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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个人信用信息公开与隐私权之间的矛盾,需要通过利益衡量予以解决。个人信用信息的不当公开,将对隐私权造成侵害。个人信用信息公开的内在动因是克服交易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信息使用者和提供者之间不同需求的利益博弈。个人信用信息公开与隐私权保护之间的冲突,需要进行利益衡量并通过技术手段予以协调。个人信用信息公开可以抽象为评级符号,并通过经济因素、声誉风险以及社会监督等多种路径予以规制。个人信用信息公开首先要不超越事先设定目的,其次要强调目的与结果的协调,最后需要信息主体的特定授权,进而有效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2.
加入WTO后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业的立法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个人信用征信是解决我国目前信用缺位、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力手段。我国加入WTO的服务贸易特定义务承诺对国内的个人信用征信业产生了较为不利的影响:由于消费者个人信息隐私权保护立法的缺失而创设了行业的经济租从而可能手致大量的寻租活动。为了使我国建立伊始的个人信用征信体系能得到较全面的法律支撑,需要以立法的形式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隐私权,并使个人信用征信业的外部成本内在化。  相似文献   

3.
个人信用征信制度是关于个人信息收集与传递的机制,是减少失信行为、促进交易的有利手段,是建立信用经济的重要环节。但是我国关于规范个人信用的全国性立法还是空白。个人信用征信制度的建立需要解决公民隐私权的保护问题,并在信息的收集、处理、公开、法律责任等方面构建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相似文献   

4.
信用建档已成为档案界甚至整个社会的一项热点工作,与此同时,个人信用档案建档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侵害公民隐私权行为已日益突出.本文从隐私权入手,分析现状,指出目前个人信用建档中种种侵权现象及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就个人信用建档隐私权法律保护问题提出建议.最后认为,规范个人信用建档运作,推动社会良性发展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过程中,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转让披露、出售三个环节中可能会侵害个人的隐私权。鉴于我国征信体系建设起步较晚的现实,有必要借鉴国外个人征信发展模式中隐私权保护的立法经验。我国应从规范个人信息的采集范围和采集方式、完善披露制度、建立充分的权利救济保障体系等方面加强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6.
个人信用信息权益保护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关键内容。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既为社会信用的数据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持,又带来了信用主体隐私权、名誉权等实体权利受到侵犯的风险以及信用主体知情权、异议权等程序权利难以实现的隐患。同时,还存在信用监管权受到算法侵蚀,监管范围被征信机构技术规避的问题,也将进一步加大个人信用信息权益受到损害的风险。应对如上问题,约束替代数据的采集利用、提升算法过程透明度、修建完善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机制,是可行之道。此外,增强提供者和用户监管在人工智能技术支持的信用信息权益保护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是关键之策。  相似文献   

7.
档案信息是一种重要的原始信息,也是记录隐私的重要载体,同时,作为历史的记录,档案中的许多内容涉及个人隐私,因此,档案工作和隐私权保护有着必然的联系。蓬勃发展起来的网络环境在改变档案信息收集、整理、贮存、传递、利用的传统模式的同时,也使隐私权保护呈现出新的特点。网络本身的安全性并不十分可靠,这是档案信息网络化服务进程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这也从客观上推动了我们对档案信息(网络化)服务中的隐私权保护问题的探讨。  相似文献   

8.
发展与挑战:信息社会中的隐私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伴随着20世纪以来的信息科技革命,人类进入了信息社会.在信息社会中,人类生活的信息化、个人信息商品化、个人信息公用化、网络人格虚拟化等,都对隐私权的保护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信息社会的隐私权具备了不同于传统隐私权的特点,对于隐私权的保护也需要采取多样化的手段,以应对信息社会中隐私权保护所面临的隐私侵权严重、行为规范与伦理道德缺失等问题.信息社会中的隐私权保护,既需要完善立法、建构隐私权保护的综合体系,也需要保护个人隐私的技术进步、行业自律等的相互配合.  相似文献   

9.
个人信息保护法已形成草案,立法程序正在推进中。从孔子的"非礼勿听,非礼勿视"开始,中国人应该就有了隐私保护的意识。在法学学理上,隐私权保护的隐私,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其中私人信息和保护是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方面。只要不涉及公共利益问题,任何人的私人信息都应当得到保护,侵害私人信息构成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0.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中的信用基础制度,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目标。平台企业参与的信用治理是中国式现代化指引下的治理创新,始终在国家顶层设计中占据重要地位。随着平台企业成为信用治理的关键枢纽,个人信用保护面临信息处理边界不清和信用制度利益失衡的困境。必须仔细探寻个人信用保护困境背后的理论根源,防止信用共享共治异化为信用管制。现行信用法律制度在权利归属、程序设计、责任机制方面均存在空白,导致个人信用仅构成一种反射利益。传统权力制约范式难以回应数字时代的个人信用保护需求,新型信息权利是解决困境的根本,数据流通规则有助于解决权利成本过高问题。应当围绕个人在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体系,完善数据流通规则,重建个人信用保护的法律框架。首先,必须明确界定信息的敏感程度及其信用评判价值功能,并对信用领域的信息处理行为适用层次化同意规则:针对有利于信息主体的正面敏感个人信息采取单独同意与资格准入规则,适用责任规则;针对不利于信息主体的负面敏感个人信息一般采取禁易规则,基于公共利益目的除外。其次,信用领域数据流通的商业实践要求转向行为风险规制模式,实施以合同为中心的支配规则,适当运用特别规则强化个人信用保护力度。其中,平台与经济组织之间的数据流通应当在同意规则以外,增设标准合同文本、平台责任强化、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三类倾斜性保护措施。平台与行政部门之间的数据流通应当确立以主体责任和救济机制为关键内容的流通秩序。  相似文献   

