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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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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在法学界一直存在争议,一部分学者认为我国现行法对附带的民事诉讼范围界定过宽,也有部分学者对行政诉讼可以附带民事诉讼表示质疑。从诉讼效益和更好地保障当事人权益角度考量,行政诉讼中必要时附带民事诉讼具有其合理性,问题关键在于对附带的民事诉讼的范围要作出合理界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效用。  相似文献   

2.
作为协调民事与行政交叉案件的一种可行方式,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行政登记案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明确了在审理行政登记案件时适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合法性。深入分析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有关问题具备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对行政登记的概念和特征进行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对何种行政登记案件可以适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以及其适用程序展开分析,对理论和实践都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3.
为节约时间,增加效率,同时为解决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织所带来的困境,在我国应该设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同时必须厘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4.
结合最高法院新近发布的司法解释中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所作的有关规定,对建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理论依据与现实意义,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范围和种类等相关问题,从理论上和审判实践上进行了较为深入全面的具体分析与论述,建议尽快对行政诉讼法进行修订,补充完善,以确立我国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5.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必要性质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在理论提出的同时,其司法实践的尝试却遇到诸如管辖、法庭调查、举证、辩论、裁判等方面的困难;对产生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行政机关裁决民事争议制度,立法在减少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放弃这类职权;反观其理论本身就具有缺陷,未考虑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差异而进行简单的借鉴,导致诉讼过程中参与各方利益关系失衡.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实无存在之必要.  相似文献   

6.
在行政诉讼中并不具有附带诉讼的基础,即附带诉讼的效率性和关联性.有学者主张行政诉讼可以附带民事诉讼是由于把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并案审理视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事实上,并案审理并不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行政赔偿诉讼不是附带诉讼;行政裁判诉讼和行政处罚诉讼也不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行政诉讼不应附带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7.
关于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附带民事诉应当以行政诉讼为前提,并与行政诉讼有内在联系和关联性;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是发生在行政确权、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引发的民事争议;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应两案一并审理、一并判决;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8.
行政主体调处一定范围的民事纠纷,在世界各国已成通例.在我国,行政附带民事调处的法律依据,已包括在现行许多法律、法规之中.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复议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应以行政复议案件的成立为前提;两个不同性质的请求之间具有内在关联性;有关联的民事请求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提起.对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进行司法审查不仅有客观现实性,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主要途径是由人民法院行政庭作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处理;此外,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受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决定的申请,在执行前对相关行为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9.
当事人对行政司法行为不服的诉讼救济选择之所以非常艰难,其实质在于行政与民事争议的竞合.当前司法实践存在几个突出的问题:行政判决与民事判决结果矛盾,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当事人与法院无所适从,导致争议的起诉与管辖不确定;单独的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既没有解决行政争议,也没有解决民事争议,出现反复诉讼.因此,必须正确认识行政司法是行政权扩张的结果,是现代积极行政的产物;是现代服务行政的特定现象,有行政与司法的双重性质.不服行政司法的诉讼外在表象主要是行政诉讼,实质是民事诉讼.其解决之道只有采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方式,对应的实体法不仅有公法也有私法.行政司法的诉讼选择途径是惟一的,其适用范围也是特定的.因此,行政诉讼法时此应回应现实,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10.
在实践中,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交叉疑难的案件大致可以分为两类,而行政裁决是其中的一种主要类型。行政裁决的设置目的在于纠纷解决的便捷经济原则,因此首先选择通过行政手段试图解决已经存在的民事纠纷,然而当这一目的无法达到时,本来就陷于民事纠纷中的当事人自然又会因对行政处理结果的不服而卷入到行政争议纠纷中去。目前学界对行政裁决的司法救济方式提出多种意见: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和当事人诉讼模式,前三种方式本身都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缺陷,而当事人诉讼不失为一种值得我们考虑和借鉴的模式。  相似文献   

