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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主体是西方理性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法律是理性的化身,法律主体因而具足了理性的属性。法律主体的多层次性,为理解其内涵及其行为带来了复杂性。基于法律主体的理性本质,分析不同层面的法律主体的样态,这成为解读法律主体的一把钥匙。法律主体可从个体、社会及国家三个层面来理解,其中最基本的是个体层面的法律主体。个体法律主体有个体、社会和国家三个层面的存在样态,作为法律和伦理的实体,三者的理性和“普遍性”呈递增之势,个体法律主体只有圆融于国家层面,成为“普遍伦理”的化身,才能去除个体层面和社会层面的个体法律主体的特殊性及片面性,在“普遍伦理”的统摄下实现“我”与“他者”及“国家”的和谐,从而解决片面与普遍、理性与自由的矛盾,实现“能分使群”的人的现代价值,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中国建设。  相似文献   

2.
目前,普通高校普遍开设了法律基础课,比较系统地向学生讲授法律基础知识,这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将来更好地适应社会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据了解,一些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只重视课堂上法律知识的讲授,而忽视了对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这是应当引起注意的问题。1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对社会法律现象和国家法律制度的根本看法,包括人们关于法律知识、观点、思想、态度和要求。按照其层次的高低,可以分为三个组成部分:法律心理、法律思想和法律学说。法律心理是法律意识的最低层次,是直接存在于社会生活中人…  相似文献   

3.
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通过对多民族地区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个案研究,揭示了我国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还处在一个较低水平,并对此进行相应的分析,对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提升,提出了理性的思考。其一,创新普法教育机制。首先是角色转变,变“教育者”为“服务者”,其次在教育方式、内容上更新,做到“寓教于乐、寓教于需、寓教于助、寓教于求”,以群众最喜闻乐见的形式,以群众最关心的身边的事情,以群众最需要法律救助途径,为社区居民提供宣传、咨询和服务,让社区成员在自主选择法律服务过程中吸取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修养和水平。其二,着力培育健康的法制环境。健康的法制环境是社区居民法律意识形成的重要基础。广义的法制环境,它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巩固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革与深化,以及对传统文化重构的基础上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只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分发展,才能冲破由自然经济所派生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等级关系为特征的纲常伦理为主要社会关系调节器的宗法关系。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基本原则,只有通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改革,才能保障每一个社区居民的民主权利,才能真正使他们成为法制的主体,激发他们参与法制的热情;同时居民法律意识的完善和提高也有赖于整个社会精神文明的完善和发展,三者是相辅相成,互不可缺的统一整体。狭义的法制环境,主要是法制建设的自身状态。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建立和制定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理论和方针;二是努力形成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这两个方面相互依赖,彼此促进。其三,充分重视法律社会化。“法律社会化,即把法律所确定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内化为人的性格结构、文化观念和自觉的社会角色,从而通过人的内在的尺度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法律社会化的过程,就是居民法律意识提高的过程,二者是同一的。因此,提高居民法律意识,必须努力实现法律的社会化。通过法律社会化,在真正意义上打通了个人、法律、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使法律真正融入人们的生活之中。法律社会化的成果直接关系着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形成。  相似文献   

4.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和有关法律现象的理解、态度和要求,它是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法律意识则是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形式。从系统论角度看,个体法律意识就是一个系统。由于系统是一个合乎规律的、由各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它通过求取系统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和作用的最佳组合效应,实现整体功能的最优化。因此,“要素——结构——功能”,就成为我们认识和分析个体法律意识系统的三个环节。  相似文献   

5.
法伦理学的基本主题是社会个体的存在和发展,即"成人",成为具有道德蕴涵的人,这将导向现代公民法律意识的生成。现代公民法律意识是社会共同体中个体追求权利、追求法律、追求法的目的的意识,这种法律意识本质上是一种自我意识,并进而升华为理性意志。新时代下,现代公民法律意识是保护个体权利的观念基础,捍卫法律权威的思想保证,实现社会正义的精神动力,并最终涵化为一种"心心相通"的民族精神。  相似文献   

6.
埃里克森和哈维格斯特关于个体社会化的分期 ,存在着注重个体及心理发展 ,忽视社会影响 ;重视自然年龄区划 ,忽视内在逻辑系统性等缺陷。以个人与社会的逻辑关系为依据来划分 ,则个体社会化过程应包括社会教育、社会实践与法律强制三个阶段。这种划法不仅可以弥补埃氏与哈氏理论之缺陷 ,而且在实践中有着特别的社会导向意义。  相似文献   

7.
在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针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育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建设的关系问题,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为理论指导,阐释法律意识的内涵与特点。研究考量了大学生法律意识偏失存在法律基本知识不足、观念陈旧、法的心理因素与自我控制力不足等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对这些问题作了社会、学校、学生3个层面的成因分析;政府、社会团体和家庭应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育创造条件和保障,营建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学校应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育纳入到教育教学中,推动法律教育教学方式和内容改革,并用社会实践来强化法律意识;大学生应发挥主体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端正法律态度,在实践中深化法律意识,处理好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等这些方面,就是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育的认识论路径。  相似文献   

