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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无人驾驶汽车是当前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一个缩影。相较于传统汽车,无人驾驶汽车具有汽车行驶的自主性、驾驶人员的不特定性、技术应用的广泛性和道路设施的特殊性等特征。无人驾驶汽车的具体应用,在给人们日常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特别是对当前的交通秩序、网络安全、隐私保护等领域带来了一定风险。为研究无人驾驶汽车法律规制问题,梳理了美国、欧洲、日本和韩国无人驾驶汽车技术的研发态势,总结了他们对无人驾驶汽车的法律规则和政策引导经验。研究认为,无人驾驶汽车作为未来汽车的发展方向,要立足国情、防范风险,积极探索无人驾驶汽车法律规制的有效路径:一方面,要鼓励和引导无人驾驶汽车技术的创新发展;另一方面,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赋予无人驾驶汽车的道路测试权限,进一步完善无人驾驶汽车的安全标准、无人驾驶系统的网络安全、无人驾驶汽车的侵权责任和保护无人驾驶汽车的消费者隐私等。  相似文献   

2.
无人驾驶汽车作为人工智能发展的产物,其广泛使用所带来的法律问题不容忽视。其中,对无人驾驶汽车交通肇事行为的刑法规制是刑法学界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对严重的无人驾驶汽车交通肇事"行为"进行刑法规制,既是无人驾驶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也具有刑罚的正当性。但因无人驾驶汽车这个智能体缺乏刑事责任主体的必备要素且无法考证其主观罪过,故不应成为无人驾驶汽车交通肇事"行为"的刑事责任主体。对此,我们应根据犯罪论的基本原理,结合案件的实际,划定无人驾驶汽车的设计者、制造者、销售者和使用者的刑事责任。为有效规制无人驾驶汽车严重交通肇事"行为",建议刑法增设非法利用人工智能罪、人工智能监督过失罪、无人驾驶汽车交通事故罪等罪名,构建科学的应对无人驾驶汽车等人工智能犯罪的刑法体系。  相似文献   

3.
基因编辑技术准入门槛低、应用前景大的特点造就了其迅猛发展的现状,也使令人生畏的潜在风险浮出水面。基因编辑技术在可以根治重大医疗疾病的同时,其脱靶风险也在安全监管领域敲响了警钟。现阶段,我国基因编辑技术存在概念界定不准确、相关法律规范层级低、罚则缺失和伦理审查法制化程度不同等问题。可通过提升法律规范层级、设计涵摄更多行为法律规制原则与框架、细化伦理审查程序等路径完善基因编辑技术的制度规制。  相似文献   

4.
伴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无人驾驶汽车时代正悄然而至。无人驾驶汽车的应用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可能引发安全隐患。近年来,各国不仅加紧推动和扶持相关技术发展,也在加快出台无人驾驶汽车法律法规。相比较而言,中国针对无人驾驶汽车虽然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但是在相关法律法规方面仍然处于空白状态。而无人驾驶汽车引发的诸多问题,对中国现有法律框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已经提出挑战,亟须更新相关法律规定。在兼顾促进行业发展、推动技术进步和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益的原则之下,应当制定针对无人驾驶汽车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规则,建立无人驾驶汽车专门服务机构,明确无人驾驶汽车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责任归属以及执法主体,可以在交通管理机构内部建立专门的技术评定机构,提供无人驾驶汽车道路交通事故的技术评定;在保险制度方面,应更新现有的强制责任保险,扩大受益主体,调整赔偿比例,提升赔偿金额,可推行车内人员伤害保险制度,创设设计者责任险新险种,从而有利于更加及时高效地对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行救济。  相似文献   

