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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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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善的问责机制不仅是消解基层避责的重要手段,更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抓手。然而,地方政府在强化问责机制过程中出现了问责过度“工具化”的现象,致使基层政府倾向采用事前避责、被动避责等应对策略。基层治理中的政府权责失衡和行为主体的有限理性共同引起了基层避责的倾向,而非正式关系、信息不对称和利益一致则为基层避责行为提供了可行空间。基层避责与问责不是“问题—手段”的单向关系,在问责消除基层避责的同时,基层避责也能推动问责的客体行为价值认知重塑、主体成效考核方式以及运行机制调适优化。需要结合治理实际需求优化问责制度的顶层设计、强化问责执行中的内部沟通、正视基层治理主体的有限理性特征,在优化问责机制和规避基层避责行为过程中,应寻找二者关系平衡的关键点。  相似文献   

2.
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语境下,有效克服以问责治理避责的单向路径依赖,需要正确认识基层避责行为的双重属性。基层避责包括履职避责、压力避责和风险避责3个方面,其生成并不仅仅是组织或个体基于利益得失判断而作出的经济理性选择,深层原因在于基层治理体制机制的某些可能不足。具体而言,基层避责行为受到科层体制、目标责任制和激励机制等制度条件的综合影响,基层多元主体以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避责策略组合作为对制度压力的响应。因此,需要在刚性政策规制和弹性政策执行之间寻找到恰当的平衡点,从而克服基层避责的积弊倾向,疏导基层面临的多重压力。  相似文献   

3.
以委托代理视角透视压力型体制下基层政府间代理行为变异问题。在基层治理实践中,基层政府面对自身治理场域的特殊性及层层加码的上级派发的任务执行压力,无法完全实现统一的规定要求,在此种情境中基层政府以“共谋”形式作为应对上级问责压力的主要手段。在受到上级问责压力作用下,催化了Y县政府与县生态环境部门共谋行为的衍生发展。基层政府间的共谋行为其产生源头无非是基层政府自身避责、逐利的需求,是在当前中国行政结构下一种理性灵活的策略性选择。  相似文献   

4.
问责与避责间的关系是责任政治研究的重要议题,其中,问责导致避责的机制亟待探究。以X县早稻生产政策过程为例,基于“行动-制度-环境”的分析框架,探讨上级问责与基层避责之间的关系机制。研究发现:基层干部避责行为是上级问责制度与基层社会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作为责任者的基层干部面对上级问责压力和农民抗拒压力的理性选择。为贯彻落实非粮化整治政策,上级通过责任分配、责任考核和督查问责制度,给基层干部施加了巨大的早稻生产责任压力。而农民在长期的生产历史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以中稻种植模式为主导的、较为稳定的生产秩序,拒不执行早稻生产政策。承受双重压力的基层干部只能采取责任兜底的属地化机制、利益交换的市场化机制和联合避责的科层化机制来规避上级问责风险。作为行动者的基层干部运用自由裁量权,通过隐匿信息、集体负债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既有的制度-环境,再造了基层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5.
基层官员避责是懈政怠政的集中表现,是基于官员“心理—个体—组织—环境”互动模式的不良产物,构成基层治理的系统性制约要件。立足组织行为学视域,透析基层官员避责的生成逻辑,即行为判断价值化、行为结构逐利化和行为结果纵容化,分析其危害机理,即陷入基层治理主观价值窠臼、衍生多元主体利益分化偏离、置换行为结构的目标策略、背离行为结果的宗旨使命,为思考官员避责行为提供了基本遵循和依据,同时,在重塑行为心理机制、健全行为运作机制、强化行为沟通机制、筑牢行为保障机制上着力而妥善应对和治理基层官员避责问题,为新时代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一定的理论思考与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6.
由项目制所维系的条块间权责利关系是影响基层政府行为的重要结构性因素。形式主义作为 基层治理中的策略性应付行为,产生根源在于条块间非均衡关系。在职能部门“条”主导的专项治理 中,条通过事权分配和过程管理将目标压力有效传导至下一级属地“块”,并通过介入式过程管理实现 压力传导的动态控制。属地政府回应行为则注重风险规避和激励获取双重逻辑,即寻求能够适当规避 风险、控制成本、获取收益的应付策略。在基层治理微观情景中,属地块在面对职能部门条时能够采取 分类回应策略,导致形式主义应付行为的产生具有普遍性。  相似文献   

