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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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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我国公司治理规则,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中至少应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具有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经历的人员是会计专业人士中的一个类别。在实践中,我们观察到上市公司聘请具有事务所从业经历的人士担任独董存在3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公司聘请来自主审会计师事务所的雇员担任独董("同门"模式)。在该模式下,独董与审计师之间具有更高的合作程度,但其独立性下降。第二种模式是,公司聘请曾在事务所从业的人士担任独董("前同行"模式)。在该模式下,独董与审计师的独立性明显增强,且合作程度同样较高。第三种模式是,公司聘请的独董正在事务所从业,但并非来自主审事务所("同行"模式)。在该模式下,独董虽然独立于审计师,但对审计师构成业务竞争威胁,从而可能削弱审计师对客户的监督动机与效果。研究表明,"前同行"模式伴随着最严格的审计,"同行"模式伴随着最宽松的审计,而"同门"模式伴随的审计严格程度居中。这意味着保持不同治理机制之间的独立性固然重要,但避免不同机制之间的潜在利益冲突、促进相互合作同等重要。  相似文献   

2.
 上市公司聘请离退休官员担任独立董事(简称“官员独董”),在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都是一种普遍现象。上市公司通过聘请官员独董能够建立起与政府部门的政治联系,从而帮助其从政府手中获得各种稀缺资源和优惠政策,同时也需要承担提供就业机会、政府税收、官员政治升迁等多种社会服务和政治任务。官员独董给公司带来了怎样的经济影响,这是学术界和企业界长期热议的焦点问题,但一直没有得到令人信服的科学检验。        为了探究官员独董对所任职公司的经济影响,利用2013年10月19日中组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简称“18号文”)作为外生冲击事件,手工收集2013年10月19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中国A股上市公司披露的790起独立董事辞职公告,利用事件研究法检验辞职公告的市场反应,以测量官员独董在中国上市公司中发挥的实际作用。        研究结果表明,投资者对官员独董的辞职公告事件表现出显著为正的市场反应,而且官员独董辞职事件的正向市场反应明显强于非官员独董辞职事件的市场反应,实际上非官员独董辞职事件的市场反应显著为负,说明相对非官员独董而言,官员独董更多地扮演了“掠夺之手”的角色,进而损害了公司价值。进一步探索公司内外部多个因素对官员独董价值的可能影响,发现如果公司注册地的政府监管强度或者公司注册地所在省市的市场化水平越高,该公司的官员独董辞职公告事件所引发的市场反应就越积极,官员独董的“扶持之手”角色越难以发挥作用,从而更加突显了官员独董的“掠夺之手”角色。但是,并没有发现官员独董的行政级别、行业专长以及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情况等内部因素会影响官员独董价值的经验证据。        创新之处在于增加了非官员独董群体作为对照样本,从而能够更好地判断和评估独立董事政治联系的经济价值,得到的相关研究结论具有更强的说服力。此外,利用官员独董离职潮事件考察独立董事政治联系的经济价值,不仅丰富和深化了独立董事领域的相关研究,而且拓展了政治联系领域的研究成果,同时又为中组部发布“18号文”的政策意义提供了及时可靠的经验证据。研究结果启示企业不能盲目追求和构建与政府的联系,实际上与政府保持适度的距离将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张永明  潘攀  邓超 《管理科学》2018,31(1):149-160
 无论是新兴市场还是成熟市场,经常发生公司在IPO成功上市后业绩“变脸”的现象,引起学者们的广泛关注。认证/监督理论认为,私募股权投资的进入能够显著提升被投资公司的治理水平,抑制控股股东机会主义行为,降低代理成本,从而提升被投资公司绩效。而逐名假设认为,为快速收回资本、建立声誉,私募股权投资会推动不成熟的公司急于上市,造成被投资公司在IPO上市后业绩下滑。因此,探索私募股权投资究竟对上市公司IPO当年业绩造成何种影响以及如何抑制私募股权投资的投机行为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基于认证/监督和逐名假说两种竞争性理论,手工收集2008年至2015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信息和财务数据,实证检验私募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IPO当年业绩的影响,探讨是否由于私募股权投资进行盈余管理导致被投资公司IPO后业绩下滑,分析《暂行办法》和产权性质对私募股权投资投机行为的抑制效果。        研究结果表明,私募股权投资降低公司IPO当年的业绩;私募股权投资通过应计盈余管理降低公司业绩,应计盈余管理是私募股权投资与公司业绩之间的中介变量,但真实盈余管理不是中介变量;在《暂行办法》实施前,私募股权投资降低公司业绩,但在实施后其影响消失,表明该政策变更能抑制私募股权投资的投机行为;被投资公司为国有性质时能抑制私募股权投资的投机行为,缓解公司IPO后业绩下降。        研究结论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存在导致公司IPO当年业绩降低的逐名投机行为,丰富了私募股权投资与公司业绩影响方面的研究,有利于利益相关者对私募股权投资及其行为的理解,对抑制私募股权投资的投机行为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4.
本文研究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声誉对盈余质量的影响。本文以2007~2012年我国民营上市企业为样本,从会计专业独董的视角研究独立董事声誉对盈余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会计专业独董的声誉对企业盈余质量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并且这种影响在受聘于大股东掏空严重、低市场化进程地区企业和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的高声誉会计专业独董上更为明显。本文的结论在使用不同的盈余质量度量方式、不同的独董声誉度量方式、控制了内生性因素后依然成立。本文的结果表明,高声誉的会计专业独董能积极发挥治理作用,提高盈余质量。本文为独立董事声誉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即声誉机制能激励独立董事维持其独立性,提高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从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这对于当前我国不够完善的投资者法律保护体系以及公司治理机制是一种有效的补充。  相似文献   

