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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完善民事诉讼审判组织形式的适用是繁简分流改革中的重要课题。从功能主义视角的应然层面看,民事一审独任制在普通程序中的扩张适用具有实现司法精细化、兼顾效率与公平、回应社会期待的特点,即价值宣示、价值统一和价值导向三方面的内在逻辑统一性。从实然视角看,民事一审独任制的扩张适用又存在个人主体性保护不足、程序类型与审判组织认知错位的问题,不利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当事人权益的维护。因此,为实现繁简分流改革的价值预设,应当通过建立独任制的正当性标准和建构有效的审判组织转换模式以破除上述难题。在建立独任制正当性标准的法律制定和适用中,应当准确把握事实要件证明和认定无明显争议、不存在类案指导的示范意义以及保证程序主体获得基本司法服务的权利三项标准;在建构有效的审判组织转换模式中应当完善转换程序并设立转换临界值,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相似文献   

2.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其中一大亮点就是扩大了独任制的适用范围,其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可以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将独任制适用范围突破审级扩大至二审程序,第四十二条则对独任制的适用规定了例外情形。但是,目前立法和司法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应进一步明确独任制普通程序的适用范围、完善独任制与合议制的转换机制、规范二审独任制的适用程序并保障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让独任制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中不断展现新的活力和优势。  相似文献   

3.
当下我国的司法审判中经常出现这样的问题:法官在审理复杂疑难的案件时,面对国家法的空白、漏洞、不足时,如何对民间规则进行司法识别与适用,并作出适当的审判.一起婚姻家庭案件的司法审判过程表明,我国司法审判的法源是国家法,民间规则的司法适用只是为了填补国家法的漏洞,应当严格适用条件,防止滥用,因此,民间规则的司法适用必须进行识别程序,这个识别程序包括民间规则的主张、举证以及查明三个环节,其中当事人与法官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当事人主张存在某项民间规则并予以举证;法官识别与适用该项民间规则.法官对民间规则的识别内容包括规范识别与效力识别两个方面.在相关的制度设计上,我国应当建立民间规则的司法识别机制,主要包括设立法官识别民间规则的标准、以民间规则的汇编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等.  相似文献   

4.
保护合同相关当事人的利益是合同法的宗旨和目的,合同效力是实现司法救济的金钥匙。无效合同制度的建立是解决合同效力的基础。当前无效合同制度存在的利弊与缺陷,审判实务法理依据的不足,亟待无效合同制度的立法。这既要从合同法法理上研究也要在合同纠纷审判实践中找对策。  相似文献   

5.
民事诉讼程序转换制度的确立体现了立法对当事人程序利益的尊重和保护,是对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两大价值平衡追求的结果,也是对当事人诉权及法院审判权行使的制约与平衡.但是现行立法仍在诸多方面存在不足和亟待完善之处,实践中民事诉讼程序转换制度亦呈现随意性和虚无性.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程序转换制度,充分发挥程序转换制度的功能与效用,需要进一步规范程序转换的条件、当事人程序选择权行使的时间、方式和效力,进一步规范程序转换的具体程序,规范法院依职权转换制度、法院对程序转换审查的方式及其处理.  相似文献   

6.
在对诉讼程序作精细区分的前提下,"独任制+普通程序"组织模式下的案件类型为事实不易查清但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事实不易查清应界定为案件事实需要耗费较长时间经过调查、取证等程序性事项后即可查清的案件.此外,各类组织模式的衔接应以是否符合类型化案件为条件,适用"独任制+普通程序"与"合议制+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在审理期限上应有所区别.应完善法官遴选制度和健全法官责任机制的司法配套改革,以保障"独任制+普通程序"组织模式的有序运行.  相似文献   

7.
在一审法院采用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能够保障当事人平等利用司法保护,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应包含原告的程序选择权、简化审判组织和证据审查、缩短诉讼时限等一系列制度。  相似文献   

8.
程序协商是法院和当事人就程序运行进行的沟通和协商,在解纷方式选择、诉讼促进和庭审方式选择等领域多有体现。作为纵向层面的协商,程序协商契合了协商性司法和能动性司法的背景,具有提升诉讼效率和拓展当事人参与的价值。同时,在遵循当事人自愿、参与和程序利益保护的原则下,有必要对程序协商进行适度规制和必要的扩张。  相似文献   

9.
民事审判管辖是民事纠纷系属于特定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的首要条件之一,依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管辖权审查立足于立案程序,展开于起诉审查。但是,由于对管辖之属性存在误解,加之管辖与起诉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导致了管辖权审查司法实践矛盾丛生、程序虚无,应当对之进行改革与完善。其思路是:调整起诉制度、将管辖权之审查移至审判程序中进行、构建一个可以适用证据规则来约束当事人与法官的管辖权审查程序等。  相似文献   

10.
2015《民诉法解释》第109条确立了层次化的证明标准体系,但规定过于简陋,同时缺乏程序制度的适配,肇致司法实务适用“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出现适用标准分化、适用场域泛化和适用过程模糊化等问题。其成因在于立法规定不清、相关概念内涵不明以及对当事人程序保障不足。反思我国民事“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须从理论上重识其必要性与正当性,厘清刑民之分,进而在证明度上精确界定。藉此,修正图景应当从程序适用和程序救济两个维度展开。程序适用上既要发挥现有制度的应有功效,也要统一司法实务的认定方式,此外辅以法官须释明公开心证的要求以确保当事人的程序权益。程序救济上应当赋予当事人程序异议权、上诉权和申请再审的权利。  相似文献   

