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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是激发农村集体土地发展活力、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和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的重要制度安排。该文指出,全面构建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长效体制机制,需要从创新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的产权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宅基地盘活的农村土地“多规合一”规划引领机制、构建以人为本的农户闲置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流转机制、创新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户闲置农房有效利用机制、健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后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强化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全环节的中介服务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各类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和强化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日常监督管理治理机制八个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2.
通过对“三瓜公社”特色小镇的考察,研究乡村振兴背景下多主体参与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具体路径。在实践中,“三瓜公社”特色小镇围绕推进产业、村庄和村民重塑,拓展宅基地功能,推动多方主体共同参与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并取得较好的效益;激发包括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工商企业等多方主体在内的各类主体活力,并引导其通过多种方式共同参与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应支持培育多方盘活利用主体、积极创新盘活利用机制,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的有效途径和政策措施,从而为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相似文献   

3.
在“三权分置”框架下的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乡村产业的途径,探索退出宅基地统筹利用政策,为乡村振兴提供土地要素。本研究以天津、重庆两个直辖市七个典型试点村为研究对象,基于ECIRM理论构建分析框架,对“原址投资开发”“集中规划开发”“集体统一经营或管理”“整村出租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打通”等五种助推产业发展的宅基地整治盘活模式进行比较分析,总结五种模式在土地市场化利用或退出宅基地统筹利用方式的优势特点和适用的产业类型上的经验逻辑及不同产业主导区域和不同地区的宅基地整治盘活模式选择策略。实践中宅基地整治盘活不同程度面临发展难题亟待解决,例如资金、退出意愿、产权认定、规划、流转等问题,在改革推进中需要注重科学制定村庄规划;稳定宅基地使用权,保障投资主体土地权益;鼓励农房转让、租赁、入股等方式参与产业用地供给;构建土地整理激励机制;完善乡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4.
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是协调乡村人地关系、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及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推进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对于激活农村土地要素、盘活农民“沉睡”土地资产、增加农民收入及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用地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现阶段,农业人口转移市民化进程中的宅基地功能演变和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宅基地功能拓展为推进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提供了契机,在实践中具有可行性。在乡村振兴战略下,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存在“人的障碍”和“地的障碍”双重制约因素。鉴于此,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下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破解路径:一是激发农民参与的内生动力以有效破解“人的障碍”;二是探索宅基地多元利用,突出服务乡村振兴以有效破解“地的障碍”。  相似文献   

5.
伴随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农村宅基地不可避免的大量闲置、低效利用,“农村空心化”现象日益严峻。为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我国积极推进宅基地改革,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就在宅基地改革中探索出“保权退出”的新模式。首先从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分析保障宅基地资格权的困境,再结合对凤阳县Y镇FY村和G镇GH社区的实地调研,对两个不同地域村庄探索的闲置宅基地退出新模式进行总结和剖析,分析保权退出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得失,从而得出优化农村宅基地“保权退出”模式的路径思路,为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有效退出工作提供政策建议:(1)完善宅基地资格权保障制度,建立资格权确权颁证制度,探索多元路径保障农户资格权内涵的居住权;(2)要提高农户对宅基地相关政策的认知水平,推动闲置宅基地的有效退出;(3)构建地方政府、村集体、农民各利益主体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找到各方都满意的宅基地退出利益分配方案。  相似文献   

6.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中国农民最重要的土地权利之一,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农村出现了宅基地闲置和宅基地私下流转的矛盾并存现象。因我国现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不健全,行政监管混乱以及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收益分配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农民权益受损。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改革,既要考虑既利于农村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也要利于农民权益的保护,包括改革流转过程中的取得、登记制度,应重点把握具体流转制度的改革。  相似文献   

7.
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重要资产和基本保障,盘活闲置宅基地对于保障农民权利、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中国宅基地闲置问题越来越突出。存在定义不清,缺乏相关法律保障;尚未形成体系化的盘活模式,相关利益主体盘活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而日本空置住房问题存在时间较长,在活用中已经具有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形成了行政层级间支援型协作、多元主体合作型参与和内生主体自主型推进各子系统相互协调、合作的协同治理体系。借鉴其做法,对中国盘活闲置宅基地具有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加强行政与市场、社会组织及居民的多元互动,并充分发挥内生主体的自主性治理机能,形成协同式治理体系,从而实现空置住房活用的改革目标。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农村宅基地大量闲置浪费、"隐形"流转导致法律纠纷不断增多的现实背景,中共十八大三中全会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改革做出若干规定的政策背景下,分析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及问题,并针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的不完善,提出制定详细的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以地租理论和产权理论为基础,以农业、农村和农民受益为原则,合理分配和使用宅基地流转收益等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浏阳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实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解决当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粗放利用、流转不变、资源浪费等问题,浏阳市在中央的授权下对本市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进行了改革。经过三年的改革,浏阳市在宅基地集约利用、自由流转、有偿使用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显现出村委会难以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宅基地退出制度存在障碍、改革资金缺乏等问题。在未来的工作中,需加强村集体组织建设,探索多重模式的宅基地退出制度,并借助民间资本解决资金危机,以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10.
利用江苏省实地调研所获得的调查数据,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和Logistic模型对农户参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户主的政治面貌、农业性经营收入、农房建筑总面积、建筑年代4个因素与农户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意愿具有显著的正向关系;户主的年龄、户主的性别、是否在城镇购房、是否允许拆除重建、建造成本5个因素与农户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意愿具有显著负向关系。结果表明,影响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因素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同时由于宅基地对于不同群体作用不同,农户流转宅基地所考虑的问题具有明显的偏向性。最后根据结论提出几条合理建议,以便更好地推进农村宅基流转工作,也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相似文献   

