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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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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存在量刑偏轻现象明显、量刑失衡问题突出和片面依赖犯罪数额等缺陷,其原因包括立法和司法两方面问题。就司法方面而言,量刑情节适用不当是导致目前贪污受贿犯罪量刑现状的重要因素。具体来看,量刑情节适用不当的原因主要在于立法上对犯罪情节规定得过于简单,司法上量刑情节认定不严格、适用不规范。基于此,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以改进贪污受贿犯罪量刑情节的适用情况,提高贪污受贿犯罪量刑的公正度:将部分常见犯罪事实法定化、严格量刑情节的司法认定、规范量刑情节的司法适用、建立贪污受贿犯罪量刑的案例指导制度。  相似文献   

2.
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所登载的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9月1日全国贪污犯罪案件判决书中随机抽取835份作为样本进行观察分析,发现我国对贪污犯罪适用缓刑存在随意性较大以及适用率偏高等问题。缓刑适用标准模糊、从宽量刑情节认定不规范以及司法人员个人素质不高是导致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解决贪污犯罪缓刑适用存在的问题应当从制定明确且操作性强的缓刑适用标准、对从宽量刑情节的认定做出严格统一的规定以及加强对司法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管等方面作出努力。  相似文献   

3.
通过对我国刑法对酌定量刑情节、范围等范畴不确定性以及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酌定量刑情节法律适用的分析,从犯罪人、被害人两方面阐述了酌定量刑情节的主要表现形式、内容以及适用条件,以期为司法界厘清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有关酌定量刑情节的模糊认识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法有限、情无限”。量刑情节总是千变万化的,不管如何详尽,也不能规范一切量刑情节。《量刑指导意见》规定了14种常见量刑情节,其中法定情节有7个,分别是:未成年犯、未遂犯、从犯、自首、立功、累犯、坦白;酌定情节7个,分别是:当庭自愿认罪,退赃、退赔,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及其亲属谅解、前科,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不过,并不表明量刑时只能或必须优先考虑这些情节,而仅仅是因为这些情节更加常见,在刑事审判中适用的频率较高,因此特别提出来加以规定,方便量刑时适用。对于《量刑指导意见》未有规定的其他量刑情节,只要是案件中客观存在的,在对案件进行量刑时就一定要适用,并确定适当比例。因此,法官量刑时,必须查清一切与量刑有关的事实和情节,将每一个量刑情节都纳入量刑考虑的范围,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量刑公正;同时,对于统一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权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用一种具体的量刑方法对不同的刑种量刑,显然会造成不同程度的量刑失衡。本文旨在充分运用量刑方法在技术上的“类型化”评价,从而找到规范正义与事物正义调和的中间点,使法官在量刑时由直觉、感情、经验上升为科学与理性,从而促进量刑公正。在法律适用中,建立以事物共同基础上的类型理论来补充一般量刑方法的漏洞,会带给我们一种全新的思维和方法进路。①  相似文献   

5.
通过对6个刑事指导性案例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搜集的100个刑事裁判文书的梳理、分析,可以得出当前中国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量刑"黑盒子"现象,即量刑依据公开不充分,量刑情节与刑罚轻重幅度对应不明确,多个量刑情节或多功能情节并存时刑罚幅度选择模糊,亟需量刑开示制度予以破解。中国已有的可能涉及量刑开示内容的量刑规范化、合议庭少数意见公开、判前说法说理、判后释法答疑等制度实践均无法承担量刑开示之功能。量刑开示制度具有充分的事实和法理依据,应成为一项独立的制度。量刑开示制度的设计,应以裁判文书为唯一载体,遵循"量刑情节列举+依据+功能+影响幅度+量刑结论"之表述逻辑,通过与附法律条文相并列的附件形式予以明示。  相似文献   

6.
公益宽宥是将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从事公益活动作为是否决定不起诉或者提出从宽量刑建议的重要依据。悔罪表现在量刑协商中有重要的考量价值,公益宽宥将悔罪情节具体化;公益宽宥将认罪认罚实体化。在量刑协商程序中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可以丰富认罪认罚制度,建议以恢复性司法重构被害人参与量刑协商和公益宽宥;将公益宽宥同时适用于有被害人犯罪与无被害人犯罪,可以解决无被害人犯罪悔罪表现趋于形式化的弊端。  相似文献   