7.
决策是风险治理和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的关键环节。县级党委、政府在我国纵向国家治理体制中是具有完全制度架构的政治实体,处在承上启下的“接点”位置。在风险情境下,作为“接点者”的基层官员在进行决策时并非是完全自主的,而是面临一系列外在条件的约束,他们必须在多重因素制约下进行价值排序、利弊权衡和方案取舍。基于中国情境构建的“上级支持度-制度清晰度-个体经验值”三因素模型,把县级党政官员的风险决策行为看作是他们在上级支持、制度规范和个体经验三个因素之间努力实现均衡的结果,三个因素中任何一个因素的缺失都可能导致风险决策的失败。要提高县级党政官员的风险决策质量,必须同时增强上级的支持度、制度的清晰度和个体的经验值。  相似文献   

8.
基于20个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采用定性比较分析方法(csQCA),透视地方生态环境治理形式主义行为的多种组态,以解释地方生态环境治理何以发生与再生产形式主义。研究发现:任何单一因素均无法构成形式主义问题产生的必要条件或充分条件,地方生态环境治理形式主义的产生实为“多重复杂并发因果”;六条路径、三类条件组态构成了地方环境治理形式主义产生的主要驱动机制,即“经济约束”驱动型,“注意力兑现悬浮”驱动型与“避责思维”驱动型,各因素的有效结合以“殊途同归”的方式引发形式主义的发生与再生产等。为了防范地方生态环境治理形式主义的产生,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福祉,当前亟需在推动产业转型以促进“经济”“环保”目标的平衡、内外协同以兑现政府环境注意力,以及精准问责以疏解官员“避责”情结等方面下大功夫。  相似文献   

9.
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提出一个解释框架,对过度留痕的“形式主义”现象形成的原因进行考察。地方层面上,在信息不对称的委托代理格局下,下级政府要为上级政府发射信号来表明自己完成任务,从而为上级政府认可工作成效提供佐证,以规避政治风险。这一逻辑诱发了官员的“表面应对”行为;中央层面上,十八大之后中央权威急剧强化,各级政府强调落实,体制遂通过层层监督检查,传导压力来保证政策完成,然而受制于交易成本的约束,只能借助技术治理的方式对基层政府进行考核。又因为技术治理存在着自身的限度,导致宏观约束机制只能默许乃至鼓励“留痕形式主义”行为的出现。“形式主义”并不能看作是我们庞大体制中的“弊病”或者“顽疾”,而是政治体系在处理中央和基层两种治理逻辑的矛盾过程中所产生的自然表现,背后反映出政府围绕技术治理所展开的调试过程,表明政府内部正处于探索一条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可实现路径的尝试之中。  相似文献   

10.
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提出一个解释框架,对过度留痕的“形式主义”现象形成的原因进行考察。地方层面上,在信息不对称的委托代理格局下,下级政府要为上级政府发射信号来表明自己完成任务,从而为上级政府认可工作成效提供佐证,以规避政治风险。这一逻辑诱发了官员的“表面应对”行为;中央层面上,十八大之后中央权威急剧强化,各级政府强调落实,体制遂通过层层监督检查,传导压力来保证政策完成,然而受制于交易成本的约束,只能借助技术治理的方式对基层政府进行考核。又因为技术治理存在着自身的限度,导致宏观约束机制只能默许乃至鼓励“留痕形式主义”行为的出现。“形式主义”并不能看作是我们庞大体制中的“弊病”或者“顽疾”,而是政治体系在处理中央和基层两种治理逻辑的矛盾过程中所产生的自然表现,背后反映出政府围绕技术治理所展开的调试过程,表明政府内部正处于探索一条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可实现路径的尝试之中。  相似文献   

