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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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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业贿赂犯罪独立设罪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魏昌东  钱小平 《社会科学》2006,(12):152-159
商业贿赂的泛滥是中国社会转型时期重要的经济和社会现象之一,对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构成巨大威胁。现行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涉及公务贿赂和业务贿赂两个规范体系,立法为两罪所配置的构成要件无法全面反映对商业贿赂犯罪实施刑法规制的客观要求。基于此,有必要完善我国刑法,将商业贿赂设计为并列于前两类贿赂犯罪的独立形式,以此形成我国完备的贿赂犯罪惩治体系。  相似文献   

2.
古今刑法之中,侵犯人身和侵犯财产的犯罪都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古代刑法称此罪为强盗罪,"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正是指的这种罪.现代刑法称此罪为抢劫罪,列于侵犯财产罪一类的首位.作为中国封建刑律的集大成者——唐律,总结唐以前历代刑律中关于强盗罪的情况,以较为完整的律文体系加以规定,基本形成了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定义,并为后来的历代王朝沿袭,影响深远.比较古今刑法中对此罪的规定,重新评估唐律对中国现行刑法的影响,不仅具有法制史方面的意义,而且对我们深入理解刑法中抢劫罪的渊源和实质,有着重要的认识价值.  相似文献   

3.
治理"隐性腐败"迫在眉睫,而现行刑法对治理"隐性腐败"出现失调,应及时修正予以跟进规制:调整我国对惩治贿赂犯罪的刑事立法方式;将贿赂的内容由"财物"修改为"不正当好处";改变行贿行为的单一性规定,增加行贿行为的方式;调整我国刑法在贿赂犯罪侵害法益的保护方向和主次地住,提高行贿罪的法定刑,增设罚金刑、资格刑.  相似文献   

4.
贿赂犯罪的法益呈立体型结构,有着多层次的内容.法益的确立直接影响着刑罚适用的科学性与均衡性.法益本体的确定应当以可侵害性与可测量性作为其依据,进而在确立法益本体之外,确立升格法益、加重法益以及衍生法益.各类法益的不同结构决定其刑罚设置方式,保证贿赂犯罪在罪质明确的前提之下,对于刑罚处置结果做出更为准确的立法规制.  相似文献   

5.
对等级名分秩序及一般社会秩序的维护是唐律重要的立法目的。唐律中的"权变"是在不违背立法目的或法律所要维护的"核心价值"的前提下对法律标准及其适用对象所做的有限的背离或变通。唐律中的权变思想表现在"八议"与"十恶"的规定中,允许皇帝临时制敕,以及允许法官临时处断、量情为罪、准礼定罪等规定中。唐律中的某些"权变"措施在一定条件下有背离"法的精神"的可能。  相似文献   

6.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的刑法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其条文规定粗疏简陋,具有局限性,付诸司法适用将遭遇困境:对危险驾驶行为的规制范围过于狭窄;条文未能科学表述危险驾驶行为的"危险性"犯罪本质;对危险驾驶行为规制深度不够,危险驾驶行为肇事造成严重后果的同罪异判难题未解.借鉴英国和日本具有代表性的危险驾驶犯罪立法,刑法应当把握危险驾驶行为的"危险性"本质,统摄高度危险驾驶行为入罪,兼顾危险驾驶行为和肇事后果,设立周密完善的危险驾驶罪,以保障公共交通安全,促进司法公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相似文献   

7.
在外逃贪官引渡问题上我国刑法规定存在不足,应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框架下完善刑法规定,对刑法中的贿赂犯罪、洗钱罪加以修改,并适时增加影响力交易罪的有关规定,以适应社会形势的变化。  相似文献   

8.
笼统地说,商业贿赂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现行刑法在规制商业贿赂犯罪方面存在以赃论罪、以财论罪、以身份定罪等缺陷,不但违反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刑法平等原则,而且造成刑法典与上位法律及相关法律的脱节.因此应完善立法,进行规则重构,对刑法中的贿赂型犯罪采用情节评价机制,并将贿赂范围扩大到一切不正当利益,对贿赂型犯罪适用同一刑罚裁量标准,以更有效打击商业贿赂犯罪.  相似文献   

9.
邓中文  刘勇 《理论界》2011,(1):77-78
虽然"商业贿赂"的称谓在我国立法上出现较晚,但治理商业贿赂犯罪的立法规定、司法实践却有着久远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前,统治阶级并未制定专门用来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的刑法规定,而是把有关商业贿赂犯罪的内容与其他贪赃枉法犯罪混在一起加以规定,通过打击官吏的贪污贿赂犯罪附带惩罚商业贿赂。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逐步制定了较能切合实际的、较为有效地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法律规定,并形成了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0.
彭蕾  王芳 《理论界》2009,(1):131-132
<唐律疏议>把官吏分为"监临官"、"主守官"和"一般官吏"三类,三者职责不同承担的处罚也不同.本文以"监临官"为研究对象,考察了<唐律疏议>以"监临官"这一特殊身份为犯罪主体的规定,以期对现在的职务犯罪和官员问责制度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规定的贿赂犯罪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规定大多数是一致的,但也有一些差别。应通过扩大贿赂的范围、取消行贿罪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件、将许诺给予和提议给予贿赂的行为分则化,将受贿罪主体改为国家公职人员、取消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设立贿赂外国公职人员或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罪、修改完善间接受贿罪、从立法上取消介绍贿赂罪、完善贿赂罪的定罪标准和刑事责任等,以进一步完善刑事立法。  相似文献   

