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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公共秩序虽因其实质在于维护本国国家及其人民的利益而被称为国际私法中的安全阀,但由于它缺乏一个确定、统一的概念与适用标准,因而该制度在实践中容易被滥用。而公共秩序的滥用势必大大降低国际私法在协调各国法律冲突中的价值,妨碍国际民事交往的稳定和安全,有悖于当今世界政治、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甚至走向国际私法价值取向的反面。正因为如此,所以有必要对公共秩序加以限制适用,且业已成为公共秩序的发展趋势之一。我国有关立法也应顺应这一发展趋势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论公共秩序保留的功能与限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共秩序保留具有消除隐含在冲突规范中的某种危险性的功能,并作为国际私法的安全阀而存在。但由于公共秩序保留赋予了法官广泛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常常会滥用这一制度。各国主要从立法措辞、立法标准、排除外国法后应适用的法律等方面加以限制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我国也应该结合国际社会的普遍实践,合理、正确地进行立法。  相似文献   

3.
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的定性问题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法律规避究竟是国际私法中的一项独立的制度,还是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一部分?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理论界。法律规避作为国际私法的一项独立的制度,从实践层面讲,存在着意图认定上的主观性、效力认定上的矛盾性和处理后果上的消极性等缺陷;如果看作是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一部分,不仅可以解决实践中的缺陷,从理论上讲也具有合理性。在我国国际私法立法中,法律规避没有独立存在的空间。  相似文献   

4.
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有效方法,已被世界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所采用。但尚有问题须探讨。本文从三个方面加以阐述:第一,从法理上论述了公共秩序保留的含义、作用以及正确理解公共秩序保留的法律意义。第二,系统介绍了各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规定及司法实践。第三,我国有关公共秩序的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并就公共秩序保留提出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5.
该文结合中国实际,借鉴各国立法趋势,对公共秩序保留的涵义、适用对象和标准等方面进行了相关讨论,并对我国未来民法典涉外篇中公共秩序保留条款的立法规定进行了设计。  相似文献   

6.
对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我国一贯持肯定的态度。我国的相关立法已较为完善,在司法实践中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与世界各国对此制度的规定存在着一定异同。我国新颁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五条对该制度进一步完善。本文讨论了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与各国立法实践之异同,并对该条规定做出了评论,提出了我国对该制度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7.
涉外同居关系,是各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外国或外法域的实体法或司法判例非常正视这一客观存在,并通过立法或司法判例有限制地保护该特殊身分关系。我国大陆婚姻家庭立法却回避这一现实问题。实际上,涉外同居关系并未违背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及公共秩序保留原则,而且正视它的存在具有重要的法价值。中国大陆涉外同居关系适用法律问题,有适宜的国际法律环境,可以在国际私法现行规则下,采用适宜的"间接适用的法"与"直接适用的法"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8.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是国际私法中的“安全阀”。香港回归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依然存在有其客观必然性和价值,但鉴于国际私法发展的大趋势,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在民商事交往中应该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限制适用,这是我国区际问经济横向联系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实质正义是国际私法的根本价值追求,法律规避效力的判断标准在于是否规避了一国强行法,但并不是所有对强行法的规避都指向规避行为的无效,其核心在于该强行法所维护价值的最终实现是否给予行为人无偿的利益获得。国内公共秩序因具有阶段性社会价值选择,并不是绝对的不可规避的事项,规避涉及国内公共秩序的强行法时,个人自主改变连接点选择法律的规避行为应被认定为有效。  相似文献   

10.
“直接适用的法”是当今国际私法中一个新的理论问题,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目前,许多国际组织在起草国际公约、许多国家在制订其国际私法立法时,已越来越多地出现了体现“法律直接适用”思想和精神的务款。通过比较研究,为“直接适用的法”在中国的立法模式及司法实践提出相关建议,以期在目前国际私法典的设计工作中,对直接适用法的规范及适用有所体现,实现立法的健全与完善;  相似文献   

11.
立足于法理学上的部门法划分标准以及新近提出的国际民商新秩序概念,统一实体法在国际法学体系中宜归入国际私法学范畴。现存国际法学体系的构成受到挑战。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政治关系,服务于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因为调节国际经济生活而产生的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为目标;国际私法以国际民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建立国际民商新秩序为终极追求。  相似文献   

12.
国际人权条约具有类似宪法基本权利的间接第三人效力,对成员国的国际私法有直接影响。法院在处理涉外案件时必须以本国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为标准,对适用外国法的结果进行公共秩序审查。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中引入国际人权条约不会导致盲目排除外国法。  相似文献   

13.
我国国际惯例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针对我国学术界对国际惯例含义问题的不同看法 ,提出中国有关国内立法中的“国际惯例”不仅指实体意义上的国际惯例 ,也包括冲突法上的国际惯例。由于历史和现实的需要 ,国际惯例已成为我国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其法律效力具有特殊性 ,一旦采用 ,即具有优先于公约和国内法的效力。论文建议“删除”我国立法中独特于他国立法的“公共秩序保留”;建议我国现行有关“国际惯例”的国内立法对有关的概念及其适用条件加以明确的界定及修改  相似文献   

14.
对“直接适用的法”性质的界定作了探讨,认为“直接适用的法”是公法规范,属于实体规范范畴,应将其划归为特殊主义-国家主义理论;其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的过程属于直接调解方法,且应将其与公共秩序区分开来。  相似文献   

15.
全球环境法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随着环境法律移植和创新的深入发展而得以产生和演进的,其中,全球环境损害责任制度堪为缩影和写照。在国内法层面,为了克服污染受害者起诉污染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制度性障碍,一些国家采取了放宽因果关系证明要求和转移举证责任等多种因应措施。然而,在国际层面,对于针对美国跨国公司在国外的环境侵权行为的诉讼,美国法院往往以不方便美国法院原则、适用《外国人侵权法》在美国起诉须以被告违反国际法为条件、非居民外国人不具备审慎起诉资格等为由而拒不受理,致使环境受害者在美国的诉讼阻力重重。作为应对,发展中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其中,最典型的立法对策是,规定一旦案件在国外起诉,国内法院便自动丧失管辖权;在原告所在国起诉的,允许以被告所在国的法律来计算污染损害赔偿额,等等。因而,一国对外国原告提起的环境诉讼的接受和承认外国判决之互惠条件准则的出台,将变得越来越重要。今后跨国环境私人诉讼将不断推动全球环境损害责任制度的发展,而不断革新的全球环境损害责任制度也将成为全球环境法新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6.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法律适用规则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作为国际统一私法的一种新形式 ,它的适用既取决于其自身的特性和规定 ,更取决于国际条约、各国国内法对它的认可和实践上的运用。本文从合同准据法、国际商事仲裁、对国际法律的解释等方面评析通则在国际商事交易中作为法律适用的现实性和可能性。  相似文献   

17.
互联网已成为目前紧密连接各种机构和个人的手段,其固有的一些特征在很大程度上要求有关互联网的立法强调内容上的共同性,强调促进互联网信息的无国界传递;因而,原来在非互联网领域所适用的公共政策这一国际私法原则在互联网领域的法律地位正面临着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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