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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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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我国各级人大及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所享有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监督权并不是在法理上完全独立的宪法和法律职权,而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所享有的“集合性的国家权力”的具体权能内容,因此,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监督权各自的正当性依据是相互统一的,相互之间的权能区分主要在于各自的事权内涵不同。在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过程中,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与重大事项决定权应当具有同等的法律拘束力,应当将这两种权力作为各级人大及常委会所行使的“集合性的国家权力”的重要权能内容,以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所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职权的性质来正确地构建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之间的宪法和法律关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国家权力的建构理论。  相似文献   

2.
人大的法律监督权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之间的关系之争由来已久。我国宪法规定人大的法律监督权是我国最高层次的监督权 ,同时亦规定检察机关是我国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 ,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在新时期 ,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亦必须从制度上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  相似文献   

3.
监督权是宪法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权力,但目前人大在行使监督权的过程中存在较为严重的失偏现象.其原因在于:一是理论上对人大监督权的构成及运行规律没有准确的定位,对共产党作为领导党和执政党一身两任的地位的认识存在误区;二是宪法规定的政体失衡,两院的宪法地位没有落实;三是程序法律的缺失,监督权的行使随意性大,刚性不足.相应矫治这种失偏现象,也必须以此三者为突破口,使人大监督权的行使回归到理性和法制的轨道.  相似文献   

4.
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常务委员会积极探索行使监督权的具体形式,尝试在与人事任免权相结合中增强监督权的有效实施的程序化工作模式,以便改进以往人大监督缺乏实效的缺陷,提高人大人事任免的准确性.  相似文献   

5.
集体行使权力是人大监督权的重要特征。作为一种集体行使的权力,其运作效能取决于集体成员积极而富有意义的参与。而且,由于作为权力主体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人民选举产生的权力机构,其责任承担只能由选民通过选举或罢免个体的人大代表来实现。因此作为权力的参与者以及责任的承担者,个体人大代表的监督能动性对于监督权的有效运转至关重要。必须科学合理地设计人大监督权的保障、激励与约束机制,以激励代表积极参与监督权的行使,防止在集体行动中的消极不作为。  相似文献   

6.
预算监督权的行使状况是反映人民代表大会公信力的重要指标.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行使预算监督权赢得了一定的公信力.但是,与发达国家成熟的预算监督相比、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与人民当家做主的宪法理念相比,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预算监督权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而且在某些方面问题要大于已经取得的成绩,从而影响了人民代表大会的公信力.应当从完善市场经济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入手,大力提升人大预算监督的能力.  相似文献   

7.
我国人大制度已经运行了60年。理性地看,人大制度和人大运行,特别是宪法实施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归根结底,在于对人大制度的根本性质、其权力位阶、其与人民、选民、执政党、政府之间的关系尚未理清。依照宪法,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但人民是最高权力主体,人大(及其代表)应当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的运行,依据民主选举基础上的权力集中制,而不是“议行合一”,人大行使国家立法权,不能直接包办行政权力或者干预司法权力。而事实上,宪法所确认的人大权力还没有完全到位;执政党的领导权不能取代人大的决定权和监督权;为避免“自己监督自己”,应当减少人大代表中党员官员的构成比例,同时,人大立法的重心应调整到政治立法、人权与权利立法方面。  相似文献   

8.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权.通过正确解读立法文件,借鉴成熟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在现行法律制度和政治体制下科学界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定义和内涵,探讨如果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有着重要的现实迫切性,而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更有着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我国当前社会中人大监督权行使不到位 ,妨碍了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发挥。为加大司法监督力度 ,人大进行了个案监督的尝试与探索。但个案监督缺乏法律依据 ,不利于国家机关职权的分工 ,且与司法独立原则相冲突 ,与司法公正的目标相背离。因此 ,必须在现行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寻求行之有效的方式 ,使人大的司法监督权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0.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监督权能否有效行使,不仅关系到人大能否充分发挥作用,更关系到在我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能否得到有效的反映,人民的主人翁地位能否得到真正体现,关系到"一府两院"能否更好地依法开展工作。但由于体制和机制等因素的限制,人大监督在国家监督体制中的核心地位尚未真正确立起来,还存在着诸多缺陷。文章从人大监督权的法理分析入手,结合其现状,就监督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1.
监督法作为一部系统规范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施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阐述了监督法施行以来,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可喜变化,指出存在值得重视的问题,认真分析了问题的成因,并结合地方人大工作实际,提出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公司法》的修订列入立法规划,因此极有必要廓清《公司法》在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方面的立法和运行不足。本文就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主要立法和现实运行问题阐明看法,以期能对《公司法》的修订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人民代表大会的司法监督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在对司法权行使的各种监督制约机制中具有最重要的地位,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人大司法监督机制,并支持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更好地行使法律监督权.目前,我国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都建立了人民监督员制度,采取的是分散管理模式.笔者认为应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管理人民监督员,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并提出了人大领导下的人民监督统一新模式.  相似文献   

14.
人大作为本行政区内的权力机关 ,其通过立法监督、人事监督、审议监督等途径对司法进行抽象制约 ,因此 ,人大的个案监督 ,不仅有违人大性质 ,还会产生诸多弊病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5章所规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6个条文所规定的各项制度存在法理缺陷,由于"双重备案"与"下级向上级备案"采取的是简单的"行政层次式"监督模式,没有考虑到立法统一性和权威性的特点,实践的效果必然是丧失了备案制度应当有的制度功能。监督法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提请备案审查的程序过于宽松,必须要设定提请备案审查的具体条件,进一步提高立法监督工作的实效。要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提高立法监督的质量,归根结底要关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合法性",要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统一解释制度来解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间的法律冲突和不同的立法主体之间的立法权限的冲突。  相似文献   

16.
行政法制监督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依法行政和行政法制化的重要内容。权力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其对行政的监督是行政法制监督的重要方面。我国的权力机关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它在我国现行的行政法制监督中发挥着巨大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运行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权力机关的行政法制监督也呈现出不足和弊端。  相似文献   

17.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20周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9周年,社会各界对村组法修改的呼声很高。从宏观层面分析认为对村组法进行“中改”最为适宜;从微观层面分析认为修改村组法重点是要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保障,特别是要完善罢免制度、加大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立法力度。  相似文献   

18.
人大监督、行政内部监督、政协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构成当代中国政府公共信息服务的监督体制。该体制存在一些缺陷,这些缺陷就是当前中国政府公共信息服务监督体制创新的主要动因。为此,要把强化人大监督机制、考评监督机制、政协监督机制和舆论监督机制作为当前中国政府公共信息服务监督体制创新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19.
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立法监督制度,但却存在着法律规范粗疏、实际监督缺位的问题。为发挥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实效,备案制度应在主动审查制度、公民审查建议权的回复机制、备案监督程序和监督责任、提高人大常委会监督能力上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已于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运用比较法,分析这次修改的具体情况以及修改后《村组法》存在的主要问题。认为修改后的立法从多方面完善了村民自治制度,丰富了村民自治组织体系,拓展了村级民主的参与渠道;但在村委会的设立原则、村干部补贴发放标准、选举规则等方面均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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