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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法律推理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方法,在我国司法工作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我国的法官所进行的司法审判工作,其实就是在演绎推理的框架内进行的,这尤其体现在作为司法审判的结论——判决书的撰写上。法官审判工作的整体就是一个司法三段论的过程。只是由于我国现存的法律教育体系中缺乏必要的法律方法的指导,绝大多数法官意识不到自己所进行的审判工作与法律推理方法之间的联系。本文正是从我国审判工作的实际出发,论述了法律推理的含义,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以及对司法工作的重大意义等问题。  相似文献   

2.
法律方法对于法治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司法过程中,法律方法的适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个案正义的实现。虽然对于法律方法的适用都要站在维护法治的立场上,但是由于不同的立场对于何谓法治有着不同的理解,例如司法克制主义推崇形式法治的立场,而司法能动主义则坚持实质法治的立场。因此基于不同的法治立场对于法律方法的适用可能会对法治的实现在实质上有着不同的作用,甚至有害的作用。基于新形式法治理论,我国现阶段法律方法的适用应该坚持统合司法克制主义与司法能动主义关照之下的法治立场,因为这两种立场本身都是为了维护法治这个目的和立场的,没有必要非此即彼,但是在实际的过程中,必须有一个限度,而这个限度则是由形式法治的立场所决定的。这种法治立场并不是一种泛泛而谈的纯粹理论性的研究,而是一种面向司法过程的法治立场,是我们运用法律方法的原则问题。法律方法的法治立场的确立,有利于我们在司法操作的层面更好地实现法治,这与政治或是国家意义上的法治立场是不同的,是一种面向司法实践的法治立场。  相似文献   

3.
在司法中民间法与法律方法的勾连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随着学界对民间法研究转向司法实践,民间法与法律方法的勾连问题不可避免地成为民间法研究中重要的内容.正是在法官对大小前提的建构过程中,民间法与法律方法的勾连成为一种可能,与此同时也为民间法司法运用提供了方法上的支持.具体而言,民间法可以通过法律发现进入司法,作为法律的解释源进入司法,通过利益衡量补充法律漏洞,作为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以及作为法律论证的理由.深入研究民间法与法律方法的可能勾连,有利于建立起本土化的法律方法论体系,从而促进法律方法论学科的建设.  相似文献   

4.
“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是正确的政治决定,人们非常重视诠释它的政治意义.然而,仅关注法治方式的政治意义是不够的,还需要重视法治方式的法学、法律意义.因为,“社会矛盾”在执法、司法领域表现为“具体矛盾”,具体矛盾的解决需要倚重法律方法或法律思维规则.在缺乏法治启蒙的背景下,需要改造政治社会学意义上的法治方式;塑造教义学法学意义上的法治方式.教义学法学意义上的法治方式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指导,以法治中国建设为目标,以遵守法律规定为前提,强调尊重执法、司法的规律,反对权力的绝对化,倡导行为主体要像律师那样思考,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拓展法治.  相似文献   

5.
清代司法实践中的推类方法与民间规范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将民间规范引入司法过程以正当化案件裁决,是和谐司法的内在要求。清代司法官运用推类方法,将民间规范引入司法实践中以填补法律漏洞,正当化案件裁决,这对和谐司法的建设,具有借鉴意义。当下将风俗习惯运用于司法实践,在运用类比推理解决疑难案件过程中,必须借鉴推类方法的优长之处,以弥补类比推理的不足之处。唯有如此,才能弥补法律漏洞,解决疑难案件,提高判决的正当性和说服力,才能真正将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结合起来,达致司法和谐。  相似文献   

6.
由于成文法自身的固有缺陷,法律方法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有其必然性。法律方法在司法实践中可以促使司法活动理性化,能够解决疑难案件,促进法律的正确适用,并能防止法官司法的恣意,实现看得见的司法公正,使民众树立法律信仰,从而有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但法律方法也存在着自身的工具性、运用中的不确定性及异化的可能性等方面的局限性。应该通过加强法律方法的教育和培训、保障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对司法的充分参与、完善判决理由的公开制度和案例指导制度来保障法律方法在司法中的合理运用。  相似文献   

7.
在法学研究的取向上,分析实证法学将实在法作为研究对象,建构了兼顾科学性与逻辑自足性的法律体系。这为法官从体系性的法律中发现裁判规范预设了前提。在思维模式上,该学派融决断论与规范论思维于一体。在具体司法方案的采用上,分析实证法学虽然向“创造法律”投去了羡慕的目光,但是一直秉承着“发现法律”的司法策略。这对于时下的我们而言,一则要恪守规则至上的司法理念,二则要贯彻发现法律的司法方法。  相似文献   

8.
司法解释的多维互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婚姻第三人遗赠纠纷案的司法判决显示,法官的主观思维方法是法律/司法方法的决定因素。法官与法律文本之间的关系并非简单的客观主义适用论,而是主客观相统一,遵循法律解释理论。而法官与司法参与者的关系则是遵循合理性原则和理性交涉的法律议论关系。法官的司法解释过程体现出了多维因素的互动与合作而非仅限于法律文本的简单适用。由此可知,通往法治社会的关键在于法律方法与司法理念的革新。  相似文献   

