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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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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新一轮的党政机构合署合设改革中,国家机构和党的机构发生了职能的转变与融合,产生了新的行政上的主体,同时也给我国传统的行政主体理论带来极大的挑战,我国的行政主体理论面临重构的问题,学界对行政主体理论作了诸多调试。党政机构合署合设背景下行政主体理论的重构应当突破传统的"诉讼主体模式",综合考虑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行政救济以及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等因素,使各方面的因素协调配合以构建新的行政主体理论。  相似文献   

2.
党内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特色所在与优势所在,但学术界与实务界对党内法规的研究及认识还不够深入,许多人理所当然地认为:党内法规是“法”,但只是软法;党内法规是治党之“法”,但不是治国之“法”;党内法规严于国法,但效力低于国法;党内法规是执规依据,但不是执法依据。上述观点似是而非,影响很大,有必要对之进行澄清。  相似文献   

3.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追责制度是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职责的重大制度创新,该制度横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目前仍存在规范逻辑冲突、价值标准不一及引导功能不足等问题。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及权力运行实践中,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均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资源,真正有效发挥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追责制度的评价及引导功能,应实现损害追责制度内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互补与融贯,即推动达成损害追责关联规范一致性,以法律评价体系的价值目标为导向,将依规治党与政府自我规制相关规范融入法律价值评价体系中,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规制边界和作用范围内构建、整合损害追责制度。具体实现路径上,可通过体系化解释准确划定追责对象范围,区分规制功能以党内法规对党内事务进行规范产生的溢出效应提升政府法定履职能力,对责任形态进行类型化梳理,明晰各类型责任认定标准与担责形式,从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追责制度。  相似文献   

4.
党内法规的溢出效力是党内法规超越管党治党的传统界限,而能够调整国家事务、社会事务,规范非党组织与党外人士的一种约束力。党建的“必需”理论、党的领导权理论、党政合作理论从不同的角度证成了党内法规溢出效力的正当性,也为厘清党内法规溢出效力的边界提供了理论指导。党内法规溢出效力表现相当复杂,但在长期的法治实践中,实际上形成了AX型、AY型、BX型、BY型。为了充分发挥上述类型的指引、塑造、评价功能,应重点明确其内涵特征,并从中梳理出党内法规溢出边界的判断基准,即AX型的“必需”基准、AY型的党政共治基准、BX型的政治判断基准、BY型的直接管理基准。  相似文献   

5.
党政合设合署是时代境域之必然,是应对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之时势所需。党政合设合署后,面临对外权力行使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对外权力行使的名义、范围和程序。目前,学界在党政合设合署后对外权力行使的程序问题上,研究匮乏且远远滞后于实践。党政合设合署,在对外权力行使时均应依照一定的程序,实现权力有序、有效运行。在党政合设外部权力运行方面,扩大"行政"或者"行政履行任务"的内涵,将行政权力的实际运行纳入行政程序的范畴,依照相关程序加以规制。在党政合署外部权力运行方面,应采取效果要件和实质要件加以认定,避免行政机关的虚化。  相似文献   

6.
[提要]党政机构改革改变了党的机构与政府机构之间的耦合方式,增加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发生冲突的可能,对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和衔接带来新挑战。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冲突不是政治上的,而是技术上的,主要体现在具体的制度设计层面。冲突有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两种形态,积极冲突主要体现在具体规范、组织原则和制度理念等层面,消极冲突主要发生在联合发文、行政问责和司法救济等领域。对冲突进行调适,要在定位上明确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制度分工,在制定环节加强规范冲突的源头治理,在实施环节立足法律实质提供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7.
党内法规研究是一门新兴的学问,结合党的建设和国家建设过程,对"什么是党内法规"这一"元问题"进行回答是党内法规研究的起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一个系统性概念,从党章开始,它衍生出了党纪、党规、党内法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和党内法治体系等诸多概念。在党内法治和国家法治构建过程中,"党组织的结构""党组织的功能"和"党内法规制度"三者形成了良性的互动关系模式,清晰描述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成长逻辑。因而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科学化建构中需要同时关注其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内涵,并在国家法治相关制度成长中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8.
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已对当代中国的行政法治产生了重要影响,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中国之治”的基础规范。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改,为行政法法典化提供了明确指引:行政法法典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全面领导的根本方向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任务。坚持和加强党全面领导的法典化方向,必须在法典中确立政治领导原则;加强行政法与党内法规组织体系建设的衔接;构建相互补充、互为一体的党政协同治理体系;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化任务,必须在法典中融入人民至上的行政理念;加强行政法典的民主协商制度建设;打造用权为民的党政协同治理方式;注入优秀传统行政法治文化元素。  相似文献   

