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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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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礼乐滩位于南沙群岛东北,由于蕴藏有丰富的油气资源,故成为中菲南海争议的焦点。菲律宾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引进外国石油公司,对礼乐滩的油气资源进行单边开发,近年来又将之划成区块进行招标。2012年,菲律宾菲莱克斯石油公司总裁邦义礼南因资金与安全问题,提议引进中国海洋石油公司在礼乐滩"72号合同区"联合进行开发,但后来因菲方在合同中增加了联合"开垦协议",要求中方承认菲律宾对礼乐滩"拥有主权"而遭到中方的拒绝,导致双方谈判未见成效。此次谈判破裂预示,中菲在礼乐滩"共同开发"的前景很不乐观,其可能性微乎其微。  相似文献   

2.
当前中菲推进南海共同开发磋商的势头良好,但仍存在五方面亟待解决的制约瓶颈。一是菲律宾对石油等能源资源做出的法律规定以及由此带来的所有权法律障碍。二是菲律宾国内对与中国在南海争议区开展"共同开发"存在政治分歧。中菲可先从联合勘探研究入手,推动菲律宾国内累积共同开发的政治共识。三是菲律宾南海共同开发政策连续性差。为了减少菲政府更换带来的政策变化冲击,中菲两国可设立(海上)共同开发事务代表来推进共同开发。四是菲律宾国内不少民众对中国的南海共同开发意图存有疑虑。中国可加大对菲民众的民生外交工作力度。五是美国会采取手段"介入"中菲南海共同开发磋商。针对美国"介入"因素,中菲可采取开放式共同开发思路。  相似文献   

3.
二战结束以后西欧六国开展的"欧洲煤钢联营"能够给南海共同开发提供有价值的启示。欧洲煤钢联营有四个方面的重要经验:设立了超国家机构"欧洲煤钢共同体高级机构";采取渐进的功能主义方式,方法上具有创新性;大国合作和领导,同时兼顾平等和小国利益;政治精英发挥了政治智慧。"欧洲煤钢联营"与南海共同开发虽然所处时代不同,但都存在调适"领土主权争议"与"资源共同开发"的路径选择问题。欧洲煤钢联营对南海共同开发的政策启示包括:南海资源双边开发协定与多边开发机制并行推进;把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作为共同开发的重点领域;未来可设立"超国家"色彩的"南海共同开发管理机构";着眼远大的政治经济目标和未来的东亚一体化。如果南海沿岸国能成功开展共同开发,这将促进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和繁荣发展。  相似文献   

4.
自2016年7月12日海牙仲裁庭公布关于菲律宾提起的"南海仲裁案"的实体问题裁决以来,有关该仲裁案的相关报道吸引了世人的眼球。事实上,自2013年菲律宾阿基诺三世政府单方面向海牙仲裁庭提起仲裁以来,"南海问题"一直是国际舆论关注的焦点。本文从媒体外交视角分析了中国和菲律宾主要英文媒体《中国日报》和《菲律宾每日询问者报》对"南海仲裁案"的报道,通过框架分析发现,"双边协商"与"多边外交"之争,"不合法"与"约束力"之争归根结底可以纳入"新兴大国"与"守成大国"之争的范畴。而隐藏在媒体框架背后的是中菲两国在"南海问题"上的"对话"与"对抗"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相似文献   

5.
泰国湾与南海具有一定相似性。越南和马来西亚既是泰国湾的沿海国,也是南海争端国。马泰和马越共同开发都是泰国湾争议海域共同开发的成功案例。二者的争议性质、共同开发的背景和目的相似,但是谈判的过程、共同开发区的大小、"先存权"问题的处理、共同开发制度等相异。将二者进行比较研究,有利于把握争议海域共同开发的一些规律和特征,从中得出一些启示,为未来南海共同开发提供一些可行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南海问题最受关注的热点区域集中在南沙群岛,因其蕴藏着富足的油气资源,从而引起周边国家间的岛屿争端.南海油气资源的共同开发是解决南海问题的突破口,它的实施对中国具有巨大的战略价值,对南海周边国家能源战略同样能起到推动作用.本文将南海争议区划分为具体区域,透视南海争议区油气资源开发的现状,论述其战略价值,进而对南海争议区油气资源共同开发的制度进行构建,并对可预见的保障机制进行构想.  相似文献   

