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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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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法总则》第185条对英雄烈士等的人格利益保护做出了规定。在解释该条时,通过主客观解释得出了一致的结论。考虑到法律解释的客观性,在民法典的体系框架内理解为该条规范的目的是保护死者人格利益,同时兼顾主观解释,对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保护,仍属于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的范围。"等"字的内涵更适宜解释为对普通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因为法律不仅要兼顾形式上的平等和实质上的平等、体系上的逻辑一贯,还应当起到预防风险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民法总则》第185条吸收和转化为《民法典》第185条,与《英雄烈士保护法》第25条、第26条共同构建起我国英雄烈士人格利益保护制度。但是,两部法律规范立法规定本身之局限及其内置冲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功效发挥,引出扩展英烈人格利益保护请求权规范基础之问题。"英雄烈士"与"死者"的身份叠加成就了二者之间的伦理同质性,而英烈人格利益保护规范与死者利益保护规范之间所呈现出来的高度关联性与重合性,则进一步证成了以死者利益保护规范济英烈人格利益保护不周之可能。但另一方面,两类请求权规范基础之间的冲突与内置张力提出了对二者进行逻辑调适,以及依照两类规范进行司法裁判所面临的路径选择与法律适用问题。合理调适英烈人格利益保护规范与死者利益保护规范,弥补英烈人格利益保护规范之立法弊囿,在两种救济路径之间进行妥适选择与司法裁量,成为最大限度地救济和保护英烈人格利益、弘扬英雄烈士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合理举措。  相似文献   

3.
在现行司法实践中,民事主体的虚拟社会评价未被纳入名誉利益的范畴,故侵害虚拟名誉却未造成民事主体现实社会评价下降的情形无法得到名誉权制度的救济,这一立场应予修正。理由在于,网络虚拟主体的法律性质应为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载体,虚拟社会评价同样属于民事主体的名誉利益,故损害该社会评价并导致精神痛苦与财产损失的,应属侵害现实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在判断构成要件符合性时,损害要件是核心内容,应考察虚拟主体存在名誉、该名誉受损、民事主体名誉利益受损、衍生损害这四个构成要素。就侵权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来说,赔礼道歉应以不表明虚拟主体真实身份为原则;基于财产损失而产生的损害赔偿应处于核心位置,且遵循完全赔偿原则。程序法层面,大部分证明责任应由原告承担,唯独妨誉信息的真实性和过错两项可由裁判者自由裁量,决定是否倒置。此外,不希望披露自己真实身份的原告可依《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申请不公开审理。  相似文献   

4.
人格尊严,是一个人作为人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应受到他人或社会最起码的尊重,是人的一种基本需求。加强和完善民法对人格尊严权的保护是减少冲突,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协调的保证,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当前大量侵害人格尊严权案件发生,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得不到充分的保护,建议在未来民法典中应将人格尊严权独立为一种具体人格权,进一步明确人格尊严权的内容和范围,并完善人格尊严权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5.
我国《民法总则》颁行后,对刑法现实适用的影响与未来立法的导向不容忽视。一方面,刑法应当根据《民法总则》的内容对规范适用予以现实调适,具体包括:区分性质不同的虚拟财产予以具体的定性指引,秉持"扩张与收缩"并举的态度重置个人信息的保护区间,促成刑法上对财产权的平等保护等,这有助于刑法规范发挥社会保护作用的科学性与统一性;另一方面,《民法总则》所体现的最新立法理念与社会价值亦可以形成对未来刑法立法的导向指引,应当考虑适当调整刑事责任年龄,落实胎儿利益的刑法干预,继续环境本位的刑法探索,实现英雄烈士人格权益的刑法保护等,这有助于刑法规范发挥社会保护作用的时代性与前瞻性。  相似文献   

6.
民法亲属编离婚制度之探讨   总被引:23,自引:1,他引:22  
在保障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 ,同时强化离婚救济 ,实现保护弱者利益的社会正义与法律公平的离婚立法指导思想之下 ,本文建议在起草民法典专家建议稿时应采取两种方法 :一是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修改 ,二是通过“另案”的方式 ,提出与原有规定不同方案。同时 ,在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中更强调保护子女的利益。  相似文献   

7.
随着人们对个人信息价值的认识不断深化,传统条件下的立法主要针对隐私利益给以保护的模式越来越不能满足人们对个人信息利益保护的要求,个人信息财产属性的彰显使得人们需要法律对个人信息积极利用的权利加以保护。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人们越来越难以控制自己的信息。因而迫切需要从原有的对隐私利益的消极被动的保护模式过渡到全面积极的个人信息保护模式。  相似文献   

8.
《民法总则》的颁布与施行对于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具有重大的影响与意义。应当着重对《民法总则》的重要条文进行解读,从而阐明其立法目的、理论依据及适用规则。主要包括民法法源,自然人出生、死亡时间的证据规则,对胎儿的特殊保护规定,法人成员的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登记,清算,设立人、出资人权利滥用与法人人格否认,法人决议的撤销,民事权利中的人格权及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相关规定,职务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以及民事责任方面紧急救助及侵害英雄烈士人格利益等民事责任的认定。  相似文献   

9.
革命烈士是人民英雄,是民族最闪亮的坐标。毛泽东通过多种形式对革命烈士表示尊崇、予以褒扬,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崇拜英雄、敬畏英雄的传统。他在实践中完成了对烈士内涵的厘定、丰富,提炼、阐发了烈士精神,同时奠定了新中国成立后革命烈士、烈属工作法制化的基础。新时代尊崇和褒扬革命烈士、英雄模范应坚持扬清和激浊相结合,研究和宣传相结合,以革命精神、奋斗精神推动伟大实践。  相似文献   

