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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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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章通过对陕南王村扶贫移民搬迁四个阶段行动逻辑的分析发现,行政主导下压力型体制的威逼与普适性政策的诱导共同滋生了“背皮”搬迁的发生,从而导致精准识别的错位。另外,在搬迁过程中制度衔接的缺失与行政联合的缺场使扶贫治理陷入了碎片化的困境,背离了精准帮扶与精准管理的目标要求。最后,国家、地方政府、贫困户各自行动逻辑、制度选择与利益诉求的差异使扶贫搬迁陷于了一定的制度性逻辑困境之中,搬迁后的村民生计出现了一定的式微,威胁到了扶贫移民的可持续生计。针对扶贫移民搬迁政策执行偏差的问题必须从国家政策制定,扶贫治理体系构建以及扶贫移民的可持续生计等几个方面来完善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2.
精准扶贫要求精准帮扶,驻村帮扶有利于贫困村的脱贫致富。“结构-行动”理论框架下的驻村干部和村干部作为贫困村不同治理主体,其利益诉求并不一致,各自遵循不同的行动逻辑。驻村干部“目标差异”的行动逻辑和村干部“工具理性”的行动逻辑,建构起两种不同理想类型的贫困村治理主体结构,分别是合作型治理主体结构和冲突型治理主体结构。合作型治理主体结构使得驻村干部和村干部有效发挥扶贫作用,冲突型治理主体结构则不利于贫困村的脱贫攻坚。贫困村治理主体结构的优化,需要发挥村干部的主体性作用,完善驻村干部考核机制,平衡扶贫资源禀赋差异性,发挥驻村帮扶对于精准扶贫的最大功效。  相似文献   

3.
贫困村识别的基层实践逻辑解构——以湖北J县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湖北J县的贫困村识别为例,解构了基层政府在贫困村识别中的实践逻辑并阐释其成因。在贫困村识别过程中,受政绩观驱动,基层政府遵循“效率优先”的逻辑,最终导致扶贫资源对接精英化;因国家授权不足,基层政府遵循“选择性平衡”的逻辑,最终导致扶贫资源异化为行政激励;为追求溢出效益,基层政府遵循“遵从指示”的逻辑,最终导致扶贫资源突变为交易资本。  相似文献   

4.
在国家对于农村资源输入力度不断加强、城乡关系逆转的背景之下,作为反哺型治理的精准扶贫政策虽然取得了巨大的减贫成绩,但是调研发现,在基层实践的过程之中同时也出现了政策匹配问题、精英俘获、资本谋利和资源分配难题等政策风险。而这背后隐藏的攻坚式治理与扶贫的政治化逻辑、信息不对称与市场的资本化逻辑、乡土不规则与农民的理性化逻辑是造成以上政策风险的深层原因。针对反哺型政策所出现的问题,我们需要通过做好政策衔接与扶贫治理的常规化转型、进行"双重规制"与注重政策的持续效果、协调不同主体矛盾以及强化"政府回应"等措施来规避政策风险和实现政策优化。  相似文献   

5.
精准扶贫的实践偏离与基层治理困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西南地区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精准扶贫实践为分析对象,考察了精准扶贫实践的偏离问题,并从基层治理的角度对偏离的原因进行了阐释。从精准识别来看,横截面识别、标准化、僵化的指标与村民生活的动态变化、村庄现实的不规则性以及村庄道义相偏离;而在精准扶贫的实施过程中,偏离主要表现为扶贫资源投入的内卷化和人力投入的内卷化。研究从基层治理的角度阐释了精准扶贫实践偏离的原因。在村庄层面,精准识别的“去政治化”,即未能形成对大多数村民的政治动员,是导致实践偏离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县、乡层面,精准扶贫实践中“行政吸纳政治”的逻辑也是实践偏离的影响因素,以专业化、标准化为特征的技术治理、将“树典型”作为目的而非手段、事本主义逻辑,都是构成精准扶贫内卷化的原因。  相似文献   

