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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解决国有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的关键是,将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表决权证券化为类似于股票的国有股表决权证,竟价发行后上市流通交易,与原有流通股一起构成统一的公司控制权市场.改进国家对公司的控制模式,分离主动表决权与被动表决权,制定<国有股被动表决权行使法>,政府只以被动表决权方式行使有关政治、产业政策方面的保留权利;而将资源配置方面的权利售予流通股公众,由流通股股东控制公司经营权,调动流通股东促进资源配置的积极性,形成国家依法监管与企业自主经营相结合的新型政企关系.  相似文献   

2.
当前解决我国国民经济与证券市场深层次矛盾的关键是,将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表决权证券化为类似于股票的国有股表决权证,并在沪深股市竟价发行后上市流通交易,与原有流通股一起共同构成统一的公司控制权市场。要改进国家对公司的控制模式,分离主动表决权与被动表决权,制定《国有股被动表决权行使法》。形成国家依法监管与企业自主经营相结合的新型政企关系,找到公有制在市场经济中的微观实现的有效形式。  相似文献   

3.
当前解决我国国民经济与证券市场的深层次矛盾的关键是,将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表决权证券化,类似于股票的国有股表决权证,并在沪深股市竞价发行后上市流通交易,与原有流通股一起共同构成统一的公司控制权市场。改进国家对公司的控制模式,制定《国有股被动表决权行使法》,构建新型政企关系,以找到公有制在市场经济中的微观实现形式。  相似文献   

4.
表决权代理、表决权信托与国有股表决权信托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应废除当前国家与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之间的代理关系,将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表决权证券化为类似于股票一样的国有股表决权信托证,并在沪深股市竞价发行后上市流通交易,与原有流通股一起共同构成统一的公司控制权市场。国有股控制权的流动化、市场化将有助于构筑国家与上市公司经营者之间的信托关系,建立外部控制机制,实现政企分开,构建股市的用手投票机制,促进经理人市场的形成,从而改进我国公司治理。  相似文献   

5.
市场化选择经营者的办法是将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表决权证券化为类似于股票一样的国有股表决权证,并在沪深股市竟价发行后上市流通交易,与原有流通股一起共同构成统一的公司控制权市场。国有股控制权的流动化、市场化将有助于实现政企分开,构建股市的用手投票机制,促进经理人市场的形成,使优秀的民营经济经营管理者与国有经济有机结合,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经济基础,找到公有制在市场经济中的微观实现机制。  相似文献   

6.
对公司控制权的判断标准实质上有主体判断标准和客体判断标准之分。主体判断标准是指公司控制权归属于股东、管理层、债权人等主体。客体判断标准是指通过是否拥有行使公司控制权的基础性权利———表决权,来判断公司控制权的归属,而无需考虑行使表决权的主体是谁。对于公司控制权归属的判断标准应由主体判断标准向客体判断标准转变,因此,表决权也就成为公司控制权争夺的核心。在以表决权为核心的控制权争夺过程中,通过对表决权行使方式的完善,继而规范公司控制权的争夺行为,为控制权争夺的主体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相似文献   

7.
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事关股东权利中极为重要的一项权利表决权的实现。目前,我国公司法关于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仅限于亲自行使和代理行使两种。立法规定的简单以及亲自行使和代理行使自身的痼疾,已不能满足实践中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会的需求。建议增设书面行使,推广网络投票,援用电话、传真以及引入表决权的信托等低耗、高效的方式,即推行表决权行使方式的多样化,来拓宽股东的选择空间,提高股东的参会积极性。  相似文献   

8.
小股东和大股东在公司地位及控制公司程度上的差异,导致小股东权益在公司治理中极易受到损害,小股东对行使表决权方式的需求上也与大股东有所差异,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设计应对他们的利益做出平衡,小股东若想得到有效保护,只有联合起来,集合足够的表决权,从而达到与大股东抗衡的目的,表决权信托便是一种有效方式。针对表决权含义与法律特征、表决权信托法律关系,同时从小股东权益的视角研究表决权信托于小股东表决权行使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机构投资者通过行使代理表决权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是目前资本市场发展的趋势,但代理表决权在机构投资者手里可能成为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它可以代表公众投资者参与到上市公司的治理,优化公司业绩,从而提高投资回报率;另一方面,如果代理表决权被机构投资者滥用,则会损害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所以,立法对机构投资者的代理表决权行使予以规范是非常必要的,我国相关的立法到目前为止仍然很匮乏.要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机构投资者行使代理表决权制度,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立法:(一)应立法鼓励和强制机构投资者行使代理表决权,参与到公司治理中去;(二)制定行使表决权的政策和程序;(三)雏护和披露行使表决权的记录同时,证监局还应立法要求机构投资者雏护和披露他们行使代理表决权的记录.  相似文献   