1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主要体现在流转意愿与农村宅基地供需的矛盾、隐形市场交易活跃导致房屋买卖纠纷日益增多、宅基地融资功能低、"一户多宅"情况普遍四个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在于法律规定的模糊性、宅基地制度本身的问题、制度设计初衷与经济发展相脱节。应从完善宅基地流转法律和宅基地流转制度,逐步建立宅基地流转市场方面着手,解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是大势所趋。在城乡融合发展中,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必要限制与合理扩张是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发展的关键,土地增值收益公平补偿和合理共享是土地发展权分析视角的核心要义。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构建需体现以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生态功能、以土地利益分配正义为核心的社会功能以及以土地财产属性彰显为核心的经济功能内涵。同时,应妥善应对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着的生态风险和社会风险。在推进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中,须在把握差异性的基础上适度突破限制,构建合理的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以达成分配正义,完善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以提高农民满意度,更应注重政府干预的合理边界以减轻政策风险,从而保障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城镇化与工业化快速推进,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定居,"一户多宅"现象的普遍存在,农村宅基地闲置问题突出。农村宅基地节约利用需要以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为突破口,但农民是否愿意退出宅基地,取决于他们对宅基地退出的预期收益与成本的比较。而宅基地退出类型的差异决定了宅基地退出补偿的资金来源也各不相同,但各类补偿金的筹集渠道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应在完善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基础上,赋予农民宅基地发展权,拓展农民的农地权利,使农民不仅拥有农地产权的退出权,而且拥有获得公平补偿的权利。  相似文献   

14.
丰富和发展农村宅基地物权属性,赋予和开发宅基地的资产性,是目前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新农村建设中,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激活农村土地资产属性尤为重要。天津蓟县和河北冀州市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对宅基地的资产性开发进行了实践探索,但还面临旅游发展用地空间拓展困难、旅游资源相对不足和经营内容单一、欠缺可操作的法律依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及相关制度创新滞后等问题。因此,应引进企业运作模式、多主体通力合作,盘活闲置土地和多途径加强政策引导,注重内涵式挖潜和农村整体环境打造,完善支持农村宅基地开发的相关法律和政策,以激活宅基地资产,提高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实现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相似文献   

15.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本文以试点地区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为研究对象,对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退出的实际情况深入调研,发现宅基地退出的主体界定不清、退出的动力不足、退出的补偿标准不合理是制约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退出的主要障碍因素。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的主要路径是在立法中明晰宅基地主体的权属性质,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的处分权能,健全宅基地退出的法律保障体系,建立宅基地退出主体的救济机制。加强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制度的顶层设计,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最大程度地维护农民在宅基地退出中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本文基于广东省19个县(市、区)34个行政村544户农户的抽样问卷调查,分析不同群体农民对宅基地产权要素的认知及其宅基地流转意愿.结果表明:55.98%的农户对宅基地所有权归属认知错误,农民的年龄、文化程度、家庭年纯收入与农民的宅基地产权要素认知呈正相关;73.68%的农户愿意流转宅基地使用权,农民的年龄与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意愿呈负相关,文化水平与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意愿呈正相关,家庭年纯收入与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意愿不相关.  相似文献   

17.
农村宅基地流转是目前我国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对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具有重要意义。该文分析了现有法律对宅基地流转的可行性,进一步明确了宅基地流转的政策障碍和法律操作困境,逐步探索宅基地正常流转的法律出路。  相似文献   

18.
基于福建省460份农户调研数据,通过可持续生计框架,运用无序多分类Logit模型对农户的闲置宅基地的处置意愿进行实证研究。研究发现:总体上,农户对闲置宅基地的处置存在多种意愿,但当前处置意愿仍然较低;从具体的生计资本指标影响分析看,宅基地宗数、户均劳动力水平和宅基地政策认知情况等因素对农户宅基地的处置意愿均产生显著正向影响;农户的出租意愿受到是否有城镇住房因素的影响,农户宅基地转让意愿受到家庭现有耕地面积的影响,农户宅基地置换意愿还受到宅基地建筑面积与留村的直系亲属数量、家庭年均收入的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则受到家庭现有耕地面积、是否担任村干部及家庭保障情况等因子的影响。据此提出:尊重农户多元意愿,采取差异性盘活政策;持续推进宅改政策宣传,促进农户转变私权意识;普及农村职业教育,完善农户社保机制。  相似文献   

19.
对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建设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土地产权问题是土地制度的核心问题。本文剖析了我国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的基本特点:集体所有,村民使用;依法拥有,集约利用;保障安居,限制流转;揭示了我国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的局限性:与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意愿相冲突,与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取向相冲突,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相冲突。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完善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推进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化,开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利用575份农村居民调查数据,运用二元logistics回归模型,针对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居民参与村庄建设意愿的影响及其所关注的农村改革议题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农村规划建设、工作稳定程度、农村非农化因素对农村居民参与村庄建设意愿的影响比较明显;受教育程度、宅基地退出、生态环境代价、非农发展方向等因素对农村居民选择城市发展的影响更突出;村庄资源禀赋认知因素对农村居民参与村庄建设意愿的影响不明显;农村居民极为重视农村社保改革、农地改革和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振兴事务,并认为现代农业才是农村未来发展的主导方向.因此,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需要尊重农村居民选择,积极做好提升就业水平、人居环境整治、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深化农村社保改革等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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