6.
现有中国精准扶贫治理体系建构主要为实现目标、实现路径、根本要求、保障体系等四个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我国精准扶贫脱贫实践面临各级政府及帮扶对象之间的“道德风险”、社会公众与帮扶对象之间扶贫“供需脱节”、多主体不协同产生的“碎片化扶贫”三大难题。故精准扶贫治理体系建构要依托“互联网+”技术,发挥第三方专业化服务、资源整合转化和双边市场支持的优势,尽量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  相似文献   

7.
税改之后,各种资金依靠“条线”以转移支付的形式自上而下输入农村,“项目治理”开始兴起,在扶贫领域也不例外。以华北W贫困县“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竞争性项目为例,将扶贫项目的生成、申请、立项与落地实施作为一个完整的项目链条进行考察,研究发现在项目申请之前上级政府的“选择性平衡”导致了扶贫瞄准偏离;申请、立项环节发生了扶贫目标的置换与项目的盲目扩张;项目落地后又遭遇了基层社会的解体重组与扶贫资源的碎片化。而这背后是项目分级治理下不同层级政府的多重逻辑以及项目制与科层制之间的张力使然,二者共同导致了扶贫实践与国家“精准扶贫”治理目标相背离。并在最后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在落实精准扶贫政策。目前,精准扶贫政策在实践中形成了分级落实的制度安排,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基层政府和村民的利益诉求并不完全一致,各自遵循着不同的行动逻辑,使政治机制、行政机制和治理机制共存于政策落实的过程中。行政机制意味着地方政府只会遵循官僚制的惯性逻辑,将精准扶贫从一个宏观政治层面上的战略问题转换成为一个官僚体制内部行政层面的政策执行问题,按照事本主义的原则落实政策;治理机制反映出村庄场域中不同利益参与主体在贫困户指标的分配中遵循着乡村逻辑,影响了扶贫政策的落地;行政机制与治理机制间的内在紧张关系,造成形式主义在基层行政中的泛滥,使政策呈现出“悬浮”状态。这促使中央政府启用政治机制,发起运动型治理,将“行政问题再政治化”以克服官僚体制的内在弊病,推进政策落实。受此影响,省级政府只得调整、修订政策,而政策的变动又加重了地方政府执行政策以及进行贫困治理的难度,这构成精准扶贫政策陷入基层实践困境的内在制度逻辑。  相似文献   

9.
运用“结构—冲突”的分析框架,通过对Z县精准扶贫案例的分析发现,贫困治理中的冲突可概括为两类,分别为主体间冲突和项目制冲突,而导致精准扶贫陷入两类冲突的重要原因是结构性要素的失衡。具体而言,贫困治理中的结构性失衡主要表现为:制度结构的非稳定性、利益结构的非均衡性、治理结构的非对称性和资源结构的非对等性。在当前精准脱贫的决胜攻坚阶段,应注重从村庄治理入手,通过结构性调适建立起相对均衡的体制机制,进而化解贫困治理中的冲突与矛盾,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  相似文献   

10.
农业供给侧改革与精准扶贫具有逻辑关联性,适合构建二者的衔接机制。农业供给侧改革具有制度供给与改革对象明确化的需求,而精准扶贫在制度典范、数据共享、产能化解以及内向监控方面可与农业供给侧改革形成具体的衔接领域。同时,农业供给侧改革也为精准扶贫的纵深发展提供了机遇空间。农业供给侧改革中配置型资源和权威型资源的下移使精准扶贫的内在动力发生明显变化,而因农业供给侧改革市场化原则的引入,扶贫治理规则也发生变动。农业供给侧改革和精准扶贫衔接机制的建立,表明政府应在双方协同关系的基础上实施“整体性治理”,以此克服碎片化的制度和政策对农业供给侧改革与扶贫治理时机的延误。  相似文献   

