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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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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征收中被征地农民确认程序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征收权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强制获得土地所有权的国家权力。征收行为符合法定的公益目的与足额补偿的限制条件,被征收者就应当服从。国务院关于“农民对征地决定和征地补偿的确认材料作为征地报批必备材料”的规定,不仅在理论上与征收权的基本属性存在冲突,同时也缺乏实践上的可能性。这样的程序设置表面上有利于农民权利,但在实践中不但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反而影响了行政效率,导致了“农民确认”程序存在一定缺陷。因此,对“农民确认”程序要进一步完善,加入听证程序,增加争议判断机制,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表述,补充相关内容,以达到真正保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财产权等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2.
农地征用过程中农民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农地征用过程中,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其利益必须受到保护。而我国现行的农地征用制度很不合理,这是导致被征地农民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根本原因。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农地征用制度,即严格控制土地征用的范围;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完善征地程序,赋予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起诉权;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3.
国家公益建设征地属于土地产权变动。从产权变动角度分析,公益建设征地是国家土地市场控制权而不是政府的超经济特权,承担土地公益职能的义务主体是国家而不是被征地的农民,公益征地补偿价格应当高于而不是低于市场价格;从效率视角分析,现行征地补偿价格低于基于市场机制形成的公平价格,既是造成农民土地权益流失的原因,又是公益建设征地浪费的根源。建议对公益建设征地实行公平补偿甚至优惠补偿。  相似文献   

4.
农地征收出让中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关系到"三农"发展甚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对江苏省苏南、苏中、苏北地区样本县市2006—2011年间农地征收与出让中的土地收益分配格局抽样调查与分析发现,尽管国家不断地提供农地征收补偿标准,但农地非农化征收与出让过程中农民的土地收益占土地出让收益比例偏低,约在3%~16%之间,而地方政府的收益份额在75%以上。其根源是现行的农地征收补偿原则是以农地的农用价值一次性补偿给失地农民及其集体,割断了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路径。保障农民土地收益权,构建农民长期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机制需要改革现行征地补偿制度,从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缩小征地补偿范围、市场化补偿、实物性补偿、失地农民就业支持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系统构建。  相似文献   

5.
征地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大确立的深化经济体制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征地补偿是土地征收制度的核心问题,对农民土地财产权益的私法保护是其制度建构的基点所在。我国现行公法理念下构建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未能充分反映补偿的私法属性,存在着补偿双方主体地位不平等、补偿内容有悖于市场公平原则、程序缺乏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民事解决纠纷机制不完善等制度缺陷,导致征地纠纷频发和矛盾突出。只有立足于我国土地制度的本土化,借鉴国外较为完善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在私法理念的指导下对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才能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财产权益和真正实现公共利益与私人权益的平衡,彰显制度的公平和正义价值。  相似文献   

6.
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土地征收中存在滥用征地权力的现象,征收范围过宽,征收程序不完善,缺乏透明度,对非法占地行为的处罚过轻、监管不力,补偿费用不合理、不到位,农民安置不充分,司法保护薄弱。针对这些问题,必须完善土地征收立法,科学界定"公共利益",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确定合理的征地补偿原则,建立畅通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健全土地征收的司法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7.
本文由W市G区农民对政府征地行为的种种不满谈起,介绍和分析了W市G区征地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以及这些行为对当地农民和社会造成的不良后果,提出要谨防借新农村建设为名,盘剥农民权益,要从转变政府对房地产在经济发展中作用的观念做起,将政府在征地过程中的职责法定化,通过透明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程序来保护农民权益、共建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8.
因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缺陷而导致的土地征收纠纷已经成为影响当前农村稳定的社会焦点问题之一。重构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应建立公共利益的认定程序,完善被征地人的参与、异议程序以及设立补偿安置的协商和救济机制,在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的基础上保障土地征收的顺利实施和完成。  相似文献   

9.
在城市化进程中,农业用地被征收不可避免,城市化加速过程中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大量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征收后用于非农化建设和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的产生。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的增多,政府征地与农民利益的紧张关系日益突出。解决现行农地征收法律制度中所产生的问题,是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中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0.
我国农村征地拆迁法律制度很不完善,目前还没有一部统一的基本法对其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有关农村征地拆迁的法律制度只是散见于《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立法中。征收前提公益目的泛化,征地利益分配不合理,征地程序缺乏严格的农民参与机制,争议裁决及救济机制不合理。因此,应尽快制定城乡统一的征地拆迁补偿基本法,立法中应界定公益目的内涵及外延,公平确定征地利益分配标准,通过完善行政救济机制和建构司法救济机制化解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引发的矛盾及争议。  相似文献   

