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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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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三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随着基层治理实践的创新,传统“三治融合”转向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治理将是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五治融合”下乡村治理体系在于以政治为核心,自治为基础,辅之法治和德治,依托智治为支撑。“五治融合”将在三治结合基础上互嵌为治理博弈场域,而治理博弈下的融合要求乡村治理是属于多方参与者根据互相依赖的利益行事场景。在实践当中,五治融合有效运用到乡村治理是决策治理的变量博弈现象,最终会达到均衡状态,拥有稳健的治理模式,破除乡村治理新体系下的困境。  相似文献   

2.
村民自治的源起,是乡村基层治理创新的产物。如今,村民自治已走过四十余年,乡村社会虽经历巨变,但创新精神始终如一。近年来,村民自治发源地广西宜州稳步推进区级、乡镇、村屯多级治理单元的协调联动,形成了区委领导、部门统筹、乡镇保障、村屯探索、群众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组织优势、资源优势、能力优势的叠加组合效应,在三治融合的基础上打造出以系统型自治的基本模式为主轴,以内生和外延的特色发展模式为两翼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分别形成了党领民办自治模式、村屯联动共治模式、“大党委+网格化”服务治理模式、老人协会参与治理模式、党群合力联防自治模式、公共空间协商共治模式、乡贤助力参与治理模式、文化产业融合治理模式等八种村民自治新模式,领路村民自治在建党百年和乡村振兴背景下推进乡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乡村基层治理要素优势叠加和村民自治创新经验拓展,提出了迈向成熟的系统型自治新课题,以及优化的新策略和新路径。  相似文献   

3.
"三治融合"是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新思维,既需要以"自治"为乡村治理的主体维度,围绕"自治活力"主线,激发乡村治理主体的内源动力;也需要以"法治"为乡村治理的功能维度,坚守"法治秩序"底线,确保公共权力规范运行,村民权利有序维护;还需要以"德治"为乡村治理的价值维度,明确"德治精神"的红线,不断唤醒村民的共同体意识、公共理性和公共责任。只有厘清乡村治理中自治活力、法治秩序、道德规范相契合的源生内需与契合机理,才能通过文化塑造、角色定位、功能优化和政策调适,实现自治、法治和德治的价值融合、主体协同、聚合效能和制度优化,构建契合中国场域的三维互动现代乡村治理新体系。  相似文献   

4.
建立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乡村善治和治理现代化的具体要求。从协同治理理论出发,以秦巴山区汉阴县T村的乡村治理为例,结合相应的案例对“三治合一”在基层的运作逻辑和形成机制进行了探析。发现在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底线、德治为辅助的一体两翼式的乡村治理实践中,三者的有效结合促进了乡村治理现代化和善治格局的形成。  相似文献   

5.
在乡村治理中自治、法治、德治不是并列关系,自治是法治和德治所追求的目标,法治是自治和德治的保障,德治是自治 和法治的基础。“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 实施,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要强化党的领导,立足自治体系建设目标,推进 乡村法治和德治建设,使得自治、法治、德治协同作用于乡村治理。  相似文献   

6.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党中央对基层治理的基本要求.村规民约作为非正式的社会治理制度,注重依靠道德力量教化和约束民众行为、规范民间秩序.德治作为乡村治理的道德伦理基础,是建立"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关键.在当前乡村治理背景下,德治必须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以此融入现代价值体系...  相似文献   

7.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过程中,我国逐渐形成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其中,"法治"作为"三治融合"的中坚力量,在我国乡村治理体系的"自治"与"德治"之间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由于乡村法治体系在立法、执法、守法等方面均存在客观局限性,使得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法治"薄弱化、虚置化、边缘化的困境。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法律体系,提高乡村治理主体法治能力,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的衔接作用,实现"三治融合"的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8.
“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中新乡贤的作用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源于浙江桐乡的自治、法治和德治"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是破解乡村治理困境的有效途径,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并最终上升为国家顶层设计。作为一种治理模式和工具,"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在理论和实践中仍有待丰富和完善。从乡村的历史和现实逻辑思考不难发现,当下乡村治理仍陷于困境的关键在于乡村内生动力不足,最大限度地激发乡村内生动力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根本途径。中国源远流长的乡贤文化恰是激发乡村内生动力的宝贵资源,在乡村治理体系中引入新乡贤的参与、保障、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其道德示范、能力引领与学识涵养,有望全面激活乡村自治体系、有效培育乡村法治精神、充分唤醒乡村德治传统,全方位激发乡村内生动力,进而重塑乡村共同体,达到乡村善治的目的。  相似文献   

