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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实际上是在现行分类税制基础上进行的汇总申报。鉴于每个人收入的项目、数额、渠道有所不同,同时又要汇总填报一个年度内的所有所得及纳税情况,  相似文献   

2.
实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应该具备一系列制度和环境条件,其中包括发达的税务代理业、浓厚的纳税意识、高效便捷的征管手段、个税制度设计的公平性和公共品的公平享受、健全的法律制度等。但是,这些条件在我国还不够完备。因此,应当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完善,才能保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制度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3.
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实施以来,在全国各地遭到消极抵制。广州等地自行申报纳税大厅门可罗雀。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国家税务机关有关负责人认为,是因为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宣传不够,纳税人工作较忙,需要一段时间认真填写纳税申报表等。  相似文献   

4.
杨进  高桂凤 《金陵瞭望》2007,(16):43-43
“农民富不富.关键看干部。农村富不富.关键是支部.要想富得快.全靠干部带。”这被农村传诵的家喻户晓的口头禅.在高淳的农村被一项项机制所诠释。高淳县以先进性教育和实施农村“强基工程”为契机.相继推行了村党支部“双票双评”、“两推一选”、“星级化”管理、村官防腐保廉体系等工作.并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增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有力推进了新农村建设步伐。  相似文献   

5.
一、前记中国古代典籍,后世经历代经编修人员以主观偏见的解释,为了求通,偶作一字两字的篡改,是常事,如《周书·康王之诰》中的“不成富,不务咎”改为“丕平富,不务咎”,而“务”为“侮”的录笔记音字,前已有清注释者孙诒谦的考证,笔者也作过专题“丕平富”为“不成富”的论例了。这是一般的伪误,另外还有刻版者的手误,或录者的笔误。草字错认,在所难免,这也是一般的常例。而笔者在本篇中所论以为例的伪  相似文献   

6.
胡玉琦 《社区》2012,(35):13-13
关于财富的聚与散,这是一个很有趣的哲学命题。一方面,正如孔子所说的.“富与贵.人之所欲也。”“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只要是人,谁都希望拥有财富,并占有财富,这是对于财富的聚;另一方面,古人又“君子以财发身,小人以身发财,”“自不至太富,富则更散之”,讲究有了财富之后。要乐于散财,以保长久之富。  相似文献   

7.
我国逐步推行的“营改增”政策,将对国内高校财务工作产生较大的影响。“营改增”会对高校会计核算基础、原纳营业税的部分业务税率、高校税负、税款缴纳风险、科研工作、贷款等方面产生影响。为了贯彻实施国家税收改革,规范高校财务行为,保障高校健康稳定发展,高校应提升财务部门人员的素养,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完善高校会计核算制度,加强税收筹划,重视纳税申报流程的变化。  相似文献   

8.
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在《史记·贷殖列传》中,曾指出致富的三条途径,即“本富”、“未富”、和“奸富”。他肯定了前两种致富的途径,而否定了后一种致富的途径。 什么叫“本富”呢?所谓“本”,在我国中世纪几乎所有的文献中,它都是指农业的生产活动。“本富”就是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而致富。在司马迁看来,这是最高尚的,最应当受到称赞的一条致富的途径。什么叫“末富”呢?所谓“末”指的是从事工商活动,西汉以后,更多的是指商业。从事工商业活动而致富就叫“末富”。“末富”当然也还是一条正当的生财之道,但当时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都有重农主义经济思想,他们是不允许“本末倒置”的。商业要在一定  相似文献   

9.
宣传工作是形成和改变人们态度,影响人们思想、行为的工作,它和人们的心理活动紧密相联。因此,了解和认识人的心理活动可以说是宣传工作的基础。一个宣传工作者如果不研究和了解人的心理状态,就会影响宣传效果。列宁在讲到宣传的时候,常把宣传与鼓动并提,要宣传员“竭力激起群众对这种极端不公平(指资本主义社会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引者)的不满和愤恨……”这里,“不满”和“愤恨”可以说就是一种心理表现。毛  相似文献   

10.
旧注新议     
<正>一、道殣相望,商女富溢尤《左传·昭公三年》:“道殣相望,而女富溢尤。”其中的“溢”字,《古代汉语》(北京大学):“溢,富裕”。 我认为“溢”字虽然确有“富裕”一义,但是;具体到这个语言环境里,如释为“过分”更为确当。因为“道殣相望,而女富溢尤”的上句,是“庶民罢敝,而宫室滋侈”。显然是上下相对。“宫室滋侈”对“女富溢尤”,“滋”对“溢”,“侈”对“尤”。《古代汉语》注“滋”为“愈加”,副词;注“侈”为“奢侈”,形容词。那  相似文献   

