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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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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章认为明清统治者根据藏区的历史实践经验和社会现实情况,以土流参治作为藏区土司政治体制构成的基本原则与行政模式之一,构建了藏区土司地区的一种集权统治网络,并以此研究了明清时期藏区土司地区土流参治的行政建制、土司和地方各级流官的关系、土流参治的特点及其政治功能,认为藏区土司地区的行政建制以都司卫所制为主,府州县制为辅。明代土流参治,总体而言,土司由于势力较大,独立性相对较强,除了甘青藏区土司基本上受流官节制外,西南藏区土司则流官不能节制,流官形同虚设,甚至有的流官逗留省城,不敢赴任;清朝大多派往土司地区的流官不仅有职,而且有权,土司要受流官节制。  相似文献   

2.
本文追忆了作者多年前访求安多藏区一些土司家族谱的往事,对《安多藏区土司家族谱辑录研究》一书中几种家族谱的来源、收藏作了介绍,间及一些土司家族兴亡盛衰的追踪。希望这几份少数民族土司家族谱的整理刊布,能为治西北之学的同行,提供一些有价值的资料。  相似文献   

3.
试论明至清初中央王朝对嘉绒藏区的经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彭陟焱 《西藏研究》2004,219(4):33-37
明代至清朝乾隆年间对嘉绒藏区的治理主要体现在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建立土司制度,通过对土司及宗教上层的控制来实现。文章透过明清时期对嘉绒藏区主要土司的设置情况来探讨明清中央王朝对该地区的统治政策。  相似文献   

4.
金川之役结束后,清朝在大小金川实施“改土设屯”,建立起兵民番练四种类型的屯田。改土设屯后的金川地区在整体上呈现出明显的“内地化”态势,但原本受到严格限制的屯弁却随着屯番兵的频繁随征而逐渐获得世袭,屯守备不断扩张权力和权势,进而在清末民初控制了番屯各方面权力,因此被普遍视作“土司”。金川番屯“再土司化”的原因与屯制有关,但根源却是清朝统治者的藩部意识,造成行省体制与藩部体制在金川杂糅并存,使得占总人口70%以上的屯兵屯民等移民与屯番屯练因土地资源分配形成的空间区隔被固化,而番屯还在相当程度上保留了与土司制度相应的社会文化。  相似文献   

5.
李良品 《民族学刊》2015,6(3):79-84,126-128
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研究不仅存在诸多空白和盲区,而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误区,诸如土司制度具体内容、土司制度运行机制、中国土司制度与国家治理、明清时期改土归流、土司地区风俗习惯、土司制度史料整理、土司文化保护与利用、土司问题研究方法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引起重视,将会对土司问题研究及“土司学”的构建带来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6.
罗树杰 《民族论坛》2011,(7X):38-43
土司制度是历代统治者不断总结统治少数民族的经验,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俗而治的一种产物,少数民族首领在维护地区稳定和保卫边疆中具有汉族流官所无法替代的优势和作用,中央王朝依靠少数民族首领的间接统治方法同样体现了实事求是和因俗而治的原则,随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司制度已日益失去其经济基础,被改土归流实际上也是因事制宜的结果。中央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其"灵魂"可以说是"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原则的具体运用。  相似文献   

7.
元明清等朝续递国家治统,在“大一统”历史框架和地方行省管理体制下,土司制度裹挟的国家权力是影响元明清等朝与各族土司关系的根本性因素.秀山杨氏土司的军征表明,受国家权力左右和统治利益驱动,职衔较低、实力较弱的土司较职衔越高、实力越强者越不具备悖逆国家、对抗中央的实力,更有利于实现王朝国家“大一统”目标和巩固民族地区安定,明清等朝采取“众建”“削弱”举措“改土归流”,最大程度巩固王朝统治、扩张国家权威和消解土司影响.  相似文献   

8.
清代改土归流前,湘西民族区域政治格局表现为土司政治下的"以土治土"、"以土制苗";康熙年间对湘西苗疆生界的开辟,使得土司的地位和作用发生变化,促进了湘西改土归流的顺利进行;改土归流后,湘西形成了"土苗分治"的新格局,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同时也存在明显的历史局限。  相似文献   

