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减刑作为刑罚执行制度在《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中都有明确规定 ,特别是在《监狱法》中已将减刑条件具体化 ,这对于正在服刑的罪犯积极认真悔罪 ,争取早日成为守法公民 ,具有很大促进作用。但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 ,减刑制度的弊端越来越明显。本文试从减刑制度的历史沿革、困境、理论与实践加以探讨 ,以求一种具有时代精神的减刑制度。一 减刑制度的历史沿革我国的减刑制度发轫于革命根据地时期。早在抗日战争时期 ,我党就曾对罪犯采用过减刑。例如 :在八年抗战中 ,针对当时的历史情况 ,晋察冀边区边委会就有“对确有悔改表现… 相似文献
3.
减刑的正当根据及我国减刑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减刑就狭义而言 ,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受刑人 ,在刑罚执行期间 ,依法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它是一种颇具中国特色的行刑制度 ,在我国行刑实践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不仅激励了犯罪者积极改造 ,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监狱内人满为患的现状 ,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由于现行的减刑制度在立法上和实践操作中存在各种问题 ,从而使这一良好的行刑制度并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 ,有进一步改善之必要。笔者认为 ,只有在立法者和行刑者正确认识减刑的根据的基础上 ,立法者和行刑者才能准确把握减刑的对象、幅度、间隔时间… 相似文献
4.
王晓萌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113-117
限制减刑作为刑法修正案(八)中的一项全新制度,是我国刑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立法者基于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考虑,对刑罚体系中的死刑缓期执行进行修正,加以限制。限制减刑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刑法制度,不仅体现法制社会中程序正义的现实价值,同时对完善法治国家的建设起到积极作用。文章从限制减刑制度的定义入手,以法律适用的前提、条件及标准来阐述限制减刑制度的理论基础,说明限制减刑制度存在的意义,并对目前限制减刑制度中存在的诸多不合理之处进行了初步探讨,以求更好地发挥限制减刑制度在替代死刑,限制死刑适用方面起到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陈强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2):126-128
由于中国的刑事法律对减刑的运作机制缺乏科学构建,减刑决定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减刑监督权由人民检察院行使,刑罚执行机关尤其是监狱部门只能行使提出建议权,因而减刑工作经常处于尴尬之中,甚至出现非常被动的局面。这既不利于实现刑罚的目的,也容易导致偏离司法公正。从完善减刑的调控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三方面入手加以分析研究,力图全力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减刑制度,并建议刑事立法部门对相关法律作适当修改。 相似文献
6.
赵强 《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117-118
减刑作为在刑罚执行中一种有条件的减轻罪犯刑罚的制度,充分体现了我国刑法中惩罚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加速罪犯改造过程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减刑制度本身存在一定的弊端,会使一些主观恶性深、人身危害性大的罪犯通过伪装的良好表现获得减刑,提前重获自由,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安定因素,使得减刑在鼓励罪犯改造的功能方面将大打折扣。文章试图通过论述修改现行刑法有关减刑适用对象来克服减刑的弊端。 相似文献
7.
李玉强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8(Z1)
减刑做为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既是贯彻矫正理论、鼓励犯人复归进步的手段,也是控制犯人服刑行为、改善监狱管理的重要措施.与罪犯的权益息息相关,对于调动罪犯改造的积极性,维护监管秩序的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当前,由于减刑的立法规定和执行实践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笔者从事监所检察工作多年,通过调查,借鉴已有理论研究成果和司法实践,从减刑基本理论入手,比较了国内外相关理论,分析了目前我国减刑制度在立法和实践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和建议. 相似文献
8.
孙琳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5)
我国减刑假释制度发端于清末,后在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时期虽然在立法上予以了明文规定,但并未付诸实施,因此是形式化推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减刑假释规范制度在逐步完备的同时,也对罪犯进行了实质化改造,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新中国成立后,减刑假释经历了确立期、定型期和快速发展期三个主要阶段.总体而言,我国减刑假释制度存在着系统法律规范体系缺乏、程序制度失范等诟病. 相似文献
9.
张亚平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41-47
在我国,减刑由刑罚执行机关提出申请,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决定,这一程序难以保证减刑的公正性。为此,我国学者提出多种改革建议,这些建议角度不同,但是其共同点在于增加减刑程序的对抗性、参与性和公开性。然而,在当前基本的减刑制度下,仅通过程序本身的修改难以解决其中所存在的实质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借鉴法国的信用减刑制度,构建先减后撤的减刑制度。只有在信用减刑制度下,才可能真正通过减刑程序的司法化,实现减刑的公平、公正。 相似文献
10.
但未丽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1):88-91
梳理建国以来刑罚执行制度研究概况及发展脉络,并对刑罚执行制度的研究现状,即减刑制度和假释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引起关注的热点问题及相关理论问题的研究得失进行比较客观的整体评论,可以总结出刑罚执行制度研究的整体成就和不足。 相似文献
11.