11.
以贵州T县与河南C县的精准扶贫政策实践为例,研究发现精准扶贫基层实践中,因责任推卸、僵化服从和模糊治理等科层制体制惰性,导致了政策“变通”、政策“悬浮”和“边缘人”谋利等问题,自下而上倒逼着地方政府进行扶贫体制机制的改革。地方政府出于政治压力与社会压力,通过运动式治理的方式,整合体制力量与社会力量,再造了精准扶贫的组织结构和识别流程等,有效地在反倒逼中实现了扶贫体制机制创新和扶贫政策的纠偏。精准扶贫由“非精准化”向“精准化”的变迁过程,根本上反映了转型期国家治理中存在自上而下体制认证的不足和自下而上社会认证的缺陷,需要整合体制与社会力量,建立体制——社会交叉认证模式,以提升国家认证能力,实现精准扶贫的精准化。国家认证能力是国家基础能力的基础,体制与社会力量在国家认证能力建设中的良性互动,有助于从国家与社会合作互利的视角探索现代国家能力建设的实践路径。  相似文献   

12.
县域贫困治理是国家脱贫攻坚行动在基层传递的“最后一公里”,按照“精准扶贫”的总体要求,县乡扶贫开发工作需要在“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退出”3个阶段里全程参与国家各项减贫政策在基层社会的传递。借助在L县的田野观察可以发现,在实践层面,县域贫困治理运行于自上而下高度动员的科层体系末梢,同时面对着乡土情境的异质性特点和复杂的地方文化网络。“行政体系理性化”的制度安排与“治理实务在地性”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张力,遂导致在“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退出”3个环节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精准度”困境。  相似文献   

13.
于贵州肇兴侗寨旅游产业帮扶的扎根分析,精准帮扶可以有效促进少数民族村寨的社会治理。对于通过旅游产业推动精准帮扶来实现社会治理的民族村寨而言,政府、农户、产业、社区、游客五个因素,任何一个因素在帮扶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就有可能导致矛盾纠纷不利于社会治理。这些问题包括:政策操作难度(政府因素)、农户自身问题(农户因素)、不同发展基础(产业因素)、管理方法不足(社区因素)、不当游览行为(游客因素)。有针对性地构建基于精准帮扶的社会治理路径,需要综合考虑转变方式、扶贫反思、全局平衡、尊重理解、治安管理五个方面。  相似文献   

14.
在后精准扶贫时期,基层农村的贫困现状呈现出多样化的状态。基于在山区贫困村的调研,并结合扶贫的现状,认为造成当前农村脱贫困境的表层原因是精准识别的“局限性”与精准扶贫内涵“精细化”相冲突,精准识别的“层级化”与客观现实的“复杂性”不对等,帮扶措施的“大众化”与贫困户需求的“多元化”之间存在矛盾,帮扶方式的“物质化”与贫困户内在的“精神需求”之间存在矛盾,精准扶贫的“暂时性”与贫困户内在的“精神需求”之间存在矛盾,村级干部综合管理水平低、带富能力不足,贫困户脱贫能力受限、生存能力低。困境的深层原因是结构性分化与社会转型,农户在社会的交互中本体性价值缺失,失去发展动力。  相似文献   

15.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以干部驻村与部门帮扶形成的跨层级治理方式逐渐成为各级地方政府运用的治理技术。基于“情境—过程”分析框架对桂南Q市联镇包村制度运作考察发现:在国家加强农村基层治理的情境下,驻村第一书记的外部嵌入、有效衔接与内部执行,使得国家治理、地方治理与基层治理的各项任务得到可持续推进。在此过程中,高层部门“一把手”的政治动员逻辑是从“高位推动”到“嵌入互动”;中层部门的资源供给逻辑是从“条块分割”到“集中供给”;基层部门的技术运作逻辑是从“被动回应”到“主动衔接”。由于驻村第一书记的动态调整与治村理念延续的冲突、各职能部门的趋利选择与合作治理之间的冲突、基层干部的晋升需求与服务基层之间的冲突,使得跨层级治理陷入制度困境。  相似文献   