9.
位于乌江下游酉阳冉土司,至宋以来,历代统治该地,迨至元,始封冉氏第9世冉载朝为土司,至清乾隆元年(1736年),清廷对酉阳实行“改土归流”之策,结束了酉阳冉土司的统治.其间,酉阳冉氏土官、土司传24世28人,历时607年,其中土司制度在酉阳存在了415年.酉阳历代土司为了壮大自身力量,对辖区内经济发展尤为重视,对农业、手工业、采矿业、交通建设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使辖区经济发展颇有起色.酉阳冉氏土司对乌江流域下游的开发不仅使其自身力量得以加强,日益坐大,而且对周边地区产生了巨大影响.  相似文献   

10.
马强 《民族学刊》2019,10(4):62-68, 118-119
历史上的土司制度设立之初,其辖区与经制州各有畛域,互不侵犯,即所谓“蛮不出峒,汉不过境”,土司政区的地理沿革相对稳定,大多沿袭传统地域。但随着明代后期中央王朝与西南边地民族关系的紧张及其土司之间土地的侵夺,土司辖区时有扩张与盈缩;土司政区的起源与形成有三种,世袭领地、朝廷赐封与战争扩张。明清时期西南的强势土司大多侵占吞并周邻地盘形成领地纠纷。如明代播州、容美、酉阳土司甚至公然侵夺卫所屯堡。土司之间的领地纠纷往往由地方经制州长官的仲裁与调整,而土司的领地扩张与领地纠纷引起的民族地区冲突也是明季至清代前期中央王朝大规模施行“改土归流”的重要原因之一。  相似文献   

11.
20世纪30年代中后期,云南省政府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保甲制度,并将保甲与自治合一办理.滇省最具实力的土司多位于滇缅交界的腾龙边区.官方力图以现代化、统一化的区、乡镇、保、甲(闾、邻)的层级体系重组土司区域原有的行政区划,打破传统的组织架构,进而真正实现乃至强化其对边区基层社会的控制.具备强大生命力的土司制度却一仍其旧,虽有行政权力的冲击,但其组织大厦并未因之而轰然倒塌.土司名义上成为设治局统属下的区长,可其权势依然十分强大,乡镇保甲长等职务多被土司公署所垄断.设治局下的乡镇保甲之新建制,“管教养卫”的实际影响十分有限,自治更是徒有其表.概而言之,尽管实际情形与推行保甲制度的预定目标之间尚存有巨大差距,但地方政权对社会资源的汲取能力已日趋增强.与之相对应,土司的权力也逐渐显露出萎缩的态势,基层社会业已强烈地感受到政府所施加的影响.  相似文献   

12.
西祁土司系明清时期西宁府二十一家土司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家.通过对青海东部农业区的西祁土司的文本分析和田野考察,剖析河湟文化走廊中土司家族的"王化"特征,进而探讨西祁土司族人在历次政权更迭中的国家认同与身份选择.  相似文献   

13.
元明清时期的土司制度本质上是国家对各地土司和土司地区民众进行治理的制度,土司制度符合中国历史发展规律的诠释。在“制度治理”语境下,元明清土司制度遵循制度建构——制度改革——制度运行——制度效益等一整套制度逻辑,并始终遵循这个制度逻辑和理路渐次展开,为王朝国家治理体系的丰富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奠定坚实基础。元明清中央政府土司制度治理主要是从政治、经济、社会、法律、文教等五个方面着力,以此充分显现国家治理能力。从土司制度治理的实际情况看,渐次从元明两朝的“因俗而治”逐递向清代“依法而治”的转变,这是中国历史发展的趋势和王朝国家制度治理的必然。元明清时期土司制度虽然在不断丰富完善、充实优化,对土司及土司地区的治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尚未达到土司制度治理的预期效果。由此可见,土司制度并不是什么先进制度,最终不得不改土归流,由中央政府流官治理土司地区。  相似文献   

