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5 毫秒
1.
精神病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理应受到社会的特别关注和保护。虽然刑事诉讼法增设了强制医疗特别程序,但是相关制度还不是很健全。法治国家与人权保障是设立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保护性制度的价值缘起,医疗救助与社会防卫是设立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保护性制度的内在逻辑,在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中应建立鉴定留置和缺席审判两项保护性制度以保证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统一。  相似文献   

2.
强制医疗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针对实施严重社会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依法适用的特殊刑事实体措施。强制医疗程序是强制医疗措施正确适用的保障。强制医疗的性质及特点决定其在提起的条件、主体、时期、方式等方面不完全等同于通常我们所使用的普通诉讼程序。依法规范强制医疗程序,从机制上保证依法正确适用强制医疗措施,是有效制止和预防精神病人的社会危害行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所必须的。  相似文献   

3.
2012年《刑事诉讼法》设立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填补了有关涉嫌犯罪的精神病人处遇制度的空白。但无论是法典还是司法解释对于该程序的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需要进一步地补充和完善。而日本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及配套制度与设施,并积累了立法与实践经验。因此,有必要采取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研究、分析日本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立法中值得我们借鉴与吸收的价值与制度,以期完善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  相似文献   

4.
新《刑事诉讼法》增设了特别程序,包括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和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等,既在章节体例上健全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律文本,也在许多方面完善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体现出我国刑事诉讼立法不断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和借鉴域外经验,刑事诉讼制度逐步走向科学、民主和精密。增设特别程序,可以适应我国司法实践的需要,符合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的要求。从更好地实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和增强其可操作性的角度看,新《刑事诉讼法》的某些规定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5.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间存在高度相似性,其实质上是一种竞合冲突。本文拟从基础理论和法律性质两个层面辨析两诉异同,分析两诉在诉讼主体、诉讼客体和法律后果等方面的竞合表现,在此竞合关系下,二者的衔接适用易产生一案两诉浪费司法资源和衔接程序不当、威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存留等问题。以类型化思维处理两诉关系是当前二者衔接适用的题中应有之义,在规避现有制度弊端的基础上,考虑将两诉进行适当调整后仍保持独立,发挥各自制度的优势以达到救济目的;待制度发展成熟后可通过协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来厘清两诉的分工和衔接,以更好完善衔接路径,发挥制度合力,共同救济环境损害。而从根本上解决两诉衔接的制度问题,需要在民法生态化背景下,结合环境法与生态化民法典,发展系统化、整体化的法律救济制度,以回应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  相似文献   

6.
完整回顾了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的发展经历,科学归纳了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的多元类型,客观分析了盲目试点非法定衔接机制、过量适用诉讼主动型衔接机制、过多设置强制型衔接机制、非强制型衔接机制分流案件效果亟待提高等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的现实缺陷,并在此基础上,重点提出了充分响应实践需求、科学总结研究成果、创新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的具体形式、继续提升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的立法品格等极具现实意义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完善层面的具体路径。  相似文献   

7.
作为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新增的特别程序,刑事强制医疗程序面临着社会资潭供给严重不足的困境.而非政府组织以其承担协助、援助、代表和监督等职能可以将社会资源引入刑事强制医疗程序.非政府组织参与强制医疗程序有利于实现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精细化和专业化,有利于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为确保非政府组织的参与行为在法制框架内规范运行,必须从启动、参与、救济和监督机制等方面构建我国非政府组织参与强制医疗程序机制.  相似文献   

8.
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是现代法治社会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一项必要措施。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特别程序,既体现了对精神病人人权的保障,又降低了精神病人对其他公民再伤害的可能性,对保障社会的和谐安定具有重大的法律意义。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规定仅有五条,操作性不强,完善我国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应坚持社会防卫与医疗救助并重,完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强化对被害人的权利保护,细化审理程序规则,完善执行机构。  相似文献   

9.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涉及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刑事判决书为样本,对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基本特征及以纪检监察与诉讼程序衔接为典型的案件审理实践状态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作为特定主体类型职务犯罪,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近年来持续发生,其犯罪发生和发展变化规律与我国旅游产业发展存在较强的相关性。在该类职务犯罪诉讼中,也体现出纪检监察与诉讼程序衔接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从轻处罚情节的认定争议及纪检监察程序中所获得证据的合法性问题等,导致纪检监察机关的介入并不一定能有效实现其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审理效率之目的。  相似文献   