5.
大数据、人工智能、算法推荐技术等信息技术的快速迭代,推动了传统社会的数字化转型,传统新闻业同样在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在此背景下,随着新闻信息过载的不断加剧,由大数据衍生出的算法推荐新闻迅速崛起,算法信任、数据优势与新闻媒介的数字化客观上为算法推荐新闻的应用和发展奠定了基础。毋庸置疑,算法推荐新闻对于实现新闻准确分发、增强新闻受众黏性具有重要意义,智慧化、瞬时性的算法推荐新闻具有精准、高效、个性化优势,但同时算法作为一种复杂性、不确定性技术,带来了多层面、多环节、多领域的风险挑战和制度掣肘,算法推荐新闻同样引发了"算法黑箱" "算法偏差" "技术霸权""责任缺口"与"信息泄露"等多种伦理风险。当前,学界对于算法推荐技术本身是否真的成熟,以及算法推荐新闻可能引发的伦理危机研判明显不足。对此,从技术不确定性理论所内嵌的技术本身不确定性、技术认知不确定性与技术制度不确定性三个向度,可以为算法推荐新闻的伦理风险提供适当的分析框架,在此基础上厘清算法推荐新闻伦理风险发生的根源,可将其归纳为技术本身不确定性向度的数学洗脑与主体性缺失、技术认知不确定性向度的能力不足与底线失守以及技术制度不确定性向度的法律规范与伦理体系的不完善。具言之,算法推荐新闻作为一种新兴技术,已有伦理形态与法律规范逐渐无法有效规制其伦理风险,亟需建构专业化、制度化的算法推荐新闻伦理风险规制体系。算法推荐新闻伦理风险的法律规制应当奉行何种原则是规制路径建构的前提性、方向性议题,分析认为技术不确定性下算法推荐新闻伦理风险的法律规制需坚持新闻透明原则、价值中立原则和德法共治原则。当然,随着算法推荐技术、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不断进化,新闻透明原则亦需与时俱进,对算法推荐新闻的新兴伦理风险予以有效规制,新闻从业者、算法推荐新闻分发平台等要坚持以价值中立原则为指导,强化算法推荐新闻中"人"的主体性地位,并在德法共治原则指导下明确算法推荐新闻伦理风险的法律规制范式。从以上原则出发,算法推荐新闻伦理风险的法律规制,应当针对不同类型的伦理风险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度建构,即在技术本身不确定性向度加强算法公开与算法解释权、数据权利等保障,在技术认知不确定性向度推动新闻从业者计算思维的培养及伦理约束,在技术制度不确定性向度采取伦理结构化与法律问责等规制对策。  相似文献   

6.
针对无人驾驶面临的算法困境,有学者提出了“伦理旋钮”算法理论,认为将无人驾驶汽车的算法设置权交付给车主,能够化解无人驾驶汽车在发生事故后所面临的道德—法律归责困境。但该算法可能会陷入集体性的“囚徒困境”:大多数车主为自保而在算法设置上作出极端利己的选择,致使社会总伤亡程度增加。为此,课题组运用实验哲学研究方法,将其与现有伦理算法进行了经验性比较,数据表明:“伦理旋钮”算法理论虽没有完全消解道德—法律归责困境,但其在无人驾驶汽车事故归责方面要比其他算法更加明晰,具有明显的稳定性;该算法理论上可能存在的“囚徒困境”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出现,且具有更大的市场可行性。“伦理旋钮”算法理论为破解无人驾驶算法困境提供了可能方向,这是实验哲学研究方法在伦理学领域应用的有益尝试。  相似文献   

7.
规制与规范有着一定的区别。规范更强调行为的原则,而规制则是规范的具体化,它能够在原则与行为之间建起一个通道,使规范能够被付诸实践。伦理规制就是伦理规范的具体化。在现代应用伦理领域,伦理规范的规制化使伦理规制与法律规制在形式上开始趋同。然而伦理规制与法律规制是不同的。伦理规制最突出的特征是主要依靠和平手段而非强制措施。通过区分这两种规制,可以发现联合国通过伦理规制发挥作用的趋向。  相似文献   

8.
聚焦社会治理领域的算法应用伦理问题,以欧美社会治理中的智能算法应用为例,通过案例分析和归纳演绎相结合的方法,阐释智能算法嵌入社会治理面临的应用伦理风险,即算法“黑箱”与社会信任危机、算法歧视与社会不平等、隐私泄露与社会监视。基于此,从技术、伦理准则与法律、媒体三个层面提出欧美社会治理算法应用伦理的规制路径:一是优化算法技术,提升算法准确性和安全性;二是完善算法伦理准则和法律,构建智能算法善治体系;三是加强算法伦理的媒体监督,构建多元主体协商共治路径。本研究能够为我国人工智能伦理治理提供重要的启示与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9.
ChatGPT类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虽在不同领域带来积极影响,但也引发了法律政策、安全技术、社会伦理等层面的监管问题。比较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外典型经济体人工智能监管的治理实践,为完善我国人工智能监管治理体系提供政策参考。我国人工智能监管应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促进创新与依法治理相结合的监管原则,建立健全法律与政策、技术与安全、社会与伦理等层面的监管路径,同时对人工智能进行进入性监管、技术性全程监管和分级分类监管,完善我国的人工智能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10.
智能网联汽车代表着汽车产业未来的升级发展趋势,对数据的处理和应用是其智能化的核心。数据安全和数据利用效率是对智能联网汽车数据处理行为进行法律规制过程中的两个价值面向。随着汽车智能化和网联化水平的提升,引发了社会对于隐私、数据跨境传输、网络攻击等数据安全问题的担忧,同时,智能网联汽车个人数据边界模糊、知情同意制度难以落实、缺乏合理的数据共享开发机制等问题也对现有的数据治理制度提出挑战。为了应对这些问题,需要合理利用技术措施,完善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相关法律规范,根据行业特点对知情同意和数据共享制度进行调整,同时加强企业合作,共同探索数据安全风险防范模式和数据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11.
自动驾驶技术智能化、自动化的特点客观上对既有法律造成了冲击,初步产生了诸如上路测试、市场准入难以依现有法律取得授权,技术、安全等标准难以统一,事故的法律责任难以认定等问题。应该通过特别授权或进行适度的立法修改,解决在行政法、民法、刑法等领域的事故法律责任等问题,清除不必要的法律障碍,使法律法规与技术研发相匹配,发挥法律的规范和引导作用。  相似文献   

