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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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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史记·项羽本纪》有句著名的话:“吾闻之周生曰:‘舜目盖重瞳子’,又闻项羽亦重瞳子。羽岂其苗裔邪?何兴之暴也!”《集解》注:“《尸子》曰:‘舜两眸子,是谓重瞳’。”意思是说,一个眼睛生有两个瞳孔,就是重瞳。  相似文献   

2.
《史记·项羽本纪》:“吾闻之周生曰:‘舜目盖重瞳子。’又闻项羽亦重瞳子,羽岂其苗裔邪?”“重瞳”一词,冯其庸等先生注为:“一个眼睛有两个瞳人,即两个眸子。”(《历代文选》上册,中国青年出版社1979年版)其他注本多类此解。查《辞源》:“重瞳,谓目有二瞳子。”再查《中文大辞典》:“重瞳,目中有两眸子也。”所引例文均自《史记·项羽本纪》。重瞳,若果为一个眼内有两个瞳人,委实匪夷所思。尽管我们不能囿于个人的见识轻率地推翻前人的成说,但值得思考的是,这种生理上的特异现象,为何既不见之于当代医学界的报道,又不为传统医学所整理研究呢?如  相似文献   

3.
论项羽     
项羽是一位人们熟知的历史人物。过去,人们常用“楚霸王”代替了他的名姓,甚至把他渲染成为传奇式的英雄。司马迁在《史记.项羽本纪》里作过推想,他说:“吾闻之周生曰‘舜目盖重瞳子’,又闻项羽亦重瞳子。羽岂其苗裔耶?”接着又赞叹说:“夫秦失其政,陈涉首难,豪杰蜂起,相与并争,不可胜数。……三年,遂将五诸侯灭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号为‘霸王’位虽不终,近古以来未尝有也。”司马迁的推想和赞叹,对后世人们把项羽传奇化不能说没有一点关系。传奇式的“楚霸王”自然不是项羽形象的真实反映,对此不准备多所赘述。司马迁在《项羽本纪》里,把这位历史人物刻画成叱咤风云、豪气盖世的勇将和统帅,也不能说没有根据;但,难免有所夸张。  相似文献   

4.
《春秋左氏传》庄二十三年:“斗谷於菟为令尹,自毁其家,以纾国难。”孔颖达注:“‘斗谷於菟’,令尹子文也。‘谷’双走反。楚人谓乳曰‘谷。’汉书作彀,音同。‘於’,音邬,菟音兔。”孔颖达把“斗”当作姓,只注了“谷”字。近人编《中国人名大辞典》收录这个人时,也就照这个注的传统解释在“斗”和“谷於菟”之间加上点。这个加法,好像很有根据,因为除了“斗·谷於菟”之外,还有“斗·伯比”,“斗·椒”等。  相似文献   

5.
《论语·微子》章中有“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乎?”一句,而对其中的“分”字究竟如何解释,则从古至今,众说纷纭。朱熹在《沦语集注》中说:“‘五谷不分’,犹言‘不辨菽麦’尔,责其不事农业而从师远游也’。刘宝楠《论语正义》说:“郑注云:‘分犹理谓治也’。宋氏翔凤《发微》云:‘王制百亩之分’。郑注:‘分或为粪,此五谷不分,当渎如草人粪种之粪,  相似文献   

6.
释谿阬     
《尔雅·释诂》:“壑阬阬徵隍漮,虚也”.郭《注》:“壑,谿壑也.阬阬,谓阬錾也.隍,城池无水者.《方言》云:‘漮之言空也’:皆谓丘墟耳.膝徵未详”,邵晋涵《正义》:“壑者,《大雅·韩奕》云:‘实塘实壑’.《左氏襄三十年传》:‘吾公在壑谷’,《郊特牲》云:‘水归其壑’.郑《注》:‘壑犹坑也’”,郝懿行《义疏》:“《释言》云:‘隍,壑也’.郭《注》:‘城池空者为壑’.《诗》‘实塘实壑’,《释文》‘壑,城池也’.《郊特牲》云:‘水归其壑’,郑《注》:‘壑犹犺也’.是壑有二训:《郊特牲》之  相似文献   

