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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2015年《行政诉讼法》规定了法院跨区划管辖行政案件制度。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相继设立,为跨行政区划法院的发展搭建起实践平台。但从试点法院改革实践看,在管辖依据、案件标准、类型、数量以及概念界定等方面存在诸多困境,需要系统地予以完善。结合我国司法改革实际,借鉴域外立法和司法经验,本文建议加快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跨行政区划法院组织体系、管辖审级、管辖标准以及人财物制度等,从立法层面完善我国跨行政区划法院管辖制度。  相似文献   

2.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这是执政党在法治问题上提出的前所未有的顶层设计,为中国未来的司法公正奠定制度基础。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这是在传统一府两院制的基础上,突出司法机关的独立性质和中立地位,确保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3.
我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开始对水环境和水资源实施流域管理,这也是国际上的通常做法。流域管理突破了人为行政区划的限制,遵循水流的自然规律,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但是,我国传统环境司法在处置跨流域环境纠纷上显得力不从心。于是,我国有些地方开始设置环境法庭来应对此类问题。不过,新设立的环境法庭仍然严格恪守行政区划,流域管理不断在管辖范围、环境公益诉讼、专业技术及执行问题上挑战着环境法庭,同时也给了在摸索中前行的环境法庭诸多启发,环境法庭如何在上述诸多方面作出突破,将有助于我国环境司法专门化的构建和完善。  相似文献   

4.
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是将原来分散由不同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交由若干特定的法院集中管辖和审理,以解决目前司法环境不佳、案件数量不足、法官队伍不稳定等困扰行政审判工作的现实问题。行政诉讼相对集中管辖制度的试行实践表明,该制度具有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改善司法环境、促进司法公正、培育行政审判队伍、提高行政审判水平的积极意义。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既是一种改革探索方法,也是一种新的司法管辖模式,应该通过立法将其确立为新的管辖制度。  相似文献   

5.
刑事申诉是刑事诉讼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程序,在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提出刑事申诉后,司法机关应当积极予以受理,但是我国现阶段对刑事申诉程序的重视还不够,刑事申诉案件提起主体混乱、刑事申诉案件管辖规定不明等。同时社会各主体的法律意识与法律信仰不够、司法不公开、舆论绑架司法、司法行政化色彩严重以及司法工作人员的释法析理能力不足等问题突出,极大降低了司法在社会中的公信力。因此,我国刑事申诉程序应当选择刑事申诉公开审查的模式,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信仰,保障司法公开与公正,正确引导媒体舆论,积极推进司法机关的去行政化,提升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对裁判释法说理的能力,积极树立刑事申诉中的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6.
环境纠纷作为一种现代型社会矛盾需要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司法诉讼作为最终的争议解决机制与行政处理、民间救济等相比,具有鲜明的自身优势和特点.环境保护形势和环境纠纷解决的现实情形需要加快推进环境案件的审判机构体系改革与发展,也催生了环保法庭在我国特定区域的创设与运行.但是,专业型、系统性、规范化的环境纠纷司法救济体制的建立尚需案件来源、诉讼管辖、因果关系和裁判执行等配套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相似文献   

7.
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八大以来,根据省级统管主体的不同,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可以分为省级司法部门统管和省级财政部门统管两种模式。两种模式在经费管理模式、部门整合程度、独立保障程度等方面各有优劣。受制于信息、效率、环境等因素,在改革试点中出现了两种模式融合的现象。作为司法机构与职能体系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部门也出现了一些整合法院、检察院内外利害关系人共同参与的组织设置。进一步深化司法经费管理体制改革,要更新理念,以更加尊重司法规律的方式加强司法经费管理的内部组织;革新机制,大力提升司法经费管理过程的开放性和回应性;拓展议程,着力构建司法部门与行政机关、权力机关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相似文献   

8.
司法改革所面对的民众法律意识与司法的不协调,在信访案件中有典型表现。某省法院五类典型涉法信访案件表明,当前中国民众法律意识存在诸多不适应司法现代化的情况。表现为:朴素正义观和现代法律理念之间存在差异、部分民众对现代法律茫然无知、部分民众夸大利益诉求、部分民众对司法不信任、部分民众面对司法耍无赖。法治理想和现实之间的距离,影响中国法治的发展方向。司法改革,应当引导民众法律意识现代化,促进现代法治理念的确立,完善司法权责体系,改革涉法信访工作机制,加强审判权威,最大限度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9.
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作为行政诉讼管辖制度改革的产物,力求实现行政司法审判的公正。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主要表现为指定类、集中类和交叉类等。各种管辖类型在具体运行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同时也面临着相应的困境。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方式,需试点地区法院在实践中不断地去探索和完善,才能明朗未来行政诉讼管辖的改革方向。但需要明确的是,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的改革要于法有据,注重效果,不能片面追求形式。  相似文献   