9.
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实现了"五位一体"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法治保障力度不断加强,但仍然存在依法行使自治权力度不够,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完善,民族地区法治服务还需要加强,民族地区法治建设跟不上社会的快速发展。要充分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依法完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民族地区法治服务水平,实现新时代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的创新和发展。  相似文献   

10.
“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的渊源与趋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中国传统社会,乡村自治表现为依靠宗族、乡绅的自治;法治表现为礼法秩序;德治则指依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进行的治理。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根源于悠长的历史传统而又与时俱进。但是,在当下某些区域的乡村治理中,还存在着自治深度不够、效率低下,法治贯彻不彻底、不完善,德治被放空、难以真正发挥其效用,自治、法治、德治三者各行其是,没有形成体系等问题。解决上述问题,需要确立明确的道德标准,建立健全德治相关机制;继续加强法律的普及工作,依法行政、依法治村,提高民众的法制意识;结合道德、法律、习俗来完善乡规民约,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建立健全治理有效的自治、法治、德治机制。从而做到自治、法治和德治的结合,推动乡村治理走向善治。  相似文献   

11.
随着乡村社会变迁和法治建设的推进,乡村民间纠纷呈现出涉法性、复杂性、激烈性、累积性和调解难度大等特征,致使村民之间关系弱化乃至断裂,社会权益关系失衡且难以恢复。乡村礼治机制和法治机制的双失灵及其所导致的纠纷的异化,使乡村社会治理陷入了困境。要走出乡村纠纷异化导致的治理困境,必须健全和完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转变乡村民间纠纷调解思路,即从“重维持秩序稳定”转向“化解矛盾与关系修复”并举上来,通过引入第三方社会服务组织等多元调解主体,创新基层调解制度和组织建设,从多元化机制向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转换,实现乡村民间纠纷调解过程中村民关系的修复,最终实现乡村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  相似文献   

12.
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治,乡治需要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向来是观察和研究中国乡村社会嬗变的重要参照,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工具之一。由于社会环境的支持与集体认同心理的支撑、自治传统的发扬与治村能人的推动、国家法律的确认与村规民约的变革调适,内生化的村规民约具有保障基层民主与管理公共事务、促进团结互助与推进移风易俗、维护乡村治安与调节民间纠纷等积极作用。然而,就村规民约的现实而言,还存在着被夸大的民主与规范的表象、被忽略的权威性弱化的困境、被异质化的主体——村民的流失等问题。加强新时代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需要加强引导创新,开创乡村"自治"村约;坚持党建引领和在法治框架下创制"法治"村约;强化道德激励与约束机制构建"德治"村约,全面发挥村规民约在促成乡村"三治"格局中的作用,推进我国乡村地区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促进基层善治。  相似文献   

13.
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国家对于加强乡村治理提出的一种新要求。这一要求在回应当前乡村治理困局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个新课题:即“三治”结合的形态为何?本文在阐明自治、法治和德治主要关系及主要内容的基础上,通过考察分析作为“三治”发源地的桐乡高桥镇“三团”实践,提出了“三治”结合中的嵌套性关系。这一发现表明,乡村社会治理需要嵌入于乡村紧密型利益关系中,通过以体现个体权利为主的“自治-法治”机制,和以体现共同体作用的“自治-德治”机制,共同调节乡村社会事务的处理。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乡村治理中,广东"蕉岭模式"给我国村民自治提供了这样的启示:现阶段的村民自治,对显性的村庄治理制度建设和隐形的村民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推动,在一定程度上都需要外力(尤其是国家)的介入,然而这种介入是有一定条件的,也是需要克制的.最好的乡村治理模式,应当在满足村庄发展的实际需要、解决乡村治理中出现的问题的同时,不给村庄增加额外的治理成本,也不妨碍基层民主的发育.  相似文献   