11.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不存在诉前调解程序,这种状况无法满足纠纷类型的多元化和当事人的价值追求多元化对纠纷解决机制提出的新要求,不利于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的实现,不利于司法效率的提高,不利于当事人的系争外利益的保护,不利于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我国有必要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诉前调解程序,诉前调解制度的构建应当遵循程序基本权保障原理、程序相称原理、程序选择权原理等基本原理。在构建这一制度时,应当明确规定诉前强制调解事项的范围、调解的组织、调解的程序、调解与民事诉讼的关系等问题。  相似文献   

12.
论审判公开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关键和核心是贯彻审判公开原则。但实践中审判公开仍然流于形式,存在着暗箱操作。完善审判公开制度,程序上包括一审和二审公开;对象上包括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开;环节上包括审前程序的公开、庭审公开、宣判公开;内容上包括合议庭评议意见的公开、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公开、审判资料的公开。审判公开是一项具有普遍意义的司法原则,是司法公正的体现。  相似文献   

13.
国内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设立国内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有其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国内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的范围应包括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以是否违背公平、公正和当事人意思自治为标准;国内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应参照适用特别程序,仲裁庭应为"法定证人",应允许当事人对司法审查所作出的裁定上诉。  相似文献   

14.
论民事诉讼费用的成本补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为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作为为社会提供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公共服务的司法裁判应该是免费的。但是在国家财政投入不能满足实现司法救济权利保护普遍化的情况下,向当事人收取一定的诉讼费用可以补偿国家财政对司法裁判投入的不足,有利于扩大司法救济的范围。作为司法裁判的成本补偿,法院确定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应与具体案件所消耗的司法裁判成本密切联系。因此,建立一个依照不同的程序以及程序的不同展开阶段为标准确立收费金额的收费体系可以更直观地体现诉讼成本的投入变化,并能更好地实现当事人的基本程序选择权和处分权。  相似文献   

15.
我国法院对仲裁裁决司法监督实行的一审终局制是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的司法解释建立的。这一制度同程序公正和当事人享有公正审判请求权等仲裁裁决司法监督制度价值不相适宜。借鉴仲裁发达国家的仲裁立法经验,建立两审终审制的仲裁裁决司法监督体系是修改《仲裁法》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6.
我国法院对仲裁裁决司法监督实行的一审终局制是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的司法解释建立的。这一制度同程序公正和当事人享有公正审判请求权等仲裁裁决司法监督制度价值不相适宜。借鉴仲裁发达国家的仲裁立法经验,建立两审终审制的仲裁裁决司法监督体系是修改《仲裁法》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事上诉制度改革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进行正酣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上诉审程序并未引起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应有关注。本文从比较法制先进国家及地区的上诉制度角度,结合我国司法实践,进而提出上诉审查制度应当采用间接规制审查模式,明确审查范围与裁判范围的关系以及裁判范围是否受当事人上诉请求的限制等改革措施。而且,文章还主张区分质的审查与量的审查;对上诉裁判形式的条件进行修正,以消弥裁判形式与有限审查原则之间的冲突;为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应确立附带上诉制度;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可在二审中追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扩大可上诉裁定范围;防止不当减损二审程序功能。  相似文献   

18.
论反垄断执法相对人的利益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垄断执法弹性很大,在反垄断执法过程中强调相对人利益保护对于防止执法权滥用、协调利益关系以及维护商业秩序稳定极为必要。规范反垄断执法自由裁量权和保障相对人的程序权利是保护反垄断执法相对人利益的基本路径。我国应当遵循这一基本路径,明确反垄断执法裁量范围,建立反垄断执法裁量标准体系,完善反垄断执法的司法监督机制,构建确保相对人有效参与的陈述、抗辩和申诉制度,完善反垄断执法协商和解制度,从而有效保护反垄断执法相对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9.
为回应接近正义运动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智慧法院将新兴科技手段应用于法院的审判和管理工作中,是司法智能化的产物。智慧法院的建设,不仅要在制度设计中关注诉讼效率的提高,也要重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权利作为法理学的基础概念,应是智慧法院正当性的逻辑起点;应以权利救济为逻辑基础、以程序选择权为逻辑重点,推进智慧法院的建设。智慧法院建设应以权利为起点进行顶层设计,以为当事人提供多种程序选择权来实现诉讼权利保护,并以程序选择权为重点提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20.
当事人的举证困难不仅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地保护,也损害了法院的权威.当事人举证困难产生的原因在于我国目前民事诉讼证据制度设计上仍存在着诸如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权能不足、司法机关调查存在缺陷以及司法技术运用未得到充分重视等弊端.针对上述问题,在民事诉讼中,可以通过增强当事人收集证据的能力、用公权力辅助当事人调查取证和司法技术的运用三种途径对当事人的举证困难进行救济.具体包括充实当事人收集证据的程序保障、保障证人出庭作证、私人侦探所的合法化、重视法院检察院的调查举证、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经验法则和证明标准的降低等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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