8.
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法律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落后的法律意识;二是残缺不全、缺少可操作性的立法;三是法律实施方面存在的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现象。文章在论证这三个方面的法律因素如何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9.
儿童社会化过程中的几个问题周东明社会化是指个体在与社会的交互作用中,形成适应该社会的人格并掌握社会认可的规范和行为方式的过程。人们普遍希望儿童能顺利实现社会化,长大成人。本文拟从儿童社会化过程的角度对当今的儿童问题作些探讨。一、社会化是儿童成为一个社...  相似文献   

10.
大学生是普通民众心中的天之骄子,他们的素养决定着国家的素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决定着国家法治社会的发展进程。但是他们的法律意识究竟处于怎样的阶段,究竟法律在他们的心中是什么,他们能否应用相应的法律意识处理相关的事务,这些都是未知数。本文采用实证分析的方式,对三所大学的大学生进行了调查问卷和真人录音的方式对他们的法律意识进行调查分析。  相似文献   

11.
毛宗良(1897~1970),浙江省黄岩县人,著名园艺学家、造园学家和园艺教育家。1897年9月23日生于浙江省黄岩县,1927年毕业于南京东南大学农科园艺系。1928年赴法国留学并获博士学位。1933年归国后,曾任中央大学、四川大学、复旦大学、沈阳农学院教授。长期从事园林园艺教育工作,并对园艺植物分类和解剖有深入研究,在十字花科蔬菜、苋菜的分类以及茭白、荸荠与鸡骨常山解剖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曾主持前民国政府的大礼堂、考试院、外交部和交通部等庭园的园林设计与建设,参与创办中国第一本园艺刊物《园艺月刊》,促进中国园艺科学的交流和发展。1949年他与章守玉教授首次在复旦大学开办园林专业,正式为国家培养高等园林专门人才,在园林园艺科学方面声名享誉中外。  相似文献   

12.
思维创新的理性探索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创新起于思维,终于结果,必须使思维的理性与活性高度和谐。做到在反叛中创新,强调自我、非我和忘我;在重组中创新,强调自组、差组和互组;在理智中创新,强调智商、情商和意志商;在观察中创新,强调有意、有思和有破;在体验中创新,强调感悟、领悟和顿悟;在交流中创新,强调求同、求异和求合;在冒险中创新,强调胆识、学识和见识;在环境中创新,强调情境、心境和意境。创新必须坚持逆境坚韧、顺境理智、常境有恒的精神,将个人素质、科学方法和良好环境巧妙地“发酵”,酿造出激情、思绪和信心。  相似文献   

13.
南京作为著名的六朝古都,有着悠久的城市和风景名胜建设历史。相关文献记录从唐朝刘禹锡《金陵五题》到清末徐上添《金陵四十八景》翔实丰富。其中,山岳风景在南京风景名胜的构成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四十八景中与山岳风景相关的景点多达二十九处,且有明显随着城市建设和时代发展数量增加的趋势。为进一步研究南京风景和城市建设历史的关系,本研究以栖霞山、钟山、石头城的历史文献为基础,梳理了南京民国之前山岳景区的发展脉络及其与城市建设历史的动态关系。首先,南京山岳景区有相对一致的开发序列,大致是三国前的地域性崇拜、南朝的佛教建设、宋代的岩泉景点开发和明清的人文传说;其次,山岳景区距城市中心距离不同,则山岳景区开发初期的定位受城市建设影响程度和人文景点建设时序也会不同;再次,山岳景区同时受上述二者影响,最终根据与城市中心的距离,倾向于发展为城内名城历史怀古、近郊王陵、远郊山水佛寺的三种类型。最后,通过与中国名山风景区基本发展过程对比,发现南京山岳风景区在遵循风景发展一般规律的基础上,又受南京城市的历史影响。在六朝时期,佛道繁荣,南京提前进入山岳风景发展的佛道建设阶段。而自六朝后,南京山岳风景始终处于相对落后阶段,这与城市发展和建设历史密切相关。上述规律对于整体把握南京风景格局和补充中国风景发展规律性认知都有一定意义。  相似文献   

14.
先秦礼教对男女性别关系的规定包含若干和谐思想,主要表现在男女言行的和谐、男女受教育内容的和谐、夫妻关系的和谐、子女与父母关系的和谐和尊老养老中的和谐等。出现这些和谐思想的根本原因在于,建立社会、家庭秩序的稳定与和谐是先秦礼教的根本宗旨。从先秦礼教中蕴含的性别和谐因素的本质看,和谐是对立事物存在的一种有序状态,是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  相似文献   