10.
股东表决权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勇 《南都学坛》2009,29(1):101-102
股东表决权是股东最基本、核心的权利,是股东参与公司事务的重要甚至是唯一手段。它直接决定了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也决定了表决权在公司法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因此,丰富表决权理论,构建独具中国特色的表决权制度,对于钳制控制股东把持公司、捍卫少数股东权利、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1.
针对我国现有的通用会计规则制定权安排,建议理顺公司的产权关系、完善会计规则的制定体系、加强会计法治建设及职能部门会计监管;针对我国的剩余规则制定权安排,建议合理构建公司治理中的权力制衡机制、建立企业财务的共同决策机制、借鉴成功的公司治理经验。  相似文献   

12.
公司经营范围是公司自治和经营自主权的本质体现。国家应尊重和保护公司自治,进一步放松对公司经营范围的管制,除极少数关乎社会公共利益的经营项目国家给以必要、适度的干预外,国家权力不应介入其中。  相似文献   

13.
在学者提出我国应完善股东代表诉讼的同时,公司在代表诉讼中应处何种法律地位成为学者争论的一个焦点问题。由于股东代表诉讼与一般诉讼的不同,公司应有权选择自己参加或不参加诉讼,在选择参加时,对应我国民事诉讼体制,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不应作为原告或被告出现,一般可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中的辅助参加第三人或证人参与诉讼,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出现在股东代表诉讼中。  相似文献   

14.
企业控制权内涵及配置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企业控制权是现代企业契约理论的一个重要方面 ,它与企业索取权共同构成了企业所有权的主要内容。对企业控制权的准确理解是构建科学治理结构的基础。该文从科斯的契约理论入手 ,详细分析了企业控制权的内涵和制度特征 ,并指出企业控制权应成为企业所有权的核心。  相似文献   

15.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公司法》虽对股东的出资转让有规定,但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造成在具体实施时操作性不强。受有限责任公司人合兼资合性质的限制,其股东出资转让不能破坏公司的这一基础。转让权应按双重决模式行使,同时出资转让是一种要物行为,基于此,法律应对出资转让的有效性作出合理的期间规定。  相似文献   

16.
浅析我国独立董事“不独立”现状及其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独立董事制度2001年被引入中国后,就一直成为公司制度改革讨论的焦点。文章通过对因股权、出身、薪酬等引起的独立董事不独立现状的分析,认为,在我国要真正发挥独立董事的功效,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最根本的还在于根治目前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合理的股权结构才是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另外,内部制度、社会信誉机制和相关法律等,也是完善独立董事制度需要考虑的。  相似文献   

17.
对内部人反向刺破构成要件的研究可以沿用传统刺破的“主体-行为-结果”三要件框架。在主体方面,内部人反向刺破的权利主体既可以是公司自身,也可以是股东,包括自然人和母公司;责任主体则为公司债权人。在行为方面,公司股东对公司实行了过度控制的行为,这种过度控制是中性的,不存在利用公司法人格牟取不当利益的主观恶意,是股东为了方便管理、经营而实施的,或者因公司经营与股东生活紧密相连而产生的。在结果方面,包含三个递进层面:股东与公司人格上实质同一;责任主体债权的强制实现将违背重要公共政策或法律的特别规定;反向刺破给公司债权人带来的损失要小于其所促进的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8.
针对我国企业集团组织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集团公司组织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模式和方向 ,应着重分析集团战略定位、管理控制方式以及经营层和管理层的结构模式等关键变量 ,并据之提出集团公司高层管理和战略重组的具体思路和方案  相似文献   

19.
现代企业制度对校办企业改制的启示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高校校办企业走股份制道路是大势所趋,通过股份优化,明晰责权利,使其获得完整的企业控制权,给企业带来活力。从经济学和企业管理学角度对社会实行的股权结构、校企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质进行了阐述和剖析,从经济学和市场需要对校企股份制改造的内容、股权结构进行了说明。  相似文献   

20.
本文首先概述了相关的理论研究成果。接着,阐明了跨国公司要求转变为母公司控股型合资企业或独资企业的原因。然后对跨国公司如何进行中外合资企业控制权和企业产权变动的路径进行了动态分析,即在合作初期,跨国公司主要通过技术控制、经理权控制、合资企业数量控制以及销售区域控制等手段,达到对合资企业进行实质性控制的目的;合作后期,则谋求控股或独资,从而全面接管控制权和收益权。结语中给出了两个结论和两点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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