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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仲裁是解决民商事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目前越来越多的医学法学专家主张通过医事仲裁来解决医患双方的争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医事仲裁实现了对医疗纠纷鉴定和裁决的有机结合。医学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科学,对于普通人包括患者群体来讲可谓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这种医患双方在知识结构上的不平等性造成了医患关系的特殊性,也造成了医疗纠纷得不到专业性、经济性、快捷性的处理。而通过医事仲裁,并在仲裁模式中引入鉴定机制,将能准确定性纠纷涉及的医学问题,有助于作出公正裁决,实现分清责任、化解争端的目的。  相似文献   

2.
美国证券交易仲裁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在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美国最高法院对于证券交易仲裁持消极态度。直到80年代,证券交易仲裁才最终得到最高法院的支持。证券交易纠纷仲裁主要涉及纠纷的可仲裁性、公平性、司法审查等问题。作为一种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美国证券交易仲裁制度对我国证券仲裁制度的构建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我国医疗纠纷问题日益突出,其形成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目前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主要有:医患双方协商解决、行政部门调解以及诉讼等,但这些方法或多或少都存在着可能促使矛盾升级的隐患。主要对建立我国医疗纠纷仲裁制度进行了探讨,以寻求快速,公正,低成本地解决医疗纠纷的有效机制,及时化解医疗纠纷。  相似文献   

4.
仲裁案外人权利救济制度在我国《仲裁法》中阙如.为遏制虚假仲裁,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确立了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实践表明,该制度虽能够遏制虚假仲裁,但难以承载仲裁案外人权利救济的全部重任.在案外人语境下,现行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是一种将裁决既判力与执行力混同处理的实用主义做法,因案外人撤销裁决制度的缺失导致其难以逻辑自洽.我国未来立法在完善仲裁案外人权利救济渠道时,可在国内仲裁中尝试引入仲裁第三人,并设立案外人撤销裁决制度.同时,应当防止撤销程序对裁决执行的不当干扰,以达到裁决的高效执行和实体公正的合理平衡.  相似文献   

5.
由于我国法律对于仲裁第三人制度没有作规定,但仲裁第三人又是仲裁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困境,因此,有学者提出要在我国建立类似于诉讼第三人制度的仲裁第三人制度。笔者认为,建立仲裁第三人制度虽然有着理论上的合理性,但是不可否认,仲裁第三人制度也动摇了仲裁意思自治的基石;虽然应当建立仲裁第三人制度,但是应当严格限定仲裁第三人的范围,明确仲裁第三人应当具备的主体、实体性要件,严格仲裁第三人加入仲裁程序的条件,以期在仲裁意思自治与现实需要中求得平衡。  相似文献   

6.
仲裁证据制度是仲裁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一直以来,仲裁的诉讼化倾向导致仲裁的证据制度缺乏独立性,依赖于诉讼证据规则,影响了仲裁高效、灵活优势的发挥。从理论上分析,仲裁的性质、仲裁权的来源和仲裁的价值取向决定了仲裁证据制度具有不同于诉讼证据制度的特性,是一个独立、完整的制度体系,并且该体系应当包括举证规则、质证规则和认证规则三个有机方面。  相似文献   

7.
仲裁制度起源于临时仲裁,只是到了近现代社会才异化为机构仲裁。我们不难发现,临时仲裁、机构仲裁、诉讼这三种争端解决方式依次呈现出的当事人自主性、灵活性渐次降低,公权力介入程度、经济成本逐渐增大的曲线,三种制度各有其优缺点,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承认,而我国在国内立法中却不承认临时仲裁,建立临时仲裁制度实有必要,且目前也可行。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仲裁制度因为缺乏正确的仲裁理念的支持,而陷入不兴之境.树立正确的仲裁理念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它应当从仲裁本质的理解、仲裁权的认识、仲裁价值的追求、仲裁制度的设计、仲裁环境的优化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9.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争议仲裁就其法律属性而言,是一种兼有行政性和准司法性的行为。进一步强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准司法性,能够更加公正公平地解决劳动纠纷,保护劳动者权益。因此,在劳动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上、在劳动仲裁裁决法律效力上、在劳动仲裁成员素质的要求上,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0.
中国与东盟国家的仲裁制度不同,通过对仲裁协议及其效力的比较发现,在形式要件方面,各国均要求书面,其中印度尼西亚和泰国对书面的要求更为严格,即签署才构成书面;在实质要件方面,各国除满足完全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可仲裁性三个要件外,中国还要求选定仲裁委员会,印度尼西亚须注明仲裁地等;仲裁协议异议的时限中国规定为首次开庭前,东盟国家多数则要求为首次实体答辩前;在对异议的管辖上,中国是仲裁机构和法院均可管,法院不审查仲裁机构的决定,异议的结果不可上诉,而多数东盟国家是仲裁庭和法院均可管,法院有权审查仲裁庭的裁定,异议的结果可上诉;在异议的事由方面,一些国家还附加了其他的抗辩事由,如中国可对未选定仲裁机构提出抗辩。最后得出对中国商人去东盟仲裁的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11.
契约性是国际商事仲裁的本质特征,国际商事仲裁诉讼化有违契约性本质。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在仲裁程序、仲裁协议、仲裁员以及仲裁管辖权制度中呈现的诉讼化色彩有悖于国际商事仲裁之统一化趋势,是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走向国际化的枷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05年修订的新仲裁规则简化了仲裁程序、突破了仲裁员强制名册制,相比前述诉讼化诟病作了较大改进,但在仲裁程序的选择及仲裁管辖权的确定方面仍存在些许不足。  相似文献   

