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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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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关于物权变动模式学术界主要有三种不同的理论,即债权意思主义、物权形式主义和债权形式主义。我国《物权法》主要倾向采用债权形式主义模式对物权变动进行调控。而无权处分合同应采取何种方式变动物权一直是理论界争论的焦点,目标是通过物权变动模式保证交易安全的同时,更好地保护第三人的利益。文章以无权处分为例探讨物权形式主义对我国立法变动模式的具体影响。  相似文献   

2.
对于物权变动模式,中国《物权法》采取的是以债权形式主义为原则、以债权意思主义为例外的二元化立法模式。二元化立法模式将给未来中国民法典的协调性和一致性带来障碍,因而有必要建立一元化的物权变动模式。在保障交易安全和交易效率两个立法价值的视角下评析目前世界上3种主要物权变动立法模式的优劣,认为债权形式主义能更好地兼顾交易安全和效率,建议未来的中国民法典应当采取一元化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  相似文献   

3.
我国物权法同时采用公示生效主义和公示对抗主义两项物权变动规制模式,公示对抗主义是与债权意思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相伴随的,这一模式削弱了公示生效主义所产生的公信力,直接导致同一物上物权的冲突与对抗,造成了物权法的体系性矛盾。在物权法中应当摒弃公示对抗主义而单采公示生效主义。  相似文献   

4.
物权变动有债权意思主义、物权形式主义、债权形式主义三种立法模式。与此相适应,国际私法关于物权变动的法律适用有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两种立法模式。中国国际私法应根据中国物权法关于物权变动立法模式的选择确定物权的法律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5.
大陆法系各国对物权变动模式作出了不同的立法选择,包括以法国为代表的意思主义模式,以德国为代表的物权形式主义模式和以奥地利为代表的债权形式主义模式。我国现行的《物权法》确立了以债权形式主义模式为原则,以意思主义为例外的物权变动模式。中法两国基于不同的保护原则,确立了不同的变动模式。比较两国的变动模式,可以看出我国的模式利于保护交易的安全,法国的模式利于维护交易的便捷。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物权法》确立区分原则之后,债权意思主义已为我国物权变动模式所摒弃,但物权形式主义与债权形式主义仍相持不下并最终形成了两难处境的局面。这种现象的出现根本上是由持不同主张的学者迥异的学术背景和思维方式所致,而通过实践论辩层面上的分析,以荷兰为代表符合经验的债权形式主义模式较之囿于体系思维的物权形式主义模式更应成为我国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第二十四条没有明确规定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学术界和实务界对第二十四条的解释几乎皆立足于交付生效的立场,这样的论证虽然坚持了债权形式主义的原则,却忽略了债权意思主义这一例外。基于《物权法》第二十四条的可解释性、《物权法》对债权意思主义确立的统一性以及比较法中债权意思主义的实质性,可以作出这样的解释:《物权法》第二十四条是债权形式主义的例外,其确立了特殊动产债权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  相似文献   

8.
中国民法法典化进程中很重要的立法是物权法,物权法中极其重要的一项制度就是物权变动制度。由于世界各国立法对物权变动模式选择之多元化,围绕我国物权立法之物权变动价值取向问题,学术界存在激烈的争论。借用比较的分析方法,对学术界公认的物权变动两大价值———安全与效率进行定位,并以此为切入点检讨了世界范围内的四种物权变动立法模式:意思主义、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形式主义、折中主义。希望有助于我国物权法律制度之完善。  相似文献   

9.
《物权法》规定的债权意思主义模式自身有问题。《物权法》规定的债权意思主义对抗登记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强制登记并存是不妥的,且与交易习惯冲突;采债权意思主义不具有说服力,机动车所有权变动采债权形式主义较妥,《物权法》第24条应予废除。  相似文献   

10.
制定并正确适用物权法都离不开物权行为理论.文章认为物权行为是由物权合意与交付登记相结合形成的物权处分行为,它与债权行为相分离并独立存在,对物权变动具有直接的法律效果.因而物权行为理论较债权意思主义和债权形式主义,能正确区分围绕物权变动产生的不同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1.
物权冲突与物权法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物权冲突的详尽分析,说明和阐述了物权冲突对经济秩序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力求寻找解决和避免物权冲突的途径,以此确定我国物权法所应选择采取的基本原则,即一物一权主义,物权法定主义和优先权原则  相似文献   

12.
确认物权既是物权保护的前提和起点 ,又是物权保护的方法之一 ,对物权保护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确认物权的请求权不是一项独立的物权请求权和民事实体权利 ,而是一种裁判请求权 ,但这并不妨碍其作为一种独立的物权保护方式。物权确认应当通过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 (包括民事诉讼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 )进行 ,但不应通过仲裁程序进行。物权确认所应遵循的基本规则是诉讼法上的证据规则和民法上的权利推定规则 ,前者不应在民法上规定 ,后者应在民法上予以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3.
物权法定主义原则被普遍认为是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那些历史必然性已经不复存在;同时该原则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有悖于意思自治这一私法基本理念,在实务中也愈来愈暴露出其滞后性及僵硬性,已经满足不了人们创设新型物权的需要。我国物权立法中应在建立科学适当的物权公示制度的前提下,放弃物权法定主义原则。  相似文献   

14.
论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对各国现有几种物权变动模式进行优劣比较的基础上 ,指出债权形式主义模式是物权变动较为理想的一种模式 ,值得借鉴 ;对法律行为这一概念及相关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以确立选择我国物权变动模式的理论基础 ;对我国现行有关物权变动的规定作了考察 ,分析了其中的问题与不足 ,并对物权法草案建议稿中有关物权变动的规定作了重点评析。  相似文献   

15.
物权效力不具有立法和司法上的价值,只是一种学理上的分析解释而已。但这种解释有违立法和司法的基本逻辑,容易给人造成误解,因而不应继续沿用物权效力的概念。此外,探讨了物权请求权的名称、性质及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并与其他私法性救济请求权进行了比较。  相似文献   

16.
近代民法上物权变动法制存在着意思主义与形式主义的对立 ,法国法与德国法分别为其典型代表。作为比较有代表性的理论 ,对于二者不能简单地认定孰优孰劣 ,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我国民法是承认物权行为的 ,但相关的立法尚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17.
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立法应确立登记行为私法观念,建立统一、独立、以服务于交易安全为任务的登记机关、登记赔偿制度、异议登记制度等;确立物权行为独立性与无因基础上的实质审议主义,公开登记薄以确立公示与公信原则;确立嘱托登记、宣告登记、公有物登记、区分建筑物登记、预告登记等登记种类。  相似文献   

18.
诚信原则应该包括主观诚信和客观诚信。主观诚信是行为主体对自己以及与其相关的相对人行为符合法律或具有合道德内容的个人确信或信赖。客观诚信就是要求主体依法行事。诚信原则对物权关系中的物权行为制度、公示公信原则、善意取得制度和占有制度都起到了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9.
物权变动是物权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总称,原因行为系引起物权变动的基础性的法律事实。本文重点探讨物权变动、原因行为和区分原则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论物权法框架下的船舶物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船舶物权既具有物权的共性,又具有特殊性,对其建构应立足于船舶物权的上述特点,在物权法整体框架下进行制度上的安排。目前,我国船舶物权在一般制度和登记上均存在一定缺失,无法与《物权法》有机衔接,应当通过完善船舶物权立法予以解决。论文最后对船舶物权中是否存在船舶用益物权的争议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作者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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