7.
被害人过错作为量刑情节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越来越多,不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分析其都成为量刑辩护的重要理由,而且在部分案件中成为量刑的关键情节.但是,立法上并没有对被害人进行专门规定,在量刑中其一直作为酌定情节被加以适用,因此,赋予法官较大自由裁量权使得被害人过错在量刑实践中适用失衡,加之被害人过错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程序保障,不能很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8.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司法适用离不开检察院和法院的配合,其中检察院提供的量刑建议对于审判结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通过对北京地区2017—2018年公开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裁判文书的分析,其中量刑建议被拒绝后审判结果更轻,倾向于采用矫正刑,并且对最终的审判结果更加慎重。在量刑建议的司法适用过程中,体现了按犯罪嫌疑人区分量刑建议、提供理由、完善法院的自由裁量权的优势,同时也暴露了量刑建议格式化、幅度过大以及违反客观规律的弊端。对于量刑建议,应该从文书样式、衡量标准以及规范幅度入手,辅以值班律师的加入,进行优化。对于量刑建议被否决后救济程序的构建,应该让法院予以说明并且构建通畅的检方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9.
被害人的过错行为往往是引发犯罪或造成更严重危害后果的重要原因,准确判断被害人过错的有无、性质及程度,对于公正、科学地裁量刑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现行刑法理论孤立地从犯罪人的角度研究犯罪,片面地以犯罪人的主客观事实为依据,分析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该判处多重的刑罚,常常忽视了被害人过错对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影响。被害人过错情节量刑功能的缺失,导致量刑上的不均衡、不合理,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司法窘境和不公。探讨如何在具体案件中认定被害人过错以及被害人过错在何种程度上影响对犯罪人的刑罚裁量,力求规范和完善被害人过错情节在量刑中的适用,从而避免"同案不同判",确保量刑的均衡与公正。  相似文献   

10.
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求刑权的一种表达形式。量刑建议可以区分为认罪认罚案件中的量刑建议和不认罪认罚案件中的量刑建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量刑规范化司法改革”是量刑建议价值与定位实现“质的飞跃”的关键因素。自从《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后,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案件中,量刑建议呈现出提出义务化、内容精准化以及法院应当采纳原则化等特征。由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并实现精准化,是对检察官的检察业务能力和刑罚裁量理论功底的考验。量刑建议的规范适用,首先在宏观价值层面上需要检察机关从刑罚裁量的基本原理出发,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司法改革的理念内涵,厘清量刑建议在认罪认罚案件与非认罪认罚案件中的不同价值定位;其次在顶层设计层面上需要对现行涉及量刑建议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体系性的补充与完善,为量刑建议的提出提供行之有效的宏观指导;最后在司法实践层面上,需要检察机关与其他刑事诉讼主体进行充分地沟通与协商,发挥人工智能司法系统的辅助作用,完善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的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11.
由于死刑立法限制的逐步性与长期性,现阶段死刑的司法限制显得尤为重要。在死刑的司法限制中,酌定从轻量刑情节可以说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当前法官对酌定从轻情节的重视程度不够,酌定从轻量刑情节在死刑司法限制中的作用有待提高。具体来说,应完善刑事立法中的适用依据、出台量刑指导意见和发展案例指导制度。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普通累犯从重处罚,然而普通累犯情节在司法实践中究竟是如何影响具体个案的量刑活动依然是研究的空白。根据法意数据库中79份刑事判决书的经验研究,发现在我国的刑事审判活动中,普通累犯情节对于强奸罪的量刑结果只起到次要的作用,其中累犯前后罪性质是否具有同一性这一变量与当下犯罪强奸罪的量刑结果之间呈现较大的正相关,而累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到当下犯罪之间的时间间隔这一变量对于当下犯罪强奸罪的量刑结果的影响与最高法院的预期不符。  相似文献   

13.
在量刑规范化改革中,围绕如何处理检察机关求刑权和人民法院裁判权之间的关系以及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主导权问题,相关争议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学理模式:“居中裁判”模式、“检法冲突”模式、“自动售货机”模式、“复读机”模式。随着司法大数据的不断公开和人工智能技术的优化发展,类案检索在提高检察官量刑建议精准性和认同度、规范法官在量刑中的法律推理和心证公开、增强新型案件量刑裁判的可接受性上被社会各界寄予厚望。当前,对类案检索的功能设定日渐出现了“技术理想主义观”和“现实主义论”的分歧。基于上,建议:进一步明确审判者司法理性的核心地位和类案检索及相关数字化技术的辅助功能;完善量刑类案中案例相似度计算模型和革新数据口径及其检索条件;制定量刑类案数据采集、运用质量控制与评价体系;基于刑事法一体化,围绕实体要件、法定程序要件、证据运用要件、刑事政策要件等加强类案的系统化建设。  相似文献   