徐跃飞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8(3):119-121
徇私舞弊减刑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行刑法律制度。对于违反法定程序予以减刑的,能否构成本罪不能一概而论: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的规定,对符合减刑实质条件的重大刑事犯罪分子或者特别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予以减刑,情节严重的,应以本罪论处;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的行为单独构成受贿罪,而徇私舞弊减刑的行为也已构成犯罪的,属于牵连犯,应从一重罪论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作出减刑裁定时,其行为属于法条竞合,对此应采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处理。 相似文献
12.
宋盈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Z1)
罚金刑是我国刑法中附加刑的一种,与旧刑法比较,新刑法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和力度。但是,罚金刑执行难是我国司法实践中面临的一大难题。罚金刑减刑制度是意在解决罚金刑执行难问题的一个设想,它对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3.
刘子刚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2016,32(12):136-140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刑假释程序是由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假释意见书,法院组成合议庭作出裁定。现有制度存在很大不合理性,犯罪人作为减刑假释的直接获益人,被排斥在程序之外并不能保障犯罪人的利益,而且会导致假释使用率被执行机关人为降低。减刑假释本质都应采用权利说,二者本质上并无差别,且优劣互补,只是具体执行方式不同,因此减刑假释应当实行申请制,由犯罪人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减刑或者假释并先行提出申请,执行机关提出意见书,法院居中裁定。减刑假释实行申请制有利于司法机关选择真正适合犯罪人的执行措施,提高犯罪人改造的积极性,使得对犯罪人的改造更加有效、更加彻底,同时也保障了犯罪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付磊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3(3)
目前司法实践中的减刑程序存在权力配置的单向化、减刑程序的行政化等诸多问题.基于减刑权的性质,减刑程序应当在司法场域内展开,并视减刑案件的不同类型分别适用法院审批程序和诉讼程序.在强化减刑程序运作透明度的同时,应当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以使减刑程序能够在兼顾公正、效率的基础上达到最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15.
我国假释适用条件严苛,致使实践中假释率极低,很大程度阻碍了假释再社会化功能的发挥。根据刑罚综合刑论指引,在我国现有假释制度基础之上,扩大假释适用范围,降低无再犯罪危险认定,以及区分减刑、假释适用条件,重构适于我国司法实践的“积极假释”与“消极假释”的双轨制假释制度。从而提高假释适用率,创新罪犯出狱模式,有利于实现罪犯再社会化。而所谓积极假释则主要仍是考察罪犯刑罚期间的积极表现;消极假释则是要求罪犯执行一定刑期后强制假释。 相似文献
16.
我国的死刑复核程序和减刑、假释程序正试图克服行政性程序所带来的弊端,但是离真正实现程序的诉讼化仍有一段距离。域外的有关法律制度充分体现了权力制衡和权利保障,可供我国对现行制度进行诉讼化改造借鉴。死刑复核程序和减刑、假释程序应当采用三角结构,被告人和罪犯是程序的主体而不是客体,应当为检察院、被告人和罪犯以及被害人参与程序提供适当的路径,法院应摒弃行政审批者之地位,重拾中立裁判者之角色,务求在双方的直接言词辩论中得出最终结论。 相似文献
17.
《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14,(4):51-55
我国单位犯罪刑罚制度制定时间较短,制度设计上重刑主义色彩浓厚,背离了外部性的相互性原理,实践上存在着刑罚本身因素和刑罚超过因素导致的执行难现象,影响了刑罚目的的实现。基于学理性的分析和对外法的借鉴,建立单位犯罪刑罚准备金制度、强制性的内部干预处罚制度、区分性刑罚制度,是解决我国单位犯罪刑罚困境,实现刑罚善治之良策。 相似文献
18.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102-107
从刑罚强度角度看,贪贿犯罪中的终身监禁制度不具有死刑替代措施的合理性,亦无益于根除实践中减刑、假释乱象丛生、执法不严的弊病。从刑罚执行角度看,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可分为前提条件、限定条件与实质条件,但因其缺乏可操作性,既不利于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定罪量刑问题,也不利于反腐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调整终身监禁制度的刑罚定位,将不受重大立功情节影响这一点进行修改,还应加快建立一系列配套措施来更好地惩治腐败分子。 相似文献
19.
罪犯服刑期间,做出减刑裁定后,又发现漏罪或犯新罪的,原减刑裁定是否继续有效引发了学界论争与司法实践分歧,相关司法解释对此经历了从完全否定到分情形细化认可的演变。文章通过梳理与检讨学界学说,并检索近年来引用相关司法解释的案例,发现司法实践的处理情况为严格依司法解释部分否定原减刑裁定效力;之后从罪刑法定原则、刑事裁判既判力、服刑人员积极改造的肯定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等角度对原减刑裁定效力进行分析,进一步得出原改变刑种的减刑裁定效力不应受漏罪、新罪影响而失效,削减刑期的减刑裁定不应受漏罪及过失新罪影响而失效,应根据罪犯故意犯的新罪轻重决定是否使其失效的结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