14.
秦和平  秦星昊 《民族学刊》2015,6(1):45-53,107-109
通过认识旧木里藏区社会的个案,揭示有无"私有"对政教合一统治的特别作用。"喇嘛王国"曾是清代民国木里的概括,喇嘛不能组建家庭,"无私有"是构建当地政教合一统治的凭借。大喇嘛兼土司是旧木里的最高统治者,土司由清朝册封、权力由中央政府授予;喇嘛是维系其统治的阶层,大喇嘛只是他们的首领,为了稳定,他也不能组建家庭。分析"土司政权的行政区域"、"土司衙门的职官"及"三大寺职官"三表,可知土司兼大喇嘛是以寺庙、僧人为基础实行政教合一统治;特殊的婚姻限制及传承规定,使得"无私有"的大喇嘛统治得到延续。20世纪初,清朝终结,环境变化,影响木里的传统统治;重要的是因"私有"的引诱,大喇嘛及个别喇嘛为有家庭而还俗,经营庄园,"庄子"(农奴)服役,占有并增加私产。"庄子"分化"百姓",影响喇嘛;"私有制"损害土司兼大喇嘛的权威,极大加重"百姓"的负担,建筑在"无私有"的喇嘛统治逐步走向终结,印证了家庭、私有,导致统治的改变。  相似文献   

15.
运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辩证原理,对广西壮族地区改土归流历经几百年才得以完成之个中原因从封建农奴制、土司制度、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剖析.  相似文献   

16.
在土司制度“渊源”、“发展”及“衰落”历程基础上,首次集中讨论了中国土司制度的十个问题.本文认为,土司制度目的是稳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设置四种类型的土司也是围绕这一目的.土司制度的社会基础是奴隶制和农奴制,核心与实质是土民与土司的依附性,根本是土兵.土司制度鼎盛于明代,衰落于清代,清代“改土归流”实际上是变土司地区的奴隶主和农奴主专政为封建地主阶级专政的过程.与西南土司制度相“异”的是明王朝版籍内的东北边外土司,它是经过朝廷遣官“招谕”、少数民族首领入京进贡输诚后才授予土司官职的.研究土司制度的意义就在于“存史”和“资政”,总结历朝历代施行土司制度的经验教训,为新时期制定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工作和推动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服务.  相似文献   

17.
清朝在西南设有土司的省分积极推行科举制度,同时给予了政策上的优惠.表现在:童试中,对少数民族子弟入学给予特殊照顾,并保证他们的入学名额不被挤占.乡试中,给予土司应试资格,并从“鼓舞宜亟”的宗旨出发,分配云南、贵州、广西等“小省”的乡试中额,为改土归流后的某些地区专门设有录取名额.会试,则采取分省取士的方式,确保云南、贵州、广西等省每科都有录取的进士,达到“广收人才”的目的.清政府的这一做法,对发展土司地区的教育,进而促进民族凝聚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8.
蒙古族土司鲁氏家族是西北地区著名的土司家族 ,从明初归附到民国改土归流维系了五百多年的历史。对西北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产生过重大的影响。鲁氏家族的宗教信仰是其家族得到长期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本文结合史料对鲁氏家族宗教信仰特点进行了分析 ,进一步论述了其宗教信仰背后的历史原因  相似文献   

19.
"嘉绒十八土司"被视为是一个关于嘉绒藏族历史地理范围的表述,但在具体理解上却存在不少分歧,且各有不合情理之处.从"十八"之说广泛存在于苯教文化体系,以及象雄苯教与嘉绒地区的历史文化渊源关系来看,"嘉绒十八土司"很可能源于苯教关于"十八"的数字崇拜及相关的象征文化,"十八土司"非实指,无关嘉绒藏族的地理范围.  相似文献   

20.
在嘉绒藏族土司的祖源问题上,嘉绒土司、苯教学者、藏传佛教僧侣以及中原史家这四方从各自的角度分别进行了解答,因而相应地产生了四种不同的历史文本,即:“琼乌卵生说”、“琼部东迁说”、“四(六)氏族说”和“皇帝册封说”.通过对这四类历史文本的解读,不仅可以厘清嘉绒土司与临近藏区和中央王朝之间的关系,而且从中也能反映出嘉绒地区所具有的多种文化元素互相碰撞、融合、共存的历史文化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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