7.
一、《绸缪》新义 绸缪 毛曰:“缪绸,犹缠绵也。”《广雅》:“绸缪,犹缠绵也。”义本《毛传》。绸缪,叠韵连词。王逸《楚辞·九叹》注:“绸缪,束也。”引诗“绸缪束楚”。 束薪 马瑞辰曰:“诗人多以薪喻婚姻。《汉广》‘翘翘错薪’,以兴‘之子于归’。《南山》‘析薪如之何’,以喻娶妻。此诗束薪,束刍,束楚,传谓以喻‘男女待礼而成’,是也。”  相似文献   

8.
“冬冻其葆”一语,出《逸周书·大武解》。该语究为何义,迄今人多未明,故今特说于下: 先录其原文: 武有六制:政(征)、攻、侵、伐、搏、战。……伐有四时三兴。……四时:一,春违其农;二,夏食其谷;三,秋取其割;四,冬冻其葆。孔晁注曰:“冻,谓发露其葆聚。”陈逢衡《补注》曰:“‘葆’与‘堡’通,小城也。’冻其葆’,谓毁其屯聚,使彼皆馁也。”唐大沛《分编句释》曰:“‘冻其葆’,盖即‘冬寒其衣服’之谓。‘葆’与‘保’同,谓戍兵保守边陲者。《管子》云:‘窘则民失其所葆’,注云:‘谓所恃为生者也。’”孔言“发露其葆聚”,意未明,盖即陈补注所谓“毁其屯聚”。然“葆”无屯聚之义,且毁其屯聚,  相似文献   

9.
《论语.先进.侍坐》章有一段意味深长的话:“‘点,尔何如?’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对曰:‘异乎三子者之撰。”子曰:‘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曰:“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  相似文献   

10.
近读《史记·殷本纪》、《汉书·艺文志》,疑两处句读有误,特商榷如下:一、《史记·殷本纪》:“祖己曰:‘唯天监下典厥义。’”(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1版)《尚书·高宗肜曰》作:“祖已曰:‘惟天监下民,典厥义。’”故《史》例应读作“祖已曰:‘唯天监下,典厥义’”译成现代话是:“祖己说:‘上天考察下民,把义作  相似文献   

11.
一、河洲《周南·关雎》“在河之洲”,《毛诗》传、笺“河”字元说.朱熹《诗集传》:“河,北方流水之通名.”实误.西汉以前,“河”仅为黄河之专名,不作通名用.“黄河”两字始见于《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封爵之誓曰;‘使黄河如带,泰山若厉,国以永存,爱及苗裔.’”王念孙《读书杂志·汉书第二》谓史表本无“黄”字,此“黄”字亦为后人所加,“不知西汉之前,无谓河为黄河者.”故“河”由专名变为河道之通名,最早也当在西汉以后.虽如此,后世以“河“作为黄河之专名者仍多  相似文献   

12.
何谓‘任子”?据《汉仪注》讲:“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年,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汉书·哀帝纪》注引颜师古的话说:“同产谓兄弟也。”而马端临《文献通考》载其父马廷鸾的说法是:“汉二千石任职二年得任其子若同产。”①《汉书·汲黯传》注引苏林语曰:“任,保举。”秦汉时期,任(保举)人的史实很多,不过两汉的任子并非记载的那么简单,在任与被任者关系,任者的官阶、被任者的官职及所任人数上都有变化,详见下表。  相似文献   

13.
读史戋札     
囊年读史,每心有所得,或觉词义艰涩,辄手记之,积稿亦累累.十年动乱中散失大半.今重检剩简,名之曰“戋札,盖一得之虑云尔.史记“史记”一词,原指史书所记,并非书名,《史记·六国表序》及《天官书》提到“史记”的地方都是此意,《汉书》亦同.颜师古注《汉书·五行志》所提“史记”说:“此志凡称史记者皆谓司马迁所撰”,是不对的.《汉书》称迁著书为《太史公百三十篇》.称《史记》是后来的事.  相似文献   

