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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04 毫秒
1.
在立法和审判中加强对缔约过失责任的研究已十分必要.首先,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是定缔约过失责任应是一种有别于合同责任、侵权责任的独立责任.任何责任的承担都是因为违反了相关义务.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是因为当事人违背了先合同义务.通过论述先合同义务的开始时间和种类,我们得知先合同义务是在缔约阶段,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应承担的各种义务.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赔偿损失以及返还财产.  相似文献   

2.
自耶林创建缔约过失责任理论以来,学界纷争一直持续,司法实践难以统一.缔约过失责任是当事人具有可归责事由违反先合同义务致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四个方面: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违反先合同义务具有可归责性:相对人有利益损失:违反先合同义务与相对人损失间存在因果关系.但对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的解析,既要符合耶林学说之精神实质,更要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之时代特征,赋予其新内涵.  相似文献   

3.
合同订立是整个合同的最前置阶段,是合同成立、生效、履行(消灭)的根基。在合同订立中,合同当事人往往更加重视合同的成立、生效和履行(消灭)而忽略合同订立中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将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在司法实践中,违反先合同义务也易引起侵权法上的责任。要理解合同订立中的请求权基础构成,有必要厘清缔约过失和侵权责任的关系。在我国现行法制下,为更有利于实现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中民事权利的充分救济,在未来我国有必要认可缔约过失和侵权责任在合同订立中的竞存,摒弃合同订立中民事法律处理请求权竞合的一般性规则。  相似文献   

4.
缔约过失责任是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缔约一方当事人因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另一方当事人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作为违约责任的补充,其与违约责任不同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以违反法定的先合同义务为依据,其责任性质具有法定性,责任形式以赔偿损失为主且赔偿范围以受害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为限.法律设定缔约过失责任,旨在弥补合同法调整的漏洞,全面保护缔约人的合法利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从阐述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出发,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特征、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关系进行了探讨,以期对我国的相关立法及法律实践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5.
缔约过失责任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缔约过失责任是起源于罗马法的一项独立的债权制度 ,它是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缔约一方当事人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作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补充 ,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以违反先合同义务为前提 ,其赔偿范围以受害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为限 ,以赔偿损失为主要责任形式。法律设定缔约过失责任 ,旨在以法定责任形式弥补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调整范围存在前契约义务的漏洞 ,全面保护缔约人的合法利益 ,保障交易安全 ,维护诚实信用原则 ,维持市场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6.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由德国法学家耶林于1861年提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缔约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缔约相对人受到实际损失;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过错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1999年10月已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我国法律上将缔约过失责任规定为独立的制度。本文对缔约过失责任理论和制度进行了探讨,以期对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裨补。  相似文献   

7.
缔约过失责任形态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为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行为在缔约过程中发生的具体阶段不同,故而缔约过失责任因缔约过失行为发生的情形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法律形态,不同形态的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相同,但过失行为表现形式和责任效力相异。  相似文献   

8.
缔约过失责任赖以存在的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其构成要件是:行为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了依赖利益的损失,其行为与对方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行为存在过错。在缔约过失责任承担问题上应借鉴国外的司法实战经验,确立依赖利益不得超过履行利益的损害赔偿原则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过失相抵的原则。  相似文献   

9.
中国<合同法>将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般原则加以规定,导致理论和实践认识不统一,出现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误用和滥用.因此,有必要厘清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相关疑难问题,系统构建中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是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保护 "信赖利益"是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法律特征;违反"先合同义务"是缔约过失责任构成的疤嵋"信赖利益"损失是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对象;"信赖利益损失"大小是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相似文献   

10.
我国传统的合同法理论在责任承担的问题上只注重保护合同从生效到履行阶段 ,即规定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忽视了合同尚未成立或无效时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给对方带来损失时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为了更加全面和公正的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需要有一种新的责任形态来追究有过错方的责任 ,新《合同法》的第二章将缔约过失责任进行了比较具体的规定 ,即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合同订立的过程中 ,是违反先合同义务而承担的责任。从而确立了我国合同法上的这一制度 ,弥补了合同法学理论的不足 ,这是新合同法的贡献。  相似文献   

11.
合同责任在《合同法》上包括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和后契约责任,每种合同责任分别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合同责任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给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也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合同责任.  相似文献   

12.
缔约过失责任理论一直争议较大,性质难定,实践中存在着一些不足.深入探讨缔约过失责任的地位、构成要件以及赔偿范围,对于完善与发展我国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缔约过失责任的新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缔约过失责任是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责任。从本质上讲它不同于合同责任,但又与合同责任有着密切的关系。缔约过失责任所涉及的范围以及责任承担的形式等问题,理论界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为了解决理论对司法实践的指导,必须从理论上加以深入研究以求达到统一的认识。本文拟就《合同法》中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作一些理论上的梳理和探讨。  相似文献   

14.
法学研究往往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尽管经济实践中公司承包早已大量发生,但对于公司承包合同的效力至今尚无定论。目前对此问题的观点可分为有效说、无效说和区别说。有效说和无效说都各有利弊。只有区别公司承包的不同形式,才能科学地分别探讨其合同效力。对于以公司作为发包人的承包合同,只要承包后没有破坏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就应承认其合同有效,反之则无效;对于以股东作为发包人的股权承包合同,因其违反了公司法所确立的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相似文献   

15.
司法实践中对无效保证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认识极不统一 ,有的甚至把它混同于有效的保证责任。缔约过失之债与有效保证合同之债应该严格区分 ,但主合同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应作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6.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的侵权责任界定不能依赖于委托治理模式、托管运营模式、集中治理模式、分散治理模式等类型表达,应从明确排污企业与治污企业间的基础关系展开。以治污设施由排污企业或者治污企业提供为根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排污企业与治污企业间的基础关系可能为环境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或者承揽合同法律关系;此外,二者间的基础关系也可能为无效合同关系。在环境服务合同法律关系下,治污企业若有过错则与排污企业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在承揽合同法律关系下,排污企业若无定作、指示、选任过失,治污企业作为承揽人对外承担侵权责任;在无效合同关系下,排污企业与治污企业应区分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存在累积因果关系的分别侵权行为,以及存在共同因果关系的分别侵权行为等行为类型,承担或连带或按份或部分连带加部分按份的侵权责任。排污企业与治污企业间最终责任的承担,应依约定或者法定比例进行分配。  相似文献   

17.
不完全合同在现实中大量存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处于不确定状态。引起合同不完全的原因有以下四个:语言的局限、当事的人疏忽、有限理性与信息不对称。对不完全合同的执行,是双方当事人和法庭所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大部分学者认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单一的无过错责任原则.这一观点不符合侵权法的内在要求和环境侵权的司法实践.从侵权法的理论和世界各国的立法、判例和学说来看,在环境侵权领域应是同时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该文从传统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理论入手,立足环境侵权的特殊性,分析了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并对我国的相应归责原则立法的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9.
在法国,不仅存在行政合同的形式,而且在公共行政尤其是公共服务领域还出现了合同化的趋势.合同化旨在通过协商、谈判等手段来实现管理的目的.法国合同化的形成主要是因为观念上的变化、地方分权运动的推波助澜、合同化本身的效果;其合同化进程分为两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的合同化主要是在地方分权运动中的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合同化、90年代的合同化是从1992年开始在不同的行政部门间实行的合同化.当然,合同化的适用范围应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能适用于国家主权事项范围.合同化并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但它是公共行政中的一种很好的技术手段或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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