过错责任到强调绝对严格责任的过程.但是单一的归责制度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归责原则二元化符合法律追求公平的价值目标.它在比较妥善地维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同时,还降低了法律的运行成本并完善了合同法的体系,体现了现代民法从形式公平向实质公平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2.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大部分学者认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单一的无过错责任原则.这一观点不符合侵权法的内在要求和环境侵权的司法实践.从侵权法的理论和世界各国的立法、判例和学说来看,在环境侵权领域应是同时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该文从传统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理论入手,立足环境侵权的特殊性,分析了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并对我国的相应归责原则立法的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3.
适用对象、归责原则、因果关系是产品责任法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产品的范围、缺陷的认定、责任人和权利人范围必须规范、明确。产品责任性质为双重责任 ,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因果关系认定中体现对受害人倾斜的立法意图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行政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之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追究行政主体行政责任的根本规则。它是行政责任理论的核心问题,在整个行政法学中占据重要地位。引起行政责任的原因具有多样性,行政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当多元。我国行政法应确立以过错推定原则为主,以危险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为补充的行政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每一项归责原则都有其独特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5.
“合理人标准”或“善良家父标准”是传统侵权归责原则判断行为人是否有过错的一般性标准。但是,在产品责任领域将此标准适用到判断产品的状况即产品设计或警示是否有缺陷的问题上时,则缺乏合理性和说服力。要想科学全面地解读产品责任归责问题,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法经济学分析。法经济学通过对产品责任中成本与收益、风险与效用的经济分析,如运用汉德公式对产品责任人的过错分析,可以找出能够实现最优社会效益的行为模式和责任分担模式。  相似文献   

16.
论我国产品责任法的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在简要介绍国际产品责任法发展概况和我国产品责任立法现状的基础上,对国内外(主要参照美国和欧洲)产品责任法的立法体制、基本概念、产品责任主体、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分析比较,并进一步提出重构我国产品责任法的主张和观点。  相似文献   

17.
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从侵权责任的角度进行规制,立法的完善应当从概念的掌握入手,了解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确切含义,才可以讨论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才能够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解决各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上的疑惑,以期完善侵权责任法下的知识产权保护。  相似文献   

18.
中外产品责任抗辩事由比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欧美及世界上发达国家的产品责任法对产品责任抗辩事由都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我国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责任抗辩事由的规定从总体上说与世界发达国家的立法保持一致,但也存在抗辩事由规定过于单一,内容不够全面、具体等缺陷,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19.
产品责任法中“产品”范围的扩大化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公共政策不断向消费者倾斜,产品责任法中的"产品"范围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各国立法和司法或通过修改原有法律,或通过对"产品"概念更宽泛、更灵活的解释,将更多的产品如电、初级农产品、血液智力产品等纳入严格责任管制.作为WTO成员国,我国应该跟上世界产品责任法的发展趋势,完善产品责任立法,将更多产品纳入"产品"范畴.  相似文献   

20.
《侵权责任法》第7条对无过错责任的表述是:"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有人认为该表述不仅准确体现了无过错责任内涵,解决了对"无过错"的理解问题,也解决了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责任构成要件问题。《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第五章的产品责任、第八章的环境污染责任、第九章的高度危险责任以及第十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的特殊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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