7.
《社科纵横》2017,(3):86-90
1978年以来是南海问题发展变化的重要阶段,在"内因驱动"和"外因刺激"下,南海局势变化历经"从岛屿争夺到区域外大国介入"、"在东盟化、国际化推波助澜下升级为国际热点"、"从海洋权益之争演变成为各国海洋战略博弈"变化。面对南海局势变化,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的宏观背景和国家战略指引下,制定南海政策,调整南海战略,从"军事维权与行政管辖并举",到"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再到"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通过内政、外交等措施应对南海问题。  相似文献   

8.
南海是全球公认的资源富集之地,蕴藏有丰富的油气资源,也被称为第二个"波斯湾"。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周边国家就开始在南海进行油气资源勘探与开发。越南的海洋石油工业起步虽然较晚,但发展势头却很快,呈现出由浅水区到深水区、由近岸到远海、由断续线外延伸到断续线内的趋势,并企图通过拉拢第三方国际油气公司共同开发的方式,推动南海争议扩大化、复杂化。对于中国而言,应当根据南海局势的变化,主动调整油气资源开发重点区域,逐步向南海中南部地区挺进,适当提高第三方国际油气公司股权收益分配比例,并以此带动共同开发,逐步扭转南沙油气开发的被动局面。  相似文献   

9.
蒋帅 《日本研究》2013,(1):77-83
针对中日之间关于东海大陆架油气资源开发的争端,本文提出了大陆架油气资源共同开发的第三种情形,即位于一国大陆架上但延伸至大陆架争议区域的油气田的共同开发。第三种情形的共同开发是从利益平衡的角度来考虑的,油气田所在的大陆架所属国不负有不单方面开采的禁止性义务,也不负有与其他国家共同开发的国际法义务。在与日本协商东海大陆架油气资源的开发时,中国应拒绝日本对中间线以西位于无争议的中国大陆架上的油气田进行共同开发的要求,除非双方都同意第三种情形的共同开发,并就此达成协议。  相似文献   

10.
许浩 《创新》2013,(5):71-75
南海问题的焦点实质是油气资源。在深入了解南海油气资源争端的由来和现状的基础上,构建冲突分析模型,对南海油气资源争端进行稳定性分析,结果表明要保持南海争议区油气开发的合理稳定,中国与南海周边五国的最好策略是实施共同开发实现资源共享,同时在条件许可的区域单独开发。  相似文献   

11.
2015年10月29日,倍受瞩目的南海仲裁案初步裁决出炉,仲裁庭裁决对包括4项"岛礁属性争端"在内的7项仲裁请求有管辖权。从法理上分析,南海仲裁中的"岛礁属性争端"既要符合国际仲裁所能审理的国际争端的一般特征,还要能够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争端解决机制有关国际争端的特殊要求。但是,南海仲裁案中的"岛礁属性争端"既无法反映争端方的对立观点,又无法反映中菲之间存在法律权利上的利害关系,还与中菲之间的领土主权争端、海洋划界争端密不可分,无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争端,因此不属于仲裁庭的管辖范围。中国不仅应该继续秉持"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的立场,而且还要积极寻求有效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2.
阿基诺三世上台之初即把菲律宾的国防重点从国内安全转为对外防卫,把南海政策从"大国平衡"转为"借美制华",把南海油气开发政策从中菲合作转为独自开发。在挑衅中国南海主权的行为遭到挫败后,阿基诺政府彻底抛弃了与中国进行双边谈判的可能,把本国的南海政策与美国的亚太战略绑在一起。菲律宾国内的家族政治特征,以及由此产生的"小集团思维",外加根深蒂固的亲美传统,是推动阿基诺政府南海政策转变的根本原因。但菲律宾国内叛乱分裂问题悬而未决,以及菲律宾国内对增加美国驻军人数的反对意见,限制了阿基诺政府南海政策进一步激进化。由于阿基诺政府的南海政策并未使菲律宾获得实际收益,并且阿基诺政府也深陷腐败案件,这为菲律宾下届政府调整南海政策提供了动力。鉴于阿基诺政府南海政策的僵化以及任期即将结束,中国应重点关注菲律宾下届总统的南海政策趋势,并需要在维护南海主权和适当向菲律宾释放善意之间取得平衡,帮助主张改善对华关系的总统候选人获得更多的政治空间。  相似文献   

13.
南海区域秩序是指以南海的海洋秩序为中心的地区秩序,是南海地区各行为体在一定历史时期为共同价值目标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关系结构。在西方殖民者到达南海之前,南海地区已于中国明代前期形成了共同发展、和睦友好与和平稳定的区域秩序,基于西方海权观的殖民侵略者却解构了这种秩序,但只是"解"了而没能重"建"。直到今天,南海区域仍处于海洋霸权与海洋主权争端并存下的"无序"乱局中。这表明西方传统海权观有本质上的历史局限性,重构南海区域秩序需要新型海权观。在这方面,中国的和谐海洋理念与强大的经济、海上力量使得中国主导重构南海区域秩序成为必然。为此,中国必须努力促成南海各争端方搁置主权争议,实现共同开发。  相似文献   