9.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及其体系构建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党内法规是党内各类规章制度的总称。当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既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也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党内法规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权威性有待加强。解决这一问题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借鉴国家法律体系的相关理论,构建和完善具有中国共产党自身特色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0.
随着党内法规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今后一段时期内,党内法规的建设应当更加注重立规的科学性,着力提升立规质量,以确保党内法规体系的协调性、系统性。囿于经验不足、党内法规建设的时间较短等因素,党内法规立规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提升党内法规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应当注重党内法规制定技术的作用,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党内法规制定技术规范,同时在制定技术规范出台后通过备案审查等方式来保障制定技术规范的有效实施,并且应当在观念上重视立规技术规范的作用,努力提升党内法规制定者的水平,构建符合党内法规实践的立规助理制度,以确保党内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相似文献   

11.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提出给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带来了挑战。通过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概念和基本构成的阐述,剖析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间的内在关联。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自身的缺陷逐步显现,如何科学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成为研究中的重点问题。基于此,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契机,分别从制度与执行能力两个方面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一条可行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12.
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党,党的基层组织必须理顺党内、党政、党群关系,构建和谐政党,以协调好党内党外主要关系,提高执政能力和行政效率,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进一步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相似文献   

13.
发展民主政治是时代进步的要求,而党内民主不同于国家民主。执政党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构建国家民主政体的关键是党政资产权属的改革和党政人员的职能分开。为此,一是推动党务公开,明晰党资党产和政府资产的权属。二是划清党务人员和公务人员的工作属性,解决党、政人员不分和以党代政问题。三是党组织以委托理财的方式合理使用党费和现有资产,逐年减少财政转移支付。四是适时提请立法机构制定一系列的相关法律法规,逐步过渡到党内财务自支平衡,最终从党政资产权属起步,建立社会主义的现代国家民主政体。  相似文献   

14.
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教育以深入推进依规治党是二十大之后党内法规工作的必然面向。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既是有关党内法规及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客观需要,还是永葆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的历史经验总结,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具有法治教育、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三项基本功能,要使其基本功能得到充分实现,就必须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制度体系、加强党内法规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全党崇尚党内法规学习教育的氛围。  相似文献   

15.
机构改革与组织法律体系的革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机构改革作为涉及公权力行使主体和范围的重大改革尤为需要立法的引领和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自1982年首轮机构改革便开创了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性决定的形式赋予机构改革合法性的模式,并沿袭至今。这一模式虽然具有历史合理性,但并不符合严格意义上的组织法定原则。本轮机构改革对党政机构和职能进行了深度调整,其中党政机构合署合并改革更涉及党的工作机关职能的行政化问题,因此需要以行政权力为核心要素,重构组织法定原则的内涵,并从思想、理论和立法层面革新和完善我国的党政机构组织法律体系,为机构改革提供立法引领和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16.
新时代,党中央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党内条例作为第三位阶的党内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历经近百年的发展,党内条例的内涵经历了以含义嬗变为过程的概念定型、以内容充实为重点的领域定型和以体系构建为目标的地位定型的演变过程。党内条例的内涵完整地表达了党内条例这个党建概念所规范的领域以及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乃至党的建设体系中所处的关键位置。在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际,探究党内条例的内涵演进史,对于加强党内条例建设、丰富党内条例理论、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相似文献   

17.
党的领导法治化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但单一的国法模式或党规模式均不符合中国国情,难以为党的领导提供科学有效的制度保障,有必要建构党的领导法治化的新模式,即国家法律抽象确认、党内法规具体细化的复合模式。应建立国法抽象确认的政治色彩判断标准,明确党规具体细化的纯粹党规路径与混合性党规路径,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  相似文献   

18.
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条件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本方式,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目前,依规治党法规制度体系已初具雏形,但仍存在制定工作不平衡、一些主要领域缺乏基础主干法规、一些配套法规制度尚未出台、一些实践急需的党内法规尚未制定、一些党内法规滞后于党的建设实践、党内法规制定权限不够清晰和制定技术有待提高等问题。加快构建依规治党法规制度体系,必须坚持统筹协调,坚持整体推进,坚持多措并举,坚持法治思维。  相似文献   

19.
将党内法规纳入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当下,党内法规不仅是管党治党的利器,还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党内法规尤其是中央党内法规推进宪法实施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通过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进而促进宪法实施,部分党内法规对国家法律的出台和完善具有先导性作用.党内法规推进宪法实施的方式包括在党内法规中直接规定宪法内容和间接体现宪法内容两种,并呈现出集中于宪法序言和总纲、积极实施和消极实施并存以及以义务性规定为主等特征.今后,为了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在宪法实施上的作用,应当明确党内法规实施宪法的范围与限度,提升党内法规的立规质量,注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衔接与协调,加强对党内法规的合宪性审查.  相似文献   

20.
建设法治中国的时代背景下,开展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关系的理论研究,揭示当前我国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存在的冲突问题,进而提出实现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有机衔接的制度保障,推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互动互联,提升党内法规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逐步将反复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党内法规提升至国法层面,不断健全党内法规的制定程序和立法权限,积极完善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二者间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强化党内法规的备案审查、立法清理和实施评估机制是实现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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