10.
论胎儿权益的民法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民法规定胎儿没有民事权利能力,胎儿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对胎儿利益的保护不是胎儿有无权利能力的问题,而是胎儿能否就其出生前的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问题。对胎儿利益保护应注意下列问题:侵权行为的多样性、间接性,父母能否成为侵权主体?父母对损害发生有过错,能否适用过失相抵原则?在对这些问题讨论的基础上,对我国未来民法典中胎儿权益保护制度的建立提出一些设想和建议。  相似文献   

11.
社会的主体是人,一切制度都是围绕人展开的。以人为本,必须尊重每一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民法是人格平等法,是行为自由法,也是财产保护法,其法律制度的设计是从人的本性出发而设计的。民法的一切制度设计都以个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以人为本,尊重人的意思自治,在平衡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利益的基础上实现对人自身的保护和尊重,进而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这对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大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2.
元代英雄悲剧既与西方悲剧在人物、结构、冲突、审美等方面最为接近,又具有独特的民族性。同时,它还带有鲜明的元代的时代和社会特征。元代英雄悲剧的产生,从发生机制上讲,有题材的历史继承性和现实针对性两方面原因。以历史上的忠臣良将、英雄烈士为悲剧主人公;以一悲到底为结构模式;着重表现紧张激烈的外部冲突;以崇高悲壮为基本的悲剧风格,是英雄悲剧的主要特征。  相似文献   

13.
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整体性原则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基和灵魂。然而,在生存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民族文化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保护和抢救珍贵的民族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刻不容缓。在保护和抢救过程中,应贯穿整体性原则:既要保护文化事象本身,也要保护它的生命之源;既要重视文化的"过去时"形态,也要关注它的"现时"形态和发展;既要重视文化的价值观及其产生的背景和环境,又要整合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及其利益诉求;还要尊重文化共享者的价值认同和文化认同等。这是做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和抢救工作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14.
对少数民族老字号有关利益,应以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少数民族老字号的法律保护是国家推进品牌战略、促进自主创新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培育和发展民族品牌竞争力和弘扬少数民族文化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有利于权利人创造巨大的经济利益。对我国少数民族老字号的法律保护已迫在眉睫,应采取明确少数民族老字号的法律属性,适用在先权原则,解决与商标权的冲突等措施,加大少数民族老字号的法律保护力度。  相似文献   

15.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名誉权是公民、法人享有的以其名誉所受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它代表着一个人的人格尊严,关系到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和应受到信赖和尊敬的程度,影响着一个人的民事权利的取得.因此,名誉权是重要的人身权,保护名誉权是保护人身权的重要内容.侵害名誉权是侵害人身权的常见形式,但如何认定名誉权侵害,在理论和实践上有不同的观点.本文拟就名誉权侵害构成的有关问题作一论述.  相似文献   

16.
隐私权是重要的人格权,必须立法保护。在我国《民法典》编纂前,已经初步形成以部门法为核心的隐私权保障体系。《民法典》沿用《民法总则》的保护模式,将隐私权从名誉权中脱离出来,与个人信息权并列为独立一节。民法对隐私权保护的转变直接影响到刑法的隐私权保护。在刑法中,隐私权的独立法益地位尚未呈现,涉及隐私权法益的保护采取依托于名誉权、个人信息权等法益的间接保护,可能导致隐私权法益保护的不周延和错位。鉴于民法承认隐私权的独立地位和刑法隐私权间接保护的困境,隐私权的刑法保护应着眼于风险控制。刑法需要探寻隐私权直接保护的新路径,以便构建我国隐私权全面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7.
利益平衡:永恒的话题——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涉及到各种利益的冲突,其应在这些冲突中寻求利益的平衡,尤其是权利人的私权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国内和国际社会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因素影响着知识产权制度的创立和发展,在新的科技时代中,新技术的不断发展使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利益平衡机制出现不断的变化,利益平衡机制应在时代发展的动态中寻求相应的和谐.  相似文献   

18.
在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和科技资本化背景下,民族的传统知识无法得到利益分享和充分有效保障的现实问题,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目前传统知识的国际法律保护模式大体可分为模糊保护、消极保护和积极保护三种模式。从传统知识的利益结构视角,以利益平衡理论及价值分析方法剖析传统知识现有国际保护模式的利弊。民族传统知识国际积极保护模式路径选择具有正当性。  相似文献   

19.
亲属身份权是基于亲属身份关系所产生的各种人身权,它不同与亲属人格权、亲属身份财产权,具有专属性、非财产性、支配性,相对性的绝对权.根据不同的标准,亲属身份权可分为亲属基本身份权和亲属派生身份权:亲属身份形成权、请求权和支配权;亲属身份利益和亲属人格利益;亲属对世权和亲属对人权;相对亲属身份权和绝对亲属身份权.分析亲属身份权性质、特征、分类,了解亲属身份权法律保护的历史与现状,提出完善我国亲属身份权民法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20.
传统知识特别保护制度设立的理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代社会发展进程中,关注传统、强化对传统知识保护的力度,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关系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文章在分析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对我国传统知识保护主要不足的基础上,从制度基本功能出发,提出并论证制度形成和法律制度的根本都在于利益协调与平衡,制度及法律保护的核心是利益问题,并从制度层面和现实利益冲突角度,认为国家对传统知识特别保护制度的确立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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