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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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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的产生及发展有经济、伦理、社会以及思想文化等方面的根源。从积极和消极两方面对“亲亲相隐”制度的价值进行理性分析,“亲亲相隐”制度在当代仍然具有其独特的刑事立法价值。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有必要也有可能在刑事法制中适当引入“亲亲相隐”制度,这既是继承我国法制传统中相隐制度的合理成分,也符合当今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  相似文献   

2.
文章从中国古代的“亲亲相隐”制度入手,着力研究“亲亲相隐”制度的内在合理性,认为:在当代中国,如果要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度、信任度的提高,加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必须明确规定亲属作证的制度规范,改革中国现有的证人制度,加强证人的人权保障,实现程序法治。  相似文献   

3.
试论“亲亲相隐”与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亲亲相隐”是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一个典型特征。其原则起源于春秋时期,发展于两汉与隋唐,巩固于宋明,延伸至中华民国。亲亲相隐是传统宗法社会中亲属间人身相互依赖关系的集中体现,是儒家道德法思想在封建社会的应用,是中国特定人伦背景及社会实存共同作用的结果。亲亲相隐原则的产生有其特定的社会价值合理性,人们应站在“社会场”中对其进行正确的评价。  相似文献   

4.
在古代中国,亲亲相隐原则萌芽于先秦儒家。作为一种法律思想,亲亲相隐原则最能反映儒家“亲亲尊尊”的伦理实质,其实质是一种“权”,其目的是一种给以血缘亲情一定的自由空间,将一定范围内的法律权力授权给家庭。从法伦理意义上说,亲亲相隐原则是儒家仁爱精神在外扩展过程与法律规范发生冲突时的一种选择。同叶,也赋予法律一定期待可能性,即在国家法律制度体系中给予血缘亲情一定的自由空间,这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而且可以软化国家法律的残酷性。  相似文献   

5.
现行刑事犯罪司法追究过程要求亲亲互证,这与我国自古以来重亲情人伦的社会传统不太吻合.本文认为,刑诉法应借鉴中国古代“亲亲相隐”的法律思想及外国立法中的类似规定,并从“容隐权”的性质、近亲属主体的范围及限制罪种的适用等方面重建“亲亲相隐”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亲亲相隐”持否定态度,但“亲亲相隐”精神并不必然与现代法制相违背。许多现代国家的刑法中存留有“亲亲相隐”的条文,一些国家的刑诉法中也有一些“亲亲相隐”的规定。将我国传统法文化中“亲亲相隐”的有关理念引进现代法律制度中,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亲属免证制度,有益于关照传统,维护亲情,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7.
亲亲相隐制度是我国古代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和伦理原则,在古代社会中长期存在,主要是由中国古代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等级制度决定的。该制度从自然伦理层面看,体现了对人性的尊重;从社会伦理层面看,体现了经权相济的思想。亲亲相隐制度对我国建立现代的法治社会和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思想价值。  相似文献   

8.
“亲亲相隐”的讨论在哲学领域和法学领域有所不同。哲学上 ,它与终极关怀意义上的完备德性原则相悖 ;而法学中 ,司法过程必须充分考虑到“亲亲相隐”的现实性。“亲亲相隐”的基础是“亲亲为大”的“亲亲”原则 ,这种原则只是人生的初级的必然和偶然原则 ,应该在反思后 ,进行超越。以情感为基础的仁、义、礼、智、信的儒家道德序列 ,现在 ,应该颠倒过来 ,建立以信和智为基础的新道德。  相似文献   

