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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7 毫秒
1.
在人工智能时代,我们应秉持前瞻性的刑法理念。前瞻性的刑法理念不同于缺乏可靠科学依据的科幻小说,也不能列入"过度刑法化"倾向的范畴之中。我们可以将涉人工智能犯罪划分为现行刑法规定能够规制的、现行刑法规定规制不足的以及现行刑法规定无法规制的涉人工智能犯罪三种类型。针对三种犯罪类型,我们应当分别采取不同的刑法应对策略: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将财产犯罪中的"当场性"解释为行为人的行为及其延伸与被害人在同一时空;调整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在交通肇事罪等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中增加智能机器人的设计者或生产者这一主体;完善刑法规定,增设滥用人工智能产品罪和人工智能产品事故罪等新罪名。  相似文献   

2.
犯罪共同说与行为共同说主要是日本刑法学者针对日本刑法中"共同正犯"的具体规定而展开争议的理论.从日本学者关于犯罪共同说与行为共同说的具体主张来看,难以直接用于说明我国刑法第25条规定的共同犯罪.我国刑法第25条关于共同犯罪概念的规定是共同犯罪本质的理论概括,共同犯罪的本质应当从共同犯罪概念中探寻.  相似文献   

3.
有关刑法目的,学界当前主要集中在对"刑法目的的法条规定"、"刑法目的是什么"、"刑法目的与刑罚目的的联系和区别"等问题的研究.学者在研究刑法目的时,有时候容易忽视一些问题,甚至是一些基础性、先决性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关乎刑法目的研究的前提、对刑法目的的准确释义以及刑法目的本质的揭示.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中关于"多次"的规定较多,但这些规定的种类、作用不同,致使其凸显失衡性、混乱性、模糊性等特点。以我国刑法分则中关于侵犯财产罪的"多次"行为规定为例,既存在同一层面上的不同财产犯罪因"多次"的规定不同而产生的量刑差异,也存在"多次"行为自身司法解释规定的混乱性对定罪量刑带来的困惑,还存在"多次"行为在适用范围以及与其他行为的竞合所导致的"禁止性评价"与"一事不两罚"等困境。这都表明对我国刑法量刑改革进行立法思考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5.
中德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德刑法在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分类及类罪名上有差异.在具体罪名的设置上,德国刑法要比中国刑法细致得多,特别是确立了"危害和平罪"与"危害民主法治国家罪"两个罪名,值得中国刑法借鉴;而中国刑法中确立的"分裂国家罪"与"颠覆国家政权罪"在是否能够由非暴力方式构成上与德国刑法的规定有着差异.当中国刑法将侮辱、诽谤国家领导人及国旗、国徽的行为予以普通刑事化评价时,在德国刑法中却将此类行为视为危害国家利益的犯罪,在法律评价上显得更为合适.两国刑法均将言论与文字的形式作为犯罪行为的表现之一,表明对言论治罪并非社会主义国家刑法所独有.在"叛乱罪"与"叛国罪"的构成设计上,两国刑法规定也是各有所长.  相似文献   

6.
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按照法条竞合、想象竞合、注意规定来理解,乃至做出缩小解释,最终限制其适用,都是捉襟见肘的方案,无法合理化解"依照规定"带来的罪刑失衡的尴尬。这些方案要么无视刑法明文,要么违背刑法原理,因而不可取。承认"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是立法失误,将其补正解释为"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较重’规定",是最为理想的思路。  相似文献   

7.
刑法目的具有独立的理论研究价值.刑法学界对刑法目的的理论分歧表明"刑法目的是什么"并不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问题.对于刑法目的的正确阐明,只有站在国家及国家权力存在的目的、宪法基本价值的高度,只有从刑法的特殊性入手,只有依据宪法和刑法的具体规定,才能具体而深入地得以揭示.保护包括犯罪人在内的全体公民的基本人权不受侵害,是制定和适用刑法的唯一目的.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第333条第2款关于转化犯的规定只是针对强迫卖血罪而言,而并不是针对非法组织卖血罪。上述强迫卖血罪转化犯的规定明显存在缺陷:第一,我国现行刑法第333条与第234条的法定刑未能很好的协调;第二,刑法第333条第2款只规定"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刑法第234条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但是对于强迫卖血致使他人死亡的,却未规定明确的处罚措施。笔者认为应该对我国刑法第333条进行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9.
宣扬恐怖主义、煽动恐怖活动是恐怖活动犯罪发生的重要诱因,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现有的刑法难以有效制裁,因而有必要在借鉴国际立法的基础上,将其独立规定为犯罪,实现刑法保护的前置化。《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相关规定具有现实合理性,但是需合理认定"恐怖活动"范围,科学界定"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概念,同时也要促进刑法典的相关规定与研拟的《反恐怖主义法》的衔接与协调,以实现对恐怖活动犯罪的有效治理。  相似文献   

