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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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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中国近万亿美元的出口贸易中,信用证结算的金额大约占30%左右。作为信用证领域的新规则UCP600于2007年7月1日已正式生效,UCP600与UCP500相比无论在结构上还是内容上都有较大改动,这必将对出口贸易操作带来广泛的影响。现从UCP600的修订与主要创新入手分析UCP600对出口贸易操作的影响及出口商在使用UCP600时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相对于UCP500,UCP600做出了一些重大的变革,这对于信用证欺诈起到了重要的遏制作用,但UCP600在防范信用证欺诈方面仍存在不足.UCP600虽然是国际上关于信用证的权威惯例,但是信用证欺诈问题仍然是依据各国国内法来解决的.解决信用证欺诈问题,我国目前尚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只能适用国内法的个别条文规定和司法解释.我国应在《对外贸易法》中增加有关信用证欺诈的条款;制定《反信用证欺诈条例》;并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容,使信用证欺诈立法更具操作性.  相似文献   

3.
信用证作为国际结算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不可小觑。UCP600作为规范信用证使用的国际惯例,对信用证各个交易环节都做了详细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因为对于信用证交易时间节点的法律认识错误以及操作不当导致了各种贸易纠纷。本文对UCP600中关于信用证交易的时间节点进行归纳、总结,对时间节点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探讨我国企业适用UCP600时在时间节点方面的注意事项。  相似文献   

4.
国际商会最新颁布实施的UCP600明确了"相符交单"是指与信用证条款、本惯例的相关适用条款以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一致的交单。与UCP500相比,UCP600在审单标准上出现了宽松化的趋向,通过对UCP600相关条款的具体解析,论证了这种变化趋势并对制单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了解UCP600关于"相符交单"的具体规定,有助于熟练掌握和运用UCP600,以利于在国际贸易中合理利用规则与减少结算风险。  相似文献   

5.
在信用证法律关系中,对信用证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影响最为重大的是银行审单标准。作为在各国银行业普遍适用的惯例,UCP600重新审视UCP500审单标准之缺陷,在全面评审国际商会的意见和决定、DOCDEX的裁定以及各国司法判例的基础上,对UCP500进行了全面修改。新的审单标准于2007年7月1日开始适用,对开证申请人、银行和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会带来重大影响。因此,对UCP600新审单标准进行分析并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影响作一评析就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6.
讨论《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UCP600)中14条b款审单时限的合理性问题,比较UCP400及UCP500并结合案例,对UCP600相关条款修改的主要内容及其利弊进行剖析后认为,5个银行工作日的审单时限仍值得商榷;银行3天内审单完毕即为合理;对于4-5天则应证明其合理性;"安全条款"(safe harbor)的设置应值得重新考虑和采纳。在现行UCP600下,对于适用信用证进行交易的进出口企业和相关银行来说,选择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十分必要,本文也对此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7.
UCP600较之UCP500的几处变动及实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商会制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自1929年诞生起至今已经过了7次修订。《统一惯例》对在全世界范围内推广应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做出了巨大贡献。对UCP600作简要介绍,分析其在UCP500基础上所作的实质性变动,并通过实例论证在审单时限和转让证方面条款的变动对贸易实务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8.
信用证广泛应用,并随国际商会对《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的不断修订,特别是1993年出版的500号出版物,以下简称UCP500),已使信用证这种结算方式日臻完善,但不能说已完全排除风险.对UCP500有关条款进行分析,引出信用证结算中潜在的欺诈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9.
根据UCP600的规定,受其约束的所有信用证都被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通过对 UCP600第10条a/b/c/d/e/f条款的逐条解读,并结合国际贸易实践中信用证撤销的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不可撤销信用证在操作中并不是绝对不可撤销的,但是不可撤销信用证的撤销要求信用证的受益人、开证行等相关当事人必须遵循特定的规则。  相似文献   

10.
根据UCP600的规定,受其约束的所有信用证都被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通过对UCP600第10条a/b/c/d/e/f条款的逐条解读,并结合国际贸易实践中信用证撤销的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不可撤销信用证在操作中并不是绝对不可撤销的,但是不可撤销信用证的撤销要求信用证的受益人、开证行等相关当事人必须遵循特定的规则。  相似文献   

11.
与UCP(《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配套使用的eUCP(《〈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电子交单补充规则》)是国际贸易无纸化演变的必然产物。eUCP虽不十分成熟,但已前瞻性地引领了未来的信用证电子交单的规范。eUCP在电子交单、电子审单的诸多法律方面,如责任承担、实际操作性、正本唯一性、新增业务主体地位等,还有待与商业实践逐步契合。我国信用证电子交单实践方兴未艾,各方已积极运作,务实地积极回应了这一挑战。  相似文献   

12.
银行在国际贸易结算中越来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中枢作用 ,而信用证项下的融资作为银行的中间业务 ,入世后将成为国外银行同国内银行争夺的重点业务。因此 ,了解信用证项下银行融资业务的风险 ,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就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迅速蔓延,欧美国家市场萎缩,企业纷纷倒闭,我国出口产业受到严重影响,加强出口管理势在必行.地方高校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改革不能仅满足于添加与UCP600、INCOTERMS2000以及电子商务等相关的新知识,或是增加实践能力训练的新方法.必须重新审视我们的国际经贸人才培养目标,从培养出口管理人才的角度出发,将管理要素融入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加强对学生进行出口业务管理的理念、方法和技巧等方面的教学.  相似文献   

14.
分批分期装运条款是一种常见而又重要的装运条款,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引起争议和纠纷。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及新近生效的《UCP600)、(ISBP681》等国际惯例,结合分析涉外货运分批分期装运的典型案例分析,论者认为准确理解并区分分批、分期装运国际惯例的含义和合同规定,规范操作,将对减少国际商务的争端,保持良好的双方商务关系起到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旧晋商曾辉煌商界五六百年,其成功经验大致概括为具有创新意识、具备放眼天下的经商视野,以及坚执诚信理念。以此为参照,文章提出新晋商首先要占领"规则"高低;其次,胸怀天下,主动出击,切忌拘泥于地域和行业的得失;再次,经营管理上,以现代运营模式统领企业或公司的发展。以上所见,仅限于旧晋商成功经验的启示。  相似文献   

16.
由于信用证法律关系的特殊性,使得信用证的结算方式远远比国内结算复杂得多。在信用证出口押汇业务中,银行的风险来自多方面,包括法律风险、信用证风险、出口商风险以及银行内部风险等等。在所有这些风险中,法律风险是第一位的。目前,在我国没有相应法律规范的背景下,银行只有不断规范自身出口押汇业务,完善质押条款,加强风险监控,才能提升其市场竞争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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