5.
本文以2005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和财务数据为基础,实证检验了股权结构、治理机制与盈余管理水平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盈余管理与股权集中度、控股股东性质、董事会规模(公司法规定的合理范围内)、独立董事的比例、管理者薪酬显著负相关。为了抑制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应当改善公司股权结构,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强化对管理者的激励措施,优化上市公司的质量。  相似文献   

6.
 董事会作为上市公司监督和决策的重要机构,其独立性至关重要。为了加强内部监管,规避大股东内部控制导致的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独立董事制度已经成为不同公司治理模式的共同取向。独立董事制度能否以及如何提升企业绩效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也是近年来以独立董事制度取代原有公司监察人和监事会制度所积极深入剖析的主要课题,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探讨董事会独立性的作用。        政策的推行依赖社会制度和法制环境,海峡两岸面临不同的社会制度以及处于不同法制和金融环境。从推行独立董事这一政策视角入手,选取2002年至2015年中国大陆965家上市公司和2002年至2006年台湾地区1 102家上市公司为样本,运用独立样本t检验、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和分段回归模型,研究强制设置独立董事的政策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并就海峡两岸间的差异进行对比。        研究结果表明,①强制推行独立董事制度在海峡两岸均会提升上市公司的绩效,但台湾地区受政策影响的企业绩效提升作用更明显;海峡两岸在证券市场的成熟度、监管和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以及公司治理的代理问题等方面存在差异,中国大陆虚设独立董事的现象影响了其企业绩效的提升。②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证监会规定进行分组,对比分析后发现,中国大陆强制设置独立董事的制度推行后,独立董事比例低于国家法规强制设置比例的上市公司,增加独立董事人数会对其资产报酬率有提升作用。        董事会独立性作为公司治理研究的拓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研究结果为理解和评估中国推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政策效果提供新视角和新证据,海峡两岸间的对比为英美公司治理制度全盘移植于新兴市场提供参考。研究结果对支持法规强制设置独立董事政策有积极支持作用,海峡两岸公司治理制度在双轨制与委员会制度并存之际,此研究对许多尚未探讨的制度性选择问题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7.
陈霞  马连福  贾西猛 《管理科学》2018,31(2):131-146
 随着公司治理结构趋同,私人关系等软性治理因素受到关注,独立董事私人关系成为目前国际上公司治理研究的前沿问题。与成熟资本市场国家相比,中国处于经济转型时期,正式制度尚不完善,为私人关系等非正式制度发挥作用提供了充分的空间。在重视人情关系的中国,研究私人关系的价值有重要意义。        基于独立董事与CEO私人关系的视角,研究私人关系的价值效应,进一步探讨独立董事与CEO私人关系的价值效应是否受到微观代理问题和宏观正式制度的影响。手工收集2005年至2013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与CEO的毕业院校、曾工作单位、籍贯省份、专业协会成员等信息,判断独立董事与CEO是否存在私人关系,并计算私人关系广度和强度。基于独立董事与CEO私人关系对独立董事咨询功能、资源提供功能和监督功能的影响,探讨其对公司绩效影响。基于理论分析,研究微观代理问题和宏观正式制度的调节效应。利用14 020个公司-年度观测值作为研究样本,使用OLS、公司固定效应模型和代理变量两阶段模型进行实证检验。        研究结果表明,独立董事与CEO私人关系程度越深,公司绩效越好,在解决了可能的内生性之后,结论依然稳健,证明独立董事与CEO私人关系具有提升公司绩效的价值。进一步研究发现,代理问题越严重的公司,独立董事与CEO私人关系对公司绩效的促进效应越大。公司所在地正式制度越不完善,独立董事与CEO私人关系对公司绩效的促进效应越大。        利用中国公司数据,提供了新兴加转轨资本市场独特的经验证据,补充和丰富了上市公司高管内部私人关系的相关研究,有助于进一步理解私人关系等软性治理因素的价值效应。为独立董事有效性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对独立董事的关注点应从追求形式上的独立性转移到重视实质上的有效性。对理解经济转型时期非正式制度的作用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在经济转型时期,中国应“因势利导”地发挥非正式制度的力量。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频繁发生的诉讼案件威胁公司内外部“和谐”,引发各界关注。一般认为,信息不对称是引发公司诉讼风险的重要原因。一方面,外部利益相关者对公司内部信息不了解,使经理人机会主义行为更易发生;而且,外部利益相关者与公司间的信息偏误,也会造成日后纠纷,这些都可能引发公司被诉风险。另一方面,公司经理人掌握的外部信息不充分,使其在环境不确定性下的各项决策面临更高的失败风险,极易引发由决策失败导致的被诉风险。因此,研究如何缓解公司内外部间的信息不对称、规避公司被诉风险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基于嵌入性和公司内外部间信息双向传递的视角,考察独立董事网络对公司被诉风险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以2007年至2014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构建独立董事网络-信息双向传递-公司被诉风险理论分析框架,运用Stata 13.0软件进行多元回归分析、PSM分析和工具变量回归分析,实证检验独立董事网络对公司被诉风险的影响,并结合内部控制有效性和环境不确定性探讨这一影响的具体作用机理,最后对研究中涉及的内生性问题进行检验。        研究结果表明,独立董事网络有助于公司内外部间的信息双向传递,降低公司被诉风险。对作用机理的检验结果表明,在内部控制不健全、环境不确定性较高的公司中,独立董事网络抑制被诉风险的效应更加明显,说明独立董事网络既可以将公司内部信息向外部传递,缓解经理人机会主义行为和公司内外部间信息偏误,也可以将外部信息向公司内部传递,提升经理人决策科学性。而且,独立董事网络并未强化独立董事监督职能,而是通过信息传递增强证券分析师和机构投资者等外部监督,改善了公司信息环境。稳健性检验结果表明,在考虑替代变量、独立董事自选择偏差、内生性等问题之后结论依然稳健。        研究结果有助于丰富和完善社会网络与公司治理和诉讼风险成因的研究,也为中国上市公司认识和规避当前被诉风险提供一些有益的现实启示。  相似文献   

