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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讲 宪法     
一、宪法的产生 宪法是法的一部分,但它不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并没有近代意义的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是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同封建专制作斗争过程中才产生的,法律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但宪法只有几百年的历史。 宪法这个词来源于拉丁文,是“组织”、“确立”、“结构”的意思。在欧洲,它最早用于古罗马帝国的立法中,表示皇帝颁发的“赦令”、“诏令”、“谕旨”等等。在中世纪欧洲封建时代,出现过带宪法性的法令,规定了封建主、城市、团体等的法律地位,这些法令并不是统一的成文形式的法令,也不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宪法。因此,欧洲中世纪封建国家中“宪法”这个词和今天宪法这个词,有着不同的涵义。  相似文献   

2.
宪法的属性是什么?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但是,通观宪法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历史,以时间为维度,从国家(政府)、社会和个人三者之间力量对比的历史演变过程,可以看到这样一个清晰的脉络--"妥协"主导着宪法的整个历史发展过程。尤其是在近代,伴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而产生的近代意义上的宪法,其"妥协"的属性更是明显,可以说,近代宪法就是"妥协"的产物,而妥协也正是近代宪法的本质与功能所在。  相似文献   

3.
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以下简称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内容较为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这部宪法虽经多次修改,但一直实行到现在,是世界上寿命最长的一部宪法。资产阶级的分权与制衡原则,是美国宪法所确认的一项基本原则,它为一般资本主义国家所仿效,成为迄今仍然颇有影响的资产阶级宪法原则。我国学术理论界在如何评价美国宪法这一基本原则上,至今观点不一,众说纷纭。本文试图对美国宪法的分权与制衡原则谈谈自己的一点浅见。  相似文献   

4.
法国宪法委员会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宏观上讲,世界的宪法司法模式可分为美国的司法审查模式和欧洲的宪法审查模式。但诚如法国著名宪法学教授法沃赫所指出的,“美国模式不容易出口:即便许多国家在理论上采纳了这种系统,我们也会发现,事实上鲜有国家可有效运作这套系统”。因此,欧洲宪法司法模式理所当然地成为中国宪法司法改革的主要借鉴模型。而法国宪法委员会模式作为欧洲宪法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理应成为中国学界的关注对象。  相似文献   

5.
宪法的类型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产生的。所以,世界上的宪法主要有两种类型:即资本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1787年《美国宪法》、1791年《法国宪法》,是最早的资本主义宪法。1918年的《苏俄宪法》是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我国的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颁布于1954年。  相似文献   

6.
杨明 《理论界》2006,(1):168-169
宪法理念是公民在掌握一定宪法知识的基础上对于宪法问题、宪法现象进行的理性思考。经济的发展状况决定了宪法理念的内容和发展。本文主要从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条款中所体现的宪法理念,分析了我国的宪法理念正由传统以国家为本位的理念向以人为本的方向转化。  相似文献   

7.
论宪法关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尊重人的主体性和个体性,以人的权利为出发点和归宿,是近现代宪法的真谛。所谓宪法关系,应当是指宪法规范所调整的作为权利载体的宪法关系主体与作为权力载体的宪法关系客体之间的事实关系和价值关系。在宪法关系中处于主导、支配地位的主体(公民)应该同时享有内在自由和外在自由,实现自律和他律的统一,而宪法关系客体(国家)则应该具有利益性、法定性、被动性和相对独立性。宪法关系主客体之间存在着以实践—认识为基本形式,以对立统一为基本结构的相互作用关系。主体作用于客体的主要内容是“需要”和“效益”,客体作用于主体的主要内容是“规范”和“效应”。宪法关系主客体之间既互相依存、转化,又互相制约、否定。建立以“权利—权力”模型为主客体关系的宪法关系学说,有利于进一步揭示宪法的本质,有利于改变人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是身分关系”的旧观念,有利于突出作为市场主体的公民所应有的主体性地位。  相似文献   

8.
宪法的属性是什么?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但是,通观宪法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历史,以时间为维度,从国家(政府)、社会和个人三者之间力量对比的历史演变过程,可以看到这样一个清晰的脉络——"妥协"主导着从古代意义上的宪法,进而到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最后至现代意义上的宪法的整个历史发展过程。特别是随着马克思阶级理论的发展成熟,以及宪法价值向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扩张,作为阶级妥协产物以及作为政治共同体的法律秩序基础意义上的现代宪法,在日益发展的过程中突出体现了其"妥协"的本质与功能所在。  相似文献   

9.
王昕 《理论界》2005,(11):81-8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它具备着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最高的法律效力。了解和明确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对于更好的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是非常必要的。所谓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拘束力和强制力。我国1982年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同时在第五条第2款中规定,“一切法律、行政…  相似文献   

