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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随着现代公司治理架构从“股东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演变,公司董事会的权限不断扩大,为了更加周全地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各经济发达国家的公司立法都在不断强化董事的忠实义务:不得违规自我交易、不得篡夺公司机会、竞业禁止义务、禁止泄露公司秘密、不得侵占或擅自处理公司财产、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等,并规定了违反各忠实义务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董事忠实义务的相关规定仍然十分粗陋、简略,因此,应当借鉴国外先进立法和实践经验,不断完善有关董事忠实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2.
随着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转变,如何抑制董事权利、强化董事义务,以防止董事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已成为各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关注的理论课题.我国<公司法>对董事义务作了一些规定,但规定得较为原则和粗糙,在实际操作中也反映出不少问题.我们应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公司立法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双层股权结构下,公司创始人以“一股多权”获得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有效防止了公司发展中股权被稀释、管理权被剥夺的风险,但公司董事制度随之又面临实践困境,公司内部治理失灵的风险骤增。破解董事制度的困境是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引导双层股权结构公司正向发展的关键。一方面,应明确实际控制人选举董事时适用表决权回归原则,保障董事的独立性;另一方面,应厘清董事忠实义务、勤勉义务的内涵及责任承担方式,落实董事的信息披露义务。  相似文献   

4.
董事竞业禁止义务刍议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乃是董事忠实义务之一种。董事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对公司的经营业务、商业秘密、重大投资等情况颇为熟悉,若允许其从事与公司营业相竞争的业务,就会导致不平等竞争,损害公司的合法利益。为防止公司的合法利益遭受董事竞业行为的侵害,多数国家公司法都明确禁止董事的不正当竞业行为。我国公司法对此也做了规定,但过于苛刻并存在一定的缺漏,有必要加以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5.
英美法上的公司机会理论是英美公司法关于董事忠实义务的重要规则,其禁止公司董事利用属于公司财产的公司机会。公司董事作为公司的委托人或受信人,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该义务要求董事正当行使董事职权,不得与公司发生利益冲突。而董事利用本应属于公司的机会,则是与公司发生了利益冲突,董事应根据忠实义务规则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6.
澳大利亚公司法中的董事义务及对我国的立法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澳大利亚公司法对董事义务的规定有其独有的特点,它将董事的义务具体分为谨慎、技能、勤奋和忠诚、善意的义务,给我国公司立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从澳大利亚立法经验和实践看,我国公司法立法应从以下几方面予以完善:扩大董事与公司为自我交易的限制;明确界定公司机会的概念;增加当前公司法中欠缺的忠实义务,如亲自积极行使董事权力、为正当目的使用权力以及在为公司的利益上诚实等。  相似文献   

7.
作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一般义务,日本商法规定了董事的善良管理者的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另外,尽管法律未作规定,但大多数学者和司法案例根据法律对董事会和董事权利的其他规定又肯定了董事的监视义务。本文着重对上述董事的一般义务以及围绕其而展开的学术讨论情况作了论述。  相似文献   

8.
董事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产生于信托法上的信托受托人与信托委托人之间的关系,但是这种关系一直困扰者包括英美公司法的理论和实践。董事的受信义务是否等同于信托受托人的信托义务?本人认为,董事的受信义务虽然类推自信托义务,但是已经与信托义务产生了巨大的差别。无论从公司和信托这两种制度的本质区别上,还是董事和信托受托人的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的内涵和标准上,都可以发现二者之间根本的区别,这也表明了董事受信义务是独立于信托义务的一种新的受信义务。在论及董事的法律地位时,文章分析了代理说、信托说和委任说的致命缺陷,得出董事的法律地位仍然是受信地位的这一符合逻辑的结论,澄清了理论界的一些误解。  相似文献   

9.
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下,我国公司股东和董事权利义务失衡,尤其是离任董事义务制度的缺失,使公司、股东和第三人的受损权益失去获得救济的可能。本文从离任董事之义务的法律依据契入,重点探讨离任董事之述职义务、公示义务和接受审计的义务。离任董事豁免制度可成为衡平股东和董事责、权、利的利器。  相似文献   

10.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中第一次明确了公司董事的勤勉义务,但对于勤勉义务的内涵和判断却有着诸多不同认识,其中对于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向来被认为是模糊和不确定。本文从外国立法例中的判断模式入手,借鉴公司治理中的客观标准界定判断标准的一般条件,再从商业判断规则的角度审视其基本内容,为我国公司董事勤勉义务的实际判断提供一种可行的思路。  相似文献   

