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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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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独立不仅指法院整体的独立,也包括法官个人的独立。而由于审判理论的欠缺、制度设置的不足和法律规范的误读,在我国司法独立仅指法院的独立。这其中制度的建设完善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应从审判制度、审判组织、司法行政制度、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等方面来保障法官独立。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的司法理论和实践中,对居于法院核心地位的审委会制度一直存在两个认识误区,它们都关系到我国司法独立性问题,必须予以澄清。其实,我国审委会制度的存在并没有影响到法官独立审判人格和法官对案件的决定权,审委会制度特别是审委会对案件的最终决定权与司法独立不存在必然冲突;而审委会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则严重影响了法官的独立和司法公正,其不应当在审委会制度中确立,其中可引入法官不当行为惩戒制度和法官全面评议制度,以保证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3.
论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闻舆论监督要求司法审判公开进行 ,要求对司法审判进行公开评论和报道 ;而司法独立则要求法官审判案件独立进行 ,不受任何组织、个人的干涉 ,包括舆论的干涉 ,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之间的二元悖论由此产生。但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冲突 ,并没有本质的、不可避免的、不可调和的对立和矛盾 ,也不存在所谓必然层面上的冲突。只要对二者发挥作用的范围和方式进行合理的调整和配置 ,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是能够和平共处的 ,在二者之间是能够形成良性紧张、保持合理张力的理性态势的  相似文献   

4.
法国类属司法部和最高法官委员会的混合型法院管理模式。司法部对法院行政事务的集权管理有利于法院整体独立以保障司法权中央化;最高法官委员会对法官任命、晋升和纪律监督的管理有利于法官个体独立。法院审判职能和管理职能的双重组织属性和二元异质性的法院内部管理结构有利于司法权力高效、公正行使。我国司法改革应深化最高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决策权以构建有利于法院整体独立的法院管理体制,建立法官自我施加的标准和同业集体监督控制的法官委员会制度,再造区分法院审判和管理双重职能和异质性的我国法院组织内部权力配置结构。  相似文献   

5.
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地行使其审判职能,关键是要厘清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权限,对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职责进行合理分工。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的职责界分,应当以法院事务分类为前提,并按照法院事务的不同性质进行人员的分工。通过对审判事务的性质进行分析,明确核心审判事务和辅助审判事务的区别及相应的职责要求,进而对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职责分工进行重新调整,科学建构法官与辅助人员权责配置模式。  相似文献   

6.
司法对人权保障需要几个环节,即接近司法的机制、程序保障机制、司法环境“净化”机制。民事审判与人权保障是紧密联系的,主要表现为:程序权利、实体权利内在一致,人权的存在是民事审判的前提,民事审判为人权保障提供发展空间。当前民事审判中人权保障还存在不尽人意之处,如法院内外不适当的引导,司法权威和法官胆略不足,制度障碍造成人权保障失衡,观念错位导致民事权益保障不力等等。因此,需从推动民事审判改革、提高法官司法能力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7.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本文以"药家鑫案"为视角,从"媒介审判"与舆论监督的关系谈起,通过分析民意与司法独立的内在联系,指出将"媒介审判"回归舆论监督、法官严格依照真正表达民意的法律进行司法裁判是实现司法独立的必经之路。而只有实现司法独立,才能达到司法公正的最终目的。  相似文献   

8.
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以英美法中的“法律的正当程序”为直接理论依据。基本涵义包括,法官不是政府的工具;法官应当相对独立于法院;法官还必须独立于自我。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其中,法官独立居于核心和根本地位,对审判独立或司法独立起着决定性和支撑性的作用。审判独立植根于法官独立。而司法独立源于“人类对自身的恐惧”,是一种为防止集权而进行的制度设计。但审判独立或司法独立本身并非目的,它的终极目的是实现审判自由,即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要实现法官行使审判权独立,一方面要借鉴世界各国司法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从制度上完善我国的审判制度。这是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9.
“独立审判”是一个重要的司法原则,其实现必须做到以下两点:一是重新定位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及法院内部的关系,以实现法官职务独立,如重新定位法院与党的关系;法院与立法机关的关系;法院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法官与审判委员会、庭长、院长之间的关系等;二是努力为法官提供职务保障,实现法官人身独立,这主要涉及法官的任免、工资、学习、培训等方面。  相似文献   