11.
如何保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是征信立法的核心问题之一。欧盟各国在《欧盟数据保护指令》的统一指导下,制定了在具体规定上各具特色但总体原则一致的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法,其在信用信息的采集范围、采集程序、保留期限、使用目的、跨境流动的法律约束以及信息主体的知情权、异议权等方面的规定值得我国借鉴,建立我国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制度应遵循平衡保护、直接保护、可操作、权责分明等原则。  相似文献   

12.
个人信息自动化处理技术能大量存储个人信息、整合诸多个人信息片断以及给第三人获取个人信息创造便利条件,属于对个人人格和财产具有较高加害危险的领域。因此,有必要在此领域引入以信息禁止原则为出发点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原则上禁止收集、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除非得到信息主体的同意、符合法定事由或者具有其他合法利益;收集个人信息时的目的限制了日后的处理和利用行为。另外,在这个高度危险领域,应当赋予信息主体干预信息处理过程的权利,具体包括:查询权、更正错误信息的权利、删除错误信息的权利等。我国未来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应当将上述严格的保护规则限定在个人信息自动化处理行为上。  相似文献   

13.
随着信用卡的普及以及信用卡共享信息系统的逐步建立,持卡人的隐私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在信用卡核发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个人身份信息和信用卡交易信息因涉及隐私权均应依法加以保护,但我国对持卡人的隐私权保护在立法方面、申领合约方面和举证方面尚存诸多不足之处。为此,文章在借鉴欧美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相关立法和司法保护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持卡人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14.
微小客户尤其是其中的原生态客户期待与小微银行建立初始借贷关系,获得规范的信贷服务;小微银行具备洞察微小客户软信息的优势,同样期待向微小客户提供适宜额度的贷款,实现自身的精准定位与错位发展。基于微小贷款供求双方效用最大化,纳入微小客户人品软信息、客户经理信贷技术水平的微小客户贷款授信额度模型表明,对有真实生产经营性贷款需求的微小客户,存在适宜贷款额度。微小客户人品软信息对适宜贷款额度的确定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且这种影响在经营状况一般和资产不足的微小客户中更为明显;客户经理信贷技术水平对适宜贷款额度的确定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且这种影响在人品一般和原生态的微小客户中更为明显。小微银行可从信贷技术培训和软信息挖掘方面提升自身业务能力。  相似文献   

15.
在当前积极推进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创新的背景下,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构成了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当前的社会信用体系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地方保护主义及部门保护主义的体制性问题。对此,一方面需要完善政府主导的个人及企业信用信息库建设工作,强化各级政府及司法部门的监管职责及法律惩戒;另一方面则需大力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及商会组织,特别是对于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的信用管理,必须要借助于地方性的行业协会及商会组织治理,与国家及市场有所区别而又良性衔接的社会性行业治理是未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中心要旨之所在。  相似文献   

16.
人身损害赔偿债权,是指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有致伤、致残、致死的后果以及其他损害,为了弥补所受损失,被侵权人要求侵权人予以赔偿的权利。与企业有关的人身损害赔偿债权有的具有单个债权数额相对较小、涉及人数较多、非基于自愿产生、损害结果显现滞后等特征。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时,该类债权往往在债权人会议中处于弱势地位,获得的清偿机会受限,所获清偿比例也极为有限。对该类债权应该予以特别保护,对该类债权的特别保护主要基于人身权优于财产权以及该类债权产生的非自愿性。  相似文献   

17.
学分制中选课信息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选课制被公认为是学分制的基础和关键因素,决定着学分制的真实价值与生命力,而选课信息问题却关系着选课制的真正有效实施。从此出发,探讨选课信息问题在学分制中的地位和作用与影响、有效的选课信息指标体系、解决选课信息问题的指导思想、原则与措施,以实现降低选课成本,保证学分制能真正、切实、有效、更好的推行,促进教学相长和整个教学质量与水平的不断提高及教学改革的有效进行。  相似文献   

18.
随着信息社会中各种个人信息侵权案件的大量发生,传统民事法律将个人信息置于隐私权之下的保护模式已越来越不能满足人们对个人信息利益保护的要求。个人信息侵权符合民事侵权行为的法律构成要件,因此,应将个人信息权确立为一种新的民事权利,而且应在遵循合法原则、告知原则、安全和完整原则和利益平衡原则基础上完善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制度,建立包括辅助侵害责任和代理责任制度和信息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内的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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