10.
我国各级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的监察机关,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进程中的重大制度创新。作为新的国家权力和法律程序,监察权和检察权、监察程序与检察程序需要实现有机统一和有序衔接,进而实现监察法所确立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基本要求。监察委员会处置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时,在案件移送、立案审查以及审查起诉等多个环节上,涉及与人民检察院之间的职权分工和程序衔接。厘清案件管辖权争议、证据移送、转化、审查规则、刑事强制措施使用、补充调查阶段的律师介入、调查活动的监督等问题,既有利于监察机关调查权、处置权的规范行使,也有利于监察程序与检察程序的顺畅衔接。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作为一种实践理性反馈下的阶段性成果,虽然初步厘清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在理论与实践层面上的混乱局面,但是由于未能精细化和体系化地作出规范设计,仍然不乏笼统和粗糙之处.通过运用法教义学方法勾勒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衔接规则的建构样态及其图景,并以制度系统理论为基础考察在当前规范设计下诉讼制度之间的耦合状况,可以发现同属生态环境损害司法救济制度系统中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之间存在不少制度真空与制度冲突.不仅限缩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制度功能,还影响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造成不必要的司法资源浪费.为了进一步实现有效衔接,一方面既要填补磋商与民事公益诉讼的衔接规则,嵌入比例原则限制赔偿权利人诉权行使、明确不予司法确认的法律效果;另一方面还要细化不同类型民事公益诉讼的衔接规则,完善检察机关的督促功能与协调功能、建立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信息机制和协商机制.  相似文献   

12.
对庭前诉讼程序转督促程序的制度进行分析,对其程序转换的合理性提出质疑,认为目前的制度转换不具备正当性基础,会使后续程序中很多问题无法解决,提出引入法官释明制度对其进行修正;肯定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并就后续制度细节提出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13.
在近一年实践过程中,我国的立案登记制已略显成效,但也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在立案登记制度是否需要审查,其为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如何明确立案登记中形式审查的审查标准和范围,如何保持好立案登记形式审查程序与后续的审判与调解程序之间的零缝隙衔接等方面还需要不断完善。只有这样,立案登记制度才能真正实现理论来源于实践并积极作用于实践的良性诉讼循环。  相似文献   

14.
论督促程序和通常诉讼程序的衔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督促程序作为一种快速简便的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诉讼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不同缺乏衔接,从而诉讼的作用难以发挥,为此,对督促程序与通常诉讼程序衔接的原因、方式、诉的合并分立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才能揭示督促程序运行失调的原因及应采取的对策。  相似文献   

15.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程序机制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法律实践的难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着眼于两者相衔接的程序机制,建立和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受理与处理机制,证据收集与转换制度以及相配套的信息交流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和提前介入制度。  相似文献   

16.
社会法诉讼特别程序是作为与社会法实体内容相对应的程序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无救济则无权利,反过来,有权利就要有救济,有实体法必有与之相对应的程序法,否则权利就会成为空中楼阁。社会法特别诉讼具有诉讼请求多元化、当事人之间实质不平等、诉讼程序简便高效、倾斜保护的理念等不同于传统诉讼程序的特征,而司法实践依然将传统的诉讼程序应用于处理社会法纠纷,导致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社会法诉讼特别程序的构建势在必行,应当从基本原则、管辖制度、审判组织、举证责任、诉讼费用制度、审限制度等方面对社会法诉讼特别程序进行构建。  相似文献   

17.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作为一种新型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有效地弥补了诉讼等传统纠纷解决机制的缺陷,对高效化解医患矛盾、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了促进各种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相互配合和协调运作,保证第三方调解与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我国立法应当设置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为诉前程序,确立第三方调解协议的司法审查制度,赋予第三方调解协议法律执行的效力,建立对医疗纠纷证据的互认制度,构建第三方调解组织参与诉讼制度;遵循第三方调解合法原则、赋予第三方调解协议既判力、构建以第三方调解为核心的多元化医疗纠纷解决体系;实现第三方调解的司法化,为公平合理的解决医疗纠纷,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提供司法保护。  相似文献   

18.
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对接监察办案程序是当前刑事司法实践中一个突出问题。《监察法》实施和《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一审稿、二审稿)的先后发布,对监察办案与侦查、起诉、审判之间的程序衔接提供了依据和新的解决思路。但就调查与侦查的关系,留置的属性及与刑事强制措施的衔接、监察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审查运用等方面,仍存在权力界限不清、性质不明等问题,亟待立法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9.
加强司法民主与人权保障,简化诉讼程序和追求诉讼效率已是世界范围内刑事司法改革的主流。面对逐年上升的犯罪率、有限的司法资源和堆积如山的案件,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是我国司法改革的必然选择。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际,在立足本土资源的基础上,借鉴美国辩诉交易制度及其他国家的刑事诉讼特别程序,设立我国的辩诉协商制度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入世后,我国的进口许可制度从实体到程序都应当符合WTO规则的要求,包括与《进口许可程序协议》的对接。《进口许可程序协议》的规范角度很特别,仅着眼于程序本身,并以此与WTO其他协议中的实体规则相结合,从而形成对进口许可制度的有效调整机制。我国现行规范进口许可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是实体与程序一体,且具有多头、多元、多轨和多变的特点。为解决现存问题,也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进口许可法律制度,在与WTO规则的衔接上可分两步走:首先把程序制度剥离出来,然后再分别从程序和实体方面予以统一和规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