11.
在环保督察的政治背景下,基层政府的组织环境发生了重要变化,表现为基层政府环境治理的“共谋”结构被规制,环境治理上升为基层政府的中心政治任务。通过对山东省中镇“污染搬迁”的案例研究发现,基层政府的环境治理嵌入到多重组织逻辑——完成任务逻辑、资源约束逻辑、避责逻辑和公益逻辑的复合作用之中,表现为“拼凑策略”和“目标嵌套”的行为样态,基层政府的环境治理呈现为被动性、摸索性和权变性。作为高位权力的环保督察虽然调适了基层政府的组织环境,使环境治理成为基层政府的强治理事项,但基层政府“赋责不赋权”的局面尚未根本改观。基层政府应合理调整环境治理权责分配机制,建立程序公正和公众赋权的环境治理体系,形成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环境治理的格局,以真正推进基层政府环境治理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12.
作为一次大规模的资源反哺过程,扶贫搬迁既有利于农村减贫,同时也可能会因反哺失衡而出现“分配型纠纷”,阻断“资源反哺 治理有效”的逻辑链条。以陕南A县扶贫搬迁为例,因反哺失衡而导致的分配型纠纷表现为各种案件化的上访行为和非案件化的日常抵抗。清晰制度与模糊乡土之间的精准识别、悬崖效应与平均心态之间的精准帮扶以及主动应对与避责取向之间的精准管理,三重维度的冲突构成了分配型纠纷的制度性根源。对中国农村基层治理而言,打通“资源反哺 治理有效”的逻辑链条,就需要在资源反哺的基础上完善分配治理体系和分配治理能力。具体而言,需要提高基层政府的认证能力,协调多重面向的分配正义,平衡不同政策的帮扶落差,强化基层政府的主动回应。  相似文献   

13.
户籍改革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改革难点被归为发展型政府遵从经济激励,偏重土地城镇化而规避流动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出。外部激励的归因难以解释同一政策执行的地区差异,为何部分经济发达的小城市也难以开放落户?江苏省A市的案例表明,地方政府在遵从发展逻辑之外,还受到避责逻辑支配,呈现“避责型块内分割”:户籍改革由公安部门主管,但涉及的公共服务和资源部门众多,尽管部门权责清晰,改革的成本收益分布却并不对称;发达小城市教育用地机会成本高昂,扩大学位供给的难度加剧,资源短缺下社会不稳定风险增加,教育、国土等部门“买单不吃饭”,缺乏动力承担开放落户带来的新增成本。地方政府行为不仅受纵向激励、还受内部结构的影响,在资源约束的调节作用下,同类政策执行力度出现地区差异。开放落户除了需要中央政府的纵向推动,还需要地方政府发挥能动性来调节横向部门间的成本与收益,扭转非主管部门的避责行为。  相似文献   

14.
在全面推进基层减负的时代背景下,基层形式主义整治工作已成为基层治理研究中被广泛关注的焦点之一。“顶格管理”根植中国基层治理语境,使科层体制始终处于“理性主义”的运行逻辑之中。然而,在基层治理实践中,“顶格管理”随之带来的治理压力与基层治理能力之间呈现出非均衡状态。在“避责心理”的催化下,“策略主义”转向风险面,“顶格管理”追求的理念预期也发生了价值偏离。基层形式主义的生成,表现为理念形式主义、功能形式主义、结构形式主义、机制形式主义和技术形式主义。通过构建整体性五维治理模型——“理念—功能—结构—机制—技术”以实现整体性智治,变革“顶格管理”治理方式,从根源上破解我国基层治理中出现的形式主义问题。  相似文献   

15.
责任困境正成为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的难题,剖析其生成过程以及理性应对,有助于发挥人工智能技术价值,提升智能社会的政府治理效能,推动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型政府。责任困境是一种程序化与过程化的问题,需从动态过程来分析,基于“信息—解释—结果”的分析框架,从避责、问责、追责的全过程视角,剖析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的责任困境。通过推进算法透明度技术创新,构建责任清晰的政府治理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智能时代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建立公共治理演练数据库,加强智能时代行政文化建设等举措,确保智能治理与公共伦理同步发展。  相似文献   

