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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宪法隐私权的保障一方面是为了维护人格尊严,另一方面亦通过建构个人自治的隐私区域,规范和约束公权力.尽管各国宪法保障隐私权的法理基础可能不同,但大都借助于制定法和宪法解释加以澄清和扩展.我国宪法应当秉承大陆法系宪法的文化传统,以人格尊严为理论基础构建宪法隐私权的保障机制,并将人格尊严作为宪法隐私权的终极价值.  相似文献   

2.
“人肉搜索”的背后是隐私权与言论自由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冲突,对于二者的调和与平衡,应把握冲突的根源,而这一冲突的根源就在于隐私权文化的缺失以及隐私权法律保护的不周。因而,对于网络环境下隐私权与言论自由的平衡,应侧重于健全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特别是应当弥补宪法保护的缺失。在不得不对网络言论进行规制的情况下,应当在保障人权的基础上考虑实际国情,并且对于言论管制的立法必须符合明确性原则,在最低程度范围内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3.
数字技术的发展、远程劳动模式的出现使得劳动者得以从众多繁重的体力劳作中解脱出来,在工作中获得了更多的自由性和自主性。随着社会劳动观念的转变,劳动者也更加注重工作的自由和体面,劳动者似乎正朝着马克思所描述的“自由王国”迈进。同时,远程劳动也给现行劳动法律造成了适用上的龃龉,具体表现为远程劳动者人格从属性减弱造成的劳动关系认定困难、远程劳动工作场所不固定造成的工伤认定困难、现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未能涵盖远程劳动者面临的新型健康危机,以及信息技术模糊劳动者个人生活和工作之间的界限,劳动者处于随时可联络状态,雇主侵犯劳动者休息权等现象。因此,应从劳动关系角度出发,强调以雇主的营利性和劳动者的经济从属性角度确立远程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重新界定远程劳动工伤认定原则,扩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并设立开放性条款、赋予劳动者“拒绝联系权”等措施以期在数字时代更全面地保护远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宪法上“人的尊严”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宪法上“人的尊严”以人的主体性为基础,是宪法的最高价值,具有普遍性。经过发展,它最终覆盖了排除干预的消极权利和请求国家给与生存照顾的积极权利。国家尊重、保护和促进“人的尊严”。围绕如何实现“人的尊严”,出现了不同的人权保障机制,完善的机制应当在遵循有限政府原则的基础上保障宪法权利。  相似文献   

5.
只有间接而无直接规定,这是我国宪法对公民隐私权保障不足。私文化匮乏、泛政治化倾向及科学技术落后是导致这种不足的主要原因。在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隐私权不受侵犯,是克服部门法对隐私权保障不力、平衡权力与权利冲突及承担隐私权保护国际义务的需要。人权保障入宪、隐私权理论研究取得成果、他国已有的成文先例为我国宪法明确保障公民隐私权提供了可能性。  相似文献   

6.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引发了"棱镜门"等一系列独具时代特性的事件。网络世界各项技术的突飞猛进,不断威胁着每个公民的隐私权。政府机构侵犯公民隐私权不仅在技术上更加容易,而且在事实上也颇为常见。公民隐私权并没有被我国现行宪法列为基本权利。规范政府对公民信息的监控行为,强化对公民隐私权的宪法保障,是我们建设法治国家必须面对的严肃课题。为此,亟需探究公民隐私权的存在价值与法理基础,并在宪法层面上寻求规范保障与救济保障。宪法保障下的公民隐私权才能发挥出其应有的基本权利效力。  相似文献   

7.
对提供劳动的一方来说,所处的用工关系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最有利于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已达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认定主要看劳动者是否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我国立法应当认可双重劳动关系的合法性。“互联网+”模式下企业与从业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认定除了“从属性”标准外,还应当确立更为细致的认定标准。在校大学生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以劳动者身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8.
行政处罚决定公开不仅具有规范执法活动和建设透明政府的内在逻辑,而且其制度目的包括满足公众监督权和知情权,但由于公开的方式、内容不同,此种信息公开隐含了侵犯行政相对人隐私权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三十八、三十九和四十条,作为隐私权的宪法依据,共同搭建了这一权利的规范基础。隐私权作为一项事关个人生存、体现人的价值、实现个人发展、保护个人精神追求的基本权利,不应当被随意减损。以对一起嫖娼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公开为例,从合法性和合宪性角度对该公开行为进行考察:合法性要求公开主体、程序、内容等方面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合宪性更要求公开行为要符合比例原则,符合宪法的原则与精神,具备合理性。该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开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合法性存在瑕疵,并且在必要性和均衡性方面值得商榷,不能给予合宪性认同。  相似文献   

9.
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雇主对工作场所实施电子监控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此举也对劳动者的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和隐私权产生消极的影响,因此,应当确立利益平衡原则、最小损害原则以及法定限制和意定限制原则,以实现雇主利益、社会公益利益和劳动者精神性人格权法律保护的平衡与协调。  相似文献   

10.
“职权法定”原则最初是一项行政法原则,但根据依法治国的法治要求,“职权法定”原则应当包括“职权宪定”的要求,所以,包括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内的所有国家机关都适用“职权法定”原则.依据“职权宪定”和“职权法定”的法治原则要求,全国人大也不得随意越权行使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可以行使的包括制定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律解释和宪法解释的职权.鉴于“司法职权”的概念已经成为法治实践中的政策熟语,但却没有在宪法文本中明确加以体现,根据“职权法定”原则,应当及早通过宪法修改的方式将“司法”、“司法机关”和“司法职权”的概念写入宪法,以确保“职权宪定”原则得到彻底的遵循.  相似文献   

