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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4 毫秒
1.
我国一村一法律顾问实践在近十五年里从星星之火已成燎原之势,在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S省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运行实践为对象,实证研究发现该制度运行中尚存如下问题:村民好评率低、村委会认可度差、驻村法律顾问自我成就感弱、司法行政人员满意度低。问题背后折射出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自身的不足:工作职责内容规定过于宽泛导致角色冲突;过度的行政资源配置手段违反了法律服务市场化的客观规律;责权利配置不合理导致工作开展不可持续。为了进一步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的优势,需要重新定位驻村法律顾问的岗位角色,明确其主要服务对象,从服务对象出发重新明确驻村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重新归位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充分尊重和维护村委会与驻村法律顾问之间的市场交易主体地位;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实现责权利对等;并建议司法部尽快制定《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条例》。  相似文献   

2.
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对此,国家视角的制度分析往往忽略了社会矛盾产生的复杂逻辑;底层视角的经验研究虽然揭示出了这种复杂逻辑,但没有将其与国家制度创新进行有效衔接。作为上承国家意志、下接民众诉求的关键结点,基层治权视角对深入理解社会矛盾的表现形式、产生原因和解决对策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然而,当前的资源下乡和规范下乡对基层治权赖以运转的价值、组织和社会基础造成了巨大冲击,在推高基层治理成本的同时,也束缚了其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为此,重回中国特色的简约治理,并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重塑基层治权才是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3.
李昌  袁任阁 《今日南国》2008,(16):50-51
来宾市在2008年村(居)“两委”换届工作中。坚持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为目标。以发展和扩大基层民主为核心,以选好配强“两委”班子为重点,以大幅度提高村(居)“两委”干部待遇为抓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科学设置职数、优化班子结构、提高干部待遇等多项措施。稳步推进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现了“三大突破”。使全市村(居)“两委”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党的基层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进一步增强。  相似文献   

4.
当前我国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在治理模式、社会治理创新、新兴基层社会组织、村(居)民自治等实践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加以完善和提高.为此,需从完善党群合作协商共治的互动机制;完善利益整合与矛盾协调机制;健全和践行平等对话机制;完善和创新基层协商民主的参与决策机制;进一步创新与完善基层协商民主的协同合作机制;注重创新和实践,建立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稳定和法治保障方面的机制,推动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创新,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5.
促进农村农民的共同富裕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和难点问题。以山东省代村为例,运用行动者网络理论,解构了新型村集体经济异质行动者网络转译过程,剖析了村集体经济推动村民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研究发现:新型村集体经济发展推动村民实现共同富裕过程,是以乡村政治精英领导的村“两委”班子为关键人类行动者和土地、房屋等非人类行动者,通过行政征召、专家征召、文化征召等方式推动行动者网络形成与发展,并不断破解村民的异议与矛盾,从而达成利益联盟,构建稳定行动者网络的动态发展过程。以村民利益为核心的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和村干部说服性治理工作逻辑在矛盾化解、争取村民信任与支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新型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推动了村内民生保障体系建设;通过公平利益分配、文化权益保障等方式实现了村民物质富裕与精神文化富有。  相似文献   

6.
以协商民主视域审视“乡政村治”体制的现实运行可以发现,“乡政”与“村治”衔接互动不足、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村权”失控、社会协同乏力、群众参与不足和法治滞后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因此,实现乡镇政府管理与乡村社会自治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改革党的基层领导方式,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实现多方参与实质性推进和健全法治保障,就成为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现实进路.  相似文献   

7.
村支两委“一肩挑”是一项旨在增强党在乡村场域内治理权威性与合法性的制度安排,并表现为实践先于理论的特征,这既是一种基于现实需要的必要性考量,也为基层治理的党政统合提供了可操作性的制度试验。通过对科层制与复合科层式的治理模式比较分析,可以归纳出复合科层式治理兼具政治与行政融合、权力结构糅合、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互嵌以及行动主体角色均衡等多维复合与叠加优势。复合科层式治理理念在村支两委“一肩挑”层面形塑了“党政融合”的复合型治理结构、“双向赋权”的复合型权力结构、“融法于情”的复合型制度结构以及“三重代理”的复合型角色结构等多维度的乡村治理效能。在复合科层式的乡村治理模式中,以党建为中心的群众路线为其注入了精神内核与价值动力,因而担任两委“一肩挑”角色的村庄组织更需要注重群众路线的实现以及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的全过程民主。  相似文献   

8.
徽州传统村落蕴含着丰富的地方性历史文化信息,是多元主体进行生产活动、建立社会关系的高度聚合体。以黄山市L村为例,从行动者网络理论视角介入,在类型化主体要素和公共事务的基础上,解析不同历史时期徽州传统村落行动者网络构成及其转译过程,探讨治理共同体变迁的动力机制。研究表明:自传统社会到当代社会,徽州传统村落经历了从血缘共同体到政治共同体,再到市场共同体的治理变迁;关键行动者由宗族组织转向县政府,吸引新的行动者加入的同时,推动自身与其他行动者角色的转换。自组织带动、旅游产业发展、传统文化复兴的内生动力和政策引导、资本推动、多元参与的外源动力联合驱动了徽州传统村落治理共同体变迁。  相似文献   

9.
村党组织的领导与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乡村治理的实际效果。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应对农村领导力不足、村“两委”职责行使不协调等乡村治理难题采取的针对性措施。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当坚持遵循国家法律制度,依照法定程序,不能简单以行政命令方式妨碍村民自治。在“一肩挑”下,并不意味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在职责方面的简单混同,在乡村治理具体事务中也应当明晰界限。针对“一肩挑”之下二者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也应当区分违纪和违法,给予相应的惩处,发挥法治保障功能,维护法治权威。  相似文献   