14.
《说文》无“其”,有“丌,下基也。”段注:“字亦作元,古多用为今渠之切之其;《墨子》书其字多作元,元与丌同也。”《说文》又有“丌,古之遒人,以木铎记诗言。从丌,丌亦声,读与记同。”段注:“《大雅》‘往■王舅’,假借为语辞也。《王风》‘彼其之子’笺云:‘其或作记,或作己,读音相似。’《郑风》笺云:‘忌,读为彼己之子之己。’《嵩高》传曰:‘远,己也’.笺申之曰:‘己,辞也,  相似文献   

15.
(一)维惟有及义,维即逮。《经传释词》卷三云:“惟犹‘与’也。‘及也’。《诗、无羊》曰:‘牧人乃梦:众维鱼矣,旐维旟矣。’《笺》曰:‘牧人乃梦见人众相与捕鱼,又梦见旐与旟。’是下‘维’字训为‘与‘,与上‘维’字异义也。《灵台》曰:‘虞业维枞,贲鼓维镛。’下‘维’字亦当训为‘与’,谓贲鼓与镛也。又《书·禹贡》曰:‘齿革羽旄惟木。’《多方》曰:‘告尔四国多方,惟尔殷侯尹民。’《鲁语》曰:‘与百官之政事师尹,维旅牧相,宣序民事。’‘惟’字并与‘与同义。”  相似文献   

16.
据《史记·张仪传》载,在张仪的生平活动中,曾和楚国多次发生重要接触。张仪在历史上刚一露面,司马迁就把他和楚国的关系放在一个富于戏剧性的场面之下。《张仪传》说:张仪“尝从楚相饮,已而楚相亡璧,门下意张仪,曰:‘仪贫无行,此必盗相君之璧。’共执张仪,掠笞数百,不服,释之。其妻曰:‘嘻!子毋读书游说,安得此辱乎?’张仪谓其妻曰:‘视吾舌尚在不?’其妻笑曰:‘舌在也。’仪曰:‘足矣。’”往下,传  相似文献   

17.
从《论语》一书看上古汉语连词“而”的用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连词“而”字,是古代汉语中的一个常用虚词。它的用处很大,用法很多。正如吕叔湘先生所说,“可用‘而’字的地方实在太多了,我们几乎可以说,问题不是何处可用‘而’字,而是何处不可用‘而’字。” 《吕氏春秋·察传》中有这样一个故事: 鲁哀公问于孔子曰:“乐正夔一足,信乎?”孔子曰:“昔者舜欲以乐传教于天下, 乃令重黎举夔于草莽之中而进之。舜以为乐正。夔于是正六律,和五声,以通八风,而天 下大服。重黎又欲益求人。舜曰:‘夫乐,天地之精也,得失之节也。  相似文献   

18.
陆机《文赋》“虽离方而遁圆,期穷形而尽相”二句,历来注家,说法不一,似未能尽合士衡微旨。兹录数家之说,请析而论之。 一、《文选》李善注曰:“方圆谓规矩也。言文章在有方圆规矩也。”吴孟复《读<文赋>私记》从其说,并补充曰:“李善讲了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规矩又不是不变一成的,所以又允许‘离’‘方’,但是,不论如何,都应期于‘穷形尽相’。而  相似文献   

19.
读了《教学与进修》一九八○年第一期刊登的《一条注释的商榷》后,有些不同看法.本着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本文也来谈谈对于“间”字的解释.《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有一句:“相如至,谓秦王曰:‘秦自缪公以来二十余君,未尝有坚明约束者也.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故令人持璧归,间至赵矣’.”统编教材对其中“间”字注为:“间道,小路,这里作‘至’的状语,‘从小路’的意思.”《一条没释的商榷》(下文简称《商榷》)一文认为此注不妥,认为联系上下文看,这个“间”字  相似文献   

20.
农静诛愚,则草必垦矣(《垦令》) 清俞樾:《诸子平议》卷二十:“诛通作朱。《庄子·庚桑楚》篇:‘人谓我朱愚。’即此文诛愚矣。《太玄·童·次七》:‘修侏侏。’范望注曰:‘侏侏,无所知也。’义与愚近。”诛愚即愚。急言之为愚缓言之则为诛愚,而诛愚乃形成古联绵词之一种。如:壶和壶卢、窟(堀)和窟窿、跳(趒)和跳踉、望和望洋、易和容易等例。其中一字为本字(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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