10.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独立犯罪化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和司法解释关于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中"交通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缺乏科学性,给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惩处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带来诸多不便。为弥补这种缺陷,应当将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在刑法条文中独立犯罪化,制定交通肇事逃逸罪。  相似文献   

11.
犯罪定义新表述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传统的犯罪定义是:“犯罪是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违反刑法并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笔者认为:①将“应当受到刑罚处罚”作为犯罪定义的组成部分不准确,也不宜作为犯罪的基本特征;②“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具有不确定性和变异性的特点,它主要是立法者的犯罪标准,而公民和司法人员只能服从刑法;③判断是否犯罪的标准只能是刑事违法性。笔者对犯罪定义的新表述是:“犯罪是符合刑法规定的应当承担(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相似文献   

12.
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借鉴了辩诉交易的一些作法,大大简化了诉讼程序,提高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力度,这标志着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新发展。但是该文件也未从根本上消除简易程序形式比较单一的现状,仍旧有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基于此,有必要对《刑事诉讼法》做进一步修改,以促进简易程序的进一步实施。  相似文献   

13.
《刑法》有其自身的科学体系 ,其中每一条规定都是这个体系的一部分 ,各部分之间又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 ,因此 ,要准确理解《刑法》的规定含义 ,离不开对《刑法》条文的理解 ,而《刑法》条文存在着与其他规定的关联性与逻辑结构的复杂性的特点  相似文献   

14.
刑法修正案立法权违宪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比较单行刑法而言,刑法修正案是一种比较好的立法模式。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刑法修正案的立法主体,其通过刑法修正案的方式对刑法典进行修改甚至制定新的罪名,却有违宪之嫌。作为一种补充立法模式,刑法修正案如果是对刑法典中某一条文或某一部分进行修改或补充,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颁布。但如果是增加新条文、新罪名,则应由全国人大制定和颁布相关法律。  相似文献   

15.
理论上关于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性质主要有"转化犯说""牵连犯说""想象竞合犯说""结果加重犯说"四种观点.应当说以结果加重犯来认识其性质比较合理,但同时应当重视刑讯逼供行为与故意伤害行为、暴行行为的界限,与酷刑行为之间的协调,对伤残、死亡的罪过形态应进行多层次的分析.因而将刑讯逼供条款应按结果加重犯范式设计,在立法上进一步明确"伤残"的含义,以及将"暴力或者精神折磨"作为刑讯逼供行为的客观特征之一,以加强时基本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16.
期待可能性的精神内核是“法律不能强人所难”,这并非大陆法系所特有,我国刑法遵循并体现这一价值理念。要解答期待可能性在我国刑法中的表达和体系性地位的问题,需要选择性引进域外理论。期待可能性是一种出罪评价机制,属于超法规事由,它在我国刑法中的表达和体系性地位不能在犯罪构成体系中得到求解,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包含了对期待可能性的表述,期待可能性是与犯罪构成体系并行的犯罪论中的内容。  相似文献   

17.
"保护伞"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之间关系十分密切,甚至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黑社会性质组织能够得以长期存续和迅速发展,与其背后"保护伞"的包庇、纵容不无关系。欲深挖和打掉"保护伞"首先就要对其深入研究,准确地认定"保护伞",准确把握其内涵与外延,并且明确界定"保护伞"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界限。  相似文献   

18.
论“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同于“可以免除处罚”,本身不是一个独立的量刑情节,而附属于总则与分则的相关规定。鉴于刑法本身有关规定的有限,应当承认“免除处罚”与“减轻处罚”能够在某些情况下发生竞合。另外,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应当认定为事先核准,其性质属于特别规定。  相似文献   

19.
历朝历代的《刑法志》都是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基本史料,也是中国历代官修正史的重要篇章。《刑法志》对各个朝代立法、司法、法制建设及法律思想的记载和阐释,不啻为各封建王朝关于法的理论和历史的官方史料,其观点获得封建统治集团的认可、采用,并作为他们施政和实行法制的指导。可是学界对《刑法志》的研究很少涉及到《宋史·刑法志》。根据《宋史·刑法志》的记载,宋代强化了中央集权的立法思想,记述了宋代刑事立法的主要内容,反映出了宋代独具特色的刑事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20.
合同诈骗罪是刑法规定的新罪名,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合同诈骗罪存在诸多难点问题。正确界定“合同”的内涵和外延,在实践中正确把握“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同时将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行为相区别,对于正确定罪量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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