10.
我国法科毕业生就业率近年来在文科中一直位居倒数第一,其深层原因在于供应与需求的严重脱节,以及对中国法治转型契合度认识不够。构建面向基层法治改革的就业新模式,既是中国法治发展对人才之急需,又是解决法科毕业生就业难的根本出路。为此,应当在强化基层审判与检察职能、彰显司法行政的调解、矫正与服务功能、完善企业法律顾问与律师制度的改革过程中切实吸纳人才,收到法治改革与就业问题同步解决的双重效果。  相似文献   

11.
自刑事和解这一新的名词进入法学界的视野后,学界围绕刑事和解的理论与实践等基本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探讨,形成了我国刑事和解制度构建的不同观点。对刑事和解制度法治属性的论证是建立并顺畅运行刑事和解制度的关键。基于法治理论的阐释,结合刑事和解制度的价值分析,刑事和解制度贯彻了“有限政府”这一法治原则,满足了“无害正义”这一良法要求,实现了“人民主权”这一宪法原则。  相似文献   

12.
城市基层治理的基本形态就是由不同层级的行动者所创造的基层自治体系.伴随着社会结构的转型,城市基层自治的行动者正在经历着从缺席向回归的转移.城市基层自治体系中的行动者是由楼组、社团性组织(自治家园)、业委会、居委会等组成的.不同层级的自治所解决的议题是不同的.楼组自治、自治家园和业委会自治有其特定的局限性和治理限度.以居委会为载体的自治平台是城市治理乃至国家治理的基石.以多中心治理理论为视角,基于对城市基层治理的经验总结以及基层治理的主体递进逻辑和物权逻辑,提出中国城市基层治理的“层级自治模式”,唤醒基层治理中的行动者,实现行动者的回归,推动城市基层治理的善治.  相似文献   

13.
皖北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倒逼机制建设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党中央提出法治中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三位一体。三位一体建设与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密不可分,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法治中国建设,是每一个党员干部必须面临的新课题。中国的法治建设关键在基层,因此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治中国建设的成败。皖北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倒逼机制建设的关键环节在于完善相关的制度建设和考核标准,从制度上倒逼党员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化解社会矛盾,以此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相似文献   

14.
随着国家对基层资源投入的加大,村庄出现精英俘获资源的治理内卷化问题。基于个案追踪,发现多元行动主体围绕下乡资源展开博弈,却难以跳脱内卷化困境。运用理性选择理论,找回普通村民与村庄精英的复杂博弈关系,挖掘行动者行为选择的心态及动机。研究揭示资源下乡与行动者行为选择相抵牾的四组深层机制:村庄精英缺乏荣誉等要素激励,偏好以权谋利,导致资源下乡带来的公共利益分配竞争机制挤压合作机制;亲族博弈反复纠缠削弱关系信任机制;村庄精英依托信息自由裁量权限,构建项目信息差序扩散机制;对村庄精英异化项目经营自由裁量权限的利己行为的弱约束机制。四组机制是资源下乡带来基层治理内卷化的内在根源。  相似文献   

15.
广西自治区出台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制度,是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基层政府工作重心下移的一个探索性举措,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农业生产发展和调解农村纠纷矛盾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但这一制度在实施中也存在着一些运行机制问题和局限,这进一步表明了新农村建设和三农问题的解决,需要实现“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的良性互动,通过“政府下乡”等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活动,进一步激发“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完善政府下乡机制,实现“政府主导”向“农民主体”的转变。  相似文献   

16.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既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要求,也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必然途径,更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现实需要。各地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不断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政府重大决策的论证、重大项目的建设、突发事件的处理以及日常行政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快建设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国家应在制度层面规范好政府法律顾问的选任标准、管理模式、权利与义务、服务范围和权益保障。  相似文献   

17.
当前,我国正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正在努力构建以法治为框架的和谐社会。这是一个复杂的、艰难的、渐进的过程。法治的实现基本上包含着“观念→规范→制度→秩序”等一系列环节。治“法”就是从“规范”这一层面提出的法治的一项基础工程,并贯穿于法的生成、法的运行和法的实现的始终。  相似文献   

18.
数字官僚主义是披着“技术马甲”的官僚主义,表现为数字技术工具理性代替数字治理价值理性而呈现的“痕迹主义”“电子衙门”“政绩泡沫”“创新悬浮”等现象,是功利主义与主观主义在地方治理数字化转型中的映射升级。政治结构与核心行动者构成理解数字官僚主义何以生成的关键变量,由此形成“结构—行动者”的分析框架。研究认为,数字官僚主义是政治结构下的压力传导逻辑与利益行动者的执行偏差逻辑之双重逻辑共同作用的结果。为此,尝试提出通过构建多维式制度结构与泛在化行动策略以矫治数字官僚主义,实现“数字善治”。  相似文献   

19.
高校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是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必将对高校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多重视角的研究提示我们:现实高校法治建设的要求催促着管理者法律思想的演进与变革,高校总法律顾问制度实践与理论不应成为割裂的两个世界。因此,可以采用不同于传统认识论语境下的诠释路径,以多重视角下的话语分析方式,阐述解构与建构高校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可能性、必然性与内在机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能够科学地描述和处理高校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概念体系和方法论框架,达到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统一。  相似文献   

20.
农村基层民主是中国基层民主的主要构成部分,也是现阶段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起点和突破口之一.绍兴基层民主在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能人治理和法治理两种模式.当前,绍兴基层民主发展过程中存在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紧张、村民的政治参与度不高、对村干部的监督难以落实和乡政对村治的行政干预过多等问题.究其原因,既有制度原因,也有政策原因.为此,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培养农民现代公民意识,促进农民政治参与,力求民主与法治的制度契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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