10.
随着社会的发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需要不断地修改完善。宪法的修改是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保障。我国于1982年通过的宪法已经历了三次修改,而最近一次修改意义尤为重大:确立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第一次明确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明确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及改变“反革命活动”这一政治概念为“危害国家安全”的法律术语等。这些修改,都使我国宪法更符合实际,推进了宪法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11.
我国宪法思想、宪法观念和宪法制度的出现,是中国近代以来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宪法的产生过程及其特征。  相似文献   

12.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是当今中国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宪法能否得到实施以及其实施的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专门负责宪法实施和监督的机关。中国现行保障和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但此种宪法实施和监督体制存在着理论和实践上的障碍,现有的国家机构体系中也没有其他合适的机关能够取而代之。因而,为保障宪法能够得到切实遵守与执行,就需要创建一个在党的领导下的超脱于现有国家机构体系的专司宪法实施保障与监督的机关———宪法实施委员会。  相似文献   

13.
江国华 《中州学刊》2005,1(4):65-68
宪法社会化是指社会个体与政府学习宪法文化、理念、精神、制度和规范等,并内化为宪法思维和宪政品质、形成宪政态度和行为方式的过程.宪法社会化的过程,既是宪法思维得以形成的过程,也是宪法文化得以传承的过程,还是公民角色的教育过程,因而具有重要的宪政意义.宪法社会化的实现途径主要有家庭、学校、工作单位等社会性组织,除此之外,政党与政府也扮演着宪法社会化的角色.  相似文献   

14.
我国宪法思想、宪法观念和宪法制度的出现,是中国近代以来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宪法的产生过程及其特征.  相似文献   

15.
一宪法实施之保障是随着宪法制定而来的.有宪法就有宪法实施保障问题.宪法实施之保障是整个宪政运动之有机组成部分.宪法是与资产阶级革命相伴生、作为资产阶级革命巨大成果之一而问世的.其目的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基础上从根本上来体现资产阶级的意志(即资产阶级的整个阶级根本利益的需要和要求,下同)和民主.实现和保障资产阶级这样的意志和民主当然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必然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阻挠,这就需要保障其实施才行.作为社会主义的宪法是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基础上从根  相似文献   

16.
文官制度是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文官,是指资本主义国家所有不与内阁共进退的政府工作人员,一经录用,就长期任职,所以又称为常任文官,整个文官体系称为常任文官制度。 常任文官制度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君主的“恩赐官职制”的过程中,并在总结资产阶级的“政党分赃制”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完善起来的。在封建君主统治时期,官吏的任用和升迁,主要取决于他们的门第出身和对国王的忠诚,而  相似文献   

17.
“宪法”词义探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一词,中国古已有之,后传入日本;日本学者及思想家用“宪法”一词来表述规定以代议制为基础和主要内容的民主制度,又传回中国。可见,“宪法”一词是旧词新用。古代意义上的宪法与近代意义上的宪法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但两者又在形式上存在着某种联系,这是英文“Constitution”能够源于拉丁语“Constitutio”,中文中的“宪法”能够旧词新用的原因  相似文献   

18.
政府规制私有财产的宪法限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第四次宪法修正案对公民私有财产作出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一修改具有重要的法律价值首先,明确规定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使私有财产权的宪法地位得到确认;扩大了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范围,从一般生活资料的私有权扩大到生产资料的私有权。其次,明确规定对政府行使权力的限制,即政府只能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并在给予补偿的条件下才能征收和征用私有财产。修正案颁布实施后,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宪法的这一修改有利于保护我国私有财产权,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私有财产权的法律保护体系。然而,宪法的这一规定仅仅从宪法规范上初步肯定了私有财产权的地位,宪法能否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真正起到保护私有财产权的作用,还要从宪法学原理出发,对宪法规范和宪法体制的合理性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9.
宪法与大多数普通法律的关系,表现有二:制订这些普通法律的立法权由宪法授予相关国家机关;这些普通法律中的规范不得与宪法规范相抵触。将宪法定位于“总章程”、“母法”,存在着三个基本缺陷:造成宪法虚置,加剧了法律适应社会发展的滞后性,淡化了宪法的本质属性。我以为,将宪法定位于人民管理国家的根本组织大法更符合实际状况。  相似文献   

20.
作为现代民族的中华民族,是在中华现代国家构建背景下和进程中构建起来的。中华民族的构建,有效地支持了中华现代国家的构建以及中华现代国家制度体系。中华民族也因此而内涵于中华现代国家之中,从而在事实上拥有宪法地位。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当代中国的宪法文本中并没有中华民族的明确表述,这导致了中华民族在宪法文本中缺位问题的凸显,进而又引出了一系列涉及国之根本的问题。中华民族在宪法文本中缺位的问题,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今天,中国的发展已经进入新的阶段,中华民族已经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主体,“中华民族”已经成为论述新时代及党和国家重大问题的重要概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已写入宪法。在此条件下,是时候在宪法文本中明确规定中华民族的地位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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