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应收账款质押是《物权法》为适应我国融资实践发展需求所确立的新的担保类型。但基于应收账款质押自身的特殊性,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天然地存在各种风险。是否能有效控制其风险,为其实际操作在风险约束前提下实现效益最大化,是决定应收账款质押制度能否在实践中得到有效和广泛运用的核心。由于《物权法》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的粗疏,我国对应收账款质押仍未建立起有效的的风险控制体系和方法。因此,如何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加强对应收账款质押担保风险的认识,并建立和完善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体系,对运用该担保类型促进我国融资实践发展是极为重要的。  相似文献   

2.
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的应收账款可作质权质押,这种规定澄清了关于应收账款的性质争议。应收账款的质权性决定其担保性,而应收账款的风险性属性,决定了这种担保的有效性存在限制。依据法律经济学的分析路径、应收账款质权主体之间存在对策行为的博弈,从而决定了应收账款质权具有的风险性特征,规避应收账款风险的就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以提高应收账款的质权性实现的法律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3.
论权利质押之重新定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权利质押制度忽视了权利作为担保物自身所具有的特点,过分强调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的近似性,将动产质押的规则简单地套用于权利担保。我国在制定物权法之际,应该对目前的质押制度进行重新的定位,严格依据其能否转移占有来决定其分属何种担保形式,以明确质押与抵押的界限,根据担保的需要来选择适合的公示模式以维护交易的安全。  相似文献   

4.
《物权法》将应收账款明确列入了可质押的权利的范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也于物权法之后出台,但需要进一步澄清与之相关的更为复杂的问题。应收账款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范围,与普通债权质押有联系也有区别,其设定须满足签订书面合同、通知第三债务人、交付应收账款债权证书等条件。应收账款质押债权的效力范围及于标的债权、利息以及附随的担保权,其对质权人和出质人均具有一定的效力。对于应收账款质押,需结合实践作更深入的探讨,以构建我国《担保法》完整的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5.
国际经验表明,动产融资担保制度的构建以便捷动产担保交易、提高动产融资效率为目标。以此为标准考量我国相关制度,不足及缺失之处较多。动产担保物的范围应当尽量扩大,相关立法方法应予修正;动产担保权的公示应当建立统一的登记机关,简化登记内容与登记事项;动产担保物上竞存权利之间应依“先公示者优先”确定其优先顺位;动产担保权的实行制度应引进自力救济途径,同时完善公力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6.
存货担保的委托监管、统一授信、质押银行等多种运作模式存在共同的监管、公示层面的隐忧,即派员监管模式下的监管人地位及公示形式选择问题,其在采取动态质押担保方式时矛盾尤甚。《担保制度解释》第55条依据形式主义的要求,统一了动态质押的设定、存续和公示,是对传统民法中动产“占有质原则”的不当坚持,不符合我国动产担保自由设立的立法趋势,悖于《担保制度解释》整体的功能主义基调,也催生了监管人责任的无端扩大,应予以变更。建议修改《担保制度解释》第55条中关于通过“实际控制”设定和公示动态质押的规定,采取通过概括描述进行登记的方式公示设定动态质押之动产,贯彻《民法典》对动产担保自由设定的认可。  相似文献   

7.
应收账款融资在我国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却提醒我们金融创新中的信用风险如影随形。在肯定应收账款担保融资与应收账款转让融资两类基本的融资方式后,也要根据各种融资方式风险大小的不同,为其设置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特别是在以交易未来为本质特征的转让融资中,要尽力确保未来利益的顺利变现。美国金融危机虽为应收账款证券化敲响警钟,但我国仍应肯定这种融资方式,惟在制度设计上要注意自由、效率与安全的平衡。  相似文献   

8.
采用数量统计和问卷调查法,对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应收账款基本情况及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风险进行调查分析.结果表明,在木材加工业供应链中,中小微型企业占绝大多数,赊销收入在应收账款中比重较大,银行发展金融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市场空间巨大.企业应收账款平均账龄较短,回款可能性大;应收账款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违约记录较少,资信较好;交易多数签署交易合同,发生真实交易的可能性较大;多数木材加工业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和销售客户较为稳定,市场潜在需求较大,绝大部分企业对产品未来充满信心;应收账款债权人对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资信、企业经营情况和履行基础交易合同的能力较为了解,当应收账款债务人出现违约情况时对应收账款的催收态度都很积极.综合看来,银行在木材加工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质押业务风险较小.尽管如此,在实际操作中银行还是要做好贷前调查工作,完善信贷合同设计,加强贷后管理,严格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  相似文献   