10.
中国司法在法院审判组织方面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以确立现代司法为目的和根本要求,将法院内部与现代司法原则相悖的审判组织关系结构变革为以保障审判组织和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为目标的审判组织关系结构。应该按照审判独立的要求建构合议庭内部与外部的合理关系结构,以真正有效发挥合议庭的审判功能;应该在法院审判组织改革的整体性框架下,选择更宽阔的视野讨论审判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以符合现代司法的建构与运作要求实现审判委员会自身的制度变革。  相似文献   

11.
审判中立和审判权威是司法公正的要求,也是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之间形成必要制约的需要。审判中立与审判权威是互相促进的两方面。科学公正的诉讼结构是审判中立和审判权威的内在制度保障,而司法独立则是外部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2.
司法公正需要审判独立和对审判权实施监督两方面的共同支撑。根据我国的政治体制和司法现状,检察权对审判权的监督必不可少,检察监督与审判独立之间既相互冲突又相互统一。在改造抗诉监督制度时,必须坚持“不损害独立审判权”的底线,把抗诉理由的标准由“确有错误”修改为“认为有错误”,把抗诉范围限定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的案件和“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并对抗诉期间和抗诉次数作出严格限制以维护审判结果的终局性和权威性。  相似文献   

13.
国际公认的司法独立包括司法权的独立、法院的独立和法官的独立。其中,法官依法独立审判是核心内容。国外宪法一般直接将司法独立规定为:法官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我国宪法的规定与国际社会有较大的差距。这种落后的观念是导致我国司法不能独立的首要原因。因此,在我国要实现司法独立与法治,应首先完善宪法确立与国际社会一致的司法独立观念。  相似文献   

14.
行政诉讼异地审判的出现虽说只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小小的变动举措,但它却包含着司法为民、司法独立和程序正义等几方面的诉讼价值观,异地审判以中国式的方式诠释了诉讼法律价值在中国的地方性特色和特殊内容。  相似文献   

15.
董必武同志的法律思想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律教育、法学研究等诸方面,对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研究董必武司法思想中关于司法独立的内容,以期对当前司法改革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6.
审判独立及对审判权的监督作为司法运行过程中的两种现象,其对立冲突是客观存在的,但这是表层次的,在深层次上,两者之间具有高度的和谐统一关系,具体表现在:人民权利是两者共同的逻辑起点;司法公正是两者共同的价值追求;法治实践是两者统一的现实基础;审判程序是两者和谐结合的共同场域。在司法改革进程中必须充分认识到审判独立与对审判权监督之间的统一性。  相似文献   

17.
"媒体审判"是指因媒体报道和评论案件审判,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从而影响审判结果的现象。媒体报道案件审判是确保新闻自由权的正当行为,具有监督司法审判、确保司法公正的作用;但是媒体如果对案件过度炒作,超越了合理的界限,就会误导舆论,影响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因此,既要充分保证新闻自由,保证新闻监督作用的发挥,又要采取一些技术上的措施,防止审判结果不公正情况的发生。  相似文献   

18.
作为一项基本原则 ,司法独立是由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学说派生出来的。其基本内涵包括 :司法机关的组织系统独立 ;法官依法独立审判案件 ;法官的资质和身份有可靠的法律保障等。而目前我国的司法面临着诸多因素的困扰而不独立。要实现我国的司法独立 ,应改革我国目前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机关内部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法官的资质和身份保障制度等  相似文献   

19.
司法独立形态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司法独立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司法公正、走向社会正义的重要途径和保证。它与法律运行的特点、方式,以及法律规范调节社会关系所形成的结果有关。司法独立的实现,需要具备某些前提条件和必要的制度环境。司法独立作为一项法治原则,具有某种局限性。司法独立是引导和保障司法公正的途径和手段。实现司法独立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但不是司法改革的全部内容。  相似文献   

20.
“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基本治国方略。为了实现这一目标 ,必须进行司法改革 ,确保司法公正。而司法公正的前提是法院真正做到依法独立审判 ,不受其他机关和个人的干涉。当前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尤其是地方保护主义和裁判不公这两个久治不愈的顽症 ,无不与审判缺乏应有的独立性相关联。因此 ,保障审判独立已成为推进我国司法改革的核心与关键。审判独立与审判监督是对立统一体 ,审判独立并不排除社会对审判活动的了解、监督与制约 ,但是任何审判监督制度的建构必须以维护审判独立为前提 ,否则就有可能背离该制度设置的初衷 ,而走向其对立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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