10.
本文通过对有关文献和张家山汉墓竹简<奏谳书>的研究,揭示出汉代司法管辖以地区管辖为主的特点,对案件的告发,以及对相关人犯的逮捕、鞫讯、审判一般均由案发地的司法机构管辖,如有疑狱,并向所属上一级的司法机关奏谳.汉代的行政管辖与司法管辖是一致的,因此,从历史文献及出土简帛记载的有关汉代不同时期案例的司法管辖关系中可以窥探汉代政区地理的沿革和演变.本文尝试以这种新的方法和角度为依据,举例探讨了汉代政区地理的几个问题,尤其对<汉书·地理志>中关于陈留郡的设置问题提出了不同意见.  相似文献   

11.
目前,我国职务犯罪已经形成了异地管辖的司法惯例。职务犯罪异地管辖不仅有利于保障司法独立、断绝不当干预、树立司法权威,而且有利于整合司法资源、迅速查明案情。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一大批高官密集落马,职务犯罪异地管辖呈现常态化的趋势。当前,我国职务犯罪异地管辖具有适用率高、贯穿办案全过程、指定管辖标准复杂等特点,同时存在着法律依据不足、标准不明、程序衔接较混乱、司法成本高昂等问题。正式确立职务犯罪异地管辖制度、细化职务犯罪异地管辖标准、厘清职务犯罪关联管辖和重合管辖、建立职务犯罪异地管辖申请权等措施,是今后进一步完善职务犯罪异地管辖需要考虑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2.
人民陪审员制度与审判独立之间的关系较少受到关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助于抵制行政权对审判权的干涉以及防止人情关系对审判权的影响.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要求改革现行的审判委员会制度和案件审批制度,它可以起到强化裁判者个体独立的作用.此外,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还可以营造审判独立的司法文化氛围,有助于实现我国真正的审判独立.  相似文献   

13.
我国《行政诉讼法》自1989年实施以来,在维护法治建设、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由于传统法律文化意识、司法体制等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造成行政诉讼在民众心目中未树立其司法权威,因此有必要从法律文化意识、司法独立、提高法官素质等方面对行政诉讼制度进行改革,以树立行政诉讼的司法权威。  相似文献   

1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由立法、行政、司法和守法等组成的一个系统而庞大的体系。目前,我国立法不完善,行政执法问题频现,司法不公正,公民法律意识欠缺等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构建的主要难题。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出路。  相似文献   

15.
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业务外包反映了中国基层人民法院正在进行自发的审判辅助业务配置改革,是当前司法改革在基层人民法院的一个缩影。这种自发性职权配置改革的合法基础在于不触及审判核心业务。同时,由于司法性质的审判辅助业务自身固有的司法权属性以及由因变异而带有的行政权属性,其外包的方式应当兼具司法权的公正价值与行政权的效率价值。对此,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保留审判辅助业务的决定权,委托审判辅助业务的执行权来维护审判辅助业务外包的合法性底线。  相似文献   

16.
自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成立以来,我国司法行政机关共出现过三种定位,即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使部分司法行政权的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定位转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检察机关的一般监督职能和领导体制、法院地位的变化等。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上述因素已经发生变化或消失,因此需要重新确定我国司法行政机关的定位及职权配置问题。  相似文献   

17.
通过司法体制主体工程之省级统管改革,法院司法资源的外部配置由同级政权上收至省级,这为我国法院司法行政事务集约化改革奠定了重要的主体框架基础,即中央和省级共治的管理体制。但是,目前司法资源在具体配置方面仅实现了“集”, “约”还存在明显不足。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背景下,有必要进一步促进法院司法行政事务的集约化改革,实现现代法院组织去地方化与去行政化改革目标。在具体路径上,现代法院管理理念应该促进法院内设机构的全面革新,推动法院与人大等部门外部新型关系的构建,完善司法行政事务集约化管理制度:法院“职业经理人”制度、法院经费透明管理制度、建立法院行政事务标准化指南、法院信息化建设等。  相似文献   

18.
本土文化和现实条件的特殊性决定了中国的法治进程具有不同于西方的特点。审判委员会制度是在中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审判委员会存在的问题凸现。从如下方面探讨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明确提交审判委员会案件的范围,成立专业委员会,将法院研究室作为审判委员会办事机构,对审判委员会委员实行考核和任期制度,完善审判委员会运作方式的设计,其对于法院改革和立法均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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