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股东派生诉讼的理性选择及其制度建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因其周全保护公司利益免受不正当侵害、并最终保护股东利益的功能为各国公司法普遍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该制度的立法缺漏以及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的不断出现亟须构建我国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笔者从法理基础探寻了股东派生诉讼的正当性,界定了股东诉权的性质,梳理了股东派生诉讼的主体资格条件,分析了公司的诉讼地位,厘定了诉讼费用担保和诉讼费用承担方式,对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立法建构和司法实践都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股东派生诉讼是通过司法干预公司自治的手段来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一种制度设计.作为一种弥补公司治理异化、追究侵害公司权益人的方式,究竟由谁来享有派生诉讼提起权是立法和理论探讨中的重点,也是派生诉讼制度设计的关键.为此,明确派生诉讼中的原告资格及其相关问题对于完善制度设计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存在的法理基础要求将原告范围限于公司股东,且只有满足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的股东才能具备派生诉讼原告的资格.我国在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中写入派生诉讼制度,但仍存在缺陷.在立法修改时应完善派生诉讼原告的设计,使其有助于发挥派生诉讼制度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不同类型的内幕交易受害人取诉权的条件和方式不尽相同。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各个构成要件都有其特定内涵。内幕交易民事诉讼机制由代表人诉讼和股东派生诉讼所构成。  相似文献   

4.
我国《公司法》确立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对原告股东的资格规定过于原则,不便操作;其他股东及公司在派生诉讼中的地位则根本没有规定。本文基于股东派生诉讼自身的特点,提出了对派生诉讼原告资格应进一步限制,对其他股东参与诉讼的时间及诉讼地位,以及公司在派生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应予以明确等观点。  相似文献   

5.
股东派生诉讼作为小股东权益保护的一种事后救济方式,被当今大多数国家接受并加以规制。我国随着上市公司的增多,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寻求司法救济成为目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借鉴其他国家经验建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无疑是一很好的选择。本文在分析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对股东派生诉讼的主体确定和客体范围问题结合我国公司运作和诉讼的情况,作了初步探析,以期有益于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建立。  相似文献   

6.
新《公司法》规定了股东的派生诉讼提起权,但我国派生诉讼制度目前在实践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完善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一方面应当通过赋予胜诉股东某些特定直接受偿权,强化激励机制,鼓励中小股东积极维护公司及其自身的利益,另一方面,要健全派生诉讼的约束机制,通过设置前置程序和恶意诉讼赔偿等措施,防止权利被滥用,减少滥诉现象。  相似文献   

7.
与其他诉讼方式相比较,代表人诉讼以其突出的优点更能有效地解决涉案人数众多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所特有的公告、登记程序以及判决的间接扩张力,使它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功能,因此不应将其排除在证券民事赔偿的诉讼方式之外。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代表人诉讼,应该扩大代表人诉讼的适用范围和诉讼代表人的权限,加强律师和法官在诉讼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英国公司法中的派生诉讼是英国公司法中保护少数股股东权利的一种独特的救济方式。本文从福斯诉哈博特案、东潘多铅矿公司诉麦瑞威泽案入手,探讨福斯诉哈博特规则的内容及其局限,剖析了派生诉讼产生的原因和背景。接着本文探讨了派生诉讼应当具备的限制性条件,以防止少数股股东滥用他们的救济方式,最后本文对派生诉讼作了总体的评价与总结。  相似文献   

9.
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他人损害,特别是有控制权的股东、董事等侵害时,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种诉讼制度。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最初形成于 19世纪初的英美国家,是衡平法的一种特殊制度。股东派生诉讼不仅保护了少数股东或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更直接地是保护了公司的权益,也有利于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我国法律欠缺对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规定,这种不合理的诉讼障碍限制了股东寻求法律保护的机会和途径,无法根本保障少数股东和公司的合法利益,在我国确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已经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10.
股东权的司法保护,是国家对股东的程序性权利的保护和实现,即股东的诉讼提起权。我国公司法对此有粗疏之不足。对于股东权的保护,除股东可以提起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外,也可以由监事会代表公司提起诉讼。这既是我国公司法制与国际接轨的要求,也是当今国内经济和法治发展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11.
日本民事诉讼学者中村英郎先生认为,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的根本区别可表述为事实出发型民事诉讼与法规出发型民事诉讼,并由此形成各自的理论体系,导致诉讼理论借鉴的困难。分析民事诉讼制度起源及中村先生所持论据,可知有关事实出发型民事诉讼与法规出发型民事诉讼的划分基本上是一个不能充分证明的假说。民事司法活动的本质都是将现有法律用于解决目前的纠纷,都是沿着三段论的逻辑结构而展开的。  相似文献   