14.
因不堪忍受配偶暴力而杀害施暴人是大部分女性犯罪的原因。根据调查,对受虐杀夫妇女基本上适用故意杀人罪的第一法定刑幅度,学者普遍认为量刑过重并提出各种解决建议。在促进立法的同时,我们更应重视科学量刑,依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考虑被害人过错、犯罪动机和被害人家属谅解等酌定量刑情节,对受虐杀夫妇女从宽量刑。  相似文献   

15.
为确保量刑均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由于《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未明确基准刑内涵,基准刑裁量规则缺乏明确性、可操作性,故意杀人罪量刑存在失衡现象.为弥补此缺憾,在厘清故意杀人罪基准刑内涵基础上,以重庆市132个案例为分析样本,对司法案例中量刑结果与基准刑裁量情节相关关系进行实证分析,揭示其中规律,进而构建故意杀人罪基准刑裁量模型.  相似文献   

16.
贪污受贿犯罪是最为常见、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职务犯罪.对于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是否公正、科学、合理直接关系适用法律的公信力和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总体效果.当前刑法对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确定了主要以犯罪数额的多少为区分设置法定刑幅度的量刑模式,对依法打击犯罪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现有定罪量刑的弊端在司法实务中不断显现并备受诟病,显然现有贪污受贿犯罪之定罪量刑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因应打击犯罪的客观需要.适时对之进行修改和完善已经成为司法实务部门的迫切需要.应当适当调整、细化量刑幅度、数额标准,增加罚金刑和资格刑,严格把握缓刑、免除刑事处罚等刑罚执行方法的适用等方面入手对我国现有贪污受贿犯罪量刑标准进行全面地立法改造,以适应依法预防和惩治犯罪的客观需要.  相似文献   

17.
量刑建议契约化将契约理论贯彻到量刑建议之中,以契约模型架构量刑建议的基本内容.量刑建议的契约化不仅符合提升司法效率的必要要求,而且其也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刑责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涵.以契约理论为视角,量刑建议的主体必须处于平等地位,法院的生效裁判是量刑建议的生效条件,反悔权也是量刑建议双方主体的基本权利.量刑建议的契约化必须受到一定限制,完全的交易化与量刑建议制度的公法属性不相契合.对此,量刑建议必须采用幅度刑的量刑建议,量刑建议的成立中必须注重对被害人意见考虑,量刑建议主体反悔权的行使也必须有一定合理限制.  相似文献   

18.
以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一道刑法试题为例,介绍了情节和量刑情节的概念及其分类,并对罪后情节的功能进行了分析。认为作为一种量刑情节,罪后情节原则上只具有影响量刑的功能,但我国刑法典和司法解释却在8处规定了能影响犯罪成立与否的罪后情节,赋予了罪后情节以定罪的功能。这些规定有其刑事政策上的考量,同时符合刑法谦抑性的要求,具有合理性。以此为理论基础,对受贿罪的司法解释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9.
基于死刑的正当性疑问及我国的现实状况,综合运用立法削减与司法控制限制死刑的思路值得肯定。对于备而不用或偶尔适用的死刑罪名继续进行立法削减,经常适用的死刑罪名则必须诉诸司法控制。鉴于当前绝大多数的死刑判决集中于暴力犯罪,其无疑应当成为死刑司法控制的中心。随着司法程序的不断完善,死刑的实体控制愈发重要,关键在于明确死刑的适用标准。关于暴力犯罪死刑适用的标准,应当区分量刑基准与量刑起点在死刑适用中的不同意义,围绕死刑立即执行建构死刑适用的量刑基准,将普通死缓确定为死刑适用的量刑起点,然后依照普通死缓——死缓限制减刑——死刑立即执行的逻辑顺序,根据影响特殊预防不利情节的裁量情况,最终确定行为人死刑适用的具体方式。  相似文献   

20.
量刑规范化改革改变了传统的量刑方法,建立了"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的量刑方法,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出台《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要求法官以此为参考确定基准刑和对量刑情节加以合理的衡量和适用。在我国着力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背景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应当主动迎合改革的步伐,从提高法官自身素质、改善立法状况以及规范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对法官自由裁量权进行规制,以实现量刑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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