11.
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雇佣合同三者关系密切。将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一并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畴,对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意义重大。集体合同制度是全世界劳动法中普遍认同的制度,在我国,集体合同尤其是专项集体合同应当是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首选。《劳动合同法(草案)》对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障、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重要意义,但还有很多地方需兽字善.  相似文献   

12.
平台经济模式下,劳动者利用信息通讯设备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随时随地提供劳动给付。劳动控制策略带来了数字劳动“异化”的危险,劳动者的法益保障受到挑战。以网络主播这一新就业形态为例,签约型网络主播看似拥有更多的用工自主权,但实际上极易产生过劳问题。平台经济模式下,签约主播受到更高强度的劳动控制,劳动时间延长,劳动空间延伸。为了应对技术进步带来的劳动环境变化,须分析签约主播的过劳困境成因和当前法益保护制度的不适配性,建立与网络直播工作相适应的工作时间管理体系,保障签约主播的劳动权益。  相似文献   

13.
劳动关系“不法”是指劳动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时的法律后果和效力状态.超龄劳动关系虽不合法,但并未丧失“从属劳动”的实质特征.基于社会法的“扶权”理念,劳动法应当彰显其社会保障的法益功能,正确处理好超龄劳动关系的可受保障性问题.规制劳动关系“不法”的法律思路是:应当汲取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以及事实劳动关系的区分意义;劳动关系应当与社会保障关系“有限脱钩”;应采取“用工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用人单位”的逻辑顺序来认识劳动关系的主体;应当对劳动关系进行多层次、不同标准的保护.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加入“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2004年的宪法修改明确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一条重要原则写入宪法,在司法改革中对人权保障的渴求越来越强烈。在我国,确立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成为一个热点问题。  相似文献   

15.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实行“不劳动者不得食”,“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这一原则是对几千年来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劳而不获,获者不劳”的人剥削人的分配制度的否定,实现了按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产品的平等权利。但是,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法权,仍然以表面的平等掩盖着事实上的不平等。因此,就产品按劳动分配这一点说,资产阶级法权仍然占着统治地位。所以,必须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加以限制,逐步由“按劳分配”过渡到按需分配。那么,“按劳分配”是怎样提出来的,它的历史作用及  相似文献   

16.
“大数据追踪系统”在我国新冠肺炎疫情的精准防控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大数据追踪系统”应用既有相应的 法律依据,也具有价值正当性。 «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政府相关部门信息收集与公开等职权,而«民法典»等则对 公民的个人信息权或隐私权边界施加了限制。 疫情防控期间限制公民个人信息权或隐私权,优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反映了 公共利益优先原则。 然而,“大数据追踪系统”在应用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在后疫情时期应当依据«网络安全法»等建立 规范的应用程序并完善相应的问责机制等,规范该系统的应用,对公民个人信息权或隐私权同社会公众知情权进行再平衡。  相似文献   

17.
组织未决羁押者进行劳动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当前看守所日常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未决羁押者劳动的权利属性有不同的认识,包括宪法意义上的劳动权、行政法意义上的被行政管理(强制性义务)、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权利以及兼具宪法和劳动法意义的权利。未决羁押者是介于普通劳动者与罪犯之间的特殊群体,基于禁止强迫劳动和无罪推定原则,未决羁押者的劳动应不是一种强制性义务,而应归于宪法和劳动法意义上的权利。  相似文献   

18.
在算法技术与平台经济相得益彰共同推进数字经济向纵深方向发展的过程中,劳动关系日益呈现出微分化的演化趋势,使得以网约工为代表的新业态从业人员陷入了“身份不明确”的主体性危机与“权益保障难”的双重困境,不仅对传统的劳动从属基础性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而且也日益凸显现行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的现状。基于网约工群体经济从属性、人格从属性与组织从属性微分化趋势之系统理论分析,科学审视与证成微分化视阈下具有劳动从属性的网约工“第三类劳动者”之身份,并将“内在经济与人格从属程度的差距均以外在劳动量的差别为表现形式”这一从属性微分化之核心作为识别与判定标准,对具有不同强度从属性的“第三类劳动者”给予不同程度的劳动法倾斜保护,希冀能平衡平台经济有序发展与网约工劳动权益合法保障之间的关系,为健全和完善我国劳动法律制度体系提供符合数字经济内在运行规律的科学立法选择。  相似文献   

19.
本文论述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行为构成,认为本罪保护的法益是以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和正常的劳动法律关系为主体的劳动法益;行为主体负有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义务的自然人和单位;“劳动者”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律法规应当得到的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及应当由用人单位交纳的保险费等.本罪行为类型有两种,即逃避支付劳动报酬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前者是积极的不作为,是原因行为的实行化,后者是消极的不作为;前者是行为犯,后者是结果犯.  相似文献   

20.
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受宪法的确认和保护,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该权利所采取的保障方式.随着社会的进步,隐私权所涉及的范围逐步扩大,权利的性质也从简单向复杂拓展.隐私权应在宪法保护之下进而建立起对隐私权的制度性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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