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03 毫秒
1.
我国慈善组织的外部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慈善组织的公共性是外部监督的正当性基础.外部监督包括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利益相关者监督及独立机构的监督.政府监督主要通过主管机关和税务机关来实现,贯穿于慈善组织设立、运行等各个环节;社会监督的关键在于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则依托于法律赋予监督主体诉权;独立机构的监督则在于提高独立机构的独立性和公信力来实现有效的监督.  相似文献   

2.
信息公开是慈善组织提升公信力并获得慈善资源的重要保障。目前中国慈善信息披露制度尚存在着信息披露问责方式略显单一、信息透明监管尚未与政策优惠挂钩、第三方信息评估组织发展缓慢、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宽、行业组织信息披露自律性较差等方面的问题,今后应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慈善组织自身建设、引入权威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强化社会监管,从而提高慈善信息透明度,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3.
以共同治理理论为基础,以评价公益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状况为切入点,从公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的确认披露目标、认定披露主体、完善披露内容、选择披露形式创新构建公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理论,并重点从向上社会责任、向下社会责任、成本控制责任、投资风险与收益管理责任4个方面具体设计公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采用这一研究成果将能降低公益组织运行的社会成本,帮助国家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公益慈善政策,弘扬慈善行为。  相似文献   

4.
强化慈善组织信息披露是慈善事业的道德要求,是慈善组织的生存要求,是加强慈善活动监管的需要,也是社会公众参与慈善事业的要求.但是,我国慈善组织目前没有建立信息披露制,存在信息披露渠道不畅、信息披露比例整体偏低、披露内容不全、披露信息不准确、披露时间不及时等问题.在我国慈善组织改革中,应以“详细、准确、全面”为原则,通过网络等现代信息平台扩大信息披露的范围,强化自觉披露.同时还应当接受国家机关、第三方组织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严格落实责任.  相似文献   

5.
公众对慈善组织的信任是慈善事业正常运行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信息披露机制是慈善组织与民众建立信任关系的渠道,也是民众、政府监督慈善组织运行的手段。清代慈善组织的信息是通过征信录披露的。清代慈善组织信息披露机制包括三个部分:信息生成制度、信息披露方式、信息披露原则。通过信息披露制度的研究,我们发现信息公开的对象是民众、政府、其他管理者以及神灵。而征信录的编制和传送,在当时客观上形成了一个由内部监管、民众监管、政府监管、神的监管共同组成的慈善事业监管体系,这一体系有力地促进了清代慈善组织监督机制与信任机制的建立,促进了慈善事业的繁荣。  相似文献   

6.
中国食品安全信息披露体制效率提升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食品安全信息披露体制性弊端表现为披露主体的"缺位",政府的"权力幻觉"及组织机构的分散。提升食品安全信息披露体制效率可采用三大策略:食品安全信息披露"俱乐部"式合作策略、食品安全信息风险评估机构独立化策略、食品安全信息披露社区化治理策略。  相似文献   

7.
慈善文化是由慈善意识、慈善价值观、慈善组织机构、慈善行为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制度所构成的总和.慈善文化具有渗透性、共生性、层级性和多样性特点,结合自媒体草根性、自主性、灵活性、复杂性和不可控性特点,对分析扩大慈善文化传播具有特殊的价值功能.构建自媒体扩大慈善文化传播路径,主要包括整合慈善文化传播因素、共振慈善文化传播层级、强化慈善文化传播组织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8.
慈善募捐会在信息披露、与慈善组织共享信息、与商业机构共享信息这三种情况下对捐赠人的隐私权造成侵害.这三种情况的法理基础与法律关系各不相同,其中信息披露牵涉捐赠人的隐私权、言论自由权与公众的知情权的冲突;与慈善组织共享信息,牵涉慈善组织经济利益与捐赠人隐私权的冲突;与商业机构共享信息,则涉及募捐方式的问题.目前,中国尚未有针对慈善募捐过程中捐赠者隐私保护的相关规则.该情况并不利于对捐赠人权益之保护,也不利于慈善行业之健康发展.因此,中国应尽快研究相关法律之创设,引入"明示/默示规则"等先进制度,并创设相关信息管理机关,以填补这一立法空白.同时,还应区分一次侵权与二次侵权,对于二次侵权,应引入二次侵权保护目录规则,并设立专门的隐私信息管理机关.  相似文献   

