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权利质权制度作为我国担保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现行《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缺陷影响了该制度功能的发挥。为了进一步发挥该制度的担保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权利质权的标的种类、完善权利质权的设定方式、完善权利质权的效力制度、完善实行制度及相关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流转中信托受益权质押是我国农地金融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农地权利信托受益权是一种兼具债权性、物权性并具有一定类股权性的复合权利,具有可转让性,适合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农地权利信托受益权质权的设立应首先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并以交付信托文件或权利凭证作为农地权利信托受益权质权设定的公示形式。在"三权分置"视域下,允许农地权利信托受益权质押,可以在满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的基础上促进农村金融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随着市场对融资需求的与日俱增,以及各种可让与的财产性权利日益增多,权利质权在担保融资方面显得更加举足轻重.而权利质权担保融资功能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标的的范围,因此,拓宽权利质权标的的范围,增强其融资功能,以适应现代经济发展融资的需求,是各国普遍关注的重点.  相似文献   

4.
关于我国现行权利质权体系的构建基础,立法上并不明确,学界则以准占有概念作为权利质权体系的理论基石,这是体系化思维模式僵化的产物,它不仅使权利质权体系内部发生混乱,还导致质押权与抵押权的界限出现了不应有的混淆。为此,我们应当在坚持体系化思维模式的前提下,克服其固有的僵性,以权利担保体系取代现有的权利质权体系。  相似文献   

5.
论权利质权     
权利质权制度是我国担保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权利质权在理论研究和实务运用上部不很完善。本文就权利质权的社会功能、性质定位、标的范围、没定等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制度设计上的建议,力求探寻权利质权的有效的制度规定,从而完善我国的物权制度。  相似文献   

6.
本文通过对权利质权的分析,结合公路收费权担保贷款的实际操作,指出将公路收费权担保贷款定性于权利质权的合理性,并进一步探讨了公路收费权担保贷款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及其风险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7.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之财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善意取得实际上是对基于动产占有和基于不动产登记产生公信力的保护,是保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措施。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承认了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和不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应当拓展至抵押权与权利质权,以完善善意取得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8.
由于质权对质物使用价值的限制,质权的民法功能正在衰退,因而在对"用益债权"这一概念认同的基础上,着重论述了动产和权利两种质权所包含的收益和使用两种"用益债权"所应当具备的基础功能,对当前理论界关于质权中是否包含"用益债权"的初步探讨做了进一步论证。该观点在分析了物权与债权进一步融合发展的基础上,攻破了传统民法理论中质权对动产和权利两种质物使用价值的限制,对物权与债权项下对权利权能的完善具有实然法意义。  相似文献   

9.
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价值的不确定性和变现的高成本性,决定了知识产权质押与动产质押有着本质的不同。我国知识产权质权效力立法忽略这些特点而简单套用动产质押的相关规定,直接影响了知识产权担保业务的开展。为此,知识产权质押担保立法应赋予出质人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知识产权的权利,增加规定质权的保全效力,并明确规定质权人在到期债权不能得到清偿时,对出质知识产权有权进行变现或许可他人使用,也可以连同其相应生产条件变现或许可他人使用,并以该出质知识产权的变现价款或许可费优先受偿。  相似文献   

10.
以《著作权法》、《物权法》、《担保法》及《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法律层面分析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利中的财产权为质权标的的法律基础、具体实践操作与市场规范要求。从登记的视角审视著作权质权中涉及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等方面内容,提出解决在质权法律关系中尚存的困境或立法不足问题的方案,以规范著作权质权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融资作用,促进著作权作品的繁荣与进步。  相似文献   

11.
物权抵押制度是一个以物权保证债权实现的司法制度。虽然抵押合同涉及抵押权人债权的实现,但在司法实践中,抵押权人权利的实现却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目前的情势下,立法和司法界应当尽快完善现有的法律体系,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完整的物权制度。同时,审判和行政机构必须加强执法的责任感,降低权利人的风险系数。  相似文献   

12.
论权利质押之重新定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权利质押制度忽视了权利作为担保物自身所具有的特点,过分强调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的近似性,将动产质押的规则简单地套用于权利担保。我国在制定物权法之际,应该对目前的质押制度进行重新的定位,严格依据其能否转移占有来决定其分属何种担保形式,以明确质押与抵押的界限,根据担保的需要来选择适合的公示模式以维护交易的安全。  相似文献   

13.
与抵押权的优先受偿这一单层效力结构不同,质权是以留置效力为根基的双层效力体系,它同时具有优先受偿和留置两大效力。留置效力由质权之现实支配性而生,优先受偿效力由质权之价值性而生,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保障。动产质权与权利质权都具有留置效力,其区别于同时履行抗辩与原始留置权,构成质权的特征效力。伴随质权留置效力而来的质权人孳息收取权、质物保管义务构成质权留置效力的附属效力。债务人或出质人提前清偿,可以消解质权的留置效力。  相似文献   

14.
质押背书是票据质押的对抗要件还是生效要件,以及基于质押合同和交付可否设立票据质权,这是票据质押的核心争议问题。解决质押背书的问题在于如何准确理解《担保法意见》第98条的意义。“质押”字样是否记载决定了背书的性质是质押背书还是转让背书,而非决定质权是否成立和生效。背书和质押背书都可以设定质权,只是效力上有所差异,但基于质押合同和交付却不能实现票据质权的设定。  相似文献   

15.
情势已变化,担保物权不应再坚持其从属性,而应让位于其独立性。实际上,担保物权具有独立性趋势是完全可能与必要的,具体体现在担保物权的历史渊源上、权利平等观上、理论基础上、功能变更上。并且担保物权独立化,更具有现实意义。现在对于担保物权更应强化其独立性,弱化其从属性,这是文章的结论。  相似文献   

16.
动产用益质权法律关系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动产用益质权包含动产质权和动产用益债权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是动产质押法律关系与动产用益债权法律关系竞合的产物。动产用益质权的设立弥补了质物不能用益的缺憾。动产用益质权法律关系,也可以同时是占有媒介关系的竞合。用益质权人占有的本权有两个,一是质押债权,一是用益债权。两种法律关系虽然竞合,但作为法律关系标的的给付并不相同,对孳息收取的效力也就不同。单纯的质权人只能收取天然孳息,应与法定孳息绝缘。  相似文献   

17.
专利权出质登记是专利权质权的生效要件.专利权出质登记应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办理,且可因当事人一方申请而启动.登记机构对专利权出质登记实行形式审查,并辅之以实质审查,尽量保持登记系统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就登记事项而言,出质登记中不应记载专利证书的保管方式、专利年费相关事项以及质押期限.  相似文献   

18.
"股权"质押因其归属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含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内在地涵盖经营管理权的内容,致使其出质行为受到较多的限制。本文为此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性质、特征、质押等相关问题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19.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不受限制地自由转让不动产抵押物,但在不动产抵押物转让效力问题上,采纳传统的单一物上追及说,未必是保护抵押权人利益的最佳途径,并且会不当地放纵原来的抵押人,也难以为抵押物受让人提供十分有效的救济手段;而采纳单一物上代位说,抵押权的效力又无法获得充分的保障。采纳物上追及与物上代位的选择竞合说,由抵押权人选择物上代位还是物上追及,是解决这一问题较为理想的途径。  相似文献   

20.
优先权是一项传统的担保物权,优先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后经法、日等国民法加以继承完善,逐步发展为一个由一般优先权和特别优先权组成的完整物权体系。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对优先权制度都有规定并不断发展。笔者认为宜将独立的优先权制度规定于物权法中,成为与抵押权、留置权、质权并存的一项担保物权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