15.
绿色发展是一种新的发展方式和模式,从本质上看是一种可持续发展模式,从表现上看是环状的发展过程,从动力上看是绿色驱动,从途径上看是增殖发展,从目标上看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绿色发展具有时间上的持续性和阶段性,空间渗透性和非均匀特征,发展方向非线性并呈螺旋式上升,导向是价值增殖的过程且最终解决的是人地协调问题,技术是可传承和跃迁的且最终解决的是人的全面发展问题,但政策工具的选择会改变其发展路径。绿色发展具有状态、速度和效率三个维度特性,在状态上要求可持续发展,在速度上要求生态循环,在效率上要求低碳高效。中国现阶段绿色发展不仅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而且这种差异具有结构性固化趋势。更重要的是,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设立等政策工具对绿色发展的促进作用尚未显现,未来中国绿色发展还是应该从效率提高与技术创新两个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16.
批发和零售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基于2002—2017年中国投入产出表数据,运用产业上游度测度方法,实证研究了中国批发和零售业在产业链上位置的动态变迁。研究发现:在开放经济和封闭经济中,样本期内批发和零售业在产业链上的位置都存在明显波动的态势,服务于产业生产的能力不稳定;其中2007—2015年,批发和零售业的产业上游度变化趋势在开放经济中与封闭经济中基本相同,都呈现向产业链上游移动的趋势,批发和零售业服务于产业生产的能力在提升。总体来讲,批发和零售业在产业链上处于中游位置,服务于产业生产的能力在服务业中较为靠前;开放经济中的产业上游度明显大于封闭经济中的产业上游度;净出口增加对批发和零售业产业上游度上升具有促进作用。批发和零售业在国内产业链和全球产业链上的位置均存在着波动,其参与国内和全球产业分工的程度均呈现出不稳定性。要提高批发和零售业产业上游度,增强其服务于国内和全球生产过程的能力,提升其生产者服务业性质,必须实现批发和零售业的数字化转型,推动其多业态发展,提升其出口水平。  相似文献   

17.
所有胁迫处理均导致耐性品种根系和叶片的蛋白质含量增加,三重复合胁迫时最高.低pH和Cu,Cd,Al复合胁迫使敏感基因型根系蛋白质含量增加而叶片蛋白质含量减少,其它胁迫结果恰好相反.Cu与Cd以及Cu,Cd,Al复合胁迫使耐性品种根系和叶片可溶性糖含量增加,单独Al胁迫使耐性品种根系和叶片可溶性糖含量减少,但对敏感基因型的影响因器官而异.Cu与Cd复合胁迫及单独Al胁迫均使耐性品种根系还原糖含量减少而使叶片还原糖含量增加,但对敏感基因型的影响存在差异;Cu,Cd,Al复合胁迫使敏感基因型根系、叶片和耐性品种根系还原糖含量增加,却使耐性品种叶片还原糖含量减少.各种胁迫处理均使耐性品种根系和叶片总糖含量下降,但敏感品种器官和处理间结果存在显著差异.  相似文献   

18.
甲骨卜辞、《周易》、《尚书》是我国早期散文。甲骨卜辞虽属萌芽状态的散文 ,但在用词、句式以及记事等方面为散文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周易》属雏形期散文 ,叙事条理性强、善于说理、有了结构布局、语言的运用有了很大进步。《尚书》是散文趋于成型的重要标志 ,其文体的区别开始显现 ,篇章结构、语言表现艺术等方面较之以前散文更为成熟 ,因而自《尚书》开始 ,我国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散文。  相似文献   

19.
五行—五脏的配属过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五行与五脏的配属经过了一个从哲学到医学的转变过程。就哲学而言,则经过了从古文经学到今文经学的演变:木、火、土、金、水五行,古文经学分别配以脾。肺、心、肝、肾,今文经学分别配以肝、心、脾、肺、肾。就医学而言,又经过了从《内经》前医学到《内经》医学的演变。汉初马王堆医学帛书已有了五行痕迹,汉文帝时名医淳于意已开始运用五行分析病证,有了五行一五脏配属的苗头,但均还没有五行与五脏的系统配属。《黄帝内经》系统地记载了医学五行一五脏学说,其配法与个文经学配法相同,体现了五时一五脏观念。  相似文献   

20.
密尔和哈耶克是分属不同时代的两位自由主义领军人物,其各具时代特征的自由主义理论体系,影响极为广泛。自由的概念渊源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自由并不仅仅关系到人的身体与行为自由问题,它还与人的思想、心灵自由密切相关。法哲学中的自由这一范畴只有在宪政的语境下才存在,才有讨论的价值。密尔和哈耶克都十分重视自由的重要性,重视人的思想自由,并从宪政设计的角度提出了保障自由实现的途径。我们考察当代宪法视角中人的自由时,应当明确,宪法应以保护自由为己任,否则宪法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同时,宪法中人的自由是受约束的或受限制的自由,法治社会中并不存在绝对的自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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