11.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它要求民事主体诚信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友好待人,从而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中国新的合同法已经把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本的原则并规定了一系列适用规则。这表明我国的合同法已经向现代法律理念靠拢。本文讨论了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和特征,相信这个原则可以根本改善现行司法,并扩大法官权利使他们更独立和自由地行为。“诚信和正义”是这一原则的升华和最高理想,它应该被运用到民事司法实践中。“安全”是诚实信用的一个重要价值,本文拟以安全为价值对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新的分析。  相似文献   

12.
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对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是一个非常复杂、非常艰巨的工程,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明确认识到: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石,个人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根本,企业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主体.只有切实抓好这三个方面的建设,才能为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搭建好稳固的框架.  相似文献   

13.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等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合规合法、资产安全、财务等信息真实完整等目标的过程。出于促使企业合规合法经营、风险管理等的需要,应借鉴美国、日本的立法及司法经验,在我国确立董事的内部控制义务。董事内部控制义务是董事在一定条件下对非自己原因直接造成的公司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董事内部控制义务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依法合理设置公司内部机构及明确其职责、有效实施内部控制、适时修正内部控制机制等内容。董事内部控制义务是董事勤勉义务的具体化与内在化的体现。  相似文献   

14.
债权相容性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并存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相同的债权。有债的存在就有债权相容性的存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契约自由原则鼓励了债权相容局面的广泛存在,而债权相容性承认多重买卖并为此提供了法律解决思路。但是,债权相容性也对交易安全和诚实信用原则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充分利用现有法律制度,引入惩罚性违约赔偿制度,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设立不动产以及特殊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在相当程度上可以限制其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15.
独立董事制度是一项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在我国实施独立董事制度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在现代公司制度下,由于股权高度分散化,股东根本无法对经理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道德风险和内部控制问题成为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解决的核心问题。鉴于国外董事制度发展的状况,我国推广董事制度应注意深化立法,明确独立董事的地位和职责,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和信息传递制度。  相似文献   

16.
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保障及其立法贯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矫正对象与监狱服刑人员一样,属于“犯罪(受刑)人”群体。当前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必须突出对矫正对象权利的保障。鉴于社区矫正立法的阙如,在中国未来的社区矫正法中,应明确肯认宪法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并在规定社区矫正实施机构的管理职权和社区矫正对象的义务与权利等方面,要创设人道、科学、系统化的制度来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定权利。这既是落实宪法和有关国际人权规约的立法要求,也是革新社区矫正制度的根本价值所系。  相似文献   

17.
基金会理事制度比较与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金会属于财团法人,没有自己的成员,因而也就没有社团大会即意思机关,属于他律法人。理事会是基金会的重要机关,在性质上属于执行机关。基于基金会机构的特殊性和理事的重要地位以及基金会目的的公益性,基金会的治理机制也必然不同于社团法人。各国和地区立法上对于理事的选任、权利和义务、监督和管理机制以及责任的追究等方面的规定有比较大的差异。比较而言,我国立法上的相关制度有较大的不足。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其它立法对理事制度的规定应进一步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之财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善意取得实际上是对基于动产占有和基于不动产登记产生公信力的保护,是保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措施。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承认了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和不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应当拓展至抵押权与权利质权,以完善善意取得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9.
现代公司是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二权分离的产物,其经营治理是精英即董事之治。如何在保障股东权益而课于董事在公司经营中必要义务的同时给予董事在经营中必要的灵活权衡,是公司法的一个大课题。在这方面,美国公司法走得比别的国家远。美国公司法要求董事在公司经营中要承担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同时为董事提供了经营判断规则,以保障其在尽了必要义务时不因经营失误受到股东攻击和法律非难。经营判断规则因其适时性、创新性和包容性对调和股东与董事的权利、保护董事利益方面成效显著。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确立不久,公司立法还远不完善,且在董事利益保护方面几近空白,根据国情,参酌日趋完善和适用扩充之美国公司法的经营判断规则,实为必要。  相似文献   

20.
随着董事会中心地位的确立以及董事权力的扩张,必然要求强化董事的义务、责任。根据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应规定董事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即公司和董事共同地和连带地对公司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这有利于防止董事权力的滥用和第三人利益的保护。其中董事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应分为董事法定责任和侵权行为责任,这有利于明确董事责任的认定和承担,切实保护第三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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