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线诉讼中的当事人程序选择权既源于当事人主体性理论,也源于诉讼程序的多元化和精细化为其提供的外在空间,法院在线上诉讼中经历着从"场所"到"服务"的基本理念变革也要求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从权利主体来看,在线诉讼中的程序选择权是各方当事人都享有的诉讼权利而不是专属于某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从利益性质来看,它是程序性诉讼权利而不是实体性诉讼权利;从行为效力来看,它是程序性形成权而不是程序性请求权。按照不同分类标准,可以将其分为概括性程序选择和具体性程序选择、合意性程序选择和单方性程序选择、积极性程序选择和消极性程序选择、事前程序选择和事后程序选择。《在线诉讼规则》虽然对不同类型程序选择权的适用范围、运行机制、法律效力等予以规定,但仍然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
《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再审程序存在缺陷,修改后更加强调程序正当性的重要性,如强调了质证的程序价值,管辖法院和审判主体的合法性与结果正当化之间的关系以及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与程序正当化之间的内在关系,尤其是当事人对诉讼的参与权和辩论权。  相似文献   

3.
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设的"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适当扩大了和解程序的适用范围,部分公诉案件被纳入和解程序。这对于规范司法实践,保证案件处理效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都具有积极意义。但无论是从新法对刑事和解理念的重视程度以及刑事和解可以适用的案件范围来看,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与司法实践中已广泛开展的刑事和解活动还有一定差距。在对新法刑事和解三条规定解读的基础上,在准确把握刑事和解制度的主旨前提下,分析了新法对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制度设计之不足并展望完善之策。  相似文献   

4.
早期中立评估制度起源于美国,是美国众多司法ADR方式中的一种。早期中立评估制度对于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节约国家司法资源以及缓解诉讼迟延具有重要意义,对我国民事诉讼改革,尤其是民事审前程序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5.
《江西社会科学》2013,(9):143-147
小额诉讼制度是我国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大突破,然而,该制度仅规定了一则条文。我国台湾地区小额诉讼程序独立于简易程序,二审为法律审,该程序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采取低成本高效率的便民措施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来保证实施。我国大陆地区在小额诉讼程序的模式选择上应汲取台湾地区的实践经验,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与简易程序分立;尊重当事人的主体地位;赋予当事人提起救济的权利;受案范围需要予以类型细化;制定具体的非讼化以及便民措施,并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的宣传力度;制定保障小额诉讼程序高效运作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6.
白彦 《社会科学家》2007,(3):97-101
刑事再审程序作为法律救济的特别程序,其设计是否科学,直接关系着国家刑罚权实施的公正性以及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保护。然而,司法实践中我国刑事再审程序的实施效果却未尽如人意,究其理论根源还在于其诉讼价值理念存在较大的缺陷。因此,本文着重从理论上阐明了再审程序与司法公正和诉讼效率的关系,具体分析了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价值理念之不足,进而提出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兼顾公正与效率,在公正的前提下实现最大的诉讼效益的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7.
民事司法解决的是私权争议,因而在程序正义的现代司法理念中,当事人程序自主成为其核心要素。程序自主既指当事人启动、参与程序的自主,也包括自主参与程序的有效。程序自主的正价值主要表现为:彰显司法民主、通向实体正义、技术化解社会矛盾。但程序自主也有其自身局限,程序自主可能会导致诉讼效率低下、当事人实质不平等、诉讼隔阂及程序不安定等问题。随着自由主义思潮的衰落,世界民事司法正在从过分尊重当事人程序自主向适当强化法官的诉讼指挥权转变。对比分析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与司法改革,一方面,受传统诉讼文化的影响,程序自主在我国尚未得到足够重视,职权色彩依然浓厚;另一方面,在改革的潮流中,也存在放任程序自主、疏于诉讼指挥的现象。因此,衡平程序自主权与诉讼指挥权之间的关系,是我国修改民事诉讼法应当贯穿的基本理念。  相似文献   

8.
第一审程序是整个民事审判程序的基础,充实第一审程序,有利于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有利于提高法院民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当下,有必要通过完善民事诉讼的程序规则,使法官和当事人协同促进诉讼来加强第一审程序.向后挪动允许当事人提交证据资料、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的时间界限,允许当事人提起预备之诉,强化法官的阐明义务,坚持"适时提出主义",是强化第一审程序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9.
我国对小额诉讼制度的改革探索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总体上循着"试点——修法——再试点——再修法"的改革逻辑不断推进。改革突出了应对法院"案多人少"审判压力的问题意识,较少基于当事人立场考虑程序设计问题;突出了小额诉讼程序作为"繁简分流"司法改革一环的定位,较少对小额诉讼程序独特的功能定位和当事人必要的程序保障进行深度思考,导致制度设计的理想与现实效果发生较大偏离。我国在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应当赋予小额诉讼制度新的功能定位,不宜将其作为应对"案多人少"问题的举措,也不宜继续将其纳入"繁简分流"的改革逻辑,而应回归保障基层民众接受司法裁判权的功能定位。小额诉讼也不应是一种司法制度供给的"残次品",应从程序选择权、公正审判权和程序救济权等方面加强对当事人的程序保障,通过保障小额案件审判公正的底线,促进小额诉讼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0.
我国在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增设了小额诉讼程序,目的是提高诉讼效率、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法院负担,实现程序分流。但是,由于目前制度建构尚不完备,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导致司法实践中该制度的适用频率过低,立法目的难以实现。于此,通过对小额诉讼基本理念、运行现状及缘由的分析,企图从学理上建构起对一审终审制的救济机制和对滥诉的制裁措施,以期对完善我国民事小额诉讼程序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论民事诉讼中程序选择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程序选择权本质上属于程序人权,理论依据为程序人权保障理念、程序主体性原则及处分权主义,内容包括当事人对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权、对诉讼程序的选择权与对诉讼手段的选择权。程序选择权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适应世界各国民事诉讼发展趋势、实现民事诉讼目的、降低诉讼成本,提高程序效益和实现司法公正等实践价值。在我国立法中,程序选择权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因此,应当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改革与完善我国现行立法;增设某些程序选择权;明确法官的阐明与告知义务;明确律师的正确建议义务。  相似文献   