9.
质权的实现,是质权人最主要的权利.我国<物权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应收账款质权的具体实现方式,而是参照适用动产质权的实现方式:协议折价、拍卖、变卖.我国应借鉴其他国家立法例,将应收账款质权人直接收取债权作为应收账款质权实现的重要方式.未来我国对<物权法>的有权解释应当对应收账款质权的实现予以更加细致的、可操作性的规定,以保障该制度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10.
担保交易制度与传统的担保制度具有同样的功能,并在一定范围有重合之处,但两者之间又存在着若干差别.对于该项制度,我国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在民法典或物权法、债权法之外单独制定一部动产担保交易法;二是在有关的法律中渗入担保交易法的有关内容.如果不制定单独的担保交易法,可考虑在买卖合同制度中确立附条件买卖制度和动产抵押制度.无论是确立附条件买卖制度还是动产抵押制度,都需平衡好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1.
目前,应收账款不断增长,其原因包括应收账款收不回来、内部控制不严格、管理制度不完善、经营者法律保护意识薄弱、风险意识缺乏、责任不落实。其对策包括加速收回货款、严格执行企业內控制度、建立完善的赊销制度、强化应收账款风险防范、强化应收账款的单个客户管理和总额管理以及建立销售回款一条龙责任制。  相似文献   

12.
《物权法》基本承袭了《担保法》和《担保法解释》关于动产质权的规定,但对一些重要的动产质权制度未作规定,从而使得动产质权制度呈现“不圆满性”。《物权法》对责任转质未作规定,应承认责任转质。同一动产上抵押权与质权竞存时,如果该抵押权未经登记,则无论抵押权与质权设立先后,质权优先于抵押权。  相似文献   

13.
我国以占有方式为标准将约定担保物权分为抵押权与质权;在此标准下,又依据担保标的物属性将权利担保分为抵押与质押。此区分标准导致了抵押、质押区分标准的多元化结构与抵押、质押法律规则设置的一元化基础之间的矛盾。我国应一以贯之地采用占有标准来区分抵押与质押,即:以是否移转占有将权利区分为权利抵押和权利质押。由于知识产权无法适用占有,应当将知识产权担保定位于抵押。  相似文献   

14.
统计分析了2014年A股上市公司应收账款的总体情况,并对QX公司应收账款情况进行了深度分析,对该公司2010至2014年应收账款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账龄、大客户比例等指标进行了统计对比,发现该公司应收账款增长与营业收入增长相背离的事实,提出财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以期提醒股民关注营运风险,正确评估公司价值,使股票价格与公司价值匹配。  相似文献   

15.
股票质押作为一种较新的担保形式 ,在中国甫一问世就引来理论及实践上的不少争论。本文拟从有关概念、股票质押贷款的当事人、股票质押的标的、股票质押的设立等几方面进行研究 ,以期望能对该问题的实践操作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6.
质押制度是当今社会经济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项债权担保方式。我国现行《担保法》首次明确规定了质押担保法律制度。质押具有从属性、支配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性等法律属性。质押设定的关键是明确质押当事人和质押标的物。我国的质押制度还存在一定的粗漏之处,尤其对动产质押的标的物、转质等问题,宜作进一步规定。   相似文献   

17.
基于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发展指数、中国工商注册企业年检数据库和专利数据库以及中国企业创新创业调查数据库,利用网商的特性和各个行业外部融资依赖程度的差异,探讨了电子商务发展对于农村中小企业创新的影响及其内在机制。实证分析结果表明,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越高,农村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越强。电子商务发展通过缓解资金拖欠问题降低了融资约束,显著减少了外部融资依赖程度更高的农村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提升了其现金流的充裕性和创新产出。分所有制类型的研究结果表明,电子商务的作用在外部融资依赖程度较高的私有农村中小企业中更为显著;而对于融资约束较小的国有村域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并未在创新方面对其产生显著影响。  相似文献   

18.
权利质权的存在,是现代经济生活中对担保物权制度的必然要求。关于权利质权如何设定,现行法上规定不足。通过对一般债权质权、有价证券质权、股权质权、无体财产质权等几种权利质权的设定方式进行理论上的探讨、分析,以力求权利质权设定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