12.
元朝是蒙古族建立的少数民族政权,在入主中原后,元朝统治者为了政权稳定和长治久安,建立了完备的监察法制.然而,终元之世,元朝政治始终受到官吏贪腐的困扰.本文在现有史料和相关学者研究基础上,对造成元代完备的监察法制下吏治腐败的原因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3.
在政府的道德化中防止社会冲突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一般说来 ,社会冲突是根源于一个社会的利益矛盾的 ,对社会冲突的控制需要依据法律制度来进行 ,需要通过法律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来防止社会冲突的加剧。我国当前存在的社会冲突无疑有着制度性的、结构性的原因 ,但绝大多数社会冲突则主要是由于腐败所引起的或由于腐败所诱发的。存在于政府外的社会冲突是由于政府中的腐败所诱发的 ,而存在于政府间的和政府与社会的冲突则是直接由腐败所引起的。在我国控制社会冲突的问题实际上也是一个反腐败的问题 ,是一个政府道德化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智慧养老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养老模式、养老产品与服务提供方面形成了创新,提高了养老效率与质量。但是,作为新技术在民生领域的转化应用,智慧养老仍然具有伦理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这一系列风险都缘于新技术因素与传统的法律规制体系、社会运行体系之间的矛盾。对此,应当构建以法律为主导的智慧养老规制体系,并结合相应的纵向风险防控机制、智慧化与多元化法律思维,以此为基础保障智慧养老模式的顺利变革,进而促进民生领域的治理质量与效率提高。  相似文献   

15.
智慧养老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养老模式、养老产品与服务提供方面形成了创新,提高了养老效率与质量。但是,作为新技术在民生领域的转化应用,智慧养老仍然具有伦理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这一系列风险都缘于新技术因素与传统的法律规制体系、社会运行体系之间的矛盾。对此,应当构建以法律为主导的智慧养老规制体系,并结合相应的纵向风险防控机制、智慧化与多元化法律思维,以此为基础保障智慧养老模式的顺利变革,进而促进民生领域的治理质量与效率提高。  相似文献   

16.
无人驾驶汽车是汽车发展的必然趋势.尽管其具有高度的安全性,但发生损害事故也是必然的.由于无人驾驶汽车具有运行的自主性、驾驶模式的多样性等特征,在现行法律制度下,当其导致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时,相关主体的行为与交通肇事罪之间存在诸多龃龉,使其不具备课以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要件,这意味着对此类事故无法适用该刑罚.并且导致事故的原因多种多样,其认定也存在较大的困难.对于这一疑难问题,我们应当采取科学技术与各类制度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应对,理性地解决该疑难问题,为中国无人驾驶汽车的发展和运用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17.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自动驾驶汽车的商用化普及也指日可待。技术的发展往往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自动驾驶汽车给人类带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巨大的环境效益;另一方面,自动驾驶汽车不能完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了解决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承担带来的难题,为完善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提供有益参考,在探究自动驾驶汽车的决策自主性特征和自主学习功能带来了对现行《侵权责任法》《产品质量法》等诸多法律制度的挑战的基础上,分析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法律责任界定及分配问题。结果表明:自动驾驶汽车所导致的交通事故应根据不同事故原因,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对参与自动驾驶运行的各类主体采取严格责任予以归责,并合理分配各类主体之间的责任。参考德国的《道路交通法修正案》、美国的《自动驾驶法》、英国的《汽车技术和航空法案》有关自动驾驶的立法,提出了充分发挥各类保险制度的功能,提高交通强制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辅以产品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以保护受害人的利益等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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