11.
在刑法学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有一种为法学家、司法实际工作者所公认的外表上似是犯罪、法律上不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就是所谓“正当行为”。尽管刑法学家对这种行为的称呼各异,但对其内容的认识却都是一致的。就是这种行为无社会危害性,不违法。对这种行为,有的称之为“免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或“缺乏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有的称之为“违  相似文献   

12.
个人所得税申报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实施为我国分类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转变迈出了符号性的一步,也是顺应现实需要作出的理性探索。总结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学习、借鉴美国成功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制度,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制度,方可实现个人所得税申报的高效益。  相似文献   

13.
慈善作为一种道德活动,必须自愿。自愿是指在经济方面具有自由支配能力的主体基于自觉认识作出的自主决定。“自由支配”是慈善行为中“自愿”的客观条件,不具有自由支配地位的人,不具有实施慈善行为的能力;“自觉认识”系“自愿”的意识因素,没有建立在自觉认识基础上的慈善,是不自愿的;“自主决定”为“自愿”的意志因素,违背“自主决定”的所谓慈善,不应得到支持。对常州8所高校大学生的问卷调查显示,目前高校慈善行为中存在不自愿的现象,以后的高校慈善组织工作中应当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14.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根本原则。站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历史起点上,回溯共同富裕的历史进程,展望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以期为新时代阐释共同富裕逻辑、探索共同富裕路径提供借鉴。共同富裕的历史渊源是从“天下大同”到“天下共富”,理论演进是从“个体独享”到“社会共享”,实践探索是以“先富后富”实现“逐步共富”,战略推进是从“消除贫困”到“美好生活”,未来展望是从“小康社会”走向“共富社会”。  相似文献   

15.
改革开放第一“大政策”:“先富、后富、共同富”的要义是“致富”,本质是“共富”,核心是允许和鼓励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关键是“先富”带帮“后富”、“后富”赶超“先富”。第一“大政策”具有时代性、国策性、战略性的特征,对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建新工程和形成落实科学发展观都有重要作用。实施第一“大政策”已经取得了巨大成效。坚持和贯彻落实第一“大政策”必须正确把握“先富”“后富”的评判和评价,深入认识“共富”的要求和致富的主体等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16.
按照“团队生产”理论,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作为团队成员之一,也存在偷懒等机会主义行为。本文通过对我国国有企业中存在的“内部人控制”、“穷庙富和尚”、“59岁现象”、过度在职消费等现实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致力于求解“如何进行合理的制度安排才能减少国企高管的偷懒行为?”这一长期困扰政府的难题,并以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为依据,提出了一个“最优解”——合理的产权安排与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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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偷税罪     
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赁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应缴)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对自198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了全面、重大的修订,修订的内容不仅仅局限于《刑法》本身,还包括自《刑法》实施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为适应形势的需要所制定的单行刑事法规。修订后的《刑法》(以下简称“97”《刑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订前的《刑法》由于受…  相似文献   

18.
春夏之交的一个午后,与日本大学的丸山茂(号怀星)教授结伴,寻访了坐落在东京近郊的德富芦花故居——恒春园。德富芦花是日本较早写作白话小说的几位作家之一,生活于明治到昭和初,本名德富健次郎,号“芦花”。以前每当接触到德富芦花这个名字时,在潜意识里总会和一幅“蒹葭苍苍,白露为霜”的萧瑟秋景叠加在一起。没想到,作家却以“恒春”来为自己的居所命名。春与秋,乃是一年之中两个最有魅力的季节,分别代表着播种与收获。看样子,德富芦花是有心将秋色与春光“兼容并包”的。说实在话,我原本对德富芦花的了解十分有限。记不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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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律保留原则,职业协会惩戒规则可创设的惩戒种类应分三种情况:“加强型”的法律保留、“框架性”法律保留以及无需法律保留可自行创设的惩戒种类。职业协会惩戒权运行时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具体包括无偏私规则和公平听证权。以履行“公共治理职能”为标准,职业协会惩戒行为具有可诉性,应将“穷尽协会内部救济”作为司法审查的前置程序,另外,在惩戒规则的解释、案件事实的认定、不确定法律概念方面注意司法审查的强度,以平衡司法权与协会自治权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只有科学地把握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内涵,才能对行为人正确定罪量刑。“逃逸”行为应定义为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能履行而不履行救助伤者的义务的行为,或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不保护现场、不报警以及逃避事故责任认定的行为。同时,应从主观特征和客观特征两方面进一步把握“逃逸”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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