12.
小额诉讼程序研究   总被引:48,自引:0,他引:48  
当代世界各国在民事司法改革中实行的小额诉讼程序 ,目的既在于提高诉讼效率、减轻法院负担 ,也在于实现司法的大众化 ,通过简易化的努力使国民普遍能够得到具体的、有程序保障的司法服务。然而 ,这种程序受各国现行制度和司法实践以及文化背景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运行情况及其效果迥然各异。当前 ,中国在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 ,也开始考虑把小额诉讼程序作为一种设想或改革目标。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 ,研究了小额诉讼程序的价值、制度设计和运作中的原理 ,以及实践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分析了在中国的特定条件下引进小额程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探讨了中国民事简易程序改革中应该注意解决和避免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结婚登记程序瑕疵问题蕴涵着婚姻法与行政法的竞合选择。从婚姻法与行政法的基本理念、价值取向以及行政诉讼现行规则的视角来看,存在程序瑕疵的结婚登记行为可以确认其违法,但不应被一概撤销,以保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及其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的程序原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当事人实体法律地位的复杂性 ,并不影响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平等。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程序需求 ,应当是其生命力的源动力。诉讼空间的相对封闭性、相对虚拟性为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提供了条件 ,同时 ,这一原则对案件事实形成的意义体现了它的社会价值。探寻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的程序原理或根据 ,是从程序本位视角进行法律研究。  相似文献   

15.
论合理诉讼构造与我国刑事程序的完善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为实现刑事诉讼目的 ,国家不仅要通过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宣示刑事诉讼追求的价值目标 ,而且还要确立实现刑事诉讼目的的活动原则、程序 ,各专门机关及诉讼参与人的地位、相互关系 ,以及体现诉讼主体间基本关系的格局。这种刑事程序法律规范所确立的构成刑事诉讼的各基本要素之间的诉讼地位和相互关系 ,就是刑事诉讼的构造。建立合理的诉讼构造 ,必须以符合诉讼规律的科学理念与原则为指导。为此 ,以符合诉讼规律的科学理念与原则为指导 ,明确我国刑事程序完善的方向 ,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构造 ,实现刑事诉讼目的 ,具有十分重要的…  相似文献   

16.
日本民事再审程序中值得借鉴的几个方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日两国同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在诉讼观念和诉讼制度上存在共同之处,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在某种程度上也深受日本的影响,对于日本相似的规则凝结成的经验财富加以利用,应当是一种明智的选择。本文就日本民事再审程序所涉及的再审诉讼的程序构造,再审的法定事由,再审的补充性与驳回再审后的权利救济和再审案件的管辖等四个问题,结合我国的现状进行了一些比较和评述。  相似文献   

17.
迅速、经济裁判的基本要求与保障当事人的基本程序权利之间存在冲突、对抗的紧张关系,我国民事二审不开庭审理程序就充分反映了此两项基本要求的冲突与调和。因此,在肯定不开庭审理程序效率性价值的同时,应注意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重点应加强不开庭审理程序的公开性,合理发挥合议庭作用,保障当事人听审请求权以及当事人适用不开庭审理程序的选择权。  相似文献   

18.
量刑程序由诉讼主体之间一系列交互的诉讼行为构成,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对辩护方、公诉方、被害方以及法院诉讼行为的全面实证调查,审视中国量刑程序的运作现状.研究显示,我国量刑程序所出问题的原因既有量刑程序本身的不健全,也有量刑程序之外其他相关制度的不完善,故而中国的量刑程序需要“内修外补”.  相似文献   

19.
试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许赞 《理论界》2003,(5):80-80
从民事审前程序的性质及我国司法实际情况等多方面综合分析,我国宜采取职权主义模式下法院与当事人互动的民事审前程序。一、民事审前程序模式介绍根据法院与当事人在民事审前活动中职能划分比例的不同,现代民事审前程序大致形成了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和大陆法系(除法国外)的职权主义。英美法系的主要代表国家之一的美国,其民事诉讼实行的是对抗制,特点之一是诉讼程序由当事人双方推进,法官始终处在消极、被动的位置。民事审前程序也受此原则的制约,反映出对抗制的性质,主要表现为发现程序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即由当事人及其律师收…  相似文献   

20.
自诉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民事诉讼的特点,当事人可以撤诉,也可以和解,能从根本上解决轻微刑事案件,进而实现和平、秩序的实体价值;自诉程序在程序的设计上以当事人自主选择为主,体现了自诉尊重当事人诉权的程序价值;自诉程序省去了司法机关的侦查阶段,从而节约了诉讼资源。当自诉的上述三个价值发生冲突时,应以实体正义为基础,兼顾程序正义和诉讼效益。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