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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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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裁决作为一种行政执法行为,它对行政争议的处理必然涉及对民事权益的审查和确认,从而直接影响到相对人的民事权利。因而,因行政裁决提起的行政诉讼具有其特殊性,行政裁决的特殊性决定了法院应享有司法变更权,而这种变更权应是有限的变更权。  相似文献   

2.
在英美国家的行政诉讼中,公民对于受不法行政行为侵害而采取的救济途径无外乎两个方面:一、行政途径,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机构的裁决;二、司法途径,包括一般诉讼、上诉和司法审查。英美行政诉讼中的大量案件在多数情况下是在行政机关内部解决的,但司法审查作为行政法制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表现出其独特的作用。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  相似文献   

3.
禁区还是误区——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现状及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内地的行政诉讼制度建立迄今,围绕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问题,讨论从未平息。抽象行政行为作为司法审查的“禁区”,也一直为官方或通说所肯定。抽象行政行为之所以成了人民法院司法审查的禁区,那是由于人们的误解;人民法院完全可以在不违背现行法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未来的制度设计完全可以突破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禁区。  相似文献   

4.
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各种主张,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且容易导致司法权介入政府的政策制定。不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并非意味着法院不对其进行审查,法院仍然可以在诉讼中附带审查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抽象行政行为,这是法院司法权完整的体现,也是公正裁决案件的必然要求。在修改《行政诉讼法》时可以完善现行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司法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5.
行政处理对于环境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性,但我国对于环境纠纷行政处理的内容和性质的争议导致实践中的困惑,因而有必要在《环境保护法》修改之际加以明确。环境纠纷的行政处理应包括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环境行政裁决是具体行政行为,该具体行政行为应接受司法审查,当事人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在此基础上考虑构建新型的环境诉讼,将对环境纠纷行政处理的司法审查和解决环境纠纷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6.
WTO的绝大部分规则是以政府的行为为内容并以政府的管理活动为对象。WTO的司法审查制度是指法院通过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发挥司法权力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作用。WTO的司法审查制度要求我国扩大司法审查的范围。目前各成员方国内法院仍将以国内法作为司法审查的依据。  相似文献   

7.
现代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使民事纠纷案件日益膨胀,行政裁决在处理民事纠纷方面有着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它比法院诉讼更加高效和便宜。美国政府管理的良性运作有赖于行政法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行政法官在行政裁决中由于其专业性和高效性而备受青睐。此外,完整的审查制度能够更好地维护行政机关政策适用的一致性,也能更好地保护公民权利。  相似文献   

8.
西方国家行政问责制度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具体而言,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责制度的发展:一是西方国家议会问责制度的发展,如弹劾制度、质询制度、调查制度和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等制度形式的发展;二是西方国家司法问责制度的发展,如违宪审查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和行政赔偿制度等制度形式的发展;三是西方国家行政体系内部问责制度的发展,如行政监察制度、行政裁决制度和公务员惩戒制度等制度形式的发展。这些制度都是各国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在历史发展中改进与丰富的。  相似文献   

9.
行政裁决具有性质上的具体性和行政性、身份上的中间性、对象上的民事性及功能上的“准司法”性等特征,这使得行政裁决制度在化解社会纠纷方面具有了专业、快速、经济等独特优势,成为现代法治国家解决社会纠纷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国现行行政裁决法律制度存在多方面的疏失,完善这一制度需要在深入分析现状及问题的基础上,从拓展行政裁决的范围、完善行政裁决的专门机构、改造行政裁决的程序、强化行政裁决的救济等方面着手进行。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司法审查范围过窄与人权保护不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审查的范围是一个直接关系到人权的问题。司法审查范围的大小直接关系到行政相对人权利受保护的程度。目前 ,从司法审查的范围看 ,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为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较为广泛的保护 ,但与法治国家和民主政治的要求 ,与行政相对人日益增长的权利保护要求相比 ,还有不小的差距 ,亟待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11.
我国行政裁决制度的演进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小红 《南都学坛》2010,30(2):95-99
我国行政裁决制度在建国初期开始建立,1978年到1989年得以蓬勃发展。由于行政裁决制度本身不完善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开始逐步缩小行政裁决的范围。行政裁决制度属于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专业性强、综合性强、简便、高效、成本低廉等优势。在我国目前社会转型、争议多发的情况下,应当保留行政裁决制度并对其进一步完善。我国立法机关应当停止取消行政裁决制度的做法,适时制定《行政裁决法》,对行政裁决制度作出一般性法律规定,并改变目前行政裁决诉讼路径不统一的现状,通过建立当事人诉讼制度来解决行政裁决争议。  相似文献   