12.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在法学界一直存在争议,一部分学者认为我国现行法对附带的民事诉讼范围界定过宽,也有部分学者对行政诉讼可以附带民事诉讼表示质疑。从诉讼效益和更好地保障当事人权益角度考量,行政诉讼中必要时附带民事诉讼具有其合理性,问题关键在于对附带的民事诉讼的范围要作出合理界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效用。  相似文献   

13.
民商事仲裁是民事程序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调解、诉讼一起构成了民事程序法体系。作为纠纷解决的一种重要方式,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在程序上的合意行为和程序强制性效力的结合。二者的有机结合,仲裁制度才有独立存在的价值,有节制、有保障的程序主体性使仲裁在民商事纠纷的解决这一领域内独领风骚,相对于调解、诉讼具有独特的优越性。  相似文献   

14.
诉权是民事诉讼法赋予公民寻求司法救济的一种权利,保障公民实现诉权和防止滥用诉权是我们设置民事司法制度的一种价值目标,民事诉讼费用制度在实现这一目标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目前民事诉讼费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已经影响了当事人诉权的正常行使,鉴于此,在分析我国民事诉讼费用制度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改革方案,以实现民事主体的程序基本权,建设良性的诉讼费用制度。  相似文献   

15.
公益诉讼的程序难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分析公益诉讼的败诉现象,可将其归于观念和法律制度原因,这两个原因使公民无法成为公益诉讼的原告。本文提出应针对不同类别的公益诉讼分别适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程序,并在行政诉讼程序中将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同时赋予公民和检察机关。  相似文献   

16.
请求权竞合时诉讼标的识别标准新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诉讼标的理论是民事诉讼法学的基础性理论之一,它具有两项根本性的价值:第一,确定法院审理的范围和双方当事人攻击、防御的对象、领域;第二,为既判力的产生确定范围.要充分实现这两项价值就必须明确界定诉讼标的的识别标准,并妥当地化解实体请求权的竞合给诉讼标的识别标准的界定所带来的危机,而这恰恰也是诉讼法学界有关诉讼标的理论的旷日持久的学术争论所要解决的一个核心性难题.要解决这一难题,必须以实体请求权的本质和民事诉讼的目的为出发点,将诉讼标的界定为特定自然事实主张之上的诉的声明的全部内容,以诉的声明作为诉讼标的的核心性识别标准,必要时辅以原告之自然事实主张.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民事诉讼费用负担的立法缺陷与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诉讼费用制度是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制度 ,而诉讼费用的负担又是诉讼费用制度中的核心内容。民事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负担 ,但由于现代生活和法律的复杂性 ,当事人越来越难于预计案件的结局 ,因此 ,有必要借鉴大陆法系的作法 ,明确规定某些限制和例外。同时 ,还有必要引进英国民事诉讼规则中的“向法院付款的程序” ,以此鼓励当事人和解并部分转移当事人之间诉讼费用负担的风险。此外 ,对于因审判人员违反法定程序或因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导致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而引起上诉或再审的 ,法院应当免收案件受理费 ,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在理论上存在众多争议,主要表现为:检察机关是否拥有诉权,检察机关介入民事诉讼是否会造成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干预,是否会造成诉讼结构失衡,其在诉讼中的地位应如何界定,其程序与普通的民事诉讼程序相比呈现何种特色,等等。其实,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理论上并无障碍。首先,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拥有诉权;其次,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仅限于公益目的,并不影响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再次,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时,若能摆正自身在诉讼中的地位,并不会影响诉讼结构的平衡。  相似文献   

19.
在物权法之下,不动产登记错误的司法救济有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两种形式,就登记机构不予更正登记多提起行政诉讼;异议登记后提起的诉讼则属于民事诉讼;登记错误的赔偿诉讼既有民事诉讼,又有行政诉讼。不动产登记法应当统一司法救济模式,以便受损害的当事人主张权利。  相似文献   

20.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定位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具体问题展开研究的逻辑起点.依托传统民事诉讼程序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使其丧失了自己独特的个性.程序的设置应当与纠纷的类型相适应.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立法目的和保护对象的特殊性,客观上决定了建立价值与规则同一的相对独立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更为合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本质上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属于民事诉讼程序群的一员.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立法有必要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近期可采用内置于现行民事诉讼法中的立法模式,在《民事诉讼法》中专章规定;当其具备较完善的立法体系内容,且立法时机成熟时,可单独制定特别程序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