9.
慈善组织是中国反贫困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慈善组织参与扶贫过程中,其扶贫济困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支持和理解。但在现阶段扶贫过程中,慈善组织与政府、捐赠人、扶贫对象、新闻媒体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等主要利益相关者之间缺乏主动、持续的互动和沟通,影响到扶贫目标的实现。为此,慈善组织可以通过加强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建立与企业捐赠者之间的信息互动机制及改善与第三方评估机构和新闻媒体之间的沟通方式等途径积极主动地与主要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合作,在实现自身组织目标的同时,照顾到各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与关切,从而在相对贫困时期为反贫困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相似文献   

10.
为了规范分部信息的披露行为 ,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证券管理部门以及有关国际组织 ,纷纷发布准则或制度 ,对分部信息披露的要求作出规定 ,形成了各自的分部信息披露制度。本文在借鉴了各国分部信息披露制度的基础上 ,指出了我国分部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11.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法理基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芳 《东方论坛》2009,(6):119-124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是各国慈善法律所确立的基本制度。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法理基础有两个方面:一是慈善组织是以公益为目的的、承担着重要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责任的组织;二是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是公众知情权的保障。以慈善组织的公共性和公众的知情权为基础,建设我国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对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慈善组织的民间属性决定了其公信力来自于民众的信任。然而,中国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在较长时间里较低。目前,慈善组织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透明度,建立严格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实行全方位监督,提高从业者的职业素养,才能扭转慈善组织的低信任度。  相似文献   

13.
我国的慈善机构维持垄断格局,是我国慈善事业制度缺陷的典型瓶颈,结果必然会使慈善事业依附于政府,无法变成真正的社会公益活动,也无法吸引更多财富流向公益事业造福社会.此外.因没有专门的法规条款和行政文件,慈善公益组织的财务制度、募捐善款、救助项目等都缺乏相应的法规依据,这也使得民间慈善组织难以壮大,应通过建立完善慈善法、税收优惠制度等措施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当事人资格的认定规则应体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特殊功能。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申请公开信息之诉的原告只需符合行政诉讼原告的一般条件,并没有特殊限制;反信息公开之诉的原告资格认定的关键是确定其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受到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侵害。为监督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法律责任,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适格被告应具有信息公开行政主体资格并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第三人的范围不仅包括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应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  相似文献   

15.
全国各地成立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在疫情信息公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该议事协调机构并非我国法定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原因在于我国行政主体理论的缺陷导致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制度存在诸多现实困境。对此,基于我国经济社会政治现实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接受性考虑,应在与行政主体理论分离基础上,从功能标准考虑,以是否依法享有、行使公共行政管理职权作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制度重构逻辑,它具有不再脱离行政组织机构设置实际、不再过分注重行政法上的独立人格、不再局限于国家行政职权、不再局限行政主体和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相合一等优势。在进行具体重构时,可从以公共行政管理职权“名”“实”相统一确立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的“质”、以公共行政管理职权合法性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的“量”、以最先受理原则应对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受理权冲突等方面努力。  相似文献   

16.
现代慈善是一种公益伦理,它往往需要通过市场机制、商业原理去配置慈善资源。营利组织可通过“非营利性”手段为履行社会责任,而非营利组织可通过营利性手段使组织永续发展。但是,“慈善”和“商业”行为还是存在本质区别,因而仍有必要加强化慈善商业化监管。建议出台相应法律,完善营利法人社会责任制度,加强非营利法人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慈善信义法律关系,将营利性法人的“非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法人的“营利性”行为纳入法制的轨道。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