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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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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传统的"亲亲相隐"亲情伦理立法与西方现代法律中的亲属权利立法有相通之处,但也有本质差异。遗憾的是,我国现行法律在否定"亲亲相隐"的亲情伦理立法以后,却没有确立现代法律中共通的亲属权利立法原则,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形成双重断裂,导致诸多尴尬和悲剧。"亲亲相隐"制度对确立我国的现代亲属权利制度具有启发,但其转化重构是有所取舍的。我们需要从以家庭为本的亲情伦理立法到确认以人为本的家属权利立法,实现传统法的转化创新。  相似文献   

2.
在古代中国,亲亲相隐原则萌芽于先秦儒家。作为一种法律思想,亲亲相隐原则最能反映儒家“亲亲尊尊”的伦理实质,其实质是一种“权”,其目的是一种给以血缘亲情一定的自由空间,将一定范围内的法律权力授权给家庭。从法伦理意义上说,亲亲相隐原则是儒家仁爱精神在外扩展过程与法律规范发生冲突时的一种选择。同叶,也赋予法律一定期待可能性,即在国家法律制度体系中给予血缘亲情一定的自由空间,这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而且可以软化国家法律的残酷性。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亲亲相隐”持否定态度,但“亲亲相隐”精神并不必然与现代法制相违背。许多现代国家的刑法中存留有“亲亲相隐”的条文,一些国家的刑诉法中也有一些“亲亲相隐”的规定。将我国传统法文化中“亲亲相隐”的有关理念引进现代法律制度中,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亲属免证制度,有益于关照传统,维护亲情,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4.
中国古代“素亲相隐”是一种亲情伦理立法,东西方主要国家法律都确认由亲属身份而自然获得的某些例外特权,这是一种亲属权利立法.中国刚刚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又重新将“亲亲相隐”制度引入其中,从人权角度看,体现了中国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5.
“亲亲相隐”制度是我国传统社会的一项重要的法律思想,是传统社会中礼治与儒家文化相结合的产物。而在当代许多国家都普遍设立了关于亲属间相容隐的制度时,这一制度在我国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领域却是一个空白,但完善这一制度又是必要的。文章通过对传统“亲亲相隐”原则在制度和理念上的分析,得出在传统与现代的法律理念之间,要重构“亲亲相隐”制度,应如何考虑对建构这一制度在思想基础上的取舍。  相似文献   

6.
现行刑事犯罪司法追究过程要求亲亲互证,这与我国自古以来重亲情人伦的社会传统不太吻合.本文认为,刑诉法应借鉴中国古代“亲亲相隐”的法律思想及外国立法中的类似规定,并从“容隐权”的性质、近亲属主体的范围及限制罪种的适用等方面重建“亲亲相隐”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7.
“亲亲相隐”作为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原则,对古代社会关系的调整具有很大影响。本文着重分析了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的法律价值和伦理价值,以期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  相似文献   

8.
我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的产生及发展有经济、伦理、社会以及思想文化等方面的根源。从积极和消极两方面对“亲亲相隐”制度的价值进行理性分析,“亲亲相隐”制度在当代仍然具有其独特的刑事立法价值。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有必要也有可能在刑事法制中适当引入“亲亲相隐”制度,这既是继承我国法制传统中相隐制度的合理成分,也符合当今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  相似文献   

9.
文章从中国古代的“亲亲相隐”制度入手,着力研究“亲亲相隐”制度的内在合理性,认为:在当代中国,如果要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度、信任度的提高,加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必须明确规定亲属作证的制度规范,改革中国现有的证人制度,加强证人的人权保障,实现程序法治。  相似文献   

10.
“亲亲相隐”是一项具有中华法系特色的法律制度,自汉代以来被历朝的封建统治者所推崇。这一制度在新中国建立之后基本上被废弃。这种以伦理亲情为纽带的法律制度对社会稳定和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的社会调查也显示恢复这一制度是顺应民心的,因此应当在当代的刑事立法中予以重构。  相似文献   