9.
“亲亲相隐”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规定的一项义务,其对应的是被容隐的权利,当代西方法律制度中的拒绝作证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对应的是国家不得强迫公民来证明其亲属有罪的义务,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亲亲相隐不能适用于当代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0.
在社会日益复杂的今天,我们应当如何对待“大义灭亲”与“亲亲相隐”?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今,我国学界对孔子的“亲亲相隐”论进行了比较激烈的争论,多数人肯定“亲亲相隐”论,并给予其重新解读。其反面“大义灭亲”则应当冷静对待。从伦理学理论上看,“大义灭亲”与“亲亲相隐”的矛盾就是“孝”与“公正”的矛盾,需要在一个对“孝”与“公正”的关系有明确界定的、科学而成熟的规范伦理学理论指导下,才能够获得正确的答案。但当今,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还没有这样的伦理学。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基于存在主义哲学、康德的道德定然律令和柯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处理“大义灭亲”与“亲亲相隐”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亲亲相隐制度源于儒家思想,其合理性基础是人性的根本需求,当行为人面临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冲突时,法律是不能强人所难的。顺应当下构建和谐社会之需要,解读亲亲相隐制度的合理价值蕴涵,并借鉴国外刑事法的相关规定,重构亲亲相隐制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我国的亲亲相隐制度源于儒家思想,其合理性基础是人性的根本需求.当行为人面临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冲突时,法律是不能强人所难的.顺应当下构建和谐社会之需要,解读亲亲相隐制度的合理价值蕴涵,并借鉴国外刑事法的相关规定,重构亲亲相隐制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亲亲相隐”制度是我国传统社会的一项重要的法律思想,是传统社会中礼治与儒家文化相结合的产物。而在当代许多国家都普遍设立了关于亲属间相容隐的制度时,这一制度在我国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领域却是一个空白,但完善这一制度又是必要的。文章通过对传统“亲亲相隐”原则在制度和理念上的分析,得出在传统与现代的法律理念之间,要重构“亲亲相隐”制度,应如何考虑对建构这一制度在思想基础上的取舍。  相似文献   

14.
现行刑事犯罪司法追究过程要求亲亲互证,这与我国自古以来重亲情人伦的社会传统不太吻合。本文认为,刑诉法应借鉴中国古代"亲亲相隐"的法律思想及外国立法中的类似规定,并从"容隐权"的性质、近亲属主体的范围及限制罪种的适用等方面重建"亲亲相隐"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5.
文章通过对"亲亲相隐"原则历史嬗变的考察,提出"亲亲相隐"原则存在的合理性,认为"亲亲相隐"不仅符合现代刑事法的谦抑主义思想,而且体现了现代刑事法保障人权价值追求,在现代设立这一制度也有其现实可行性,最后,提出了在我国构建现代容隐制度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6.
"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的一项法律制度,它肯定了亲属之间相互隐匿罪行的正当性,符合中国古代礼法并用的律法特点。然而在现代法治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对权利的维护,法律成为维权最重要的依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现代司法制度的基本要求,如果将"亲亲相隐"法制化,则意味着,在现代法律中血缘亲情将成为能够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因素。如此一来,司法何以体现公正,如何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将"亲亲相隐"法制化的观念是不可取的。  相似文献   

17.
中国古代“素亲相隐”是一种亲情伦理立法,东西方主要国家法律都确认由亲属身份而自然获得的某些例外特权,这是一种亲属权利立法.中国刚刚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又重新将“亲亲相隐”制度引入其中,从人权角度看,体现了中国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8.
“亲亲相隐”是我国传统法律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在我国法律中存续两千多年。作为我国封建法制的一部分,亲亲相隐有其固有缺陷,但也有合理性,我过现行立法将其全盘抛弃是偏颇的,应在批判的基础上加以借鉴。  相似文献   

19.
作为与伦理最为接近的一门法律,刑法与伦理规范具有天然的亲缘关系,“亲亲相隐”制度是我国古代立法者解决情法冲突的立法典范。洗钱犯罪具有财产的流转性和隐蔽性两大特征,近亲属成为洗钱的最佳人选。然而亲属间的洗钱行为多出于亲情考虑,洗钱者面临着“忠孝难以两全”的选择困境,法律应上承天理下顾人情,在一定范围内容忍人性的弱点。无论从理论还是从现实的角度看,对亲属间洗钱行为的处罚都缺乏刑罚的有效性。但“亲亲相隐”制度在洗钱罪中的引入必须受到一定限制,主体上应仅限于直系亲属之间,主观上必须以维护亲情为目的。  相似文献   

20.
刘清平教授对我提出的“亲亲相隐是非善非恶的可容行为”的观点不予认同,且从此观点的理论基础即道德价值四分框架、立论论述和现当代的普遍立法主张等三个方面进行否证。但是,由于他第一方面用于否证的四个理据均不能成立,第二方面用于否证的分析批判是出于误判和误解,第三方面用于否证的论点及论证明显错误,所以整个否证未获成功。由此说明我之前关于“亲亲相隐是非善非恶的可容行为”的立论是有效的。现在还可以再补充一个论证,即知亲犯事情境属于维系亲情与维护社会正义不可兼顾的道德困境,由于此时无论是选择其中的哪一个都属于履行道德义务,所以即便是积极亲亲相隐,也不属于不当的恶行。尽管刘教授的否证未能奏效,但其机智的诘难也显现出我原来的论述中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欠缺之处,同时也推进了彻底解决亲亲相隐悬案的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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