14.
正一涉中国主权的"南海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难题,其基本现状就是中国的固有岛、礁被邻国长期占据。随着中国的快速崛起,南海问题除了本身的主权争议之外,又兼具了牵制中国的地区作用和国际角色的"天然"抓手。两者互相联系,又有区别,造成了南海问题的复杂性。80年代,中国提出"16字方针",从地区稳定的大局出发,在坚持原则的同时,为地区的发  相似文献   

15.
韩国虽非南海争端的当事国,但由于南海局势事关其海上生命线的通畅,且中韩之间亦存在海洋划界的争议,因此韩国长期对南海争端保持高度的关注。纵览韩国政府、学界、媒体三方的认知,韩国对南海争端整体上持中立但不支持中国的态度。韩国的这一立场,不仅是为了维护其政治、经济和安全利益,也有着借此增强本国在中韩海洋划界问题上筹码的考量。因此,充分认识到韩国立场对南海争端乃至于中韩海洋划界问题的影响,防止南海争端和中韩海洋争议的纠缠与并发,应是中国未来周边外交工作的重点之一。  相似文献   

16.
基于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仲裁庭在处理当事国领土争端时,坚持当事方提交证据自由原则,但在实践中也形成了若干排除规则。在证明力规则方面,已经形成了初具雏形的证据分量大小比较规则,并将有效条约的分量置于决定性地位。但是,仲裁庭的判案证据规则仍存在一定的矛盾性和反复性,尚需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我国与菲律宾尚存在南海主权争议,基于证据分析视角比较中菲南海主权争端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相关条约、"历史证据/南海诸岛位置图"和有效管辖证据等三个层级的证据环,构成了中国拥有南海诸岛的证据链。  相似文献   

17.
海洋争议区域的共同开发制度在国际实践中已存在了许多年,并在中国与周边国家的海洋争议中不断得到运用。多年来,中国政府积极主张并推进“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这一原则不仅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也符合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国际法基本原则的要求。在和谐世界的建设中,共同开发原则的运用无疑是其中一个成功的典范。本文回顾了共同开发的历史和现状,围绕共同开发的定义、成因、法律特征等基本问题进行了理论探讨。  相似文献   

18.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马来西亚与其三个海上邻国(泰国、越南和文莱)开展了油气共同开发/合作开发。马来西亚的共同开发政策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其原因在于:一是马来西亚与三个海上邻国都明确各自的大陆架主张重叠范围;二是有着强烈的经济收益和技术驱动动因;三是采取合适的管理模式。马泰采取"超国家管理模式"/"共同机构模式";马越采取"联合经营模式"/"石油公司代理模式";四是妥善处理了主张重叠海域的"先存权"问题。马泰、马越共同开发都保留了"先存权"。通过借鉴马来西亚共同开发政策取得成功的原因,中马在共同开发的区块选择、管理模式、开发技术、"先存权"处理等领域,都具有较为广阔的探讨空间。  相似文献   

19.
中菲南海仲裁案虽涉及国际法问题,但却不限于法律。未雨绸缪,我们有必要对南海仲裁案的最终结果进行相应的预判,特别是研究如何应对潜在的不利裁决。对此,"尼加拉瓜诉美国案"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这表现为两案均在管辖权问题上存在较大异议;案件当事人均包括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案件均涉及复杂的政治纠纷与特定的国际关系。为最终化解"尼加拉瓜诉美国案",美国采取了一系列法律与非法律措施。类似地,中国在南海仲裁案中也可参考美国的部分实践,具体包括:围绕法律问题提出相应的抗辩,就案件的后续问题妥善制定相关策略,寻求长远的一揽子解决契机,以及做好国际公关与国际政治平衡。  相似文献   

20.
南沙群岛主权争端及中国对策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南沙群岛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20世纪70年代以来,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和文莱诸国对整个南沙海域或其部分岛礁提出主权要求,并出兵占领大部分岛礁,掠夺自然资源。美国的介入和日本的“关注”使该地区的国际局势更为复杂,出现对中国不利的趋势。中国的对策在于,在强调“主权在华”的同时,必须加强国防建设、双边谈判及与相关国家的经济联系与合作,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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