9.
中国古代司法判决的修辞方法与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古代司法判决中的修辞不是法官故意炫耀的文学技巧,而是作出令人信服的论证和寻求合理性判决的方法。以修辞作为司法判决的说理方法是法官的理性选择,修辞方法在实现司法功能时并未让法律陷入不确定性之中。法律修辞是法律人在充满价值冲突的具体案件中作出合理法律判断的重要法律方法,在价值多元的现代社会,蕴含着人文主义的修辞方法应当被重新记起。  相似文献   

10.
在中国的语境下,能动司法与法条主义适成反对。一方面,这种显见的对立使得司法在裁判方法上顾此失彼,陷入了两难的困境。另一方面,法条主义与能动司法的理念与方法也急需进一步澄清。利用法律论证的理论资源,透过一种"整体性"的司法裁判思路,或可使法条主义与能动司法在方法论上得到一定的"协调",走出这一司法困境。同时,这也为提出"弹性"的法条主义和解明能动司法的界碑提供了可行的方案。  相似文献   

11.
我国司法机关的权威性不足,成为影响司法独立和裁决得不到有效执行的重要原因之一。英美国家的藐视法庭惩罚制度是较成熟的保障司法权威性的制度,在其司法体系运作中起到了重大作用,我国应引入这一制度,以解决因司法机关权威性不足而导致的干扰司法程序、执行难、法律白条等现象。  相似文献   

12.
法律方法及其运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律方法近几年来逐渐在我国法学界和实务界引起重视,究其原因,是其对法治所具有的积极推动意义。法官只有借助于各种法律技术和法律解释方法,才能把成文法和司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疏通由法律规则到个案判决的转换过程。综合来看,可以将法律(解释)方法分为四类:狭义的法律解释方法、法律漏洞补充方法、不确定概念的价值补充、利益衡量。面对模糊不清的法律,一般来说,应按照文义解释、论理解释、比较法解释和社会学解释的先后排序,考虑各种狭义解释方法的运用;对于存在空缺结构的法律,需要运用法律漏洞补充方法;对于不确定的概念,则要进行价值补充;在以上各种方法的运用中,可以综合进行利益衡量。在我国当前国情下,重视法律方法的运用对于法官判案有着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3.
司法独立与司法监督之程序和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现司法正义是司法独立与司法监督共同追求的价值。然而 ,司法独立与司法监督在操作技术层面上却有着尖锐的对立和冲突。在司法独立的基础上实现有效的司法监督 ,在司法监督中保障司法独立 ,是法治追求的理想境界。在法律程序领域 ,程序的正当过程以及它的公开与开放、抗辩与交涉、分化与制衡等运作特点 ,将二者有机地兼容起来 ,从而使司法独立与司法监督在程序中实现了和谐  相似文献   

14.
尽管司法公开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热议的焦点,日益受到各行各业人们的热烈讨论,但司法公开首先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深入分析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司法公开的内涵,才是展开其他各种相关议论的基础。对此,从宪法、组织法及司法解释这三个不同的层次和角度,分别探讨与司法公开密切相关的核心宪制结构、影响司法公开规范效力的组织立法缺陷以及司法权力分支本身为司法公开的有效实现所作出的改革和努力。期以一种至少是学理上的法规范释义,透视制度运行当中可能存在的法理想、法不足与法前景。  相似文献   

15.
当前不少法官撰写法律文书时有意识地减少说理的比例和频率,法官“不会说理、不敢说理、不想说理”的现象正在“稀释”法院规范裁判文书释法工作的效用。裁判文书说理有助于提高裁判的可接受性,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权威,助推司法系统的改革和进步。从构建裁判文书说理标准与质量的体系、建立裁判文书专业化转型激励机制、法官法律技术方法培训常态化等三个方面提出强化裁判文书说理的路径建议。  相似文献   

16.
提前介入制度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有其存在的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其必要性.对刑事侦查的质量和刑事诉讼效率的提高越来越凸显其重要作用。提前介入制度与侦查保密制度、回避原则的冲突之处,是可以解决的,这有待在制度的设计上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我国法律和法治实践的发展,应运而生的我国法律方法研究也从蹒跚学步日渐迈向繁荣成熟,在学理建树、学术影响、教学影响以及实践回应等方面,皆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此同时,它还存在创造不足、自我重复、逻辑欠缺、闭门造车等诸多不足.因之,设法从规范为主、兼顾事实,司法为主、兼顾其他,制度为主、结合学说,法律方法为主、兼顾法学方法等方面出发,以寻求补足之,是构建主体在场的我国法律方法论的必要举措.  相似文献   

18.
司法要不要考虑民意,与如何看待司法理性有关。从功能理性的角度分析,司法与民意之间的关系就是在司法过程中准确地界定法律规则和民意的地位与功能,使其能够在各自范围之内得以适当的发展。分析我国司法实践中民意对司法产生的效应和影响,提出通过养成法官公共理性、以正当程序疏导民意、认真对待公民诉权等措施对其予以规范,从而培育司法的功能理性。  相似文献   

19.
法律文化学是法学一重要分支学科,在非法学专业的法学教育中,将法律文化学教育渗透其中并与之融为一体,建构以提高法律文化素养为主导的教学模式具有极重要的现实必要性。法学教育过程,实质就是一个法律文化学教育的过程,教师正是通过此过程来帮助学生提高法律文化素养的,其可行性路径主要包括运用法律文化比较的教学方法、加强以提高法律文化素养为主导的教学模式、采用现代教学手段和提高教师自身法律文化素养四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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