12.
奥地利精神分析学派奠基人弗洛伊德潜意识、幻想、白日梦等术语是文学作品中情色问题分析的理论基础,分析文学与情色问题的关系。可以从精神分析学中借鉴理论。文学作品暴露作家无意识动机、受压抑的情感、未能实现的梦,同时也为阅读者作了一个梦。劳伦斯、波德莱尔、乔伊斯这些文学的情色描写高手以他们的作品为我们显示了情色对于个人存在和生活的重要性.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因而情、色成为文学世界构成的要素。  相似文献   

13.
奥地利精神分析学派奠基人弗洛伊德潜意识、幻想、白日梦等术语是文学作品中情色问题分析的理论基础,析文学与情色问题的关系,可以从精神分析学中借鉴理论.文学作品暴露作家无意识动机、受压抑的情感、未能实现的梦,同时也为阅读者作了一个梦.劳伦斯、波德莱尔、乔伊斯这些文学的情色描写高手以他们的作品为我们显示了情色对于个人存在和生活的重要性.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因而情、色成为文学世界构成的要素.  相似文献   

14.
唐律的“官司出入人罪”是指官吏故意或过失酿成冤假错案的行为。它从客观上分为“出人罪”和“入人罪” ,从主观上分为“故意出入人罪”和“过失出入人罪”。对“故意出入人罪”的处罚是“以全罪论”或“以所剩论” ,对“过失出入人罪”则比照“故意出入人罪”分别减五等或减三等处罚。唐律对于该罪的规定极具特点 ,其可为我国的刑事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5.
《江西社会科学》2015,(12):155-160
"非法占有"是对他人财产权利的全面侵害。在财产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 "具有排除加利用意思,是区别于犯罪故意的主观性超过要素,与故意、客观违法要素共同构成取得型财产犯罪。非法占有目的的意思表示具有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以及影响刑罚的机能,其产生时间不仅成为民刑规制非法占有的分界,也关系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不要说只是从客观方面区分相关罪名以至区分目的难以实现。  相似文献   

16.
"期权"受贿是近年来滋生出的新的犯罪形态.为惩治和预防这种新型受贿犯罪,应当进一步完善对离职以后原国家工作人员从业行为的法律规范,并通过法定程序对<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修订;在<刑法>中增加受贿罪的"约定"行为类型,以便为惩治"期权"职务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将<刑法>中规定的贿赂范围由财物扩大为"不正当好处",以同惩治"期权"职务犯罪的现实要求相适应;在<刑事诉讼法>中引入贿赂推定制度,以使我国的法律规定与国际推定及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相衔接.  相似文献   

17.
现阶段刑法对"灰色收入"不能进行有效规制,一方面源于认识上的偏颇,本属于"黑色收入"却被降格评价为"灰色收入",并逐渐成为腐败者开脱罪责的借口;另一方面,立法对"灰色收入"的规制也存在一些漏洞.对与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有关的"灰色收入",刑法应采严格规制的立场.司法对"灰色收入"的贿赂性应作实质性的综合判断,立法对受贿罪的构成应进行适当的改造,只要收受财物的行为与职务有关,无论名义如何,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应作贿赂犯罪的认定.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四种集资犯罪,并大体上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犯罪类型体系,以实现对于集资犯罪的规制和打击.但是,立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中存在不合理、不完善、不科学的地方,因此,在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国有必要对现有立法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修改.  相似文献   

19.
刑法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制应当保持谦抑还是扩张,这一问题不是刑法自身所能回答的,应当从食品安全保障系统的整体进行研究。鉴于目前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我国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总体上应表现出适度的扩张性。我国应适当扩大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范围,以"罪的扩张"来强化食品安全保障,弥补现有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功能之不足;应适当宽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以"刑的谦抑"来确保公民生活的安定,避免刑法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过度干预。要提高刑法规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效果,还需要加强社会道德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中介组织和消费者"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框架。  相似文献   

20.
唐律的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犯罪,其包括共同故意犯罪和共同过失犯罪。在共同犯罪 中,制造犯罪者为首犯,其他犯罪人为从犯,对从犯应比照首犯减一等处罚。唐律还有区分和不区分首、从犯的若 干特殊规定。这些极具特点的规定,可为我国的刑事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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