9.
周建  王顺昊  张双鹏 《管理科学》2018,31(5):97-116
  掌握公司的真实经营信息是独立董事有效履职的保障,信息不对称会降低独立董事的履职有效性。通过降低信息不对称,可以有效增强独立董事的履职有效性。作为维持董事会有效运作的重要制度安排,董秘承担着为独立董事有效履职提供信息服务的义务。然而,已有研究往往强调董秘在对外信息披露中的重要作用,未对董秘如何影响董事会运行效果提供清晰的解释。         基于高阶梯队理论和信息生态理论,以2006年至2014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使用固定效应回归模型,探索董秘信息提供对独立董事履职有效性的促进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检验影响董秘信息提供促进独立董事履职有效性的三方面因素,即董秘信息提供能力、信息提供意愿和独立董事信息接收能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究董秘与独立董事人力资本配置情况对董秘信息提供有效性的影响。         研究结果表明,董秘作为管理层与独立董事的信息联络人,通过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信息,可以有效地改善独立董事面临的信息劣势地位,提高独立董事的履职有效性。具体而言,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董秘信息提供能力越强,对独立董事履职有效性的促进作用越强;董秘信息提供意愿、独立董事信息接收能力均可以增强董秘信息提供能力对独立董事履职有效性的调节作用;董秘与独立董事人力资本差距越大,董秘信息提供能力对独立董事履职有效性的促进作用越强。         信息劣势限制了独立董事的有效履职,通过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的信息,董秘可以有效地改善独立董事履职所处的信息环境,提高独立董事的履职水平。应该进一步从政策和法规的视角,明确董秘为董事会特别是独立董事提供信息服务的职责定位,保障董秘列席高管团队会议的权利,加强董秘任职资格审核和任职能力培训,充分发挥董秘的信息枢纽职责。  相似文献   

10.
全怡  郭卿 《管理科学》2017,30(4):3-16
 经营权与控制权分离引发的代理问题是催生独立董事这一群体的制度根源。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是监管机构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独立董事在本质上也是剩余索取者的代理人,与股东之间同样存在代理问题。如何构建独立董事激励机制,使其与中小股东建立有效受托责任关系,是监管部门和实务界面临的一大难题。        以2002年至2015年沪、深两市A股主板上市公司为样本,使用手工配对法、Logit回归和OLS回归,采用进一步分析和一系列稳健性检验,从个人特征、公司特征和制度环境3个层面考察零薪酬独立董事的影响因素,并从“追名”和“逐利”两个角度对独立董事履职动机进行探讨。        研究结果表明,从个人特征看,零薪酬更可能出现在独立性较强的董事中;从公司特征看,零薪酬更可能出现在违规风险较低的公司;从制度环境看,零薪酬更可能出现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零薪酬独立董事在出席董事会时也更加勤勉,以上结论与“追名”动机逻辑一致。进一步研究发现,会计背景的零薪酬独立董事能进一步甄别出财务风险更高的公司;由于存在自选择,零薪酬独立董事任职公司的治理水平更高,其并未出具更多的否定意见。        研究结果说明经济和声誉两种激励方式在不同独立董事个体间发挥的作用差异较大。一方面,为独立董事零薪酬现象提供了合理解释,说明上市公司应当根据自身所处的制度环境、风险水平以及每位独立董事的具体特征等设定差异化的薪酬水平;另一方面,也对监管部门完善独立董事激励机制、培育独立董事人才市场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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