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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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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累犯构成的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孟庆华 《南都学坛》2008,28(5):76-80
行为人所实施的前后两罪均为过失犯罪能够构成累犯,但是,当行为人在犯前罪追诉时效完成后又犯新罪、前罪被外国判处并执行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再犯罪、前罪刑罚执行过程中再犯新罪与假释考验期内再犯罪等情形下,则都不能构成累犯。  相似文献   

2.
行为人受过行政处罚这一事实的法律意义已经超出了行政法的范畴。刑事立法或刑事司法解释中将受过行政处罚作为认定行为人犯罪主观故意中“明知”的根据、作为违法行为犯罪化或降低构罪标准的依据、作为从重处罚或加重处罚事由或作为对犯罪人从宽处罚的限制或禁止性事由。承认“受过行政处罚”在刑法中的作用有其合理性,但它主体上仍然是行政制裁的后果,为防止过分强调其在刑法中的作用而损害被告人的权益,应当将其作用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相似文献   

3.
确立单位累犯制度是刑法发展所必需。普通单位累犯的主体是单位,主观上限于故意,刑罚要件以单位自身所受刑罚为准,时间起算点为单位前罪罚金刑执行完毕。  相似文献   

4.
我国新旧刑法规定,一般累犯构成的刑度条件是:前罪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后罪为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文章认为,该规定及我国刑法理论对此的解释存在片面、牵强和不合理之处,建议取消我国刑法对一般累犯前后罪的刑度条件限制。  相似文献   

5.
我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普通累犯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作为统一的多法域国家,港澳台地区的累犯制度和内地的普通累犯制度各有特色。这种差异不仅反映在普通累犯的立法模式上,而且在普通累犯成立条件的罪量、罪质、时间间隔、主体、跨法域犯罪、法律后果等方面也存在很大不同。我国内地刑法普通累犯制度应该定位于人身危险性的根基之上,以"行为人累犯"为中心,单位主体和过失犯罪可以有限成立普通累犯;普通累犯的处罚原则应该以人身危险性为变动曲线,有条件地适用假释。  相似文献   

6.
毒品犯罪的累犯构成要符合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而毒品犯罪的再犯规定是刑法分则的专门规定,主要限制了前罪的范围,这两种都属法定的刑罚裁量情节.当行为既符合一般累犯的条件,又符合毒品犯罪的再犯要求,该怎样援引和处罚,在理论上有特别累犯说、再犯说、惯犯说、法条竞合说等各种争论.实务对此的处理方式并不统一,有的只援引再犯规定,有的只说明从重处罚,还有的认为同时构成累犯和再犯.法条竞合说反映了规定之间的逻辑关系,综合选用但只从重处罚一次也并非重复处罚,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体现了两种规定的协调.  相似文献   

7.
犯罪低龄化是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如何治理未成年犯罪成为世界各国刑法理论界关注的热点。结合我国刑典的有关规定,对争议颇大的从宽处罚、缓刑、累犯、附加刑、非刑罚处理等问题,进行严肃而又积极的探讨,将有助于完善我国的未成年刑罚制度。  相似文献   

8.
单位毒品累犯是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现实难题 ,我国刑法界迄今为止对之尚缺乏应有的关注。其实 ,新刑法第 30、6 5、10 1、35 6条等有关条文都可作为单位毒品累犯存在的刑法根据。根据新刑法的有关规定 ,单位毒品累犯不仅有单位毒品普通累犯 ,而且有单位毒品特别累犯。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 ,在其认定的刑法适用上都必须符合有关犯罪、刑罚与时间三个方面的限制条件 ,在其处罚的刑法适用上都必须遵守从重处罚原则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中的“业务”与“职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业务过失犯罪不同于职务过失犯罪,在研究中应予以区分。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业务过失犯罪主要有18种。当前对这些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存在规范层面、理念层面与实践层面的问题,表现为:一是法定刑配置问题,二是刑罚目的偏重于惩罚而忽视预防,三是刑罚效果不容乐观。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不利于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另一方面无助于预防和减少该类犯罪的发生。因此,有必要通过贯彻罪刑均衡原则、协调刑罚的目的、关注刑罚的伦理性与注重非刑罚处罚措施等方法及时解决业务过失犯罪的处罚中存在的问题,进而预防和减少该类犯罪的发生。  相似文献   

