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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代理付款人不是票据当事人,不承担票据责任;其与票据权利人也不存在基础关系,不应直接对票据权利人承担错误付款的责任。持票人开户银行只是代为付款提示,不是代理付款人,不应承担代理付款责任。同一系统银行分支机构担任代理付款人的汇票只是对己汇票,不应适用调整代理付款人与付款人关系的规则。代理付款人与出票人、承兑人之间的关系为基础关系,应适用票据法以外的法律。《票据法》规定代理付款人错误付款、对伪造、变造票据以及公示催告期间的票据付款应自行负责混淆了票据基础关系与票据关系,应予修正。  相似文献   
2.
有限责任公司在对外关系上是资合公司,在股东内部关系上则具有人合性。这种人合性不仅是合理区分公司组织特征、谋划商主体类型区分的标准,也是股东股权对外转让规则形成的重要根据。中国公司法一方面规定同意权来体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另一方面又以其他股东的强制购买制度来保障转让股东财产权的实现。这种构造不仅导致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界限模糊,也使其他股东的同意权丧失意义。建议立法修正该款规定,在明确其他股东同意权的同时,以股东收买请求权制度替代其他股东的强制购买制度。  相似文献   
3.
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与债权人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有效平衡了控制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在合理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也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这种利益平衡却忽略了债权人的权利保障.股权收买请求权以股东退股为形式,实质上类似于公司减资,有损于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应该在立法上构建相应的债权人保护制度,即引入债权人知情权、建立债权人异议权、明确股权收买的限制条件等.  相似文献   
4.
我国新刑诉法借鉴世界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例,创设了简易程序,满足了司法实践迅速处理刑事案件的需要。但是这一程序设置并不缜密,对被告人诉讼权利关怀不够,亟需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限缩简易程序的适案范围、赋予被告人程序选择权、强化辩护制度、建立公诉人出庭制度、明确庭审程序运作等。并认为目前流行的普通程序简易审有侵犯被告人诉讼权利之虞,故不易提倡。  相似文献   
5.
由于特定的政治、经济原因,我国在形成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同时,伴随而形成的则是城乡二元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文章通过对这种保障体系的分析,指出建立一元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路径;并基于社会保障的本质和城乡的差别性,认为一元的社会保障法制并不意味绝对平等的社会保障,而是同中有异、城乡各得其所的社会保障法律体制。  相似文献   
6.
原因债权基于原因法律关系发生,票据债权基于票据法律关系发生.为了清偿原因债务而授受票据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出现双重债权:原因债权和票据债权.债权人应先行使票据债权,票据遭拒绝付款或承兑时始得行使原因债权.债权人行使原因债权,在原因债权履行期限早于票据到期日届至时,应认为原因债权的履行期限为当事人合意延迟至票据到期日;在原因债权履行期限晚于票据到期日届至时,应解释为原因债务的履行期限提前至票据的到期日,债务人在票据到期日前提前清偿原因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受领.  相似文献   
7.
背书不连续存在于最初不连续、中间不连续和最后不连续。背书不连续也有实质不连续与形式不连续之分。形式不连续背书仅是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的障碍,不因此否认持票人的实质性权利。背书形式不连续而实质连续的持票人应可行使完整的票据权利;背书整体不连续但具有阶段性连续的持票人虽难以行使付款请求权,但鉴于付款请求权与追索权属于各自独立、性质相异的票据权利,持票人对于在连续中断后签名票据的背书人仍可享有追索权。  相似文献   
8.
资本出资人既是公司的所有者,也是公司事务的管理者、监督者和公司利益的享有者;职工作为公司的雇佣者在公司法上毫无地位,只是提供劳动的客体.这就是资本绝对的公司法理念.但随着近来劳资关系的平衡和对劳动地位的认知,职工逐渐成为公司法上的主体他们不仅可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还可以参与公司决策和分享公司利益.由是,形成了与资本绝对公司理念相对的人本公司法观念,直接影响着现代各国公司治理的法律结构.  相似文献   
9.
承认票据一部付款既有利于持票人利益的维护,对于票据债务人也深具实益。在不能进行票据全部付款时,承认一部付款也是维护票据信用的有效手段。我国《票据法》不承认一部付款,这不仅与民事上部分履行的理念不相符合,也与国际立法例背道而驰,有待修正。  相似文献   
10.
承认回头背书是票据作为流通证券的当然结果,无须也不应根据《票据法》第69条规定解释。承认回头背书与承认回头背书的被背书人的再背书权是不同的两个问题。《票据法》并没有承认回头背书被背书人的再背书权。为促进票据流通,《票据法》有必要明确这一例外,修订因回头背书导致的追索权限制问题、人的抗辩切断问题,并赋予回头背书被背书人之后手的追索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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