16.
《南都学坛》2017,(6):99-105
随着我国农村扶贫由粗放式转向精准式,文化扶贫也日益受到社会重视,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是我国农村贫困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扶贫方式的强化与升级。通过对湖北省T镇的案例分析,对现阶段我国文化扶贫实践进行考察研究,发现农村公共文化扶贫实际效益较低,基层实践与国家政策目标发生偏离;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缺乏对象的精准识别,服务供给没有针对性;农村公共文化资源没有实现精准帮扶,资源配置逻辑离散化,文化扶贫功能负荷较小;文化服务供给缺乏有效的内外监督与考核机制,治理能力弱化,忽视文化扶贫的效益评价。优化文化扶贫路径,要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服务项目,实现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率和水平。  相似文献   

17.
传统的行政扶贫模式在后脱贫时代面临诸多局限,引入社会主体参与扶贫,实现“单中心贫困治理”向“多中心贫困治理”转型具有客观必然性。然而,市场化的社会主体与行政化的精准扶贫、收益性的社会主体与公益性的精准扶贫、碎片化的社会主体与系统化的精准扶贫之间始终存在着较大的张力,而法律激励机制的引入为张力的打破提供了契机与路径。当前我国社会参与扶贫法律激励的制度安排存在理念层面的“管理型激励”、标准层面的“资格型激励”和方式层面的“帮扶式激励”等问题,故应当针对当前社会参与扶贫法律激励的问题,彻底实现“三个转变”:即实现激励理念从“管理型激励”向“契约型激励”转变,实现激励标准从“资格型激励”向“绩效型激励”转变,实现激励方式从“帮扶式激励”向“合作式激励”转变,最终实现社会参与扶贫法律激励的效能最优。  相似文献   

18.
“赋权”是理解精准扶贫政策的重要视角。田野考察发现基层扶贫实践既有“赋权”又有变通的“控制”,由此导致了扶贫过程中“精准”程度有所差异,为此,需要从基层政府的行动逻辑分析精准扶贫的实践逻辑。研究发现,地方政府从外部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由于较少受到当地社会网络的约束使其能够“理性行动”,但在“限期”脱贫的目标责任制下,基层的扶贫工作队受到了“规避责任”与“追求政绩”的双重约束,故此工作队根据自利原则策略性地选择了赋权或控制策略。进一步考察发现,扶贫工作队主要通过利用传统权力结构、地方性知识及现代化知识话语“异化”赋权策略,从而构建了“控制性赋权”的实践逻辑。基于此,地方政府应着力于构建“外派”与“内生”相结合的基层扶贫工作队,设置部分基于“赋权”“参与”的考核指标,培训提高扶贫干部对贫困户的尊重和理解,从而使得长效脱贫的精准扶贫政策能够得以执行。  相似文献   

19.
以广西连片特困山区一个民族乡的精准扶贫实践为分析对象,考察了教育扶贫与基层治理的嵌入性机制。教育扶贫相对复合了一般扶贫行为的社会、经济和政治逻辑,在乡村遭遇师资主体的流动、村社传统文化羁绊、家庭生计转型等多重结构性要素影响下,教育扶贫通过规则、主体、资源三个维度嵌入基层治理。从扶贫到贫困治理再到基层善治,只有提升并彰显村社、家庭与农民的“本位主义”,教育扶贫与基层治理才能共同实现主体性发展。  相似文献   

20.
基于第二期“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指数调查”中的706个合作社样本,采用OLS和Tobit方法分析了合作社经营绩效对其精准扶贫参与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研究表明:合作社经营绩效与精准扶贫参与之间存在显著的“U”型关系,在对模型进行改进和选择代理变量检验后结果依旧稳健。作用机制分析表明,合作社经营绩效与获取政府补贴和承担社会责任之间同样存在“U”型关系,后者正是合作社参与精准扶贫的动机所在。鉴于此,政府应加强对精准扶贫参与主体的核查,同时须支持合作社发展,以壮大其帮扶带动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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