11.
农地征用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矛盾和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反映了我国现行征地补偿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征地补偿方式违背市场基本规则、农村土地财产权受到侵犯和征地补偿方式违背帕累托最优原则。基于对现实和理论的深入分析,本文指出我国农地征用补偿应遵循地价形成规律,并努力探索集体土地流转,合理分配土地收益,同时建立起失地农民生活和就业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2.
运用有序离散选择模型(OLogit),以“中原经济区”“失地”农户经济发展相关数据为基础,对“失地”农户征地补偿满意度及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失地”农户征地补偿的满意度评价受户主特征、农户家庭特征、所在地农村金融市场特征等5个方面共计19个因素影响显著。加大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积极探索政府、农户等多方参与的征地补偿长效机制、加大对农村金融特别是新兴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等对提高“失地”农户征地补偿满意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公共利益需要是当代土地征收制度中限定征收范围的一项基本原则,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在法治理论和实践中确立了此项原则,并通过此项原则较好地平衡了土地财产权和土地征收权。我国现行土地征收制度确立了公共利益需要原则,在制度层面却又确立了建设用地国家垄断制度,法律冲突直接导致广大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严重受损。今后改革应当在立法层面明确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并强化征地纠纷的司法审查,以便为在我国真正确立此项原则奠定财产权基础并提供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14.
2001—2010年来,学术界基于经济学、社会学、法学、政治学等视角,从征地制度与过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状态、就业、安置与社会保障、权益受损和保护等方面研究了失地农民问题,并形成了诸多共识。但也在失地农民与城市化的反思,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安置补偿、就业和保障政策的评估,失地农民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发展等问题的研究上存在不足,有待进一步深化。  相似文献   

15.
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现象实际上是深层次的权利失衡的结果,农民失地是现象,农民失权才是本质。因此,保障失地农民权益就必须深入剖析我国的农地制度与体制缺陷,从根源上寻找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路径,改革农地产权制度,重构政府在征地过程中的角色和职责并逐步强化农民利益集团的表达力和行动力。  相似文献   

16.
完善征地制度保护失地农民权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的征地制度存在着“公共利益”界定不明确、征地程序不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偏低以及土地补偿费分配不合理等弊端,产生了失地农民心理压力增大,生活、就业、养老和健康无保障等问题,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受到极大损害。因此,应该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完善征地程序,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扩大征地补偿范围,合理分配土地补偿费用,重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就业培训,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护失地农民权益。  相似文献   

17.
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户的土地权益主要包括成员权与承包经营权,而这两者都难以保障农户公平性补偿机制的实现。在西方国家,征地补偿在立法原则、具体规则及司法实践中强调公共利益的实现必须以私人利益获得充分补偿为前提。包括"平度案"在内的征地纠纷之所以产生,其根源在于追求公共利益名义下的巨大商业利益分配不公,农户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农户土地征收补偿机制亟需进行公平性变革。结合中国现行法律制度,应该明确并强化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属性,补偿标准应该考虑到征地后的土地开发收益;改革现有成员权的权利结构,农户应该联合组成独立于村委会甚至政府的特定机构与开发商直接进行补偿协商。  相似文献   

18.
鉴于中国现行的农地价值评估有失公允,被征地农民利益流失严重的状况,探讨农地市场价值评估对于建构公正的征地补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将农地经营收益权价值、农地区位价值、农地社会保障价值、农地发展权价值以及代际分配价值纳入农地基本价值结构,嵌入农地供求关系等变量,构建农地市场价值评估模型。继而建立子模型逐项跟进分析,分别采用动态收益还原法和建立修正因素因子指标体系的方法,对农地经营收益权价值与农地区位价值进行评估,同时测算了农地社会保障价值、发展权价值以及代际分配价值。基于安徽省L县征地案例的实证检验结果显示:安徽省L县的农地市场价值为107970.72元/亩,远高于该县被征地农民获得的征地补偿金。  相似文献   

19.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或政府为了公共目的而强制将私有土地收为国家而给予补偿的制度。土地征收具有强制性、公益性、程序性、补偿性和救济性等法律特征。在我国,由于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因而在城市化进程和土地开发中,主要表现为对农村土地的征收,并进而影响到农民的相关权益。我国应在借鉴各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基础上完善相关规定,从而更有效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0.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切实维护、保障广大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然而,由于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核算方式不合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主体不明确,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失地农民的法律救助制度不健全,直接导致了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缺失。为了使广大失地农民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通过"优化核算方式,规范征用程序;明确产权主体,厘清法律关系;健全社会保障,维护基本权益;完善法律援助,健全司法救济"等措施来最大限度地维护、保障与增进广大失地农民的权益,真正实现农民生活富裕、农业生产有序、农村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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