11.
“亲亲相隐”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规定的一项义务,其对应的是被容隐的权利,当代西方法律制度中的拒绝作证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对应的是国家不得强迫公民来证明其亲属有罪的义务,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亲亲相隐不能适用于当代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2.
"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的一项法律制度,它肯定了亲属之间相互隐匿罪行的正当性,符合中国古代礼法并用的律法特点。然而在现代法治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对权利的维护,法律成为维权最重要的依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现代司法制度的基本要求,如果将"亲亲相隐"法制化,则意味着,在现代法律中血缘亲情将成为能够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因素。如此一来,司法何以体现公正,如何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将"亲亲相隐"法制化的观念是不可取的。  相似文献   

13.
亲亲相隐制度是我国古代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和伦理原则,在古代社会中长期存在,主要是由中国古代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等级制度决定的。该制度从自然伦理层面看,体现了对人性的尊重;从社会伦理层面看,体现了经权相济的思想。亲亲相隐制度对我国建立现代的法治社会和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思想价值。  相似文献   

14.
现行刑事犯罪司法追究过程要求亲亲互证,这与我国自古以来重亲情人伦的社会传统不太吻合。本文认为,刑诉法应借鉴中国古代"亲亲相隐"的法律思想及外国立法中的类似规定,并从"容隐权"的性质、近亲属主体的范围及限制罪种的适用等方面重建"亲亲相隐"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5.
张松 《南都学坛》2005,25(6):22-24
就已发现的资料来看,睡虎地秦简与张家山汉简中有关亲亲相隐制度的条文标志着该制度法律化的开始。秦至汉初,亲亲相隐制度在探索中发展和完善。不但范围扩大,而且对违反该制度的处罚也更加严厉。亲亲相隐制度是作为连坐制度的配套措施而法律化的。连坐制度的立法依据是为了提高刑罚上限,增加对犯罪的威慑。连坐制度有效性的一个基础是家庭中较强的亲情,而亲亲相隐制度正是为了增强亲情而设。连坐要分轻重,因此汉初的亲亲相隐也增加了亲等设计,即对父母与对妻、子的区分度。  相似文献   

16.
试论“亲亲相隐”与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亲亲相隐”是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一个典型特征。其原则起源于春秋时期,发展于两汉与隋唐,巩固于宋明,延伸至中华民国。亲亲相隐是传统宗法社会中亲属间人身相互依赖关系的集中体现,是儒家道德法思想在封建社会的应用,是中国特定人伦背景及社会实存共同作用的结果。亲亲相隐原则的产生有其特定的社会价值合理性,人们应站在“社会场”中对其进行正确的评价。  相似文献   

17.
建设法治国家不仅仅是制定和执行各种各样配套的法律,而且也包括更新或重建我们民族的法伦理。亲属法伦理“爱有差等”及义务本位性,与“自由”、“平等”、“民主”、“权利”的现代法治精神相冲突。亲属法伦理重视亲情、讲求人性则与强调人本、人道的现代法治建设的价值取向相契合。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必须对亲属法伦理进行改造和批判继承,把法治理想转化为中国人的精神情感认同,这是实现最高层次的法律秩序——法治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8.
我国法学领域对"亲亲相隐"持否定态度,但"亲亲相隐"精神并不必然与现代法治相违背.许多现代国家的刑法中存留有"亲亲相隐"的条文,一些国家的刑事诉讼法中也有一些"亲亲相隐"的规定.将我国传统法文化中"亲亲相隐"的有关理念引进现代法制体系中,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容隐权制度,有益于观照传统,维护亲情,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相似文献   

19.
伦理亲情在传统社会主要有亲属之爱、别和从 3层含义 ,在现代社会主要是指亲属之爱。在传统法中呈现法律亲情化趋势 ,现代社会伦理亲情在法律上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从整体来说 ,中国现代法出现了亲情的法律化趋势。但现在法律中存在忽视亲情伦理的缺陷 ,有必要将更多的亲情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20.
不管是西方法律制度中的亲属权利立法,还是中国古代的亲属伦理立法,虽然存在着诸多差异,但都体现了亲属相容隐的思想。这种共通之处绝非历史的偶合,而是有其合理性价值。但是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完全抛弃了亲属相隐思想,对亲属相隐的行为给予制裁,割裂了中西方文化的融通、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现代法律文化的接轨,基于此,我国法律应重新建构亲属间相容隐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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