12.
环境行政裁决是解决环境民事争议的重要制度,目前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对行政裁决诉讼不合理的规定是导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机关放弃行政裁决权的主要原因。应当借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时机重构环境行政裁决诉讼制度,以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解决环境民事争议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在美国规章制定程序和行政裁决程序中,行政机构不将其意志强加于利害关系人,通过规章的正式听证、协商程序、生效等待期、国会审查,以及行政裁决程序中的行政法官、ADR等制度,保障利害关系人的民主参与和决策权,相应达成行政机构与利害关系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相似文献   

14.
司法审查制度,作为一种国内法制度,由来已久。它是国家司法机关对国内法律、法令、行政法规、行政行为等进行审查以对其是否违宪作出裁决的制度,亦称违宪审查制度。为了保障宪法的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和保持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先后建立了这种制度。不过,也有另一些国家则是由立法机关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来行使这种违宪审查制度的。  相似文献   

15.
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内容,我国行政裁决制度并没有发挥其特有的优势,反而呈现出式微之态,陷入了发展中的瓶颈,其原因可以归结于制度建构的缺失和理念的错位。制度建构的缺失则体现为范围界限模糊、适用程序混乱以及救济途径不清晰,理念的错位体现为误将行政裁决视为行政管理而非纠纷解决手段。  相似文献   

16.
司法审查制度,作为一种国内法制度,由来已久.它是国家司法机关对国内法律、法令、行政法规、行政行为等进行审查以对其是否违宪作出裁决的制度,亦称违宪审查制度.为了保障宪法的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和保持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先后建立了这种制度.不过,也有另一些国家则是由立法机关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来行使这种违宪审查制度的.  相似文献   

17.
中国司法实践面临着生物多样性相关立法分散、规制目标不明确的现实困境。法院在审查生物多样性行政不作为案件时,对生物多样性损害的审查欠缺针对性;在对行政不作为是否违法的判断中,法院的司法审查内容不全面、审查强度不一致,通常倾向于采用结果标准,以生态环境损害的实然结果作为判断行政不作为是否违法的标准,这种高强度审查方式客观上违背了职权法定原则。因此,对于生物多样性行政不作为司法审查的完善,应将生物多样性指标纳入司法证据,以保证全面且有针对性地审查生物多样性损害;应采取过程性审查方法,对行政不作为中的裁量行为进行全面检视来判断行政不作为是否违法;同时以司法尊重原则为导向合理调整司法审查的强度。  相似文献   

18.
抽象行政行为审查体系的构筑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针对我国抽象行政行为泛滥的状况,其审查体系的不完善,公民的权利往往其侵害而得不到救济的现状,通过审视我国当前的抽象行政行为审查制度,总结我国实践经验,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提出对抽象行政行为应建立行政与司法审查制度,进而探讨了审查抽象行政行为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并全面设想构建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体系。  相似文献   

19.
在美国规章制定程序和行政裁决程序中,行政机构不将其意志强加于利害关系人,通过规章的正式听证、协商程序、生效等待期、国会审查,以及行政裁决程序中的行政法官、ADR等制度,保障利害关系人的民主参与和决策权,相应达成行政机构与利害关系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相似文献   

20.
抽象行政行为是国家实施行政权、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它的特殊性质决定了需要对其加强监督制约。司法审查固有的公正性与正义性,较之其他监督有更多的优势,而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目前仅停留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间接审查”上,在“直接审查”上却是缺位的。从国外相关经验来看,司法审查更应重点放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直接审查”上。应借鉴这一经验,从管辖法院及审查范围、具体诉讼程序及违法抽象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等角度来完善我国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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