12.
中韩仲裁立法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 0 2年修订的韩国《仲裁法》强调国际化和自由化 ,大量参考和运用了外国先进立法和国际公约的规定 ,在当事人意思自治、仲裁庭的自裁管辖权、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的解释、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制度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制度方面与中国《仲裁法》有很大的不同 ,其中的某些制度很值得我国仲裁立法借鉴。  相似文献   

13.
WTO原则对我国涉外仲裁产生深远影响,要求我国涉外仲裁程序应当具备独立性、透明性、效益性等程序品格。然而,我国涉外仲裁制度在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都面临着重大挑战和诸多问题,如:与仲裁相关的执法环境令人堪忧,人们对仲裁制度还比较陌生,仲裁机构之间竞争激烈、仲裁机构管理人才结构不合理,临时仲裁制度缺失,仲裁协议的规定过于专业化、司法对仲裁的审查过于随意等。作者提出完善我国涉外仲裁制度的基本构想,即建立临时仲裁制度,以商人视角重新设置仲裁协议要件,逐步拓宽当事人选择仲裁员的自由度,对撤销和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应予立法规定。   相似文献   

14.
消费纠纷仲裁制度的独特价值与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消费纠纷仲裁制度仅仅做出了宣示性的规定,具体制度的设计仍然有待完善。对消费纠纷仲裁制度的独特价值进行了明晰,对域外消费纠纷仲裁制度的立法、实践状况进行了考察,对我国消费纠纷仲裁制度的立法、实践状况进行了评析。建议从坚持机构的中立性、坚持自愿性、坚持便捷性以及坚持低费性等角度来完善我国消费纠纷仲裁制度的现行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15.
本文通过对涉外仲裁的重新仲裁制度的启动事由、仲裁庭的组成、受理范围、重新仲裁程序启动后申请人能否撤销仲裁申请、原仲裁和重新仲裁的裁决之间的关系以及重新仲裁制度存在的不足等方面的讨论 ,试图对涉外仲裁的重新仲裁制度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相似文献   

16.
论仲裁第三人制度障碍的突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仲裁第三人制度在我国争议颇大,其与仲裁契约性和当事人意思自治两大制度基石难以契合,并对仲裁民间性和保密性造成一定的冲击,由此陷入理论困境而迟迟不得立法肯定。实体领域协议效力的扩张、仲裁对公正和高效的价值追求、仲裁准司法性、国际性以及第三人本身与仲裁标的之间的实体牵连性则一一突破了上述理论困境。当然,理论困境也同时启示我们在建构仲裁第三人制度时仍需尽量尊重仲裁基本原理,将彼此之间的冲突限制在最低范围。  相似文献   

17.
互联网金融仲裁制度的逻辑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互联网金融仲裁是指仲裁机构对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进行裁决的制度.互联网金融仲裁所具有的灵活性、专业性和效率性契合了金融创新的需求.然而,我国互联网金融仲裁制度还面临诸多问题:普及率和利用率不高、保密性与规则生成之间存有张力、专业性不强以及制度体系“碎片化”.解决前述问题的可行措施有:鼓励互联网金融实践运用互联网金融仲裁制度、构建统一的裁决模式以强化裁决的示范性、强化互联网金融仲裁的专业特色和互联网金融仲裁制度的体系性.  相似文献   

18.
仲裁协议的形式与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密切相关,在仲裁制度中具有重要意义。各国国内立法以及《纽约公约》、《示范法》等国际立法对仲裁协议形式均有明确规范。在国家承认仲裁制度以来,对仲裁协议形式的规范和要求总体上经历了从重形式到重意思的演化过程,对仲裁协议形式的要求逐步弱化。对仲裁协议形式要求的变化反映了人们对仲裁制度理念的变迁,即从强调司法权对仲裁权的干预和控制,转向强调司法权对仲裁权的保障和支持。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建立临时仲裁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临时仲裁作为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在某些方面具有机构仲裁所不具备的优点 ,而我国临时仲裁制度的空白不利于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因此我国应根据国情 ,参考国际仲裁立法的有益成果 ,在我国建立临时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20.
国际社会就商事纠纷的可仲裁性有进一步扩大解释的趋势。然而我国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可仲裁性还缺乏深入研究。展开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可仲裁性的法理学分析,以及可仲裁性条件研究,对完备我国知识产权仲裁法制建设,具有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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