11.
行政主体调处一定范围的民事纠纷,在世界各国已成通例。在我国,行政附带民事调处的法律依据,已包括在现行许多法律,法规之中。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复议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应以行政复议案件的成立为前提;两个不同性质的请求之间具有内在关联性;有关联的民事请求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提起。对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进行司法审查不仅有客观现实性,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主要途径是由人民法院行政庭作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处理;此外,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受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决定的申请,在执行前对相关行为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12.
在实践中,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交叉疑难的案件大致可以分为两类,而行政裁决是其中的一种主要类型。行政裁决的设置目的在于纠纷解决的便捷经济原则,因此首先选择通过行政手段试图解决已经存在的民事纠纷,然而当这一目的无法达到时,本来就陷于民事纠纷中的当事人自然又会因对行政处理结果的不服而卷入到行政争议纠纷中去。目前学界对行政裁决的司法救济方式提出多种意见: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和当事人诉讼模式,前三种方式本身都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缺陷,而当事人诉讼不失为一种值得我们考虑和借鉴的模式。  相似文献   

13.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一种新型的诉讼模式.分析了我国建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现实基础及立法现状,明确它不仅是国内法治建设的需要,也是国际法制发展的趋势.通过探讨,肯定了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在我国存在的合理性,以期引起学界的更多关注,从而推动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改革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汉昌 《南都学坛》2004,24(1):99-10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被害人因遭受犯罪侵害,而从被告人处获得经济赔偿,借以慰藉其身心所受伤害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立法指导思想模糊不清、立法内容粗疏和原则、司法解释有违法理,结果导致了诸多理论冲突和司法实践难题。为此,重新认识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和缺陷,在借鉴国外立法例和司法经验的基础上,改革我国现行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逐步实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从刑事诉讼中剥离出来,无疑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15.
PPP项目合同公法、私法的双重性质决定了合同争议包括民事争议、行政争议和特殊的民行交叉争议。面对如此复杂的争议,需要的不是民事、行政救济的分立,而是合作,思路上应变“取舍”为“综合”。如果合同产生的是民事/行政争议,则采用对应的民事/行政救济。如果产生的是民行交叉争议,考虑到一元救济既无法解决全部争议,又产生争讼、避讼风险,而分别审理本身难度较大且可能导致缠讼,因此应综合民行争议之关联、权益救济之需求与司法体制之现状,采用合并审理的办法,允许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民事附带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6.
行民交叉案件的处理在审判与学理上都颇为困难,主要集中在4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上,即:如何选择诉讼程序,法庭对于另一种性质的争议如何审查,是否建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以及各诉讼判决的既判力问题。通过案例分析并结合学理研究认为,当下应给予法官释明权,尊重诉讼法制空间并建立适宜的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谨慎对待各诉的既判力,以此化解行...  相似文献   

17.
文章从比较国内外法律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范围的界定着手,重点分析我国法律对原告人的相关规定,首先,界定了附带民事诉讼的核心——被害人的外延;其次,剖析了被害人没有死亡与已经死亡两种情形下原告人的范围;再次,分析了几类特殊的原告人和几类特殊案件中的原告人,以期对司法实务中颇为混乱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8.
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调解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结案方式,但并未明确其具体的适用范围、程序,使调解与刑事和解制度产生矛盾,司法实践中二者也处于混用的状态。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着手,明确了附带民事诉讼不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的性质,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也不同于普通的民事调解,在性质和法律效果上都与刑事和解一致,应对调解的适用范围加以限制,与刑事和解的范围作同一解释,并认为应当扩大现行立法对刑事和解适用范围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附带民事诉讼既有独立性,又有从属性,其诉讼程序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但其本质仍然是民事权利争议,所以实体上受民事实体法的调整,程序上受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制约。但是十余年的司法实践证明,我国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在理论层面、制度层面和实践层面存在诸多问题,例如附带民事赔偿范围问题、死亡赔偿金问题、单位责任承担问题。  相似文献   

20.
限制案件范围 改革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理性的诉讼参与者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能够发挥作用的广度和深度应当具有合理的预期。限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范围可以提高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的效益,更能为被害人获得损害赔偿提供更多的程序选择,是解决我国现阶段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中一系列痼疾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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