16.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推进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基于积极政府的理论视角,从行动边界、行动特征、与其他治理主体关系、行动目标四个方面对公共部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展开探讨;从力量吸纳度和行动主动性两个维度出发,将政府在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划分为“积极政府”“灭火式政府”“消极政府”和“无力型政府”。通过分析集中整治侵占农村集体资产的案例发现,相关政府行为具有典型的积极政府特征。积极政府是对政府边界问题的良好回应。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需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预判治理风险、吸纳治理资源、精细治理策略是其有效实践路径,三者均是积极的政府行为,互为支撑,相互作用,共同构成治理的良性循环;实践中,要坚持源头治理、动员多元主体参与,借助信息化手段,逐步迈向高效能治理。  相似文献   

17.
“情理”在中国基层社会治理中有着举足轻重的结构位置,但其具体实践依然有进一步研究的空间。浙北W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的基层实践,根据基层行政执法部门的行动指向和实际控制权两个维度,采取了秉持人文关怀、外借权威、联合避责等行动策略,以应对治理场景下的工作压力和提高治理效果。执法部门的“情理”运作有着深刻的实践逻辑,即在提升政府治理效能、符合社会期待、维持部门组织自主性、降低治理风险性等多维的情理维度之间寻求平衡,这是“行政效率”与“地方文化网络”动态交互而成的实践智慧。  相似文献   

18.
肇始于西方社会的风险社会理论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同样具有指导价值。当前的中国社会面临市场、市民社会、政府、自然多方面的风险。中国的社会风险既不能解释为国际经验,也不能归咎于改革开放。从社会风险治理主体的角度分析,中国的社会风险治理体制存在缺陷。以政府为主导地位的风险治理体制要让位于由公民和政府共同负担的复合风险治理体制。公民问责和公民担责是公民承担风险治理责任的基本内容。  相似文献   

19.
在科层制体系中,自上而下的行政考核在增强任务压力的同时,也催生出基层多样化的减负回应方式.基于“压力-回应”的分析框架对农村基层治理考察发现:以精细化管理为特征的行政考核不仅加剧了自上而下的政策执行压力,也塑造出上级部门常态化考核与基层淘汰式回应、上级领导不定期督查与基层拼凑式应对、上级政府签订责任状与基层选择性消解的治理样态.以靶向式的底层回应过程,在降低被督查和问责风险的同时,也显现出从“条块分割”走向“合作互动”的跨部门共谋,从“刚性约束”走向“弹性结合”的策略性变通,从“痕迹管理”走向“分类治理”的责任转移现象.因此,各级地方政府应因地制宜加强政策供给的有效性,使政策执行的刚性约束与考核目标的弹性机制相结合,在拓宽基层自治空间的基础上,提升各基层干部的执行能力,使中央减负政令真正落地.  相似文献   

20.
遵循“制度基础→资本保障→行动结果”的作用链条,构建了“制度-资本-行动”的分析框架,并借助鲁西南S镇“水污染治理共同体”的案例深描,呈现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的全过程。研究发现:科层制下的制度创新和权力下放为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奠定基础,制度创新促进共同参与,权力下放实现赋权增能,但该过程普遍面临着政府间财权和事权的摩擦和调适;基层政府正式治理资源不足使其通过公众协同共治、官员关系运作和政府间利益共谋等方式嵌入非正式治理资源;个体资本禀赋的价值属性使得公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存在差异性;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的政府策略表现为维护政治稳定和任务导向下的行政动员、基层政府“适应性执行”以及基层官员“职位收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的公众策略表现为权益受损及参与意识的提高促进参与实践,企业主利益驱使下的不同策略转换,村干部在政府、村民与自身之间“三重角色”扮演中寻求综合收益最大化。因此,基层治理实践中,需要从上级政府、镇政府、村民、企业主、村干部等多主体视角优化制度设计、强化资本保障、调适利益取向和目标追求,最终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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