10.
我国单位犯罪刑罚制度制定时间较短,制度设计上重刑主义色彩浓厚,背离了外部性的相互性原理,实践上存在着刑罚本身因素和刑罚超过因素导致的执行难现象,影响了刑罚目的的实现。基于学理性的分析和对外法的借鉴,建立单位犯罪刑罚准备金制度、强制性的内部干预处罚制度、区分性刑罚制度,是解决我国单位犯罪刑罚困境,实现刑罚善治之良策。  相似文献   

11.
中国杖刑历史极为久远。远古笞杖鞭不分,均源于鞭扑薄刑。就其在刑罚中的地位而言,三代鞭扑之刑不入五刑;西汉文景废肉刑、定笞刑,依然笞杖不分,却是主刑;东汉已有杖刑,但为法外刑,往往鞭杖连称;魏晋时期杖刑虽不入五刑,但已为法定刑;从北魏时起,杖刑是五刑之一,且是最轻刑等;从隋朝至清末,杖刑则作为稍重于最轻刑等的笞刑而列入五刑。此外,有时,它又是附加刑或代用刑。清末修律,废除了杖刑,但它在社会上仍然有着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12.
减轻处罚的含义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行的见解认为,减轻处罚应该和从轻处罚相区别,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较轻的刑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外判处刑罚,即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这种理解建立在现行的立法基础上,有其合理的一面,然而现行立法关于从轻和减轻的规定,却没有把握二者的制度宗旨,二者不是任由法官自由裁量的价值判断,必须作为方法问题在刑法典中明确规定,减轻处罚更是如此。  相似文献   

13.
随着现代文明社会对人权的关注和保护,死刑的存废之争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文章以刑法价值为指导,以刑法实证主义为重点,反思我国现行的死刑制度的不足,从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等方面完善死刑立法,从司法适用方面严格死刑复核程序,放宽死缓的适用条件,考虑设立赦免制度,切实贯彻"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  相似文献   

14.
作为纠正错误的手段、措施,惩罚具有不可或缺的存在价值。惩罚的本真是否定,惩罚之所以会具有严重负面效应是忽视内在惩罚存在的结果。纠正学生错误,如何实施惩罚应该成为首要思考问题。  相似文献   

15.
肉刑从五帝时代产生,到清朝完全废除,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肉刑在历史中有其特有的预防犯罪和实现报应的功能。肉刑的产生,实现了肉刑报应和预防犯罪的功能;肉刑的反复过程,是寻找肉刑的替代刑的试错过程;肉刑的废除,是肉刑的功能被社会成本更小的刑罚所取代。从刑罚预防和报应功能的角度来解释肉刑产生、反复和废除的过程,这对当前处于困境中的死刑存废问题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16.
由于法律对行政处罚没有明确的定义,理论界对行政处罚涵义的理解各不相同。认识上的不一致已影响到立法和执法的进程,因此,有必要对行政处罚的主体、对象等构成要素作进一步的探讨,对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关系作进一步深入的辨析,以对行政处罚的涵义有清楚的认识。  相似文献   

17.
完善的罪犯奖惩体系对于维护监狱秩序、促进罪犯改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目前的罪犯奖惩体系存在许多问题,法外奖惩措施多、奖惩体系杂乱、针对性不强,严重影响了其效能的发挥。本文借鉴国外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建立系统、完善的罪犯奖惩体系构想,以适应新时期监狱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和文明化。  相似文献   

18.
从法律的视角,深刻论述了教育惩戒的正当性,明确指出了我们为什么需要教育惩戒以及教育惩戒的存在在何种程度上合乎理性,并具体提出了教育惩戒的实施限制。这无论是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确立现代教育观念,深化教学管理体制改革,还是对于培养社会主义的“四有”新人,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科学地规定罚金刑在刑罚体系中的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罚金刑上升为主刑,但可以并科适用的方案是切实可行的,既使罚金刑主刑地位十分明确,而且毫不影响罚金刑对于自由刑补充功能的发挥,还有外国立法可供借鉴,不失为一个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20.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行政处罚适用中的原则之一.本文结合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一般理论、原则,对我国<行政处罚法>中"一事不再罚"原则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指出其在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诸如处罚主体的表述欠缺唯一确定性,对法规适用的冲突没有提供合适的冲突规范,对相同行政职能的不同行政主体作出的相同处罚是否排斥未提供法定指引等问题,进而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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