15.
党建引领在构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起主导作用。基于党建引领的理论视角,天长市基层党组织通过对“1+N+X”协商委员会的组织引领、制度引领和价值引领,为构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奠定了自治基础,筑牢了法治底线,注入了德治理念。研究表明,自治、法治、德治绝非简单的机械相加,而是党建引领下以自治为基,法治为纲,德治为根,相互补充、彼此促进、和谐共生的融合关系。为持续推进“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与村民自治的有力互动,坚持规则约束与价值引领的有机融合,实现治理理念与治理实践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16.
村容整洁""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当前,农村的公共环境卫生状况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存在差距.我国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大致经历了"自发性治理模式""干预性治理模式""外包化治理模式"三个阶段."干预性治理模式""外包化治理模式"并不是最优化的治理模式,其自身缺陷使得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极易出现"张弛无序"现象.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融合"是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的必然选择.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自治具有制度依赖性和技术依赖性,应以自治管理制度构建和农村环保技术开发为突破口;自治应注重"量力而为"原则,不能排斥市场行为和社会参与.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法治体系构造应以制度完善为切入点,改变城乡分治的立法局面,出台与我国法律规定相配套的实施制度,引入人工智能、地理信息和远程监控技术,创新生态环保监管执法方式和格局.农村公共环境卫生治理的德治功能应当通过双向激励性宣教、农村人口结构优化、乡规民约重塑予以实现.  相似文献   

17.
乡村治理模式转型是哈尔滨市新农村建设面临的迫切任务,也是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通过对哈尔滨市农村工作实际的研究,首先指出哈尔滨市乡村治理模式的现状及问题;其次分析了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最后指出解决哈尔滨市乡村治理问题的根本措施是进行乡村治理模式转型,并提出"乡政村治"向"乡政自治"转变和"乡政自治"向"乡村自治"转变的两步走战略,以及法律与政策保障问题。  相似文献   

18.
在桂西南壮族乡村地区,基层群众的主体作用、传统文化的助推力量、内生动力的辅助功能,共同形塑着以法治、自治、德治相结合的多元共治的乡村治理结构。壮族仪式传统以其深受中华传统文化浸染的重要节庆为节点,呈递出时空关联下的地方文化诉求表达,展示了乡村社会治理中仪式传统的社会功能。同时,传统仪式文化在形塑壮族群众生活模式和价值观念的同时,强化了壮族村屯共同体意识。在"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结构中,地方特色的主体性、内生性、传统性发挥着重要作用。乡村社会治理需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地方仪式传统阐释的集体目标和情感归属,关注更具现代意义的具有内生性秩序规范的乡村治理内涵。  相似文献   

19.
《南都学坛》2018,(1):101-106
乡村治理是一个多元竞演的场域,村规民约因其自身的乡土优势,自古就是重要的乡土竞演规则。随着国家政权和政策的演变,这套乡土秩序规则历经了辉煌、式微、转型三个阶段,当前重新活跃在广大乡村。作为一种村民自决产生、沿袭传统道德、发挥"法律"约束的文本,其与当前建构集自治、德治、法治于一体的新型乡村治理体系不谋而合。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建构应该发挥村规民约的重要作用。但当前由于制定程序缺乏民主、乡村共同体消解、乡土逻辑与法治逻辑缺乏调适导致村规民约难以发挥其在促进乡村自治、德治、法治上的作用。建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应完善村规民约制定的民主程序、重构乡村公共意识、调适乡土逻辑与法治逻辑。  相似文献   

20.
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带动下,我国乡村治理的基础发生了深刻变化.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工作,对乡村治理政策进行三大调整,即改革和规范自上而下的纵向治理方式,建立和规范村民自治的横向治理方式,健全和规范社会参与的多元协同治理方式.未来15年,我国在乡村治理上还面临艰巨挑战,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为:乡村分化、乡风文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治理方式等.未来15年,完善我国乡村治理政策,建议要处理好国家治理、乡镇治理和村庄自治的关系,完善乡村治理框架,确立乡村治理标准;从以强调村民自治为主转向强调法治优先,实行分类分级治理,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推进结构调整,加强长期投资,为乡村人口特别是边远落后地区的乡村人口,提供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使其能从中得到相对理想的收入;以技术进步推进乡村管理和服务的变革,建设乡村大数据,强化严格管理;推进基层实践创新与顶层设计相结合,促进治理方式转变,创新乡村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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